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俊,王少展
(1.北京市仁何医院中医科,北京 102600;2.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中医正骨科,北京 102600)
选取自2015年1月~2016年1月我院收治的失眠患者100例,按随机数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安脑丸治疗)和观察组(揿针联合安脑丸治疗),每组各50例。对照组患者中男性27例,女性23例,年龄20~7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6.7±3.6)岁,平均病程为(4.1±1.5)年。观察组患者中男性28例,女性22例,年龄在21~6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7.2±3.8)岁,平均病程为(3.9±2.0)年。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后进行。两组患者在年龄、体重指数、手术时间、合并症等方面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①所有患者均确诊为失眠症,且符合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编制的《中国成人失眠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失眠症的诊断标准;②近期(3周内)未服用精神类药物;③均能配合揿针及药物治疗;④年龄在20~70岁,病程>4周;⑤患者同意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排除妊娠及哺乳期妇女;②排除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障碍者;③排除因精神系统疾病或躯体疾病等引起的继发性失眠者;④排除精神药物滥用和依赖、酗酒者;⑤排除近期(1周内)服用可能影响睡眠的药物及感染、发热者;⑥排除社会功能障碍及不配合治疗者。
对照组患者仅给予安脑丸(哈尔滨蒲公英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23020126)治疗,一次口服1丸(3 g),每天2次,连续口服30 d,即为一个疗程。观察组在安脑丸治疗基础上再加用耳穴揿针(四川唯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号:15Z15C2)治疗。治疗前,先耐心地与患者沟通,将揿针治疗的作用机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详细的解释给患者听,再取穴,包括交感、皮质下、神门、心、脾、内分泌、肾等。
疗程结束后评价临床疗效,评价标准以《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为参照,分为痊愈、显效、有效、无效4类,若治疗后患者睡眠恢复正常,伴随症状消失,夜间睡眠时间>6 h,且1个月随访期间无复发,记为痊愈;若治疗后睡眠明显好转,夜间睡眠时间介于5~6 h,且伴随症状明显改善,记为显效;若治疗后症状有所改善,睡眠时间较治疗前有所增加(<3 h),记为有效;若治疗后失眠未见改善,甚至加重,记为无效;总有效率=[(治愈+显效+有效)/例数]×100%。
所有数据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表示,计数资料以构成比或百分比表示。用t检验进行两组间计量资料差异比较,用卡方检验进行组间计数资料差异比较,P<0.05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患者治疗后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治疗前,两组患者PSQI各因子评分及总分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治疗前相比,观察组治疗后睡眠时间、睡眠效率、睡眠质量及日间功能障碍评分及总分均降低,对照组治疗后睡眠时间、睡眠效率、睡眠质量、睡眠障碍评分及总分均降低,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睡眠时间、睡眠质量、睡眠效率、睡眠障碍、日间功能障碍评分及总分均低于对照组治疗后,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两组患者治疗前ISI评分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治疗后ISI评分均较治疗前降低,且以观察组降低更为显著,组内治疗前后及治疗后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中医学认为,失眠属于“不寐” “不得卧”等范畴。脑为病位所在,《医效秘传·不得眠》对不眠进行了分析,曰“心主血,大下后则阴气弱,故不眠”,认为心主神、主血脉。《类证治裁·不寐》对不寐的主要病机进行分析,载“思虑伤脾,脾血亏损,经年不寐”,认为脾为气血之源,脾亏虚可致失眠。安脑丸组方是由牛黄、黄连、生石膏、黄芩、栀子、水牛角、猪胆汁粉、冰片、朱砂、郁金、珍珠母、雄黄、代赭石、珍珠母、薄荷脑等药材组成,诸药合用可起到化痰开窍、清热解毒、醒脑安神、镇静的功效。临床研究发现,服用安脑丸后,患者的睡眠质量明显提高,且日间功能障碍明显改善,对短期失眠、烦躁患者的疗效显著。
综上所述,揿针联合安脑丸治疗失眠的优势显著,有助于改善睡眠质量及失眠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