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国化与文明交流互鉴

2018-01-03 22:40纪华传
船山学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中国化佛教

纪华传

摘要:

佛教中国化是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的成功范例。本文通过中华文化的包容精神与佛教的圆融思想等进行比较,概括了佛教中国化的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而论述了历史上佛教在道德教化、安定社会民心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中国佛教史上的儒释道三教关系,可以对文明交流互鉴提供重要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佛教;中国化;三教关系;文明交流;宗教对话

佛教发源于古印度,在公元前后传入中国,经过长期与中国固有的文化思想和宗教习俗相结合的中国化过程,逐渐成为中华民族宗教之一和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促进历代社会安定和道德教化,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发挥了独特的作用。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通过总结伟大中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过程,高瞻远瞩地提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佛教中国化,是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的成功范例,对于今天国家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借鉴吸收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佛教与中华文明的相遇

中华文明是在与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丰富发展的。在佛教传入中国以后的五六百年时间中,佛教这种外来的宗教形态在与中国本土以儒家为正统的传统民族文化的接触和交流之中,曾发生过诸如碰撞、交流、冲突、适应、吸收与融合等诸多互动现象。佛教之所以能够顺利地中国化,首先与中华文化中“和而不同”“厚德载物”的开放包容精神是分不开的,这是文明交流互鉴的基础。西周末年的思想家史伯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孔子也讲:“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篇》)这种精神体现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即尊重彼此的差异性,从而形成和合共存的和谐关系。道家与道教的基本经典《道德经》中讲的“道法自然”的无为思想和“知常容,容乃公”的思想,也体现出一种虚怀若谷和兼容并包的精神。道教的性命双修理论、贵己养生的主张和行善济世的实践等,更容易成为与佛教相互补充、相互认同和彼此吸纳的思想资源。正是儒道等文化中的这种包容精神,使中华民族更容易以开放的胸怀吸纳外来的文化,丰富和发展了自己的民族文化。

佛教之能够成功实现中国化,还与佛教自身的慈悲精神、圆融思想、中道智慧与净心行善等内容是分不开的。佛教的缘起理论所揭示的是自然世界、人类社会一切事物和现象相互依存、和合共生的关系,是佛教宽容、慈悲和平等的精神赖以建立的基础。所谓缘起,就是指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因为种种因缘条件和合而成立,没有独立自存和永恒不变的事物。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互相依存,和合共生的,所以人与人,人与大自然都处在相互依赖、相互联系之中。同样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宗教共存于这个世界中,也是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有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和他们的宗教信仰,承认不同地域间的文明差异,尊重彼此的价值,才能减少文明的隔膜和宗教冲突。佛教的缘起理论对于增进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缓解因宗教间的不宽容而带来的冲突和暴力,具有积极的意义。

佛教中国化是文明交流互鉴的典范。佛教的中国化首先是思想义理的中国化。佛教初传中国,出现过格义佛教阶段,即用道家或儒家的名词和思想来阐释佛教思想。例如魏初康僧会和陈慧合撰的《大安般守意经注》中,其中对“安般守意”有多种解释,有一种解释就说“安为清,般为净,守为无,意为名,是清净无为也”,用道家的清净无为来解释佛教的数息禅法。又如在《阴持入经注》中用“无为”比拟“泥洹”等。三国时康僧会则以“儒典之格言”阐释“佛教之明训”,用儒家的用语配释菩萨六度。虽然用儒道思想来比附佛教义理,容易导致对佛教思想的误读,但这毕竟是中国文化理解和接受外来文化的必经阶段,也开启了儒释道三教融会之先河。

佛教中国化最重要的内容体现在中国人对印度大乘佛教的自觉选择与吸收。大乘佛教中六度、四摄、四无量心等菩萨利他的思想,以及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六度的修行方法,大乘佛教的“眾生无边誓愿度”、“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大悲誓愿,认为成佛的根本在于救渡众生,即为利益众生而发心成佛,与儒家积极进取的精神亦相契合。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中国僧人逐渐开始注意到大乘佛教与小乘佛教的区别,经过南北朝时期的判教,把小乘经典置于最低地位,而把阐述菩萨信仰的大乘经典置于最高地位,尤其重视《法华经》《华严经》《般若经》等经,反映了中国佛教徒在经过长期的研究比较后将大乘佛教选择为中国佛教的主体。大乘佛教是与菩萨慈悲济世、普渡众生相联系的,其理论基础就是世间与出世间的圆融统一。不过,大乘佛教的这种圆融无碍的思想,以及菩萨不离众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在具有浓厚出世倾向的印度并未形成风气。英国学者渥德尔曾指出:“根据现有的证明,印度大多数佛教徒无论什么时候都尊奉早期部派,反之大乘自始至终只是一种少数派的运动;只是在印度之外的某些国家(中国和西藏和其它从大乘佛徒引入佛教的国家)中大乘完全取代了较早的佛教。”①受大乘佛教的世间与出世间的圆融统一思想的影响,华严宗的理事圆融,天台宗的烦恼即菩提,无不肯定了现实人间对于修行的重要意义。尤其是禅宗中的“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以及“平常心是道”的思想,认为高深的佛法就体现在平常的日用生活之中,与儒家“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思想具有一致性。

