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周
《骆驼祥子》第四章,祥子早先攒钱购买的人力车被大兵抢走了,一门心思要再买一辆。那时候,一辆全新的人力车,在北京售价一百五十块大洋,按米价折成人民币还不到一万,搁现在绝对是笔小钱。可是旧社会劳动人民收入低,祥子租刘四爷的车拉活儿,一年到头不休息,拼了老命挣钱,刨去车份儿和吃喝,一年纯收入五十块大洋。为了买新车,他得积攒三年血汗。刘四爷劝他买旧的,他不听。又劝他借钱,他还不听。刘四爷生气了:“跟车铺打印子,还不如给我一分利呢!”
刘四爷说的“车铺”,就是卖人力车的车行,管卖又管修,类似现在卖汽车的4S店。“跟车铺打印子”,意思就是分期付款。为什么要管分期付款叫“打印子”呢?因为当时车主每到车行还一次本息,车行就在写着车主姓名的小本子上盖一次章(俗称打印子),作为已经还款的凭证。
民国时自行车售价也很高,穷人同样买不起。虽然买不起,可是还想买,怎么办?分期付款。1907年,在天津租界营业的日本企业加藤洋行就推出了分期购买自行车的业务:以三个月为限,头个月付款三十块大洋,把车骑走,然后第二月付款三十块大洋,第三月付款二十块大洋。日本造的自行车便宜,一辆售价七十五块大洋,因为是分期,所以要多付五块钱利息。
民国时买汽车能不能分期付款呢?答案是肯定的。容我再举几个例子:
1928年,四川省政府派人向美国通用公司驻上海事务所订购雪佛兰货车十辆、敞篷汽车两辆,分期付款。
1929年,山東省主席陈调元向美国通用公司驻上海事务所订购长途汽车一百二十辆,分期付款。
1934年,北平市政府卫生处想采购福特汽车一辆,预算不够,计划分期付款,顺利得到了市政府的批准。
1935年,广州市登记在册的长途汽车共有九十六辆,出租汽车共有七百零七辆,私家汽车共有四十八辆,其中九十六辆长途汽车全是分期付款购买,出租汽车中则有五十五辆是分期付款。
大家看得出来,以上事例中分期付款买车的主儿不是政府机关,就是用汽车搞经营的企业,没有私家车主分期买车的例证。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民国时买私家车的人实在太少,一个人只要舍得买车自用,那一定是不差钱的巨富,根本用不着分期,而政府机关受预算限制,跑长途和跑出租的汽车公司受现金流限制,走分期更划算,所以才分期付款。
现在我们分期买车,还款期限一般是一到三年,民国时的还款期限则要短得多,通常每个月还一次或者每两个月还一次,一年之内就要还清。至于原因,想必大家也能猜得到:民国时没有成熟的信用系统,汽车上也不可能安装GPS,万一车主赖账,保人破产,风险简直不可控,所以只能缩短期限,以免夜长梦多啦!(摘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