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唐修正史;史学理论视野;二重性原则;内在演进逻辑;历史编纂风格;史书性质
作者简介:张峰,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西安 710069)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历史编纂学的演进路径、优良传统与当代价值”(09AZS001)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18.06.018
唐初史学因史馆制度的确立和八部正史的纂修而备受学界关注,学者从朝廷对史学的重视、史馆制度的确立、正史编纂的成就和监修人员的作用等视角进行了有益的探讨,1不少见解对我们很有启发。但是,从史学理论的角度对此问题的考察,尚显不足。唐初正史的编纂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与学术生态环境,我们应将其置于特定的历史范畴,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和普遍联系的方法从理论上予以深入发掘,才能进一步深化对于唐初史学的整体认识。列宁曾指出:“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种最可靠的方法……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2陈其泰也一再强调:“历史分析法是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中国历史编纂学的发展宛如一条浑浩流转的长河……如果仅仅截取其中一段孤立地作考察,显然难以恰当地把握其演进的特点。放在全局之中上下联系起来分析,才能明了其前因后果,对其价值和意义作出正确评价”;同时,“应坚持历史主义的态度,即把问题严格地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1这就启示着我们对于唐修正史问题的研究,不能从单一的视角或仅就某部正史的编纂来概括唐初史学的整体面貌,而应回到历史“现场”,从史学发展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中探寻其因果关系,进而把握史学演进的阶段性特点与内在逻辑。因此,本文注重以整体的视角,运用发展的观点、动态的眼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对唐初正史编纂的原则、演进、风格与性质等问题,做出理论上的深入分析与阐释。
以往有关唐初正史编纂问题的研究,多着眼于当权者注重以史为鉴,发挥史学的“鉴戒”功能,从而服务于当朝的统治。实际上,唐初当权者虽然注重发挥史学为现实政治服务的功能,但是他们清楚地意识到求真是致用的基础,故而仍然重视以学术质量衡量前代各史编纂的优劣,进而决定重修与否。在笔者看来,唐初史学发展的兴盛与当权者对修史事业的重视有很大关联,一方面当权者需要从近世的朝代兴亡中总结出经验教训,以巩固新王朝的统治;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的统一,开始对前代的历史撰述进行全面诊断,除了给梁、陈、北齐、北周、隋等王朝编纂新史之外,还要检视前代各朝所修断代史的学术价值。这就决定了唐初正史的编纂遵循着二重性原则:一是历史鉴戒的需求,二是学术考量的标准。
