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孤儿》与《哈姆雷特》之比较研究

2018-01-11 09:55席欢欢
今传媒 2018年11期
关键词:复仇哈姆雷特

席欢欢

摘要: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与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中西戏剧史上著名的悲剧,同样作为复仇题材,两剧由于处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以及受到不同文化思潮的影响,“复仇”的表达方式和价值取向也不尽相同。本文通过对比分析两剧对复仇母题处理上的差异,浅析其中所体现的中西方民族文化的不同。

关键词:《赵氏孤儿》;《哈姆雷特》;中西差异;复仇

中图分类号:c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 - 81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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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是元人纪君祥的作品,约创作于公元13世纪后半叶,是中国古典戏剧史上著名的悲剧之一,此时程朱理学是社会的主导思想。《哈姆雷特》是英国文豪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创作于1601年,此时英国正在进行着轰轰烈烈的文艺复兴运动。两部作品相隔近三百年,讲述的都是为父报仇的故事,并且主人公都是上流社会的王公贵族。整体而言,两剧都已超越个人恩怨的局限,并给予不同程度的升华。但由于所处的时代背景与不同的文化思潮的影响,两剧无论是复仇的行动、复仇的结局以及复仇的意义,都有着天差地别。从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出两部剧作者不同的价值观,更是透过剧里主人公的行动和心理,看出中西方的民族文化差异以及当时文化思潮对社会以及文化的影响。

一、价值本位差异—一群体伦理与个体生命

两部剧的共同主题,是“复仇”。《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主人公的叔叔出于对权力的渴望,杀死国王,霸占王后,王子在经历忧郁、怀疑、恐惧、愤怒等一系列痛苦的心理斗争后,最终完成了复仇,却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故事由双线展开,相对于男主的行动,更注重对男主的心理刻画——哈姆雷特复仇的过程,就是他心理成长的过程。《赵氏孤儿》讲述的也是一个为父报仇的故事,晋国大将屠岸贾为了争夺权力,杀掉赵盾全家三百多口人,仅余赵盾的孙子。在救下赵氏遗孤的过程中,有不少仁人志士舍身取义,为日后的复仇行动付出自己的生命。作为复仇对象的屠岸贾不仅是赵氏一家的仇人,更是十恶不赦的奸臣,他将赵武当义子抚养多年,真相大白之后,赵武复仇,深仇乃报。

在《赵氏孤儿》中,可以看到以家国为本位的价值观的宣扬,尽管屠岸贾抚养赵武多年,但当赵武得知杀父之仇时,并没有犹豫就结果了屠岸贾的性命,剧中对人物情感的处理趋于平板化,好人就是好人,坏人便是十恶不赦的坏人,家国利益高于一切,对人物的心理刻画较少、行动刻画较多。在《哈姆雷特》中,作者着重于人物心理的描写,将主人公一系列犹豫、怀疑、愤怒等情感刻画的淋漓尽致。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哈姆雷特的复仇中包含着对人性的探讨,充斥着种种复杂的情感。而在赵武的复仇中,则表现为单纯的快意恩仇,对于人性的探讨则少之又少,这种在人性心理探讨上的区别,体现出了中西方的价值本位差异——群体伦理法则与个体感性生命。

在中国古代,世袭制的产生造成“家天下”,由此产生出了传统社会的政治意识,从以家庭为单位的“孝亲”到以国家为单位的“忠君”,“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于是忠孝相通,君父同伦,家国同构。个人的价值与情感被永远的限定在社会伦理范围内。集体主义被崇尚,个人主义被排斥,每个人只有在群体中完成了自己的角色要求后,才有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历来排斥个体主义而崇尚集体主义,儒家思想将人看为是“群”和“类”的存在,每个个体只有在满足了“群”的角色要求后,才有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文天祥在自己的遗书中写道:“孔日成仁,孟日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从今而后,庶几无愧。”个人是要为国家做出牺牲的,也是要为家族做出牺牲的。个人的情感,永远被压抑在家国情怀之下。中国古代以群体伦理作為价值本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家天下”,才是个人生存的意义之所在。可以说,“群体理性法则”是中国古代的价值本位。

