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并举实现人民安居梦
“安居”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之一,“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同时也是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子。然而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均衡的推波助澜下,“安居梦”成为许多人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长期以来,与蓬勃兴旺的销售市场相比,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显得尤为弱势。一方面“居者有其屋”的传统观念仍占据主流,另一方面则是租赁市场乱象丛生,租房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在这双重因素的挤压下,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极为不完善。
从国际经验来看,租赁市场在国民居住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开始进入存量时代,住房租赁在供求两端都极具发展潜力,万亿级规模市场正在形成。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住房租赁机制,时不我待,势在必行。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中央对房地产的基本定调。在这一战略定位指引下,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一方面采取分类调控措施,给过热的楼市降温;另一方面着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使之成为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重要内容。
从2015年开始,中央及地方就相继出台政策,推动租购并举,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发展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列为工作重点。
2017年,各项政策持续加码,从供给、金融、财政、法律等各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全面支持。5月,《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7月,住建部、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并选取12个城市开展试点。
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房供给侧改革持续发力。
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积极跟进,目前已有二十余个省份(直辖市)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细则,多维度推动租购并举,发力租购同权。
市场前景看好,政策春风吹拂,房地产、金融、互联网等领域的企业嗅到机会,纷纷布局长租市场,抢食这块万亿级的大蛋糕,相关模式和标准也在探索中开始逐步建立。
毫无疑问,在政府、企业、资本等多方合力加持下,“住房租赁”注定将成为年度热词,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基本定位必须贯彻始终,不断完善市场机制,租购并举两条腿走路,使租购同权真正落到实处,实现人民群众对住有所居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