武德四年(621),时任起居舍人的令狐德棻上疏唐高祖李渊,指出编纂前代史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他说:“窃见近代已来,多无正史,梁、陈及齐,犹有文籍。至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十数年后,恐事迹湮没。陛上既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如臣愚见,并请修之。”2令狐德棻因担任起居舍人,所以较为关注纂修前代史。他的上疏有两个值得重视的维度:第一个维度是从学术承继的角度而言的,认为近代以来多无正史,当局应大力搜求史料,接续前代修史的传统。第二个维度是从政治统绪的视角立论的,唐承隋建,而隋由周来,唐初建立了统一的帝国,应纂修前朝史以明唐朝政权的渊源。令狐德棻的建议,使唐高祖下诏撰修北魏、北周、隋、梁、北齐、陈六个朝代的历史,并强调各史撰述应“务加详核,博采旧闻,义在不刊,书法无隐”,3这显系以学术标准要求“六代史”的编纂。
高祖所开启的修史事业,虽未成功,但却启示着他的后继者唐太宗继续从事这项未竟之业。贞观三年(629),太宗将史馆正式移于门下省,这反映了国家对于修史事业的重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为“南北朝时著作局掌修国史,隶属于秘书省,唐高祖武德年间亦然。唐朝实行的三省六部制度,三省是中書、门下、尚书,秘书省虽然也称作‘省,但地位远为低下。唐太宗把史馆移于门下省,把修前代史的‘秘书内省设在中书省,都是重视史学的行政措施”。4继而,太宗下诏撰修梁、陈、北齐、北周、隋五个朝代的历史。这五个朝代的兴亡距离唐朝的建立时间不久,其兴亡教训正可为唐朝统治提供借鉴,所以“五代史”的编纂饱含着深刻的历史鉴戒思想和政治性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史,太宗未对高祖时倡议编纂的北魏史有所提及,高祖武德年间之所以拟修《魏书》,缘于《魏书》撰成后“众口喧然,号为‘秽史”,5故有重修的计划,但当唐朝廷将编纂前朝史作为一项大型学术工程加以实践时,史官对于纂修梁、陈、北齐、北周、隋“五代史”均无异议,唯独对于重修北魏史有着不同看法,结果“众议以魏史既有魏收、魏澹二家,已为详备,遂不复修”。1也就是说,魏史已有魏收、魏澹两家且各具特色,故未重修。这实际上是对魏收《魏书》学术价值的肯定,因此唐初由修“六代史”转修“五代史”,正是以学术水平的标准作为评判依据和撰修原则的。
同样,以学术标准衡量前朝史编纂的优劣,还体现在唐初所修晋史方面。有关《晋书》编纂的原因,不少学者从政治的角度做了考察,如陈寅恪认为: “盖重修晋书所以尊杨皇室,证明先世之渊源”。2李培栋则认为推动唐太宗重修《晋书》的主要原因,在于“一系列政治事件对太宗的刺激”,包括“皇位继承问题上的严重斗争”,“他对勋戚功臣们的猜忌怀疑”和“太宗本人对历史记载的恐惧心理”等,除此之外,“借机重审李唐家世也可以是一个原因;并且,唐太宗那种华夷一家的民族观,以及唐初仍盛行的门阀崇拜观念,也都有必要在重修晋史时表现出来。这些都是敕修《晋书》的原因”。3这些因素对于唐太宗重修《晋书》或许不无影响,但仍无明文可以论证两者之间的直接关系。
笔者认为,在高祖武德五年(622)与太宗贞观三年的修史计划中,均未提及晋史的重修问题,这应与诸家晋史在唐初尚存于世且时人对其价值认识不足有关。但随着唐初政局的稳定,“五代史”编纂的成功,尤其是存世各家晋史的缺点不断暴露出来,遂使重修晋史的问题被提上了日程。根据文献记载,贞观二十年(646)闰三月四日4,唐太宗下《修〈晋书〉诏》,正式启动《晋书》的重修工作。固然,《晋书》的编纂有着政治性的考量,这从太宗诏书中有感而发的“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5的言论,可见一斑。但是在太宗的《修〈晋书〉诏》中,他更多地是从学术上指明《晋书》重修的原因:
晋氏膺运,制有中原,上帝启元石之图,下武代黄星之德。及中朝鼎沸,江左嗣兴,并宅寰区,各重徽号,足以飞英丽笔,将美方书。但十有八家,虽存记注,而才非良史,书亏实录。绪烦而寡要,思劳而少功。叔宁课虚,滋味同于画饼;子云学海,涓滴堙于涸流。处叔不预于中兴,法盛莫通于创业。洎乎干、陆、曹、邓,略纪帝王;鸾、盛、广、松,才编载记。其文既野,其事罕传。遂使典午清高,韬遗芳于简策;金行曩志,阙继美于骊原。遐想寂寥,深为叹息。宜令修国史所更撰《晋书》,铨次旧文,裁成义类,俾夫湮落之诰,咸使发明。6