从西方的神话故事我们就可以看出,无论是盗火的普罗米修斯,还是弑父娶母的俄狄浦斯王,抑或是坠海的鸟人伊卡洛斯,他们都有各自鲜明的个性与情感,为了实现自己的个人理想奋不顾身。这些故事都强调了个人的独立性,社会关系仅处于次要地位。由此可见,两剧的复仇描写揭示了中西民族文化的一大不同为:西方文化核心是重视人性,崇尚个体情感生命。而中国古代则是以家国为本,遵守着社会理性法则。

二、审美差异——至善与求真破灭与团圆

《赵氏孤儿》着力塑造出一种道德楷模式的人物,表现其高贵的情感与正义的精神,追求一种波澜起伏、惊心动魄的戏剧效果。所以在《赵氏孤儿》中,着重表现人物的行动和语言,而对人物内心的矛盾冲突表现较少。与《赵氏孤儿》不同,《哈姆雷特》中主人公的内心时刻处在一种矛盾激化的状态中,性格特征极为复杂,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怀疑,对自己的行动,时刻犹豫。两剧的差异也体现了中西方审美文化的差异——中华文化以善为美,西方文化以真为美。中国传统思想推崇的是“善”,中国哲学基本是一种伦理哲学,特别注重宗族和群体,忽视个性。而西方特别推崇“真”,素来重视个性,张扬个性。体现了中西方“至善”与“求真”的差异。

两剧的结局也大不相同。《哈姆雷特》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人公杀死仇人后,自己也付出了生命。而《赵氏孤儿》的主人公则加官进爵,有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这也体现了中西方审美差异的不同——西方对于悲剧的描绘一般都是悲剧贯穿始终。亚里士多德将悲剧理解为:“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借引起怜悯和恐惧使得这种情绪得到陶。”因此,主人公在历经磨难之后,在浓重的悲剧气氛中死去。而中国文化由于受到传统儒家影响,总是将悲剧以喜剧结尾,苦乐交融。《论语》中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同时,《易经》记载“乾为天,为圆。”“圆”的崇拜便在这种对天的崇敬中萌芽,中国古典戏剧的结构便在形式上表现为悲喜交融,苦乐相错的圆形结构,《赵氏孤儿》结尾处复仇、加封的喜剧结尾正是以中国传统的哲学、美学所决定的。

三、差异背后——程朱理学与文艺复兴

造成《赵氏孤儿》与《哈姆雷特》差异的原因,不仅是中西方自古以来的差异体现,也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文化思潮有着重大的联系。《赵氏孤儿》成书时期是在元代,此时蒙古入主中原,对大批汉人实行了残酷的剥削,知识分子也未曾幸免,甚至有“十儒九丐”的说法,文人们沉沦下寮,绝足官场。人民反抗意识强烈。元代知识分子大多仕途不顺,因此与老百姓联系紧密,经常会从人民的立场出发,以元杂剧作为传声工具,切实地表达下层人民的呼喊。这样一系列社会背景环境造成了元杂剧具有惩恶扬善的鲜明倾向,而充满悲剧色彩的主人公也往往拒绝妥协,表现出反抗的精神。在《赵氏孤儿》第四折中,当赵武听说屠岸贾是自己的杀父仇人时,无法抑制的感情便喷薄而出:“兀的不气煞我也!”他更是在第二日当街拦住屠岸贾,要为父母报仇。“兀那老贼……二十年前你将俺三百口满门良贱,诛尽杀绝。我今日擒拿你个老匹夫,报俺家的冤仇也。”这一系列酣畅淋漓的表达让人热血沸腾。王国维认为:“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在其间,而其赴汤蹈火者,仍出其主人公的意志,则列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

《哈姆雷特》的写作背景是文艺复兴的英国,受文艺复兴思潮的影响,西方逐渐形成了以人文主义为核心,注重个人价值以及个体尊严的价值观念。在这种价值观念影响下,复仇的价值取向往往是为了维护个人的尊严。《哈姆雷特》中,这位丹麦王子面对身边所遭受的一系列变故和暴击,并未急于报仇雪恨,而是将复仇与社会责任结合起来,谨慎的思考更合适的时间与方法。

四、结语

《赵氏孤儿》与《哈姆雷特》作为中西方悲剧作品的两座高峰,以复仇为母题,表现出来中西方的文化差异。中国写复仇,偏重于描写复仇行动本身;而西方写复仇,则更多侧重于复仇人物的心理刻画。中西方表达复仇的差异则是受各自不同文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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