佛教中国化第二方面的内容是佛教制度的中国化。中国佛教在印度佛制戒律的基础上,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王制和僧制,前者为中国特殊政教关系下形成的一套政府管理佛教的制度,后者是中国佛教丛林内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僧团管理制度。正如印顺法师所说,佛教传到中国后,佛教制度开始向两方面演化,一为“国家的管辖制”,二为“禅僧的丛林制”②。以禅宗清规为代表的僧制,是佛教中国化的重要内容,使得佛教真正融入和适应了中国的政治社会。从中国历史上看,禅宗清规对维系佛教的存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禅宗清规在唐代禅宗兴起而定型后,在此后的一千多年的时间里,这一制度虽然有所损益,但总的来说它在中国汉地佛教发展史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且为汉传佛教的其它各宗派所引用通行,保证了僧众在丛林中维持正常而清净的生活,保证了佛教僧团的稳定。从中国佛教历史来看,由于佛教制度中国化,佛教逐渐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各个方面相适应,为辅助教化及安定社会民心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佛教中国化第三个方面内容是佛教信仰的中国化,尤其是大乘菩萨信仰在中国社会的普及和流传。菩萨信仰与大乘佛教有着直接的联系,是中国佛教的一个重要特色,反映了中国传统的价值取向,适应了中国民众的信仰需求。印度佛教中有众多的崇拜对象,如佛、菩萨、阿罗汉,在中国佛教中,菩萨信仰逐渐成为信仰崇拜的重要的对象,在中国佛教中占有核心的地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受到儒家“兼济天下”精神的影响,也就是古代印度来华的高僧经常说的“震旦有大乘气象”。在中国佛教中,逐渐形成了以观音、文殊、普贤、地藏为代表的四大菩萨信仰体系,分别代表了大乘佛教的悲、智、行、愿四大精神,在此基础上,相应形成了普陀山、五台山、峨眉山和九华山四大名山道场,对于中国佛教信仰形态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观音菩萨的信仰千百年来早已广泛流传,甚至有“家家弥陀佛,户户观世音”的说法,观音菩萨慈悲救世的精神在中国妇孺皆知,深入人心。

追溯佛教中国化的历程,就会发现佛教在中国的扎根和发展并非偶然,而是有其必然的因素,正应了佛教那两句“法不孤起,仗境方生”和“道不虚行,遇缘即应”的至理名言。从两种文化形态的整体主旨着眼,不妨可以说是博大精深的佛教遇上了恢廓包容的中国文化,崇奉中道圆融的佛教遇上了标榜中庸睿智的中国文化,教化净心行善的佛教遇上了倡导正心修身的中国文化,宗教形态的佛教遇上了以“神道设教”的中国文化。一言以蔽之,中印两种伟大的文明中都蕴含着丰富的崇尚道德和社会教化的人文内容,经过彼此会通和融合,既铸造了中国佛教和中华民族文化的辉煌,也为世界文明书写了精彩的华章。

二、佛教劝善教化的社会功能

佛教适应中国古代的社会环境,以其教理的多样性和融摄性、行为规范的忍让和协和精神、处世应变的“智巧”(“方便”),將入世与出世、王法与佛法、戒律与伦理等相会通,推进佛教的传播和发展。很多僧人常常把佛教的弘法和修行与王道教化、修身治国联系起来。东晋时期的道安法师,在面对连年战争的时候告诫弟子:“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他认识到佛教的存在与当政者的支持分不开的,指出佛教与国家之间有着休戚与共的密切关系,致力于佛教与世俗政治的协调,对后来中国佛教产生了很大影响。道安的上足弟子庐山慧远进而提出佛法有“助王化于治道”的作用。东晋安帝元兴二年(403),太尉桓玄再度提出令沙门礼敬王者,慧远特撰《沙门不敬王者论》以回答。他一方面讲:“在家奉法,则是顺化之民,情未变俗,迹同方内,故有天属之爱,奉主之礼。……是故悦释迦之风者,辄先奉亲而敬君;变俗投簪者,必待命而顺动。若君亲有疑,则退求其志,以俟同悟。斯乃佛教之所以重资生,助王化于治道者也。”③即明确表示占人数众多的在家信徒,必须遵守王法和世间的礼法。另一方面强调,“出家则是方外之宾,迹绝于物”,“凡在出家,皆遯世以求其志,变俗以达其道”,“故能拯溺俗于沉流,拔幽根于重劫,远通三乘之津,广开天人之路。如令一夫全德,则道洽六亲,泽流天下,虽不处王侯之位,亦已协契皇极,在宥生民矣。是故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④即出家僧尼必须超越世俗,他们在形式礼节上虽然不必礼拜王者,但通过对民众从事教化,可以起到辅助“王化”治理,维护社会安定的积极作用。慧远阐释的处理佛法与皇权王法关系的原则,影响十分深远。

