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珊珊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实践证明,国有企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和创造辉煌,根本原因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几十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国有企业党组织深深扎根于企业中,忠诚为党、履职尽责,保障和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牢牢把控国有企业在正确的方向上砥砺前行,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国有企业得以不断充实,培养出政治素养高、业务素质强的优秀人才,锤炼出过硬的干部人才队伍为企业服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以调动,企业的凝聚力、竞争力得以增强,这确实是西方国家国有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不可能具有的独特优势。这种独特优势,实质上是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在国有企业内的实践转化,体现为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是国有企业所独有的强大软实力。正是凭借这种独特优势,我国国有企业才有了长足发展,才取得了辉煌成就,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这种独特优势更加充分和显著,使我国国有企业取得了更加辉煌的成就。数据显示,“2016年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企业中,中国的国有企业达到83家,占到近1/6,比2012年增加29家”,“截至2016年底,我国国资监管系统企业资产总额达144.1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了101.8%”。2017年,全国国有企业全年营业总收入522014.9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中央企业308178.6亿元,同比增长12.5%;地方国有企业213836.3亿元,同比增长15.2%。
一是思想政治工作有不到位之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工作。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全新阶段,但很多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还未能紧跟改革步伐,思想政治工作依然沿用传统僵化落后的老方法,导致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打折”。一方面是沿用“老套路”。有些国企领导在抓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对齐抓共管、一岗双责等认识不够,存在误区和差距,工作方法简单,形式单一;有的国有企业政工干部和其他部门干部抓思想政治工作仍没有形成合力,导致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大多只靠政工干部做,车间靠书记一人做;有的国企仍没有根据不同党员干部的文化层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课教材内容千篇一律,且采取传统的“照本宣科”“满堂灌”,缺乏与实际的联系,缺乏针对性。另一方面是仍有顽固“老问题”。目前,仍有少数国企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还存在一些重业务、轻党建,重管理、轻教育的错误倾向,导致生产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仍有所存在。此外,仍有个别党员党性观念不强,不注意场合、不掌握分寸地乱发言论,热衷于传播小道消息,遇不顺心事,爱发牢骚,讲怪话。少数党员理想信念仍然薄弱,实用主义思想严重,讲奉献少,遇事讲报酬、谈条件。还有个别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服从组织分配,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入党前后反差明显。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有不到位之处。其一,“两个责任”落实不甚到位。目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并不十分尽如人意。虽然十八大以来,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等“通病”已有好转,但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如对苗头性问题没能及时抓早抓小,查办案件不够及时、不够有力,以批评诫勉代替党政纪处分,以处理具体经办人代替追究主要责任人等问题尚未根除。在国企基层单位,纪律松弛的问题仍有发生。其二,腐败现象尚未彻底清除。重点人重点事仍存在腐败问题,如还有个别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暗地里内外勾结、吃里扒外,掩护本人或亲属子女围绕公司业务违规经商办企业,暗中搞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少数工程仍为少数人的“暴利工程”,“链条式”腐败并未彻底消灭。此外,“苍蝇”式腐败虽已明显收敛,但仍偶有发生。其三,选人用人老问题仍未绝迹。目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已得到有力整治,但仍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规范、不够严格,回避制度执行不严,“近亲繁殖”“亲亲疏疏”“小圈子”等问题暗中存在,选人用人上的“裙带”关联仍在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是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有不到位之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下大力气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成效显著,很多问题已得到了良好解决。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如有的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地位和作用弱化、党员先锋意识淡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党的建设边缘化等问题并未彻底解决。有的国有企业党组织法定地位仍未有力落实,处于职权不明晰、作用难发挥的状态,对重大问题决策影响力依旧不大;有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内部仍缺乏有效制度、机制约束,个人独断专行、盲目决策仍偶有发生;个别国有企业党组织从严治党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等等。表现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是党建工作受重视程度仍有不足,“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依然有,“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或“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方面是党建工作实效性仍有不足,工作中有的措施不力,有的缺乏创新、缺乏深度,多采取“一把抓”和“一刀切”,针对性差,加之方法和载体单一,致使党建工作取得的实效不尽如人意。甚至有个别国有企业开展党建工作仍过度依靠物质、依附形式,党建工作存在表面化、行政化、功利化、庸俗化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来,我国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各项指示要求,已经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有力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由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国有企业必须从顶层对此作出完善的设计和部署,并认真抓好任务落实。要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出台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顶层设计文件,并依据顶层设计文件进一步细化具体的执行性文件和方案,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规定和部署。其次,要对企业内部思想政治工作展开全面自查,找到自身存在的各项问题和不足。要通过列任务书、定时间表、划路线图等方式,加强企业内部各级党组织的协同配合,共同抓好整改任务和改进工作的分解和落实,使顶层设计真正落到实处,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强起来。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对照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国企党建重点任务的安排,结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出台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顶层设计方案,并梳理出具体的任务清单,在执行过程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了顶层设计文件的落实落地。此外,要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鼓励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讲台、讲党课,不断提升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在教育培训中,要注重受众群体的分层次、分批次培训,努力提高培训效果。要创新党建工作载体,通过开展智慧党建(手机APP)、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党员传帮带等形式,不断提升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企业的治理模式中去,努力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的相融共进。
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工作中要针对以往企业内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精准发力有效解决问题。重点要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在秉持廉洁理念前提下,构建切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的廉政管控体系,努力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形成既能加强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又能推进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依法从严治企、强化纪检监察的综合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此外,还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建立并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和报告制度,着力细化“两个责任”清单,实现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及其落实情况的精准掌控、精准考核,不断使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是完善企业党建责任体系。要制订出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方案办法,通过加强和完善责任体系建设,真正严明和落实抓党建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一岗双责”。重点制订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通过制订科学细致、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起导向鲜明、管用实用的国有企业党建绩效考评体系。将考评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实现党建工作与薪酬、奖惩、任免的挂钩,确保党建目标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实处。实践中,一些国有企业专门制订实施了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通过组织自上而下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现场提问、当面点评、无记名打分,有效调动了企业各级党委书记抓党建、强党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党组织书记聚焦主责抓主业压力的传导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