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平权法案”出台背景及其影响探析

2018-01-13 13:45闫玉华
关键词:民权平权族裔

闫玉华, 殷 倩

(山西大学 外国语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二战后, 赢得战争的美国踌躇满志, 从20世纪40年代后期到50年代前期, 国内呈现出一片乐观自信、 欣欣向荣的景象, 最为典型的是高速增长的私家车拥有量和高速公路建设以及城市郊区的蔓延。 但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 美国开始面临国内外的种种挑战。 民权问题, 尤其是黑人贫困和遭受种族歧视的问题日益突出, 这也成为了美国急需解决的首要难题。 民权运动此起彼伏, 社会矛盾日益激化, 对美国的平等、 自由、 公正等传统价值观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同时, 正是民权运动的推动以及肯尼迪和约翰逊两届总统的共同努力, 促使“平权法案”应运而生。

1 “平权法案”的定义及研究背景

“平权法案”又称为“肯定性行动” “积极行动政策”, 旨在帮助弱势群体, 使他们拥有和其他群体均等的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并试图改善高等教育的公平问题。 国内外关于“平权法案”的研究多集中于研究“平权法案”的实施带来的影响。 马克·克莱柏克在《肯定性行动与多元化: 是结束的开始, 还是开始的结束?》一文中, 以格鲁特案和格拉茨案为例, 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来论述肯定性行动在司法上存在的争议。 研究表明, 美国肯定性行动最终面临的挑战, 即美国是否能有效地确保公民过上安全、 健康的生活, 不仅仅存在于教育方面, 而且还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华东师范大学曾一璇在其硕士论文《肯定性行动的合法性争论: 赞成与反对》[1]中, 论述了三个不同时期公共辩论的双方赞成与反对所运用的道德理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李国霞的《美国肯定性行动: 历史演变与争论》[2]以及王巧萍的《美国肯定性行动大争论》论文中, 都是运用社会学的方法, 以客观的态度来阐释和分析美国的肯定性行动计划, 并对支持者与反对者的理由进行了罗列, 最终作者得出结论: “平权法案”需要进行不断地修补。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对“平权法案”出台的背景进行综合全面的考察, 分析其出台的缘由, 该研究既具有现实意义又具有理论意义。

首先,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 由于历史原因, 各族裔、 各阶层的社会资源所占有比例相差甚大。 作为一个倡导公平的国家, 它出台了“平权法案”以弥补少数族裔过去所遭受的不平等。 中国同样是一个拥有少数民族、 贫困人群等弱势群体的国家, 政府对他们也制定了一系列照顾性政策以促进公平教育。 研究“平权法案”的出台背景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少数民族政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其次, 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对“平权法案”进行探究, 加深了我们对相关背景知识的了解; 通过研究各个总统执政时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 探索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反映出了美国民权问题的严重性以及需要解决的迫切性。 这对我们国内相关研究也是一个补充, 对国内存在的类似问题的解决可以起到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2 “平权法案”的起因

美国作为一个典型的由多族群组成的移民国家, 有着极其严重的种族问题。 尽管南北战争和《解放宣言》的发表赋予了黑人一定的地位, 但对他们的歧视仍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 二战爆发后, 美国经济有所提高, 但在就业、 分配方面黑人受到的歧视还普遍存在, 于是黑人纷纷起来反对就业中的种族歧视。 迫于当时的当务之急是如何赢得二战的胜利, 因此, 国内的种族关系问题被搁置一边。 当时, 罗斯福总统发布了一系列行政命令来缓解或改善这种局面, 但这实质上并没有提供法律上的可靠保障, 许多情况下矛盾反而激化, 这进一步刺激了民权运动的发生。 伴随着民权运动愈演愈烈, 随后的各届政府纷纷出台各种法令解决民权问题, 最终“平权法案”应运而生。

2.1 民权运动的推动: 从“罗莎的抗议”到“伯明翰的和平示威游行”