太宗认为晋代继承了曹魏的统绪而据有天下,对其历史应加以总结、书写。尽管唐初存世晋史“十有八家”,但这些著述仅仅具有保存史料的价值,难副“实录”之名。太宗一一分析诸家晋史的不足,强调应“更撰《晋书》,铨次旧文,裁成义类”。
无独有偶的是,唐初史家在《晋书》卷八十二为两晋史家群体作传时,对时人撰述晋史成就的评价同样不高,如文中提及王隐的《晋书》“混淆芜舛,良不足观”;虞预见闻太少,所著《晋书》窃取王隐之作,“未足多尚”;干宝和孙盛两人虽有良史之才,但所著《晋纪》和《晋阳秋》“惜非正典”;谢沉的《晋书》“奇词异义,罕见称焉”;《汉晋春秋》的作者习凿齿与《晋纪》的作者徐广“俱云笔削,彰善瘅恶,以为惩劝。夫蹈忠履正,贞士之心”,但“背义图荣,君子不取”。7据此来看,唐初史家以学术标准衡量两晋史家的晋史编纂,认为这些著作各有不足,这成为他们重修《晋书》的一个重要原因。《晋书》撰成之后,“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者焉”。8可见,唐修《晋书》与前代所修晋史在流传过程中,优胜劣汰,而非唐初当权者运用行政的力量废除前代所修晋史,这充分体现了唐修《晋书》的学术价值与生命力。
因此,我们今天对于唐初正史编纂问题的考察,除了重视当权者注重“以史为鉴”的编纂原则之外,还应观照他们从学术质量的标准对前史编纂优劣的评定,进而决定他们是否编纂前代各史。故而,政治性需求与学术性考量共同构成了唐初正史编纂的指导思想。
从唐初“八史”编纂的时间来看,它们的成书有着先后的顺序,其中“五代史”完成于贞观十年(636),《晋书》纂成于贞观二十二年(648),《五代史志》撰成于显庆元年(656),《南史》与《北史》成书于显庆四年(659)。这一浩大的学术工程前后历时30年,参与史家数十人,是中国历史编纂学史上的盛大壮举。通过对于这次修史实践相关史料的分析,我们会发现,唐初正史的编纂有着循序渐进的过程与内在的演进逻辑。
从唐高祖武德年间诏修“六代史”到太宗贞观三年改修“五代史”,反映了唐初政治家、史学家对集众修史模式的探索与调适。在唐之前,尚未有官方组织多部正史同时编纂的先例,故而高祖武德年间下诏纂修“六代史”,可以看作是唐初集体修史的一次有益尝试,但是这次修史工作“由于缺乏组织工作的经验,故未能取得具体的成果”。1其后,“太宗复敕修撰,乃令德棻与秘书郎岑文本修周史,中书舍人李百药修齐史,著作郎姚思廉修梁、陈史,秘书监魏徵修隋史,与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总监诸代史”。2这次修史有两个值得重视的变化:一是,令李百药修《北齐书》、姚思廉修《梁书》与《陈书》,而李百药与姚思廉两位史家不仅有家学渊源,而且对于北齐、梁、陈各朝的历史已有所撰述,易于成功。二是,当权者汲取武德年间修史失败的教训,重视发挥魏徵、令狐德棻等史臣对整个修史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作用,其中魏徵负责对各史“总加撰定,多所损益,务存简正”;3令狐德棻则“总知类会梁、陈、齐、隋诸史”。4由于这次修史有上述变化,历经七年之后,修成“五代史”,共247卷。
唐初当权者与史官有了“五代史”编纂成功的经验,遂将这种集众修史的模式运用于《晋书》的纂修,太宗在修《晋书》诏书中所说“其所须,可依修五代史故事”,5颇能反映两次修史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根据文献记载,《晋书》的重修工作始于贞观十五年(641),6但延至贞观二十年才正式启动。此次修史,政府组织了更为庞大的修史群体,《旧唐书·房玄龄传》记载了这次修史的大致情况:房玄龄“与中书侍郎褚遂良受诏重撰《晋书》,于是奏取太子左庶子许敬宗,中书舍人来济,著作郎陆元仕、刘子翼,前雍州刺史令狐德棻,太子舍人李义府、薛元超,起居郎上官仪等八人,分功撰录,以臧荣绪《晋书》为主,参考诸家,甚为详洽”。7可知在这次政府组织的修史活动中,既有领衔修撰的房玄龄、褚遂良,又有善于制定史书体例的令狐德棻,还有谙熟天文、历算、阴阳之学的李淳风等专门人才。郑樵说《晋书》之纂,“皆随其学术所长者而授之,未尝夺人之所能,而强人之所不及”,8正是对当时参修《晋书》各人分工的描述。经多位撰修者的共同努力,用两年时间完成了一部规模达于132卷的《晋书》。1
