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俊源 曹川川 陈琳
摘 要 在2018年1月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并部署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将迎来重大的战略机遇。为此,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发展阶段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关键词 调研概况;企业概况;企业发展;嘉善县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8.27.059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嘉善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处在了一个承前启后关键时间节点上,而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发展先锋,具有引领作用。为此,需要对嘉善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调研,以便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取得更大发展,为嘉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更大作用。
1 调研概况
1.1 调研目的
嘉善县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进行调研,进一步透视嘉善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情况,促进龙头企业的发展。
1.2 调研对象
嘉善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1.3 调研内容
以嘉善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为对象,分析其类型、镇(街道)分布、企业规模与性质、出口、经营与产品与品牌建设情况,及目前的隐忧以及发展建议。
1.4 调研方法
通过实地走访了解、访谈、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调研结合,确保调研情况真实可信与客观。
2 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概况
2.1 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类型
嘉善县目前有38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其中4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含省级)、18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
嘉善县38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按照企业类型可分为生产加工型和市场型两大类。生产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有36家,按照侧重可分为生产型23家、加工型13家,主要涉及种植业21家、水产业3家、林业1家和其他相关产业11家;市场型农业龙头企业有2家,主要经营果蔬和其他农产品的经营批发与交易,经营范围主要围绕江浙沪地区展开。
2.2 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镇(街道)分布情况
按照行政区划,嘉善县目前有魏塘街道、罗星街道、惠民街道、西塘镇、姚庄镇、陶庄镇、干窑镇、天凝镇和大云镇共9个镇(街道),38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主要分布情况见表1。
2.3 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与性质情况
根据农、林、牧、渔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Y≥20 000万元为大型;500万元≤Y<20 000万元为中型;50万元≤Y<500万元为小型;Y<50万元为微型(Y表示营业收入)。嘉善县38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有4家大型企业、28家中型企业、6家小型企业。
嘉善县38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工商部门登记,有34家内资企业,1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家外商投资企业。总注册资本4.53亿元人民币。
2.4 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出口情况
嘉善县县级以上农业龙头目前有5家企业拥有出口权,分别是浙江景明果品有限公司(省级)、嘉善宏联食品有限公司(市级)、浙江凌龙纺织有限公司(市级)、嘉兴泰晟来福食品有限公司(市级)、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县级)。
2017年,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共出口创汇约199.7万美元(1 276.14万人民币):其中浙江凌龙纺织有限公司20.7万美元、嘉兴泰晟来福食品有限公司179万美元。
2.5 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情况
2017年,嘉善县38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有37家企业实现盈利、1家亏损,2017年共实现产值约22.9亿元人民币,实现营业收入约24.35亿元人民币,税后净利润约1亿元人民币,其中有9家企业销售额1亿元以上,16家销售额2 000万元以上,32家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企业负债率方面,2017年有30家企业的负债率控制在60%以下。
2.6 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产品与品牌建设情况
嘉善县的38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主要涉及种植业、水产业、林业与其他行业,主要生产的产品包括各类生鲜蔬菜、水果、水产品、食用菌产品与其之相关的各类加工品。除这些产品以外,还有提供各种相关的涉农服务。
嘉善县的38家农业龙头企业除少数几家企业外,多数企业都拥有各自的商标品牌。38家企业品牌中,目前在有效期内有3个浙江名牌产品(农产品),分别是浙江省嘉善县六塔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六塔”、嘉善江南食品有限公司的“古镇”、嘉善县锦雪农产品实业公司的“锦雪”;7个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汾湖”“西塘”“西塘人家”,嘉兴碧云花园有限公司的“碧云花园”“碧云”,嘉善尚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尚品源”,浙江凌龙纺织有限公司的“华蝶”;2个嘉兴市名牌产品(农产品);18个嘉兴市著名商标。
嘉善县目前拥有的“银加善”区域公共品牌,有10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获得授权使用其品牌。
3 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隐忧
3.1 规模方面
目前,嘉善县虽然拥有38家县级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除少数几家企业以外,总体规模都较小,企业综合实力不强,档次提升较难。
