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四五
摘要 本文概述和分析了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变更情况、施工和设备到位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投入使用情况、竣工决算审计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项目建成后的效果与效益评价,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为农业类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安徽池州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20-0243-0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支撑,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手段,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1-2]。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是2012年由安徽省发改委和省农业委员会批准立项,2012年11月由池州市发改委下文批准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2013年和2014年省发改委和省农业委员会下达了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15年8月池州市发改委下文批准对该项目检测用房建设地点及内容进行变更。该项目在省农业委员会、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指导下,在池州市农业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农业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安徽省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关于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检测用房建设地点及内容变更的批复》,经过逾2年的精心组织、扎实施工,于2017年1月完成了新购置的实验室装饰与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验收,5月完成了仪器设备的验收,6月本中心顺利搬迁至项目新购置的检测用房,9月通过了项目决算与审计。
1 建设项目总体完成情况
该建设项目是按照池州市发改委(池发改农经〔2012〕500号和池发改农经〔2015〕260号)批复内容实施的。
1.1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成立于2005年1月,是池州市农业委员会下属二级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法人单位,又是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中心内设办公室、市场信息科、综合检测科3个科室,编制15名,现有在编在岗职工14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5人)。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承担部、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普查和监督抽查检测任务;负责对全市县乡和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室)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监督监管;负责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和宣传服务等工作。中心于2007年12月通过了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并获得证书,2011年2月和2014年2月分别通过了省质监局组织的资质认定复评审;2012年9月获得了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9月又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农业委员会组织的资质认定和考核评审并获得了双证书。
1.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购置并装饰检验检测用房2 035 m2,3层框架防震结构;购置仪器设备98台(套)。
1.3 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 607.56万元,其中购置仪器设备费用643.81万元,土建工程费用902.43万元(2 035.5 m2的检验检测用房购置及装饰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32万元。
资金筹措:中央投资66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市级财政配套406.5万元,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通过单位資产置换等方式筹资534.0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和装璜检验检测用房)。
1.4 项目建设地点及期限
建设地点为池州市长江南路396号中环大厦4、5、6层楼,建设期限为3年。
1.5 招投标和项目管理责任制
该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采购、检测室装饰、电力安装、监理单位聘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池州市农业委员会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也是项目责任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及建成后运行负责,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农业部“四制”要求,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以及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1.6 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该项目所采购的检测仪器设备均为国际一流品牌,质量优良,如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均为美国产并原装进口,原子吸收仪为德国产并原装进口。检测室装饰工程施工前,通过招标聘请了安徽天健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并签定了工程监理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公司派人到现场监理,施工严格按图纸设计执行,同时还派本中心2位同志每天到施工现场监督工程质量,有效监督保证了工程质量的优良。
2 项目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
2.1 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资金667万元于2014年下半年全部到位,市财政配套资金406.5万元于2015年9月到位215.26万元,2017年4月到位191.24万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通过单位资产置换筹资534.06万元于2015年8月到位。该项目已到位资金共计1 607.56万元。
2.2 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
2.2.1 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按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实行财务专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由市农业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项目资金先划拔到市农业委员会帐户进行统一管理,根据该项目的实施进度,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分批分次打报告审请,再由市农业委员会开会研究拨付,市农业委员会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负责项目的实施,同时项目单位法人代表为项目责任人。
2.2.2 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已使用资金1 607.56万元,其中:购置仪器设备使用资金643.81万元,购置2 035.5 m2的检验检测用房使用资金688万元,检验检测用房装饰使用资金214.43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61.32万元。项目资金的支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进度要求进行,严格按批复计划的建设内容使用资金,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
3 项目变更情况
2015年8月10日,池州市发改委下文《关于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检测用房建设地点及内容变更的批复》(池发改农经〔2015〕260号),鉴于池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13日第35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现就该项目有关变更事项批复如下:建设地点由原批复的市西北外环与老318国道交汇处搬迁至长江南路396号中环大厦内;建设项目检测用房由原批复的新建变更为购置,检测用房面积不少于原批复的1 274 m2,检测用房购置及装璜费用由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费用出处: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和市城投公司三方负担。
4 施工和设备到位情况
