“一带一路”倡议下辽宁企业“走出去”发展策略

2018-01-15 23:36于立婷刘钊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1期
关键词:机遇与挑战走出去一带一路

于立婷+刘钊

摘 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产业国际化进程速度加快,辽宁顺应经济格局,实现企业高质量“走出去”形势刻不容缓。但是,面对经济、政治、文化多方面的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转变,值得思考。因此将联系辽宁省经济实际情况,结合“一带一路”倡议,通过风险分析,为企业更好的“走出去”提出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辽宁企业;走出去;机遇与挑战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01.016

1 辽宁企业“走出去”的格局与现状

1.1 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作为中国重要老工业基地的辽宁省,工业门类较为齐全,素有“东方鲁尔”的美誉。辽宁企业目前處于“走出去”的起步阶段,虽然经历过经济大环境波动的干扰,但是整体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

对外投资的传统方式主要是:产品输出、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在2016年年鉴资料中显示,辽宁省近几年对外承包工程发展良好,到2016年达到营业额新高。(见图1)同时“走出去”的行业结构较为合理,涉及农业、工业、装备制造业、渔业、餐饮业、旅游业等多个领域。

1.2 辽宁企业“走出去”的地区相对集中

企业投资目的就是开拓市场、获取资源、掌握技术和管理方法。从表1中可以清楚看到出口总额前几名涉及东亚、东南亚地区,国家分布主要是周边的日本、韩国、新加坡及美国等。很少能够看到在拉丁美洲、大洋洲投资建厂的情况。

1.3 辽宁企业“走出去”主体的多元化

因历史发展的情况,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对较多,成为“走出去”的主要力量,比如:北方重工集团、辽宁胜达国际金属实业集团、沈阳机床等。但是近年来,尤其是企业制度进行了改革之后,许多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快速萌芽,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也参与到“走出去”行列之中,成为一股活跃的力量,使辽宁企业“走出去”的主体呈现百花齐放新格局。

2 “一带一路”倡议为辽宁企业“走出去”带来的动力

“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构想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提出的。这一构想以中国为中心,影响范围辐射亚、欧、非三大洲,涉及沿线60多个国家,40多亿人口。该倡议致力于开展更深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国际合作。

“一带一路”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不论哪一条路线,辽宁省无疑都是参与其中的。“一带一路”倡议注重对于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论是桥梁、港口、交通还是通信设施都得到了大幅完善,为企业“走出去”减少困难,辽宁有着东北地区的最大港口大连港,来自日本、韩国等地的货物多数均要通过该港口运往欧洲。据相关资料查得,2016全年大连港口过境集装箱完成1.8万TEU,同比增幅达到106%,这一数据较2014年全年增幅高达3倍。这一数据更加证明了“一带一路”倡议给辽宁省带来了巨大机会,辽宁企业应该立足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利用好对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条件,谋求更好更快发展。

3 “一带一路”倡议下辽宁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挑战

3.1 传统产业比重高,缺乏竞争力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占了的大部分比重。相关数据显示,美国苹果公司每销售一部苹果手机可以获利150美元,相当于售价的30%,作为手机零部件供应商的韩国获利34美元,相当于售价的6.8%,而我国工人进行组装仅仅能够获利8美元收入,相当于售价的1.6%。通过数字对比,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不能够给经济带来足够的效益,反而处于获利的最低端。辽宁省过去煤炭资源丰富,以辽西的阜新、朝阳为例,大量以原煤直接销往日本,长此以往的开采,却没有采取相对的保护措施致使煤炭资源大幅减少,甚至枯竭,现在只留下挖的“伤痕累累”的山丘。如此廉价的劳动力,慢慢匮乏的资源必然会使想要“走出去”的竞争力不足。

3.2 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想要“走出去”不仅仅靠自身实力,还必然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好的政策为企业保驾护航、提高应对国际化挑战的能力。而辽宁省政府对于企业“走出去”的宏观指导并没有明确的方针,只是在一些法规规定中的几条条款、甚至是一条条款做了相关表述。政府如果不给出明确的风向标,缺乏总体规划指导的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碰到各式各样的挑战无法跨越。而且辽宁省政府在管理方面采取“逐级审批,限额管理”的制度,一个项目上报之后,等到通过审批可能长达几个月之久,甚至一年。审批速度慢就会使得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不足,甚至极大的影响辽宁企业“走出去”进程。

3.3 投资环境复杂与汇率不稳定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都属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重要时期,产业发展不成熟,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比如中东地区,战争频频发生、还有些国家正在面临转型期,政治结构变动、新政府上台后经常发生对上届政党执政期间签署的协定不承认,甚至单方面中止签署生效并已实施的合同或协议,这将会给在该国的投资项目公司或工程承包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曾经的中国中远集团收购希腊的比雷埃夫斯港口股权遭遇新政府中止成为典型。2015年1月26日,希腊大选结果出炉,极左反对联盟的Syriza赢得大选。希腊激进左翼联盟胜选组阁后,负责航运的副部长表示,将中止上届政府启动的向中方出售港口股权的进程,希腊新一届政府将根据希腊人民的利益重新审核同中国中远集团的交易。而之前,按照希腊政府和国际债权人达成的私有化协议,希腊政府已经选中中国中远集团及其它四家竞标者作为最后潜在买家。新政府的这一叫停好在只是重新审核交易股权,试想,如果是不承认该协议,那么就会使我国建立通往欧洲和巴尔干半岛的新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一步计划受阻。endprint

