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冶萍公司1907—1913年招股述论

2018-01-08 07:05郭莹陈锴
求是学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盛宣怀重工业

郭莹 陈锴

关键词:汉冶萍公司;招股;盛宣怀;重工业;资本社会化

作者简介:郭莹,湖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 430062);陈锴,湖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武汉  430062)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18.06.019

近世中国的社会转型,首先从本质而言,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而重工业的发展当然是国家工业化的核心选项。在清末民初国家工业化的进程中,运用股份公司这一来自西方的经营方式迅速集中社会资本,以解决扩大生产规模、兴办关乎国家根本的重工业建设及大型工程所亟需的资金,成为当时实业界的潮流。这一经济运作的实质即是资本的社会化过程。资本社会化使原来分散的私人资本、个体资本集中起来,转化为社会资本,从而有力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其效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勾勒:由于股份制的形成“大大推动了资本集中,提高了资本的社会化程度,企业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然而,此种景象却迟迟未能在晚近中国出现。尤其是关乎国家制造业之本的重工业企业反因招股不利、资金短缺而陷入债务困境难以自拔。清末民初中国最重要的重工业企业、中国第一家采用新式机械设备进行大规模生产的钢铁联合企业“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公司”(简称汉冶萍公司)1907年至1913年的招股,正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当时社会的“剩余资本”为什么未能通过股份公司顺利转化为生产性的工业资本?近代中国重工业何以未能有效实现资本社会化?形成难题和困境的原因何在?这无疑是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值得深入探讨的重大问题。文章以汉冶萍公司1907—1913年招股为例,并试从经济社会学的新角度加以探析。

一、盛宣怀筹划注册商办汉冶萍公司启动招股

汉冶萍公司作为注册商办股份公司正式成立于1908年。在此之前其先后经历官办和官督商办两个时期:

1890年至1896年,为张之洞主持筹办汉阳铁厂及大冶矿务局或统称为“湖北铁政局”的官办时期。建厂耗银568.7614万两,是晚清洋务企业开办费中数额最大的一笔,资金全部来自官款,除户部拨银200万两,“其余三百余万两皆是”张之洞在其所管辖地方财税范围“多方凑借、焦思罗掘而来”。11896年,因清廷不再拨款,资金短缺无力周转,经张之洞保举由盛宣怀接手汉阳铁厂,体制由官办改为官督商办。随后盛宣怀筹集商股,“多方腾挪”,领导汉阳铁厂改造扩建和萍乡煤矿开发建设获得成功。当时号称亚洲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期间耗资甚巨,迄至1908年,用款达银1760余万两。2资料显示所筹集股份主要来自与盛宣怀关系密切的轮船招商局、电报局、通商银行等企业及盛宣怀本人或家族。3盛宣怀后来曾对张之洞说:“侄从前敢于冒昧承办(铁厂),所恃招商、电报、铁路、银行皆属笼罩之中,不必真有商股,自可通筹兼顾。”4透露出在官督商办时期筹资主要依靠盛宣怀调动所能控制的招商、电报等局的资金“通筹兼顾”,少有真实来自社会民间的“商股”。

1907年,盛宣怀开始筹划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合并注册为商办的“真实股份有限公司”,次年经户部批准,“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公司”正式成立,与此同时招股筹划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可以说,这是这家钢铁联合企业作为完全商办股份公司真正面向社会公众的招股。盛宣怀选择此时注册商办汉冶萍公司有着多方面的考量。

首先,当然是这个规模恢宏、耗资重大的钢铁联合企业的维系和发展亟需资金,尤其是前期投资巨大已导致企业欠下巨额债款。如1908年3月盛宣怀奏陈:“外债、商欠将及一千万两,抵押居多,息重期促,转辗换票,时有尾大不掉之虞。”51908年9月发布的《汉冶萍公司招股章程启》言招股原因之一,即:“光绪二十二年盛宫保接办时,意谓筹银三五百万即可办成,初不料如此重大,至今日用款几及二千万,大半押借而来,惟以前事未办成,无股可招,今事已办成,自应招股还债并再扩充。” 6历经10年创办“艰危”,此时汉阳铁厂改造扩建、萍乡煤矿开发建设已初见成效,正是招股集资的大好时机。

其次,1904年1月清政府商部奏準颁行《公司律》,“公司”无“法”可依的局面得到改观。19世纪下半叶,风气渐开,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些“仿西人招股之例”“行纠股之法”的公司。时人渐知“泰西以有此一法,而诸事易于开办,是以握致富之原”。更有“招商局开之于先,招集商股,创成大业,各商人亦踊跃争先,竞投股份”,“其股份日见其增涨”之先例;继有“开平、平泉、电线等则皆近年始行创办……不但投股者多而且卖买股票者亦不胜踊跃”1。但由于当时没有正式的《公司法》,这些企业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法人地位。《公司律》颁行后,数年间全国掀起了创办公司的热潮。盛宣怀正是在这一契机下合并汉冶萍诸厂矿注册商办。

