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近日有报道称,巴拿马籍油船“桑吉”轮与香港籍散货船“长峰水晶”轮在长江口以东约160海里处发生碰撞,“桑吉”轮全船起火,大火一直没有扑灭。请问对于着火的油船,国际上一般采取怎样的手段灭火?
广东读者 黄坤
油船因运输油品和无压、低压类化工产品,在货运船只中属于较易失火或发生爆炸的类型。油船一旦起火,发生爆炸的可能性较大,燃烧也较为猛烈。由于有发生爆炸的风险,救援人员无法靠近油船,而漏油燃烧产生的烟气也会对靠近事故地点的救援人员有害,因此扑救的难度和危险性很高。对于吨位较大的油船,国际惯例是将重点放在救人上,灭火基本上很难。而对于吨位较小的油船,灭火的成功率则较高。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等规定,载重量2万吨以上的油船均配备有甲板泡沫系统等灭火装置。一旦船员发现火情,按照程序应该先关闭各种油阀,再用密集水流或水雾为甲板等部分降温,然后再用固定泡沫灭火系统或者手提灭火系统灭火。
如果油船自身不能灭火,那么则需要派遣消防船灭火。扑救方法一般是先由消防船向着火船只喷水以降低甲板、舱壁和着火部分的温度。不过,喷水最好是水雾而非水柱,因为灭火所喷洒的水若是大量累积在船身内部,很有可能会让船只沉没,而如果喷洒的水不均匀集中在某个舷侧的话,则会让船失去倾斜复原能力,造成翻船。之后,消防船可向着火船只持续喷射泡沫灭火剂,直至火焰熄灭至火焰熄灭。。▲
(赵觉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