《五代史志》的编纂同样起于贞观十五年,但太宗一朝进展甚少。永徽元年(650),唐高宗又诏令狐德棻监修《五代史志》,至显庆元年方成30卷篇幅。从正史设立书志的发展历程来看,《史记》与《汉书》首先开创了在纪传体史书中设列书志的传统,但这一统绪在《三国志》《后汉书》的编纂中未能得到很好的延续,至沈约编纂《宋书》、萧子显编纂《南齐书》和魏收编纂《魏书》时,又重新将典志纳入正史撰述之中,可知到了南北朝时期典志入史又成惯例。而“五代史”的编纂仅有纪传而无典志,则应与唐初当权者考虑纪传易成而典志难撰的实际情况有關;加之武德年间修史无得而终,致使太宗贞观三年的修史集中在易于编纂的“五代史”纪传方面。“五代史”纪传编纂成功之后,唐朝廷几乎同时展开了对《五代史志》的编纂和对《晋书》的重修。但从实践的层面来看,《五代史志》的编纂迟迟未有进展,而《晋书》的重修工作则于贞观二十二年首先告竣。《晋书》是一部涵括本纪、列传、典志、载记四部分内容的完整史著,其中的典志对于后来成书的《五代史志》的编纂应具有借鉴意义。这表现在,参与《晋书》撰修的李淳风、李延寿、敬播、令狐德棻等人同时又是《五代史志》的编纂者,可以说唐初史官将《晋书》典志编纂的成功经验又移植到了高宗永徽年间重新启动的《五代史志》编纂上,这也为《五代史志》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
《南史》与《北史》是唐初最后成书的两部正史。太宗贞观十七年(643),李延寿始撰南、北二史,至高宗显庆四年撰成两书,凡十六载。李延寿何以能够在唐初编纂了六部正史之后撰成《南史》《北史》,这实与他本人具有丰富的修史经验有很大关联。贞观年间,李氏在颜师古、孔颖达名下参撰《隋书》;2贞观十五年,他担任东宫典膳丞,因得到令狐德棻的提携而得以参修《晋书》;其后,李延寿又受诏参与《五代史志》的修撰。由此看来,唐初组织的三次正史编纂,李延寿均参与其中,这不仅为他《南史》《北史》的编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因参与官方修史,得以阅览皇家藏书,还为他南、北二史的编纂提供了史料的准备。据此来看,李延寿南、北二史的撰述,虽然在起始时间上与《晋书》《五代史志》的编纂极为相近,但是他的两部史著相较唐初所修其他诸史,历时最久,成书时间也最晚,这使得李延寿可以在参与唐初皇家正史编纂的同时,随时汲取官修史书的有益做法,从而不断完善《南史》与《北史》的编纂。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将李延寿的《南史》《北史》看作是唐初三次大规模修史结出的花朵。
班固撰成《汉书》之后,纪传体断代史撰述蔚成风气,在其影响之下,魏晋南北朝时期产生了一大批影响至今的史学名著,如《三国志》《后汉书》《宋书》《南齐书》《魏书》即是典型的代表。唐初编纂正史,同样继承了前代采用纪传体撰写断代史的做法。相较于纪传体断代史撰述的兴盛,纪传体通史的撰述在《史记》之后的漫长岁月中则显得较为寥落。不过,唐初当权者与史官在继承前代纪传体断代史做法的同时,注重发扬纪传体通史撰述的传统,从而使唐初正史的编纂呈现出断代与会通两种不同的风格。
采用纪传体编纂断代史,“正好与中国古代皇朝周期性的更迭相适应”,3这种修史范式自东汉以降,直至唐初,无改斯道。在纪传体断代史编纂已成为官方修史范式的背景下,对于李延寿“拟司马迁《史记》”4之法,连缀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北周、隋八代之书而撰成的《南史》与《北史》,唐初当权者不但没有排斥,反而给予了肯定,将之与所修六部纪传体断代史并列。这一方面反映了唐初当权者对不同风格史著的包容,另一方面则彰显了纪传体通史编纂自身的优点。