1954年, 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布朗案”*家住在堪萨斯州托皮卡的琳达·布朗每天都要搭车到离家很远的黑人学校上学。 琳达·布朗尝试取得离她家较近的萨姆纳小学的入学许可,却因为种族因素而遭到托皮卡教育局的回绝,因为萨姆纳小学是一个只给白人小孩子读的学校。 琳达的父亲奥利弗·布朗与其他有着相同背景的家长对托皮卡教育局提起集体诉讼,要求校区停止种族隔离的政策,主张种族隔离的学校己经侵害了琳达·布朗。 他们的理由中指出,尽管教育当局设置了隔离但“平等”的学校,但是这些措施实际上的目的,是对黑人实施永久的次等待遇,只提供次等的设备与服务,以达成压迫黑人的效果。的最后判决, 宣布“隔离但平等”原则在教育领域属于违宪。 1955年12月, 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实行公共汽车座位隔离制度, 即要求黑人与白人必须区别看待, 并强制要求黑人给白人让座。 42岁的黑人罗莎是这一制度的受害者, 由于她在公共汽车上拒绝给白人让座而被司机赶下车, 还遭到了警察的罚款、 逮捕。 这一行为不仅引起了罗莎的抗议, 而且引起了当地黑人的反对, 甚至在全国激起了一场民权运动的风暴。 这场风暴在马丁·路德·金的带领下, 以反对公共汽车座位隔离制度为目标持续了长达281天。 最终, 该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废除了巴士座位隔离制度, 现代民权运动开始了。

1963年4月, 由于伯明翰一直以来都实行种族隔离制度, 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决定在该地区进行和平示威游行, 这一行动引起了一系列的反击, 首先, 是阿拉巴马州州长华莱士下令镇压该行动; 其次, 马丁· 路德·金的住所遭到了号称种族主义的暴徒的轰炸。 面临这种局势, 美国总统肯尼迪派遣了联邦部队去平息, 至此, 民权运动达到了高潮。

因此, 我们可以说, 争取自身权利不是一蹴而就的, 是要通过斗争、 甚至流血来实现的。 从“罗莎的抗议”到“伯明翰的和平示威游行”, 这一次次运动推动了全美的民权运动, 日益高涨的民权运动逐渐考验着美国的民主政治, 黑人群体在社会中的劣等地位能否改善根本上取决于他们的平等权利能否充分获得。 实质上, 这不仅是对美国民主政治的一种讽刺, 而且是对美国社会稳定性的一种挑战。 国际上, 美苏两国陷入冷战, 民权运动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支持下, 从内部削弱着美国。 在这种压力之下, 美国总统不得不对此作出回应。

2.2 各届政府的努力: 从肯尼迪到约翰逊

针对美国的内忧外患, 美国政府开始为消除美国人之间的歧视做出不懈的努力, 包括肯尼迪总统出台的10925号行政命令和1964年的民权法案, 使得“平权法案”初具雏形; 约翰逊总统也出台了11246号行政命令, 进一步推动了“平权法案”的出台。 最终, “平权法案”在联邦契约办公室(OFCCP)的监督推进下正式出台。

2.2.1 10925号行政命令

20世纪50年代, 杜鲁门总统提出了《公平施政纲领》*在内政上, 杜鲁门顶着来自保守派的压力, 提出了名为“公平施政”(Fair deal)的执政纲领, 主要内容包括扩大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 建立全民医疗保险、 提高法定最低工资、 建设低收入者保障住房等。旨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 建立全民医疗保险、 提高法定最低工资、 建设低收入者保障住房等”[3]206。 该纲领的实施受到了很大的阻力, 导致其实施不彻底, 但该纲领促进了国内公众的觉醒, 唤醒了民众对自由、 平等、 权利新要求的民权运动, 这为60年代肯尼迪的“新边疆”计划[4]奠定了基础。

1961年1月20日, 肯尼迪正式宣誓就任美国第35任总统。 当时种族歧视仍然存在于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 黑人很难有机会走上高级职位。 基于此, 肯尼迪在任职期间, 希望借助民权运动, 通过发布行政命令来改变美国种族歧视的局面。 其中, 他于1961年3月6日签署了第10925号行政命令。

该命令建立了总统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 消除政府内部以及相关企业中的就业歧视, 并要求与政府订立合同的承包商, 不能以种族、 信仰、 肤色或民族血统而歧视任何雇员或求职者; 承包商应采取“平权法案”, 保证求职者的录用与雇员的晋升不涉及他们的种族、 信仰、 肤色或民族血统。[5]101-113