再次,以注册商办来防范“权贵攘夺”“外人觊觎”,是盛宣怀更深层的考虑。盛氏早年得李鸿章重用而崭露头角,1902年在李鸿章之后的权力轮替中被北洋系排挤出他苦心经营、利润丰厚的轮船招商局和电报局;1906年围绕他极为重视的统管铁路、邮政、轮船的邮传部控制权的争夺亦败于北洋系;1907年7月盛氏在鄂赣兴办煤铁事业的后盾张之洞调离湖广,盛宣怀在汉冶萍诸厂矿的督办地位变得十分脆弱,北洋系和地方政府对厂矿权益均存有觊觎之心,凡此种种令盛宣怀深怀担忧,如他在致友人信中云:“该厂矿只待来年新炉告成,即可发达,将来丰利可期,必在轮电之上也。但恐过好之时难保不为国有”。2其深恐厂矿盈利之日,即为权贵攘夺之时。因而急需采取措施巩固他在汉冶萍的地位。这一意图在公司前后两次《招股章程启》中均有所表露:

如此大事业千辛万苦而后办成,必须图垂永远,欲其久远,莫若公诸天下,举贤者而任之,绵延罔替,故遵商律,呈请农工商部注册,发给执照,成立为真实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查帐(账)人均由股东选举,集天下之才能财力而共保之,永远遵守。3

光绪二十二年接办以来……不得不多方设法腾挪,独立支撑,虽欲借足他山而莫之能应也。现在局面已成,厚利即在目前,自应厚集全国之财力,公诸天下,举贤任能,以垂久远。故遵商律赴都注册领照,为真实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查帐(账)人均由股东选举,绵延罔替。4

按照两个章程,完成“遵商律,呈请农工商部注冊发给执照”“成立为真实股份有限公司”“公诸天下,举贤任能”“董事、查帐(账)人均由股东选举”等股份制公司程序,即获得商办公司权益,公司为众股东所有,按“公司律”运作,掌控公司的董事会由股东会议选举,权贵势力自难以“攘夺”。由此可保障之前历经10年创办的投入和权益。

诚然,注册商办汉冶萍公司成功的关键仍在于能否顺利完成招股,即通过公众购买股份实现企业资本的社会化。经过约半年的精心策划,《商办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推广加股详细章程》于1908年4月出台5,其要点如次:(1)确定公司招股总额为银元2000万元,每股银元50元。(2)股票分为三等,即头等优先股、二等优先股、普通股。其中头等优先股为已有的创始老股300万元,无须再招;二等优先股700万元,为推广加收股本;普通股1000万元。(3)允诺厚利。盖因“深知附股衰旺只问有利无利”,6三个等级股票官息均为每年8厘。所谓官息,是指企业无论盈亏,均必须定期按照额定利率向股东支付的息额。发放官息的实质是中国传统社会借贷经营模式的延续,是当时为吸引华商附股的一种俗成制度。(4)红利的分派则按三种股票等级派发,头等、二等优先股可拿双份红利。红利作三十成开派,除去“公积”“办事出力人酬劳”占六成外,余下的均为股东所得。其中头等、二等优先股各得一成五,并参与余下二十一成的分派,即头等、二等优先股拿双份红利。又因头等优先股股额不及二等优先股的一半,故每股所得红利是二等优先股的二倍有余。以此体现对创始老股的优待。

盛宣怀还多次提及“广收小股”的意义:“宜另招零星股份以结商民团体……不妨广收小股,虽一、二股不嫌其琐碎也。”“拟专集小股自一千元至一百元五十元者,愈小愈好,恨不得十八省百姓个个有股份。所以欲收小股者,结吾民之团体,方足以防外人之觊觎,亦以见一二人创获之大利,公诸千万人,亦足以御众人之口实,不致利欲薰蒸,为权贵所攘夺,庶几在弟总理任内树不动之基。”1

二、不遗余力面向社会招徕投资

招股大计既定,盛宣怀及其公司僚属的招股运作随即大张旗鼓地展开。

(一)宣传鼓动。通过集众演说、媒体刊登广告、刷印图说等方式吸引受众购买公司股票。为扩大公司招股影响,汉阳铁厂总办李维格建议上海、汉口、厦门、香港、广州等招股“总要之区”,“必须派善于辞令者分投运动,集众演说,使人心目中觉得此事为非常之举,绝大之利”。1908年10月25日,李维格在汉口商会发表激情演说,指出“今日汉、冶、萍三大业,即中国挽回利权、抵制洋货之根本”,发出“拯中原于涂炭,登亿兆于康庄”的号召,动员汉口商业界“助力翻东半球阘茸之旧局……齐向煤铁世界展动地惊天之事业”。2演说使“闻者莫不心羡”。3