在“走出去”的问题上,汇率风险也是需要格外注意的一点。2014年以来印度尼西亚卢比、泰铢、马来西亚林吉特等货币对美元大幅贬值,这些国家经济实力较弱、外汇储备量不足特别容易受到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如果想要在这些国家投资设厂,就会面临资金成本增加、汇率损失的风险。

3.4 法律风险较大

在这65个沿线国家中,由于历史渊源、传统文化、宗教信仰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法律体系,有大陆法系,也有英美法系,法律体系间的差异就会造成共识的难以达成。就中国自身的对外投资法律来讲也不例外,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发布的《2016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我国对外投资流量高居世界第三,但是与其他高投资流量国家相比,海外投資法律体系最不健全。在国际贸易频繁的今天,知识产权问题尤其突出。知识产权能够给企业带来巨大利益,越是发达的国家越注重对版权、产权的保护。相反的,越是不发达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就越淡薄,模仿、泄露、抢注等一系列侵权行为不断出现,这一问题将为辽宁省企业“走出去”造成极大困扰。

跨国商业纠纷的数量不断增长,如果企业选择通过国际民事诉讼来解决,就会面临法律适用不确定、判决结果难以得到承认,难以执行的各种情况,许多时候只能选择通过国际商事仲裁来解决,但我国的仲裁机构仍属于低水平,无法满足“一带一路”倡议需求,不能给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企业提供法律保障。

4 “一带一路”倡议下辽宁企业“走出去”的对策及建议

4.1 提高生产效率,重塑企业竞争力

在“一带一路”的指引下,辽宁企业首先要从自身改良、改善。提高技术水平,减少成本,企业要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培养专门的高端技术人才,逐步实现智能化代替机械化、人力化。注重发展优势产业,“以优带劣”,以沈阳远大、北方重工、特变电工、中铁九局等龙头产业带动设备产品出口,还可以在全省之内建立产业园区,分工合作,从单一项目向产业园区化转变、从单一工程承包向集团承包方向转变、从单纯出口向投资贸易互容转变,共同致力于提升产品品质,做好海外消费者需求偏好调查,适应广大海外市场的消费者需求,争取做到适销对路,并且不断针对市场需求开创新品种,增加可选择性。在打开国外市场的同时将品牌做到最大化,提升产业竞争力。

4.2 政府出台相关鼓励政策

过去的几年里,辽宁省政府为鼓励企业“走出去”,颁布了《辽宁省支持企业“走出去”财政政策实施细则》,在该财政细则中,明确指出:支持大型境外资源基地建设、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支持重点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外派劳务培训工作、支持投保海外投资保险和中长期项目信用保险。

有了财政资金的支持,能够给企业减轻许多压力。为适应国际企业并购浪潮不断兴起的发展趋势,辽宁省的一些大企业也逐步通过跨国兼并、收购等形式实现对外投资,那么政府在税收政策上应采取积极鼓励的态度,为企业在跨国并购中创造良好的条件。

随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中国制造2025”宏大规划的提出和2016年,中国装备走出去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落实,要在努力推动外贸转型、有效利用外资的基础上,加快中国装备走出去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实现我国经济增效升级。辽宁省是装备制造业大省。政府应该紧随中央步伐,制定出详细规划,推动和发展核心产业。

4.3 加强投资风险评估和预警措施

在企业管理层面上,对于国际化理念、国际化倡议、国国际化战术,中国企业普遍认识不足,对境外并购投资思路不清晰,协同效应理解不到位。这种情况启示辽宁企业不论以任何一种方式“走出去”之前,一定要加强组建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化境内外全流程投资服务。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聘请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在东道国做好充分调查研究,比如:宗教的风俗习惯、劳动时间、注重生态环境的程度、政局稳定状况等,来弱化投资合作的风险。同时汇总各部门、各行业的政策资源,做好行业指导、风险防范、信息服务的前提准备。

4.4 全面了解“走出去”地区的法律体系

辽宁企业想要走出国家的大门,首先对于“走出去”国家的法律方面要做好充分的调查和了解,例如企业所要投资或者开发的项目是否可以得到该国的支持、是否违背该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不利于本企业的情况,企业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等。有些极度落后的国家,法律制度非常不完善,贸易摩擦一旦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却无处可寻。这就要求辽宁企业在选择合作国家时要尽量避免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如果企业对于“走出去”的国家法律存在严重空白,一定先要向我国相关的法律部门寻求足够的法律援助,详细的法律咨询和帮助,有助于企业提前做好规避风险的准备,减少利益损失益。

参考文献

[1]李克强.加快中国装备及优质产能“走出去” [J]. 中国设备工程.2015,(2):2

[2]刘冬梅,李京.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如何规避政治风险[J].经营与管理,2015,(3).

[3]苏大鹏.大连港成老工业基地走向“一带一路”新通道[N].经济日报,2017-02-1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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