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
地方铁路改革如何既换汤又换药
谭浩俊
地方铁路改革,不是改了就完事了,而是要真心改,大胆改,从体制机制上改,从员工意识和经营者观念上改!
据媒体报道,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在今年9月渐次铺开。按照相关媒体记者了解到的情况,《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全面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已于9月下发到铁路局层面。如10月25日,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主管的人民铁道报上,就出现了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宋修德作为代表之一亮相,并发表了感言的报道。10月27日,昆明铁路局旗下媒体《昆明铁道报》则在第三版刊出由昆明铁路局党委办公室下发的《公司制改革宣传提纲》,提纲称,现有职工全部进入改制后公司,新公司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虽然说地方铁路局实行公司制改革是迟早的事,毕竟,铁道部早就改成了铁路总公司,相关的行政职能也只留下了很小的一块,暂时挂在降格的铁路局名下。但是,谁都知道,实行市场化管理才是最终目的,很多行政职能也可以通过改革,转化成市场化功能,交由市场决定。即便暂时无法转化成市场化功能的行政职能,也可以交由其他行政机关统一管理,而不需要再设立专门的铁路管理机构。
由于原铁道部是一个庞大的机构,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实行多级管理,因此,改革的难度也比较大。纵然铁道部改制成了铁路总公司,地方铁路局如何改,也是一件需要认真谋划和考虑的事,而不是一个“改”字就能解决的。更重要的,地方铁路机构的改革,决不能换汤不换药,而必须既换汤也换药,真正把铁路推向市场,由市场来对铁路资源重新配置。
实行公司制改革,无疑是铁路部门改革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只有从行政的铁路局改革为铁路公司,才有可能走向市场。只是,铁路部门的改革,又不像其他央企的改革。其他央企的二、三级企业,都有可能是相对独立的市场主体,亦即在行政管理方面,可能隶属于上级公司,而在业务和市场等方面,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这样做,也是为了方便二、三级企业拓展市场、开拓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实践证明,这样的管理方式是适合目前央企的发展的,也是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央企的作用的。
而从铁路部门的改革来看,很显然,铁路总公司尚没有对地方铁路部门实施“放”的战略,地方铁路部门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成为相对独立的市场主体,而只能作为铁路总公司的一个出资企业,且铁路总公司是唯一股东。这也预示着,地方铁路机构的种种行为,都必须受到铁路总公司的约束,包括业务开拓、市场拓展、经营管理、资金、资源配置等,都是在铁路总公司的统一安排和调度下进行的。如此一来,地方铁路部门的积极性就很难真正调动起来,也很难发挥地方铁路公司的积极性。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毫无疑问,与铁路行业仍然是垄断行业有关,与铁路的重要资源仍然完全掌握在国有企业乃至降格的铁路行政管理部门手中有关。如运力调度、线路安排、投资等,其他所有制企业和资本没有进入的空间,或允许进入的空间都是国有不需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铁路部门就有足够的封闭运行的条件和资本,就能够不需要像其他央企一样改革,而是先换个牌子再说。
铁路部门在改革中,换牌子当然需要,也很重要。而更必要和更重要的,是如何换里子、换内容,亦即把行政思维换掉、把垄断意识换掉,把更多的资源放到市场,由市场来决定如何进行资源配置,如何设立管理机构,而不是现在的一竿子到底,一个股东统一全国所有的铁路机构和员工。这样的改革,显然是很难达到目的的及产生效率的。
对地方铁路改革来说,铁路总公司能否开明一点,允许其在实行公司制改革的同时,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让一些具备条件的地方铁路机构,变成相对独立的铁路机构,从而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创造条件,而不是换汤不换药。
作为舆论和公众十分关注的铁路行业,应当说,在前些年的改革中已经迈出了不小的步伐,尤其是成立铁路总公司,是最大的成果之一。但是,与改革的目标和公众的要求来看,差距还比较大。至少,没有能够跟得上联通等央企。即便想全国一统,也必须是在改革的基础之上,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之上。地方铁路部门改革,必须像其他央企一样,允许其相对独立并引进战略投资者。不然,改革永远难以真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