嘉善县目前有4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但还没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點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文件,嘉善县目前没有农业龙头企业符合相关标准可以申请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与国家级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差距,短时间内难以达到相关标准。
整体而言,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多数规模都相对较小,发展速度也很缓慢,与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不相适应。很多农业龙头企业自投产以来,生产规模就没有发生过太大的变化,不少企业只是维持简单的再生产,生产的农产品多是以原料或初级加工品形式出售,科技含量不高,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不高。规模小、发展慢,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3.2 人员方面
嘉善县的农业龙头企业中多数企业仍以家族管理为主,相关企业制度并不完善,管理也不规范,没有明确的发展理念,企业经营者对于企业发展没有明确的规划。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者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文化基础较差,“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较浓,扩张欲望不强,缺乏现代管理技能,企业难以做大做强。老板们更多考虑的是如何保住既得利益,怕担风险。企业经营者管理粗放,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的要求规范企业管理,表现最为突出的是部分企业财务管理较为混乱,有部分企业没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
除企业经营者的问题以外,企业员工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多数农业企业的员工年龄层偏高,缺乏相应的年轻人,即使有年轻人,人员流动也很快,很难留住年轻人才长期从事农业工作。
3.3 产品与品牌方面
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拓展难。受规模与人才等要素的制约,农业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弱,精加工能力不强,所生产的产品相对单一,多数农业企业生产的产品知名度并不高,也没有形成独具特色的优势产品。农业企业产品生产季节性强、波动性大、保质期短,产品上市集中,容易造成企业收购、加工、包装环节资金短缺。
嘉善多数企业生产的产品依然走传统销售渠道进行销售,虽然有部分企业从事新型的销售渠道并获得成功,但多数的企业依旧是走传统销路进行销售。传统销售模式的稳定与强势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如电商销售等新型销售方式的发展。
品牌打造力度有待大幅度提升。虽然嘉善已经建设了“银加善”区域公共品牌,也出台了管理使用办法,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就可以使用。部分企业自身的品牌知名度有限,但仍然不愿使用或用得非常少,无法形成强大的品牌效益。
4 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建议
4.1 落实政策
2017年10月,嘉善县发布的《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善政发〔2017〕154号)明确规定:“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县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年度复评(监测)合格的,再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补助”;《嘉善县农经局嘉善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善县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善农〔2017〕115号)附件2规定:“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做大做强农业品牌,提高嘉善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对经农经部门备案同意,各镇(街道)或县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农业宣传推介活动、县级统一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农产品宣传推介的,县财政按每项活动(每摊位)不高于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给予每个参展主体5 000元、3 000元、2 000元的补助;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金奖(优质奖)的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个主体2万元(8 000元)、1万元(5 000元)、5 000元(3 000元)的补助;参加国际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补助金额。”
有了优良的政策,下一步就要严格按照有关扶持政策要求,对达标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支持。把政策落实到位,期待企业善佳利用相关的政策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4.2 制度建设
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者的素质。需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占嘉善县多数的中小型龙头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厘清产权界定,建立职业经理人与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壮大企业经营规模。需要引导企业经营者努力学习现代管理技能、管理理论和国内外先进经验,提高市场开拓意识和决策的科学性,摆脱“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积极进取,激发企业经营者的热情。
在现有的农业龙头企业完善制度的同时,引进新的更大更强更规范的农业龙头企业落户嘉善县,期待新的企业发挥制度引领者的角色,带动整体的发展。
4.3 品牌建设
针对嘉善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建设的现状,“银加善”区域公共品牌可作为做大做强嘉善县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建设的有效工具。引导和鼓励现有农业龙头企业积极使用“银加善”商标,让嘉善的农业龙头企业共同抱团,做大做强“银加善”品牌,提升嘉善农业产品效益和品牌知名度。
对已获得品牌称号的农业企业及其产品要继续做深、做精,利用好善农〔2017〕115号、善政发〔2017〕154号两个文件,落实品牌建设方面的政策,提升档次,形成规模;对正在创建品牌的农业龙头企业,要以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为突破口,重点扶持,重点培育。鼓励农业龙头申报驰名商标、名牌產品、原产地标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品牌荣誉,加快企业相关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以产品为依托,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竞争力,为品牌建设努力。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