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高效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为核心,以信息化平台为载体,积极构建“五位一体”的集中采购新机制,全方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使用行为监管。
按照国家确定的5种采购方式,四川于2016年年底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任务。药品价格较上一年同比下降10.59%,预计全省可减少药费支出近40亿元。全面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挂网阳光采购。截至目前,总计挂网43个亚类、6.98万个产品,实现同期已上市高值医用耗材全口径采购,全省平均价同比降幅达9.35%。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省际共建共享协作机制,先后与陕西、甘肃、内蒙古等10个省(区)建立省际采购联盟,并于2016年开始将本省基础信息提供给各联盟省份。四川还全面推进医用设备挂网阳光备案采购,在2015年已经完成20个大类、200余种中大型医用设备挂网备案的基础上,2016年再新增17个大类、80余种,实现了中大型医用设备全类别采购和使用监管。此外,四川还全面开展了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以及体外诊断试剂挂网阳光采购。
为了使集中采购真正成为监管手段,四川在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增设“业务监管办”,并增加专人,负责开展全省药械集中上网采购的日常监管;省药采平台中专门设置监督管理系统,提供药械购销行为的数据分析。目前,该省药械采购监管工作已覆盖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等多个参与方,实现了过程监管、数据监测、结果评价、信息查询等职能,成为落实医改任务的重要抓手。
同时,四川强化药械购销使用行为监管。出台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将药械生产、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示,保障药械的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及时供应。2017年7月底,该省基本完成与30家大中型重点医疗机构HIS系统的对接联通,初步具备对重点医疗机构科室和医务人员药械使用行为的提取、分析和预警功能。
通过“五位一体”药械集中采购,四川全面扎紧了医疗机构医用物资的入口,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使集中采购真正成为医疗机构监管的重要手段,全面发掘提升了采购机构的功能。下一步,四川将进一步推进药械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综合改革,继续优化采购评审的指标体系,建立跨区域和大专业联合采购机制,探索耗材、试剂分类采购,开展医用设备价格区间管理,优化第二类疫苗谈判机制,积极推动公立医疗机构“两票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