该政令第一次将“平权法案”这个术语与种族联系起来, 它建立的公平就业机会总统委员会是1964年“民权法案”中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前身。 实际上, 该命令的发布在鼓励着少数群体积极就业的同时, 也进一步减轻了对他们的歧视。 此外, 黑人反对种族歧视的呼声愈演愈烈, 迫于压力, 肯尼迪发布该政令, 这为他政绩的提升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由于该行政命令只是一个法令, 没有相应的法律基础, 因此,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 如经费不足的问题使得员工的工资没法得到保障等, 这也推动了民权运动的发展。

2.2.2 1964年的“民权法案”

1963年, 面对伯明翰严重的民权危机, 全国各地的黑人纷纷支持伯明翰黑人的斗争, 民权运动走向高潮。 为平息动乱, 肯尼迪总统发表演讲, 希望国会可以立法, 以达到彻底消除种族歧视的目的, 并于1963年6月向国会提交民权议案, 要求放宽民权立法。 但不幸的是, 肯尼迪总统在德克萨斯州突然遇刺, 使得他的愿望没能得以实现, 立法失败。 然而幸运的是, 随后约翰逊总统的执政使得那些曾经签署的政令依旧奏效, 并没有随之失去效力, 肯尼迪作出的努力也没有付之东流, 国会依旧会考虑“民权法案”。 终于, 在1964年7月, 国会通过了《1964年民权法案》:

“禁止宾馆、 饭店、 剧院、 体育馆和其他公共场合及公共设施拒绝非裔美国人; 禁止联邦政府资金用于任何涉及种族歧视的活动; 司法部门必须接受废除学校内种族隔离的诉讼案, 禁止在就业和工会政策中有种族歧视。”[5]129

在具体内容上, 该法案涉及的范围更广, 这是对肯尼迪提案的进一步完善。 该法案不仅要求禁止对黑人的歧视, 而且还禁止对少数民族和妇女的歧视, 这在保障人权方面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在“民权法案”的历史演进中起到了划时代的意义, 为“平权法案”的最终出台提供了法律依据。

2.2.3 11246号行政命令

1964年“民权法案”通过后, 民权运动达到了高潮。 然而, 这并不标志着民权运动的结束。

1965年8月11日, 洛杉矶瓦茨地区一名黑人由于酒后驾车被警察拘留殴打, 这一事件引起当地黑人前所未有的动乱。 在该动乱中, 黑人的不满情绪难以控制, 直接发展为对警察的仇视, 矛盾愈演愈烈, 导致黑人与警察之间展开了枪战。 在无法控制局面的情况下, 约翰逊总统发表了讲话, 认为“我们目前必须打击造成动乱的根本原因——不公正的环境”[6]。 直到8月16日, 这场动乱才得以平息。 9月24日, 约翰逊总统签署了“平权法案”历史上的关键性文件: 11246号行政命令, 又称为《平等的就业机会》[7], 该政令宣布:

“美国政府的政策是在联邦政府的雇佣行为中向所有合格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在雇佣行为中禁止因为种族、 信仰、 肤色或民族而歧视。 在每一个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和机构中, 通过积极主动的、 持续的计划, 推动公平就业机会的全面实现。”[7]

比起肯尼迪的10925号政令来说, 11246号政令没有在名字上作出变更, 也没有对什么是“平权法案”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只是重申了肯尼迪在10925号政令中提到的“平权法案”:

“承包商应采取‘平权法案’, 保证求职者的录用与雇员的晋升不涉及他们的种族、 信仰、 肤色或民族血统。”[8]2-1011246号行政命令, 高度概括了过去提出的一系列行政命令, 从根本上来说, 11246号行政命令是过去所有法令的“替代方案”, 是“平权法案”最终出台的助推器, 但“平权法案”的最终确立还需要联邦契约办公室的作用。

1968年, 联邦契约办公室宣称承包商必须有一个“平权法案”履行计划, 其中包括确定并分析少数族裔就业中固有的一些问题, 并要求制订出能够尽快实现完全、 平等就业机会的具体目标和时间表。 最后, 政府承包商必须报告各自职位的少数族裔人员数目。 这一切都由联邦契约办公室监督执行。

