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爽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文法学院,北京 100083)
积极推进核电建设、推动核电出口,对我国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具有深远意义,也是提升中国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但近些年,涉核邻避危机却成为核能行业发展的阻力。究其根源,导致矛盾激化、事态升级、冲突爆发之核心,是人们对核电技术存疑、对核电管理担忧、对核安全信心不足的负面心态。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者就已指出 “邻避问题化解中,经济性补偿和社会心理性补偿之间存在互动关系”[1],可见防控邻避不仅依赖于技术保障与经济手段,同时也必须晓民以理、安民之心,从 “心理”层面与公众实现深度和解。鉴于此,本研究引入心理学中的 “心理资本”概念,将心理资本开发与核电公众沟通有机融合,尝试探索核邻避危机治理的长效机制。
“心理资本”是随着积极心理学勃兴而诞生的概念。2005年Luthans等将其定义为 “个体积极的核心心理要素,表现为符合积极组织行为标准的心理状态,包括自我效能感、乐观、希望、韧性四项能力”[2]。在个体心理资本的基础之上,Walumbwa等于2011正式提出 “群体心理资本”概念,将其解释为某一群体在应对困难或风险时表现出来的整体的积极心理,其形成于群体与外界的互动以及群体成员间沟通交流过程中,是对环境、组织、未来、彼此关系的共同态度,包括群体效能感、信任和合作三种积极的群体心理能力[3]。与 “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一样, “心理资本”也具有 “投资性”,可以通过“心理资本干预”对其存量和质量进行管理,以产生积极效应。
在该视域下,涉核邻避抗争可解读为公众心理资本的缺失或耗散,是群体在面对核设施时消极心理的行为表现。基于此,邻避危机管理理念的转换呼之欲出,即政府与企业需要建立一种立足长远的 “心理管理范式”,通过对相应群体心理资本长期、系统性的开发与增值,获得其在项目修建过程中的理解、认可、支持、合作,并经由 “汇聚效应”建立社会对邻避项目的中立甚至积极心态。
根据课题组对大亚湾、田湾、桃花江等核电站周边居民的实地调研,结合相关理论,本文将公众心理资本解读为群体信任感、群体参与感、群体效能和群体韧性四个要素。邻避危机中,四者均有不同程度的损耗。
群体信任表现为公众对政府、涉核企业、专家这一 “铁三角”的信赖与依靠,是心理资本中最核心的要素。信任的产生基于设施修建决策尊重民众权利,协商探讨;设施运营过程严格监管,保障安全等。但现实中存在邻避项目信息公开不足、利益分配有失公允以及对异议回应简单粗暴等案例,虽并非都发生在核能行业,但 “移情效应”使其同样会削弱民众对于核电管理部门的信任。信任缺失下的沟通必然导致德鲁克在《功能社会》中阐述的情形:每一次沟通都会遭到质疑,最终人们不会再接受任何沟通内容[4],并偏向于用群体抗争解决问题。
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接受度,但因核设施技术门槛较高、选址受约束多、可商榷空间有限,多呈现 “决策在先、说服在后”的 “关门模式”。长此以往,公众自知难以介入决策,便逐渐失去参与意愿和能力,习惯性将制度内 “建言”转化为制度外 “抗议”。
群体效能感指群体对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某一行为的判断。面对邻避项目,公众的效能感体现有二:相信自己能应对项目带来的风险;相信自己能参与决策并维护自身权益。但反观目前的案例,群体效能感往往遭到挫伤:一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发生事故,人们因无法了解、预测和控制风险而焦虑;另一方面,公众掌握的维权途径较为有限,虽然通过较为激烈的手段暂时阻止了项目上马,但其多会迁址或复建。这导致公众对自己失去信心,感到无能。
韧性也叫弹性,指社会抵御外界威胁、恢复常态的能力。邻避危机的破坏性由危险源和承灾体韧性二者共同决定。抗争作为 “危险源”,势必对社会秩序造成伤害,但如果政府、企业与公众一直拥有良好关系,具有抗冲击的韧性,一次对抗便不至破坏其信任与合作根基。但目前,群体对政府和企业的信任度、合作意愿、自我效能评估等诸多因素均不够理想,缺乏韧性建立的基础,邻避一旦发生,次级效应极易扩散,会对政府权威、企业形象、核电声誉产生长远的负面影响。
频发的邻避危机引起核能行业高度重视,业内逐渐凝聚起以 “公众沟通”为依托防范化解邻避之共识。不仅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 “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核电项目公众沟通工作指南》等法律政策对沟通体系建设提出要求,还在实践中凝练出核电站公众沟通的本土模式。但立足整体,不难发现当前核邻避危机治理依然面临群体信任积重难返、群体参与训练有限、群体效能赋予不足、群体韧性较为脆弱等挑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优化公众沟通的理念与目标,不仅将其视为项目落地的保障策略,更将其作为开发、培育公众心理资本的有力手段,探索适应现阶段社会特征的长效沟通机制,为邻避危机源头化解提供支撑。