南朝宋代侍中何尚之所撰《答宋文帝赞扬佛教事》,记述他回应宋文帝“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平,夫复何事”的质询,以佛家的五戒比附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五常”,指出佛教对国家统治具有积极的辅助作用。他说:“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矣;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厚矣。传此风训以遍宇内,编户千万,则仁人百万矣。”

这里认为修持五戒、实行十善对净化人心、敦厚民风是有积极作用的。何尚之又说:“

能行一善则去一恶,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家,则万刑息于国,四百之狱何足难错,雅颂之兴,理宜倍速。即陛下所谓坐至太平者也。”⑤

这是说佛教的劝善止恶对维护社会安定可以发挥重大效用。这反映了帝王、大臣对佛教社会作用的认识。北周武帝在实施废佛之际,认为“佛义虽广,朕亦尝览,言多虚大,语好浮奢,罪则喜推过去,无福则指未来,事者无征,行之多惑,论其劝善,未殊古礼,研其断恶,何异俗律”。任道林为此上奏武帝,论佛教在维护社会安定方面的作用:“若家家行此,则民无不治;国国修之,则兵戈无用。”⑥何尚之、任道林等人的说法,对于佛教通过宣传其教义和善恶果报的思想,在维护封建社会秩序方面所起到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

隋唐时期,佛教的影响已经遍及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道宣《广弘明集》中收载大量佛教僧人和居士撰写的调和儒佛,阐发了佛教可以辅助国家进行道德教化,以利于社会秩序保持安定的文章。在唐武宗灭佛之后,担任河东节度使卢钧巡官的李节所写《钱潭州疏言禅师诣太原求藏经诗序》说:“夫释氏之教,以清净恬虚为禅定,以柔谦退让为忍辱,故怨争可得而息也;以菲薄勤苦为修行,以穷达寿夭为因果,故贱陋可得而安也……俗既病矣,人既愁矣,不有释氏使安其分,勇者将奋而思斗,知者将静而思谋,则阡陌之人皆纷纷而群起矣。”⑦

这是说佛教清净无为的禅修,忍辱谦让和忍辱的说教,可以引导社会人心向善,而通过佛教的教化,则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早年喜好道教,后归依佛教,虔诚奉佛,以“香山居士”自许,尤服膺慧能一系的南宗禅,经常与禅僧交往。他曾论及佛教的功能,说儒释二学“臻其极则同归”,佛教心学“诱掖人心,辅助王化”⑧。白居易的对佛教社会功能的这一概括,颇具有代表性,反映了佛教在安定民心、辅助王化方面的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对佛教所具有的维护社会安定秩序方面的作用,中国佛教高僧也积极主动地去加以发挥。五代宋初高僧永明延寿说:“若君臣共行非道,国内人民悉皆作恶。君臣相辅共行正治,国内人民悉皆有道。”⑨他还讲:“佛法众善,普润无边,力济存亡,道含真俗。于国有善则国霸,于家有善则家肥。所利弘多,为益不少。……是以包罗法界,遍满虚空。一善所行,无往不利,则是立身辅化、匡国保家之要轨矣。若以此立身,无身不立;以此匡国,无国不匡,近福人天,远阶佛果。”⑩认为佛教劝人为善的思想教义,对于国家、家庭、个人都有益处,能够使国家富强昌盛,家庭和睦幸福,个人立身成就。