至此, “平权法案”作为美国一项国家政策, 旨在缓和、 消除在就业、 教育等领域的种族和性别歧视, 由联邦政府推行实施, 成为了社会政策方面的准确名词。

3 “平权法案”的影响

“平权法案”的出台, 既是致力于纠正历史上歧视现象、 缓解种族歧视的一项政策, 更是一项补偿政策, 对过去黑人遭受的种族歧视作出补偿, 给他们提供均等的机会, 其目的就是要改变少数族裔几百年来受屈辱的社会、 经济地位, 是少数族裔争取平等权利的武器, 尤其体现在教育和就业上, 同时也促进美国社会公平、 稳定地发展。 然而, 也正因为“平权法案”是一项补偿政策, 在实施的过程中, 逐渐地演变成了对少数族裔的某些照顾和优先, 这与美国遵循的价值观相悖, 由此, 引发了一系列诉讼案件。 此外, “平权法案”的出台是由总统通过一系列行政命令提出的, 相比法律而言, 它具有一定的可变性, 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 对其也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修改和完善。

3.1 “平权法案”的积极影响

3.1.1 提高了少数族裔的经济、 政治、 文化地位

“平权法案”的出台, 给少数族裔、 妇女及其他弱势群体带来了很多积极正面的影响, 使得他们在政治、 经济、 文化等方面获得了相对公平的发展机会。

单平面及万向椎弓根螺钉均可有效矫正Lenke 5型AIS患者冠状位失平衡并保持腰椎前凸,使用单平面椎弓根螺钉可更加有效地矫正顶椎的旋转畸形并维持其去旋转效果,从而使患者术后获得满意的外观,降低侧凸的远期复发率。

一项黑人就业收入分配的研究表明, 1972年家庭收入在高水平段(11 558美元以上)的黑人家庭占美国家庭总数的13%, 在中等水平段的家庭占美国家庭总数的26%。 而到了1976年, 所有黑人家庭中约有30%的家庭收入为15 000美元或更多一些, 但在1966年达到这个水平的只有2%。[9]这些数据反映了黑人经济地位的提高。

在“平权法案”的推动下, 不少名落孙山的美国黑人跨进了大学校门, 接受知识的洗礼。 美国常青藤大学录取的黑人学生人数百分比从1967年的2.3%增长至1976年的6.3%, 而其他著名大学录取的黑人学生人数也从原来的1.7%增长至4.8%。 同时, 医学院和法学院的黑人学生人数在1975年分别也上升至6.3%和4.5%。[10]许多少数族裔摆脱了“赤贫”的宿命, 成为了“上班族”, 也有机会成为奋斗有成的著名人士, 同时他们的政治地位也不断提升。 例如: 爱德华·布鲁克,美国黑人参议员, 他是内战后重建时期以来第一个民选的黑人; 基辛格, 美国第一个由犹太人充当的国务卿; 奥巴马, 美国第一个由黑人充当的总统。 他们是少数民族的代表, 更是美国的成功人士。

因此, “平权法案”在实现少数族裔学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提高少数族裔高等教育入学率、 增加少数族裔就业比例以及促进美国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3.1.2 促进了美国社会的多样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 全球化和一体化浪潮席卷世界, 美国社会的政治、 经济、 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多元文化教育理论也随之盛行。 美国一位著名的多元文化教育专家威廉·贝内特认为: “多元文化教育是一种建立在民主价值观上的教育形式, 在一个文化多元的社会及一个彼此依存的世界体系中, 多元文化教育应当致力于在一个彼此依存的世界体系中培植起一种体现着多元文化主义的思想理论体系与实践模式, 从而借此实现多元文化教育的终极理想——建立平等多元的现代民主社会。”