此外,公司数次在报纸刊登招股广告。如1908年8月3日起,汉冶萍总公司在《申报》上连续刊出《斜桥汉冶萍驻沪总公司告白》,详细介绍公司拟招股本数、股票利润分派及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区别,特意强调“优先股可得格外报酬”,号召股民速到总公司购买。41908年12月,公司在《申报》再次连续刊登《上海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有限总公司广告》,直至1909年5月18日,时近半年。除借助国内媒体,公司招股宣传还充分利用外媒的报道。如公司负责采购铁厂机器设备的洋员彭脱曾寄来英国煤铁省分报章,言汉阳铁厂崛起,产品出口到西方,是“黄祸西渐”。李维格敏锐地意识到此论是宣传公司、招徕股份的绝佳素材,遂将文章寄与上海《商务报》译登。盛宣怀在日本期间,“见日本各公司凡有招劝均多石印图说,各处分送”。于是要求李维格效仿此法,“将汉冶萍影照两本,挑出二十张,付以石印或玻璃板印,缀以论说,西报及西人工师矿师所论均可编入,尽力鼓吹……印成数千本,与章程同送”。并多次叮嘱李维格各处分送,使人知公司厂矿“局面非同小可”。5

(二)写信劝买。针对朋友交际圈中可能的或潜在的重点投资对象,盛宣怀亲自写信游说劝其购买公司股票。此类信函在盛氏存世信札中多有所见。如: 1907年11月17日(此时正式招股章程尚在拟订中),盛宣怀即致函老友吕海寰,称购买股票者“趋之若鹜”,“现看商情,大非昔比,几有推之不去之势,老股优先数目甚少,乞早函复为祷”。6以优先老股相招徕。1908年4月8日《盛宣怀致陆安清、孙多森函》以“远近附股者踊跃争先”相劝诱。1909年1月16日《盛宣怀致谢志镛函》声称,“开招以来,颇形踊跃,现在优先股一千万将次额满”。7在劝股函件中,盛宣怀试图营造一种商民附股踊跃、供不应求的景象,以吸引更多人购买公司股票。

盛宣怀还用“留股”(优先股)以待“同道”“知交”“同好”“同志”“有志实业之人”等言辞示以优惠,多方拉拢鼓动招徕投资人。如1909年1月6日盛宣怀《致吴重懌中丞再启》云:“股分因大众皆要优先,故开创老股三百万之外,公议添足七百万,既已收得九百余万,尚剩卅余万以待当道。”同日《致前江西藩台沈蔼昌方伯再启》曰:“窃愿藉汉冶萍钢铁以挽回实业,集千万裘以成团体……拟为公留数十股,示我同志而已。”11月8日盛宣怀致函年前相识的港粤商人何东:“远方绅商不乏有志实业之人,恐一时或未周知,特留空额五十万元以待同好,惟亦不能过迟,明春开股东会即需截数。”2

(三)劝人换购。即劝人卖出其他股票,改购汉冶萍公司股票。

1908年清政府将电报局收归官办,为盛宣怀劝人换购汉冶萍公司股票提供了良好契机。因盛宣怀是电报局创始人、前督办,被委经办该事,“回沪劝导”电报局股东。盛宣怀即先行劝戚属朋僚出售电报股改买汉冶萍公司股票:“(电报股)有绌无盈,弟早料及,故凡熟人老股,早劝售出,变换矿股。”并给他们划算换购细账: “如以电报一股换汉冶萍四股,实得票本二百元,官利八厘,按年可收稳利十六元,照预算余利亦有二分,可收四十元。即使只有余利二厘,便比得上电股二十元。此股票亦可抵押,将来卖价若再加倍,便可得四百元。”3接着盛宣怀公开致函电报局股东引导其换购汉冶萍股票,鼓吹“可稳收官利”,“加以余利并优先红利”,“票价亦可盼望如轮电必有一股作两股之日,且属注册实行商办公司,非同昔年官督商办之局,可得股东会议选举董事查帐之权,似胜于勉强附股于电政多矣”。4盛宣怀在经办收赎电报商股期间,相机为汉冶萍公司招股做宣传,使原电报局持股人转而“附入煤铁厂矿者,约居三四成”。5可谓成绩斐然。

猜你喜欢
盛宣怀重工业
在个人交谊与国家利益之间:井上馨与盛宣怀围绕汉冶萍问题交涉始末(1897—1915)
走错了路,起步即是末路
斯大林工业化思想论析
从电力消费看延安市产业结构
张之洞和盛宣怀在粤汉铁路及铁路借款上的恩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