该项目从2014年8月开工建设,至2017年3月项目批准建设的内容已全部完成。实验室装饰与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2016年12月完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安排有关人员组织内部验收组及时进行了初验,市发改委于2017年1月邀请相关专家对该单项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专家一致认为该检测室的装璜工程质量非常好,在全市属上等水平。项目所有采购的仪器设备(共6包)于2015年4月招标,5月签订合同,因地址变更延期供货,2017年3月采购的仪器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并进行了试运行,4月中心组织了内部验收组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了初验,市发改委于2017年5月邀请相关专家分别对仪器设备全部单项工程(共6包)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全部合格。
5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采购、检测室装饰、电力安装、监理单位聘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落实了合同管理制度,项目中进行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仪器设备和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等的单位全部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用规范合同文本签约,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
同时,严格执行消防、环保等法律法规,在实验室装饰之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进行了设计,并到贵池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了备案,2018年1月贵池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测,消防工程通过了消防大队的竣工验收。在环保方面,委托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在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了备案,对中心4、5、6层的室内环境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中心3层的室内环境质量均符合标准要求。
6 投入使用情况
6.1 组织和参加建设项目管理培训情况
中心于2013年12月派2位同志到广东东莞参加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市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培训,2014年4月又派人到南京参加项目招投标新政策专题培训。此外,中心先后派逾40人次外出到北京、上海、南京、合肥、青岛、昆明等地参加仪器操作和使用等培训。
6.2 实验室装饰及使用情况
根据市发改委的批文及项目总体要求,中心在中环大厦购置了4、5、6共3层,建设总建筑面积为2 035.5 m2的检验检测室,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先进的实验室标准进行了设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了装饰。其中,第4层为无机检测室,主要有原子吸收室、原子荧光室、紫外分光室、重金属前处理室、废水和废气处理室、天平室、集中供气室、高温室、試剂储蓄室、样品储蓄室等;第5层为有机检测室,主要有气相色谱室、气质质室、液相色谱室、液质质室、品质分析室、农残速测室、农残前处理室、天平室、男女更衣室、收样室、制样室等;第6层为值班室、接待室、档案资料室、数据处理室、培训室、会议室、人员办公室等,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目前,中心所有实验室都已投入使用。
6.3 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项目购置的所有仪器设备如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仪等都已投入使用,并充分发挥了这些高端检测仪器在日常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的作用,检测精度大幅提高,工作效力大幅提升,成效非常显著。
7 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该建设项目完工后,2017年进行了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了项目竣工决算书,并对该项目进行了二次专项审计,审计单位出具了项目审计报告:一是市审计局委托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的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审计(皖正建审〔2017〕-3015号);二是市财政局委托安徽华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中心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皖华晨会审字〔2017〕043号)。审计结论为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 607.56万元,其中:仪器设备投资643.81万元,2 035.5 m2的检验检测用房购买投资688万元,检验检测用房装饰投资214.43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61.32万元。
8 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该项目从组织申报、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批准文件、设计文件、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安装、培训、检测室装璜、验收等都建立了档案资料,文件和各项技术资料齐全、准确,项目所有档案资料都装订成册并按规定放入档案柜中归档,由中心资料管理员专人保管。
9 项目建成后的效果与效益评价
9.1 项目功能目标实现程度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中心建立起高标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购置了必要的高端检测设备和标准化的实验室,建成了一个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高效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改善和提高了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水平,并能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的有效监督。项目建成后,一般检测区温度应在20~28 ℃之间,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45%~65%,实验室具备防震、防尘、防腐蚀、防磁与屏蔽等方面的环境条件要求,符合在室内开展的检定项目之检定规程和计量标准器具及检测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现中心检验检测室整体水平在全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中处领先地位。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本中心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中心在该项目建成后的2017年9月顺利通过了省质监局和省农委组织的资质认定和考核评审,并获得了双证书,承检参数由项目实施前的两大类 46个扩大到现在的三大类130个,检测参数全部覆盖并超过了农业部规定的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考核的全部参数,年检测样本能力由原来的2 000份提高到现在的7 000份。
9.2 项目主要社会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中心已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检测室,为池州市各县、区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多次检测技术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项目的建成,以先进的仪器设备为手段,以可靠的实验环境为保障,为农产品生产(包括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科学、公正的监测、鉴定、评价的技术保障;是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主要技术支撑,是政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承担着为政府提供技术决策、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重要职能;在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和核心作用,将为省和市农业委员会对安徽省和池州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提供技术支撑。
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大幅度提高全市农产品的合格率和农业环境质量水平,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全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3-4]。
10 参考文献
[1] 陈志军.“互联网+”模式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对策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6(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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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发忠,钱永忠.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檢测体系的现状与对策[J].农业质量标准,2003(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