在当今多元文化的美国社会, 种族大融合是必然趋势, 强调美国文化传统的同一性和一致性的“熔炉论”已经不合时宜, 如何繁荣美国不同种族的多元文化, 构建“色拉拼盘式”的美国多元文化社会才是当今美国社会的使命。 “平权法案”的出台是美国完成这一使命的有力武器, “平权法案”要求高等学校在录取新生时对少数族裔(主要是黑人)给予优待, 为少数族裔学生设立特别的招生计划, 保证少数族裔学生的比例, 促进校园生活的多样化, 学生可以接触不同文化的陶冶, 与不同族群的学生进行沟通交流, 更好地认识不同群体间的文化差异, 以便更好地规范自己处理不同文化的行为模式, 促进学生个体的自我发展。 就社会而言, 通过学生的社会化, 更好地消除种族歧视, 促进社会各族群的文化和谐发展,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2 “平权法案”的消极影响

“反向歧视”是指基于族群与性别针对白人男性施加的歧视。 “平权法案”在其实施的50多年里, 出现争论最多的就是有些反对者认为平权法案的实施, 在给予少数族裔优待和照顾的同时造成了对白人的歧视, 由此引发了一系列诉讼案件, 如美国高等教育领域中加州的“贝克案”, 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1978年, 白人学生阿兰·贝克向加州大学戴维斯医学院提出申请, 结果遭到拒绝, 原因却是因为该校把16%的名额专门分配给了黑人等少数族裔, 而且他们的成绩完全逊色于自己的。 因此, 他起诉加州大学戴维斯医学院, 声称该校实行“反向歧视”政策, 剥夺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给予他的平等权利。 最高法院最终判定加州大学的招生计划违宪, 因为这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但法院同时也宣布, “平权法案”不一定违宪, 州立大学可以适当地将种族和民族背景作为挑选学生的一个附加因素来考虑, 以达到学生群体的多样化。

“平权法案”出台的初衷是为了补偿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在过去所遭受的歧视, 但无形中却给那些非少数族裔尤其是未歧视过少数族裔的非少数族裔带来了不公, 这样就违反了《独立宣言》 《宪法》 《民权法》所保障的平等原则、 平等保护条款和反歧视的规定, 造成对白人的反向歧视, 虽然可以增进学校群体的多样化, 却不利于人才的选拔, 也有悖于美国平等公平的价值理念。

3.2.2 错误的优待会造成错误分配

“平权法案”的提出是以种族为基础的, 照顾优待处于劣势地位的少数族裔。 一方面, 在优待黑人、 西班牙裔等少数族裔的同时, 很容易造成对白人的反向歧视, 致使发生一系列诉讼案件; 另一方面, 在受到优待的族群内部, 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优待, 错误的优待会造成错误的分配。 例如: 在各种工作岗位上, 对于真正需要优待的而且可以胜任工作能力的少数族裔来说, 无疑可以为他们增加工作机会, 提高经济社会地位; 对于那些已经成为了社会中上层人士的少数族裔来说, 这样的优待是不需要的, 给他们分配一定的比例可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而对于那些工作能力不足、 工作效率低的少数族裔来说, 这样的优待在为他们解决工作就业问题的同时增加了他们对该政策的依赖, 很可能助长他们的惰性, 这样的话, 将不利于公司或企业人才的选拔、 不利于公司企业的发展。

4 “平权法案”对我国少数民族政策的借鉴意义

正如一块硬币有其两面性一样, “平权法案”的出台有利也有弊。 正因为“平权法案”的出台是由总统通过一系列行政命令而提出的, 相比法律而言, 它具有一定的可变性, 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 难免会带来消极的影响, 还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修改和完善。 因此, 从整体上来讲, “平权法案”提出平等对待黑人等少数族裔, 不能仅仅局限于在就业、 教育方面的平等, 而且要赋予他们优先权, 优先考虑他们, 这是美国民权运动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标志着民权方面终于取得了革命性的改变; “平权法案”的出台促进了美国社会的多样性, 促进了美国社会的公平、 稳定的发展, 依旧是美国社会进步的一大标志。 通过对“平权法案”的出台背景的探析, 可以深化我们对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解, 在制定民族政策方面有许多借鉴意义。

4.1 促使“三驾马车”密切配合, 完善少数民族政策保障机制

美国“平权法案”的出台并取得一定程度上的进步, 与“三驾马车”(立法、 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密切配合是分不开的。 1964年, 美国国会通过了《民权法案》, 为“平权法案”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1965年, 美国约翰逊总统颁布了11246号行政命令, 授权联邦契约办公室监督执行, 联邦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也通过司法审查权对该行政命令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保障。