过去数十年,核设施修建一直遵循传统的风险传播模式。即立足 “无知公众”假设,依照“告知—解释—保证”三个环节,先向公众展示数据,进而解释数据可靠性和技术必要性,最后保证微小风险完全可以接受。这条单向的信息通路中,公众反馈未被纳入,诉求难以得到回应,甚至出现环评估造假、稳评走过场等不法现象,导致人们对风险管理机构产生持久而广泛的不信任。当前,核能行业面临着 “在不信任环境下建立信任”这一艰巨任务。对此,学者指出行动的关键在于 “对风险承担者赋权”[5-6]。即抛弃 “公众对核能知之甚少”的偏见,遵守 “精明公众”框架,让利益相关者自始至终参与项目立项、修建及运营过程。具体而言,不仅使用问卷调查了解民意,更要积极搭建听证会、座谈会、新媒体等各种便于双向互动的平台,为公众提供交流机会。同时,因沟通中 “听而不理” “只听不采”已成为侵蚀信任的主要原因,故必须跳出 “告知—邀请—忽略”的形式化参与设计,让质疑或意见进入议程,并将合理的建议吸纳到最终决策中。国内可以借鉴的案例有浙江省温岭市的民主恳谈实践,他们曾邀请斯坦福大学的教授前往恳谈现场,运用协商民意测试的方法,让参与者和当地干部展开对话和辩论,最终形成对决策议题的共识,缓解了当地本来十分严峻的干群矛盾。可见,实质性赋权不仅有助于使公众视自己为项目决策的一分子,树立主人翁意识,提升其项目接纳度,更重要的是显示了管理者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能力的认可,可破除 “公众参与实为公共关系策略或社会控制手段”的诟病,从而逐渐消除刻板印象,重塑信任。
核能公众沟通的常见策略是科普宣教、信息公开、经济补偿等。毫无疑问,上述措施已取得良好成效,但依然存在短板。首先,三者均以政府或企业为主导进行设计,容易招致公众对于自主权被剥夺的诟病。其次,不同风险圈层、不同类型公众对经济补偿的敏感度存在差异,尤其对于乏燃料处理厂等高风险设施,过分强调经济补偿而忽视道德面可能被视作有意的 “贿赂”。上述 “供需差异”实际上凸显了公众作为选址地原住民,希望以 “社区主人”身份参与协作的诉求。目前,核设施修建时会从经济发展角度考虑与社区的长期融合,这无疑是公众沟通的巨大进步,但距离真正的 “协作”还有一定距离。“协作”在西方常常被作为听证会、意见征询会的替代手段,强调 “建设性、开放、民主的交流,采取对话形式,聚焦未来,追求学习与分享”[7]。这一过程不仅要求决策方与公众分享权力,同时也对公众提出要求,即其不能为了反对而反对,尤其不应激进行动,而必须在了解相关知识的基础上,提出有建设性的方案,与相关部门共同探讨,消除分歧,达成有利于社区长远利益的共识。现有案例中,最普遍的协作形式是成立 “公众咨询委员会”,将其作为稳定的制度安排,吸纳利益群体代表在项目各阶段开展圆桌讨论。如果委员会能达成共识,只要不违背法律,就可以得到采纳;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达成共识,则会由政府管理部门最终做出决策[8]。有组织的协作不仅可以实现座谈会、听证会所具有的意见征集功能,同时由于其长期性和制度化,还有助于培养个人和社区在政治参与、冲突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增强其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超越对权利的过度追求,是防范邻避的长久之计。这方面,比利时小镇代瑟尔市针对建立核废料处理厂的 “伙伴计划”是个很好的例子:该计划不是简单地提供资金补偿,而是将各个政党、青年组织、环境和体育俱乐部等各种民间团体包纳其中,进行关于项目安全和社区发展的商讨,经过八年磋商,终于达成一致,准许项目修建。而在我国,大亚湾核电站针对香港公众成立的 “安全咨询委员会”可谓成功示范,如何推进其内地化、本土化,应成为着力考量的议题。
一方面,优化宣教效果,提升公众风险规避的效能。对核能的陌生感带来恐惧与排斥,因此政府与企业需要不断探索有效的科普宣教策略,减缓公众担忧。目前,多数核电站已通过核电大讲堂、核电开放日、电站微旅游等方式显著提升了公众科学素养,但仍存在可改进之处:首先,调整宣教重心。诸多学者在研究中发现,公众最为感兴趣的是核辐射与防护常识,对核电站建设、发展等信息关注度较低。同时,相较于短期影响,其更担忧未来几十年内核电站对健康和环境的伤害[9-10]。据此,在向公众提供信息时,核能对国家、地区的经济拉动效应并不应作为重点,而专家认为最不必担心的日常辐射风险及事故应急方法却有必要通过更多元的方式予以论证、传播以及训练。同时应定期公布国内外长期运营核电站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状况的统计数据,让公众放心。其次,优化宣教语言。