纪传体断代史自有其优长与特色,但也存在着割断历史前后联系的缺点。李延寿编纂《南史》《北史》贯通南北二朝,使人们能够于一书之中纵观南朝历史的演进或北朝历史发展的脉络,打破了过去各史断代记事的做法,从宏观的视野梳理了南北朝历史的走向。尤其是,“八书”的本纪因限于断代而难顾全局,时而对易代之际的历史记载重复,又或因为正统观的因素而有意识地忽略某些史实,致使南北朝史事的记载有所割裂。李延寿有鉴于此,按照时间的顺序为南北朝时期的帝王设立本纪,删去“八书”记载中的重复,增补遗漏,特别是增补西魏帝王事迹入《北史》,连缀前后史实,弥补了“八书”记事的缺陷。作为全书的纲领,南、北二史的本纪贯穿了南朝和北朝两条线索,从而达到了提挈南北二朝史事的目的。再者,《南史》与《北史》列传的设置亦明显贯穿着“通史”的理念。“南北朝年祀短促,一人辄历仕数姓,故有身卒齐朝,传编宋史,事在魏代,人入《齐书》。于此而言限断,颇难位置得宜”。在这种情况下,李延寿整合“八书”内容,变断代之体“为通史之体”。1除了一般人物列传体现了“通史”编纂的理念之外,《南史》与《北史》之类传贯串南北朝时期各类人物并以类区分,亦有着明显的“通史”特性。
正是由于《南史》《北史》有着突出的优点,所以在唐代广为流传,受到社会上层与一般读书人的青睐,甚至在代宗时期还被建议作为科举考试的基本史籍。其时,洋州刺史赵匡提议科举取士者应“兼通三史以上”,这些基本的史籍包括“《史记》为一史,《汉书》为一史,《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三国志》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史。习《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北史》者,通《后魏》《隋书》志”。 2由此透露出唐代士人所读的基本史籍涵括《南史》与《北史》,尽管赵匡的这一建议未被采纳,但是据此可知南、北二史在当时颇为流行且受到重视。
唐初正史编纂所形成的断代与会通两种风格,对唐代之后历史编纂的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是唐代设馆编纂纪传体断代史的做法一直为后世所承继;二是李延寿的南、北二史在唐代的流传中已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宋代更是受到时人好评。晁公武认为,《南史》与《北史》“删繁补阙,过本史远甚,至今学者止观其书,沈约、魏收等所撰皆不行”。3司马光亦指出:“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叙事简径,比于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窃谓陈寿之后,惟延寿可以亚之也。”4故而,有宋一代通史编纂盛行,应与李延寿《南史》《北史》编纂成书后在宋代形成的广泛影响有所关联。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唐修八史性质的认识较为模糊,笼统地认为这八部正史皆为官修。形成这种认识的原因,在于唐初设馆纂成六部正史,加之李延寿为史馆中之史官,多次参与正史编纂,遂将他的南、北二史与其他六部正史同立官修之列。这种认识实未能深察官修与私撰的差异,以及唐初所修八部正史的不同特性。在笔者看来,唐修正史在性质上可以分为官修史书和私修史书两大类型。
第一类型的官修正史,主要有《周书》《隋书》和《晋书》三部。这一类史书编纂的特点在于,完全由官方主导,组织修史团队,参修人员分工协作,在历史撰述中注重反映官方的意志。譬如,《周书》的编纂主要由令狐德棻、岑文本和崔仁师三人合力完成,在修史过程中,三人分工明确:令狐德棻从总体上负责全书的编纂,岑文本主要撰写《周书》的史论,5崔仁师由令狐德棻奏引“佐修周史”,6负责史料的搜集及作为助手协助令狐德棻的编纂工作。《隋书》的编纂与《周书》同时展开,由魏徵肩负其事,且“《隋史》序论,皆徵所作”;1其他参与撰修的人员有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敬播、李延寿等,他们各有分工,相互协作,集体完成了《隋书》的编纂。《晋书》的撰修,更能体现唐初官修史书的规模与格局。参与《晋书》编纂的21人,各有專长,皆一时之选。