宋代云门宗高僧契嵩曾上书仁宗皇帝,认为佛道与王道是一致的,说“佛之道与王道合也。……经曰:治世语言,资生业等,皆顺正法。此之谓也。”他论证认为佛法在正人心,致教化方面可以作出重要贡献:“若今佛法也,上则密资天子之道德,次则与天下助教化,其次则省刑狱,又其次则与天下致福却祸”。契嵩甚至认为,如果能得到佛法之大道,就可如东汉牟子所说“居家可以事亲,宰国可以治民,独立可以治身,履而行之则充乎天地”B11。就是说佛教不仅有助于提高统治者的道德修养,更能以佛教的戒律等辅助国家教化民众,安定人心。契嵩把佛教作为修身、治国的重要依据。从中国历史看,佛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北宋宰相张商英因读《维摩经》而倾心佛法,在所著《护法论》)中与韩愈、欧阳修的排佛观点进行了辩论,认为佛教无论在贯彻五戒、十善的戒条伦理方面,还是在宣传善恶报应等教义方面,都可以起到积极作用。他说:“苟能以禅律精修,于天地无媿,表率一切众生,小则迁善远罪,大则悟心证圣,上助无为之化,密资难报之恩”,实现“极治之世”B12。

中国佛教的伦理道德原则、理念和行为规范,如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忍让无诤,修十善业等,对社会有着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和道德教化作用。由于中国历代佛教高僧、在家居士大德以及朝廷贤明君臣的努力,佛教在推进社会道德建设和净化世道人心方面发挥了重要功效。因此,历代统治者从治国、平天下着眼,都十分重视和扶持佛教。宋真宗在其《崇释论》中说:“奉乃十力,辅兹五常,上法之以爱民,下遵之而迁善,诚可以庇黎庶而登仁寿也”。又曰:“释氏戒律之书与周孔孟荀,迹异而道同,大指劝人之善,禁人之恶。不杀则仁矣,不盗则廉矣,不惑则信矣,不妄则正矣,不醉则庄矣。”B13可见帝王认识到了佛教教义和伦理具有与儒家相同的社会功能,在促进民众弃恶向善的道德建设、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当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三、儒释道三教关系与宗教文化对话

社会的和谐、世界的和平,首先需要社会上不同宗教、不同文化,乃至不同文明之间的和平共处。当今世界上的各种种族暴力、恐怖主义,有不少是由宗教之间的隔膜与冲突而引起的。因此不同宗教或文化间的和平对话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显得至关重要。就佛教教义看,佛教是主张和平的宗教,在其传播的过程中是靠文化交流的和平形式而进行的,未曾因为信仰的原因而发动战争。中国佛教史上的儒释道三教关系,可以对文明交流互鉴提供重要的启发意义。

从中国思想史发展看,佛教虽然在哲学思想上曾对儒家、道教提出过批评,儒家、道教在政治生活和伦理道德方面对佛教也进行过攻击,但总体上是三者互相借鉴和学习的过程。每个朝代几乎都有儒者批评佛教,其中以唐代的韩愈、宋代的欧阳修和朱熹最为有名。为回应儒者对于佛教的批评,佛教僧人和居士撰写了大量的护法著作,借助理论论证强调佛教的“治心”的功能。与此同时,佛教还积极吸纳了儒家和道教的思想内容,以其独特的伦理道德观念、哲学思想体系,适应了中国社会的需要,丰富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

中国历史上佛教在论述儒释道三教关系时,首先指出了三教的思想及社会作用的差异性,强调三家之间的互补作用,即儒家治世、道家治身、佛家治心。南宋孝宗《原道辩》说:“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诚知心也、身也、世也,不容有一之不治,则三教岂容有一之不立。”B14北宋云门宗学僧契嵩在指出儒教排佛之误时,强调儒家与佛教“同归于治”:“儒佛者,圣人之教也,其所出虽不同,而同归于治。儒者,圣人之大有为者也;佛者,圣人之大无为者也。有为者以治世,无为者以治心。……儒者欲人因教以正其生,佛者欲人由教以正其心。”由此他得出结论说:“故治世者非儒不可也,治出世非佛亦不可也。”B15元代佛教居士刘谧在其《三教平心论》中努力调和儒释道三教,认为儒教端正纲常,示明人伦,道教崇尚清虚无为,佛教则舍伪归真、自利利他,各有其价值和任务,缺一不可。特别强调,佛教与道教并不相违背,皆教人舍恶趋善,可以有助于世教,使天下坐致太平。明末高僧莲池祩宏大师也说:“儒佛二教圣人,其设化各有所主,固不必岐而二之,亦不必强而合之。何也?儒主治世,佛主出世。”B16历史上由于儒家思想在思想文化领域占据绝对支配地位,所以佛教一方面肯定儒家在治理社会(即“治世”)方面有着佛、道二教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又强调佛教在安定社会人心、劝人向善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同归于治”。