由于核电知识的壁垒过高,当从业者在将专业化的术语传递给公众时,公众很容易错误理解如 “乏燃料”“核废料”这类专业词汇的真实含义,产生非理性恐慌。因此,要采用通俗化、贴近性的语言,并与公众关心的事物相结合,如讲清核能源与雾霾的关系、核辐射与放射性医疗设备的关系等,使之乐于接受、易于接受。此外,一线宣教工作人员多次提出希望针对专业词汇制定口径统一的宣传材料,以免各执一词,信息混杂。可供借鉴的是Vogtle核电站针对公众沟通制定的常用术语指导文档,在业内形成规范,保证 “令出一门”。再次,拓展宣教主体。现阶段,为保证科普的专业度与权威性,多依靠业内人士和权威专家发声,但如果信任尚未巩固,项目方的声音很容易被忽视甚至扭曲。正如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曾指出 “企业说一千句,不如公众说一句”,全媒体时代不能仅将公众视为传播客体,而更需要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用群众的声音突破庞杂的信息环境。以韩国的Ohmy News网站为例,其共有4万名左右 “公民记者”,70%~80%的新闻稿件来自其自采自发,页面日均点击率高达2500万,占据了韩国网络新闻市场份额的33.62%。公众平民视角的情感化、“小叙事”等特征,有助于打破主流及行业媒体严肃化、程式化的宣教口吻,使信息更易被接受与信任。因此,如何将有条件的公众纳入沟通队伍,并敦促其坚持采写新闻报道以增强宣教效果,是未来可探索的方向。另一方面,保障公众权利,增强其参与决策的效能。正如上文提及,公众认为自己作为与项目最临近的群体,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立项决策。故主动搭建沟通平台,给予利益相关者表达诉求、实施监督、决策商议的途径,培育其建言能力、协作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吸纳其意见建议,是管理者的明智之举。一旦公众感受到自己对项目能产生有效影响,哪怕这种影响微不足道,也能帮助其形成对自身角色与能力的积极认知,进而减少对立与责难。
从微观来看,围绕 “韧性”开展的公众沟通,关键在于 “情感支持”。即沟通方不仅要通过项目安全、合理补偿、科普宣传等方式获得公众信任,更要主动投入情感,有意识地进行情感投资,并引导公众给予情感回报,形成双向性的情感交流,从而建立脱离项目也能维系的良好公众关系。这就要求沟通时不仅传播与核电相关的信息,更要谙熟地方风土人情,并从百姓的切身利益入手,了解其家庭情况、就业情况,多花时间与之接触,真正走入对方生活,搭建政、企、民三方的情感网络。若政府和企业在扎根社区方面缺乏足够人手和经验,可考虑适当引入从事社区工作的非营利组织作为中介,协助其进行社区关系建立与维护。从宏观来看,公众韧性提升建立在前文所述的信任感、参与感、效能感等系列要素之上,需要立足全局、拓宽视野,将风险沟通嵌入地方公共治理体系,通过搭建有利于 “韧性建构”的多元协作理念,在更多公共事务中与公众协商、合作、共赢,进而增强政企公信力、培育公众理性行动能力、建立双方稳定的关系纽带,使得即便邻避抗争爆发,各方仍互相理解、寻求妥协,并从危机中反思学习,共同寻找更优的应对方式。
正如美国核管会主席所说:“公众的态度对决定核技术能否面临21世纪的挑战并成为能源技术的一部分,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要成为核电大国,必须突破邻避危机这一屏障。立足心理资本视角的再思考,或能为破局提供一些新的思路。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心理资本开发的公众沟通,需要管理者树立 “长期性”“系统性”“合作性”与 “容错性”四大理念。
“长期性”要求抛弃短平快的思维,尊重群体认知规律,扎扎实实地进行公众沟通。美国的调研数据显示,公众对核电的支持率,从40%支持率到64%支持率花了近30年的时间,我国在该领域尚处初级阶段,必须跳出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维和对某个项目成功立项的追求,持续探索本土化的长效沟通机制。
“系统性”要求将信任感、参与感、群体效能与群体韧性这四要素视作不可分割的整体,关注其相互作用机制,既防止出现木桶的短板,也注重发挥协同增效作用。其中信任建立最为艰难,但可发挥的促进作用也最为显著,是需要加大投入的部分。
“合作性”要求建立 “政府主导、政企合力、上下贯通、统筹推进”的核电科普和公众沟通模式,各方在内容上互通有无、形式上相互借鉴,从制度层面为公众沟通工作提供保障,尤其要重视地方政府在公众沟通中的牵头作用,防止核电企业因负担过重而削弱沟通效果。
“容错性”要求在探索沟通机制时,管理者要容许有一定的 “试错成本”。尤其在公众参与环节,打造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协商治理路径必定存在诸多障碍,但 “精明公众”的成长成熟,已经对此提出了刻不容缓的需求,瞻前顾后不如迎难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