在中国, 为了照顾教育落后的地区, 实现教育公平, 教育部曾经制定了给少数民族加分的政策——《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假招考新生的规定》, 直到近年来, 教育部规定, 对少数民族的考生, 尤其是边疆、 牧区、 山区的少数民族, 可降低高考录取分数线等等。 在“加分政策”实施过程中, 同样会出现一些争议。 例如: 2009年的“浙江航模高考加分事件”和“重庆高考状元民族成分造假事件”。 这些事件爆发后, 各种议论之声四起, 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甚至要求取消加分政策。

尽管中国和美国的政治体制不同, 并不存在司法审查制度, 但中国立法部门依旧可以借鉴美国法院的司法审查经验, 在一些规范性文件涉及到基于身份的优惠待遇时, 其手段一定要严格要求。 此外, 由于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受到宪法的保护, 中国立法机关要对各级统一考试的具体优惠措施予以规范, 并加强对各个教育部门的实施情况予以监督, 体现对社会公平和个人权利的关怀。

4.2 达成追求平等的社会共识, 推动少数民族政策有效实施

“平权法案”的正式出台, 与美国追求平等的社会价值观和黑人长期不断的民权斗争是分不开的。 美国向来是一个崇尚公平、 正义的国家, “平权法案”的出台就是为了给予少数族裔、 妇女等处于社会劣势地位的群体以特殊照顾, 实现国家提倡的平等的价值追求。 然而, “平权法案”得以出台更重要的是黑人长期不懈的努力, 正是黑人民权运动把种族平等和社会公平的观念引入到了社会中, 达成了一种社会共识, 正如民权运动的领袖马丁·路德·金发表的《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 推动着“平权法案”政策的出台。 在黑人的带领下, 其他少数种族也取得了部分权利, 目前, 美国公开的、 赤裸裸的歧视没有了。

公平正义的精神一直是我们的美好追求, 中国出台的针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 是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也是促进民族大团结、 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 同样, 中国提倡人人平等, 56个民族生活在一起, 应该互帮互助, 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为了实现这个共同理想, 我们应该消除种族歧视, 将这种共同理想转变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追求, 达成一种社会共识。 此外, 中国也提倡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 少数民族应该通过正当的司法途径, 维护个体的合法权益。 因此, 少数民族也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 应据理力争, 通过正当的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只有这样, 双方才能更好地达成追求平等的社会共识, 从而实现社会公平。

5 结 语

“平权法案”作为一项国家政策, 它的出台离不开特定的时代背景, 离不开民权运动的推动, 更是美国几代总统共同努力、 不断完善民权措施的结果, 它的存在有其合理的社会基础。 当社会中存在阶级差异、 存在不公平时, “平权法案”就有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 一旦社会阶级差异缩小, “平权法案”则需做出调整, 甚至可能将不复存在, 但它追求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存。

[1] 曾一璇. 肯定性行动的合法性争论: 赞成与反对[D].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 2010.

[2] 李国霞. 美国肯定性行动: 历史演变与争论[D]. 洛阳: 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2006.

[3] 王金虎, 候学华. 美国历史[M]. 开封: 河南大学出版社, 2009.

[4] 何鸿飞. 试论肯尼迪的国内新边疆计划[J]. 世界历史, 1985(6): 24-34.

[5] 王凡姝. “肯定性行动”美国族群政策的沿革与社会影响[M]. 北京: 社会科学文化出版社, 2015.

[6] 袁玉红. 美国“积极行动”政策与实践研究[D]. 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 2012.

[7] 张立平. 论肯定性行动[J]. 太平洋学报, 2001(3): 70-80.

[8] [美]特里·H·安德森. 美国平权运动史[M]. 启蒙编译所, 译.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7.

[9] 鞠立斌. 对当代美国的“肯定性行动”与黑人的就业问题[D]. 呼和浩特: 内蒙古大学, 2007.

[10] 刘谦, 姚曼. 美国大学入学考试SAT的变迁——基于社会历史与意识形态视角的分析[J]. 外国教育研究, 2015(9):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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