第二,强调儒释道三教一致。汉末三国初的牟子著《牟子理惑论》,主张三教一致,认为佛教之“道”:“居家可以事亲,宰国可以治民,独立可以治身”,所以与儒家之道是一致的。佛教与道教都归于“无为淡泊”,所以佛、道二教的根本宗旨也是一致的。东晋庐山慧远大师在《沙门不敬王者论》中调和儒家和佛教之间的矛盾,认为佛儒虽然出发点和作用范围不同,但相互影响,其最终目的和归宿是一致的,明确提出了佛教与儒家“内外之道可合而明”的思想。南朝宋宗炳指出,儒释道“虽三训殊路,而习善共辙”B17,强调从伦理道德方面,三教对维护国家社会秩序都是有利的。南齐张融于儒释道三家兼收并蓄,临终时“左手执《孝经》、《老子》,右手执《小品》、《法华经》”,B18他在《门律》中说:“道也与佛,逗极无二,寂然不动,致本则同,感而遂通,达迹成异。”B19就是说二者所追求的“寂然不动”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所以不应相互攻击。隋唐时期,佛教的影响已经遍及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与此同时开始形成了儒、道、佛三教并重兼容的文化格局。宋明时期,儒家也大量吸纳佛教的哲学及心性论思想,形成宋明理学,使中国哲学达到了新的高峰。在此文化背景下,佛教也积极迎合理学思想,发挥佛教的心性理论。与此同时,佛教在适应中国社会需要的同时,也同中国的文化、民俗紧密结合,深深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参与社会生活,劝善教化,维护社会安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宋以后,儒释道三教一致與融合成为中国文化发展的大趋势,出现了大量关于佛道融合的论述。宋代临济宗杨岐派僧人大慧宗杲说:“三教圣人所说之法,无非劝善诫恶,正人心术。心术不正,则奸邪,唯利是趋;心术正,则忠义,唯理是从。”B20总体地看,中国历史上儒释道三教基本处于和平相处的状况,表面上佛教与儒家、道教经常会有矛盾甚至冲突,其实质则是在保持了彼此的鲜明特色和各自的独立性基础上,相互吸收、相互融合,丰富和发展了各自的思想内容。

总之,佛教作为外来文化传入中国以后,经过历代佛教徒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努力,逐渐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儒家治世、道家治身、佛家治心三家鼎立的文化格局,在政治生活、民族心理、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都发挥着和合共生、交融互补的作用。在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中,佛教发挥了劝善教化,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功能,丰富和发展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指明了方向。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特别强调要把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吸收外来优秀文化的关系,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传统文化。佛教中国化的历程,堪称文明交流互鉴的典范,是中华文化对外来的佛教文化的创造性吸收和发展,在当今依然有着积极的时代意义。

【 注 释 】

①渥德尔:《印度佛教史》,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46页。

②印顺:《泛论中国佛教制度》,《妙云集》,正闻出版社1992年版,第5—7页。

③僧祐:《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册,第30页。

④僧祐:《弘明集》卷五,“沙门不敬王者论”,《大正藏》第52册,第30页。

⑤僧祐:《弘明集》卷十一,“答宋文帝赞扬佛教事”,《大正藏》第52册,第69页。

⑥道宣:《广弘明集》卷十,《大正藏》第52册,第154页。

⑦李节:《钱潭州疏言禅师诣太原求藏经诗序》,《全唐文》卷788。

⑧白居易:《策林》(第六十七),《议释教僧尼》,《全唐文》卷671。

⑨延寿:《宗镜录》卷二十四,《大正藏》第48册,第549页。

⑩延寿:《万善同归集》卷三,《大正藏》第48册,第990—991页。

B11 契嵩:《镡津文集》卷八,《大正藏》第52册,第687—690页。

B12张商英:《护法论》,《大正藏》第52册,第640页。

B13志磐:《佛祖统纪》卷四十四,《大正藏》第49冊,第402页。

B14刘谧:《三教平心论》卷上,《大正藏》第52册,第781页。

B15契嵩:《镡津文集》卷八,“寂子解”,《大正藏》第52册,第686页。

B16朱时恩:《居士分灯录》卷上,“莲池大师法语”,《卍新纂续藏经》第86册,第576页。

B17僧祐:《弘明集》卷二,《大正藏》第52册,第12页。

B18《南齐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二十二,《张融传》。

B19僧祐:《弘明集》卷六,《大正藏》第52冊,第38页。

B20《大慧普觉禅师法语》卷二十四,《大正藏》第 47 册,第912页。

(编校:龙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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