具体来说,史馆将这一学术群体的职能划分为三组:第一组“掌其事”,分别为房玄龄、褚遂良和许敬宗,他们负责监修工作;第二组“分工撰录”,包括来济、陆元仕、刘子翼、卢承基、李淳风、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崔行功、辛玄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14人,主要负责本纪、典志、列传和载记的具体撰写、校勘;第三组“详其条例,量加考正”,主要有令狐德棻、敬播、李安期、李怀俨4人,负责《晋书》编纂的发凡起例、查漏补缺、审核定稿等工作。这三组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确保了《晋书》编纂的顺利完成。故而,白寿彝认为,《晋书》“是众手成书的第一部真正的纪传体官史”,充分“体现了七世纪前叶唐家皇朝学术上的组织力量”。2
第二种类型是私修正史,主要有《北齐书》《梁书》《陈书》《南史》和《北史》5部。李百药的《北齐书》与姚思廉的《梁书》《陈书》可以看作是官方意识形态主导下的私修史書。这三部正史同是贞观三年奉诏撰修,并且魏徵还曾“各为总论”,3可以看出他们与官方有着密切牵涉。然而,我们认为这三部史书与《周书》《隋书》《晋书》的官修性质还是有所差异,原因在于李百药与姚思廉所撰之书,皆代有积累,编次笔削全由个人,这与官方组织、成于众人之手的官修史书有所不同,因而仍可以看作是私修之作。李百药在撰述《北齐书》之前,他的父亲李德林于北齐时期已参与了齐史的编纂,至隋代又以内史令的身份编纂齐史,惜乎未成,然而他对北齐史撰述所做的努力,却直接为李百药撰成《北齐书》奠定了基石。贞观年间,李百药奉诏撰修《北齐书》,接续了李德林的修史事业,大到全书的谋篇布局、主要观点,小到史料搜集、篇章核对,全由李百药一人完成,因而《北齐书》的编纂主要体现的是李德林、李百药父子的史学思想。《梁书》《陈书》的编纂同样是由姚察、姚思廉父子接力完成。姚察在南朝梁时已担任著作佐郎,梁亡入陈,他“知撰梁史事”;陈灭入隋后,文帝下诏授予姚察秘书丞一职,“别勅成梁、陈二代史”。对于梁、陈二书的编纂,姚察贡献巨大,其子姚思廉言:“梁、陈二史本多是察之所撰,其中序论及纪、传有所阙者,临亡之时,仍以体例诫约子思廉,博访撰续,思廉泣涕奉行。”4姚思廉于隋时受父遗命编纂梁、陈二书,曾上疏炀帝完成父亲的修史之志,但因时代环境的变迁,他的撰史工作并未如愿。直至贞观年间唐太宗诏修“五代史”,适逢其会,姚思廉受诏撰修梁、陈二史。于是,他以父之底稿为本,完成了梁、陈二书。据此来看,《梁书》与《陈书》的编纂,凝聚了梁氏父子两代人的心血,是他们历经陈、隋、唐三朝探索的结晶。
此外,李延寿的《南史》与《北史》虽与《北齐书》《梁书》《陈书》同为私修正史,但是两者之间又有细微的差异,这表现在南、北二史并非李延寿奉诏撰修,而是先行私撰,然后获得官方认可。李延寿曾三入史馆,参与了《隋书》《晋书》《五代史志》的编纂工作,然而他的《南史》与《北史》却并非纂成于馆阁。南、北二史的编纂,肇始于李大师,完成于李延寿,可以看作是他们父子私撰的结果。但不容否认的是,这两部私撰的史书在当时得到了官方的高度认可,两书初稿完成后,李延寿先将《南史》“呈监国史、国子祭酒令狐德棻,始末蒙读了,乖失者亦为改正,许令闻奏。次以《北史》谘知,亦为详正”。在南、北二史流布之前,他又“遍谘宰相”,然后才上疏高宗,奏明撰述两书的旨趣、规模与艰辛历程。5高宗阅读其书,甚为欣赏,并亲自“制序”,6遂使南、北二史与当时新修“六代史”同列共传,构筑了唐初历史编纂的空前盛举。
如果将唐初所修八部正史纳入二十四史编纂的长时段中予以考察,我们不难发现,这一时期所修正史正处在私修向官修的转型阶段。在唐之前所纂修的正史,如《史记》《汉书》《三国志》《后汉书》《宋书》《南齐书》等多属私撰,这类正史的编纂基本反映了编纂者的史学观点、见解与思想;至唐代正式设立史馆于禁中,官修正史开始出现了,同时私人所修正史也带有较为浓厚的官方色彩,呈现出私修向官修过渡的特色;唐代以后所修正史,除欧阳修之《新五代史》外,多为官修史书,反映的是朝廷的意旨与撰述旨趣。这种正史编纂范式的转换,正是从唐初演化而来并不断发展、定型的。
[责任编辑 王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