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爱 生 命(节选)

2018-01-03 07:24美国杰克伦敦
初中生 2017年35期
关键词:坑里毯子水坑

文/(美国)杰克·伦敦

热 爱 生 命(节选)

文/(美国)杰克·伦敦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乳白色的、含有石灰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住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像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们的纤维不容易嚼。它们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分的纤维组成的,跟沼地上的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分。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像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

他非常疲倦,总是希望能歇一会儿——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常常跑到小水坑里去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起土来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不可能有什么青蛙或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一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小小的鲦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又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已经太浑,看不出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重新又捉起来,直到水又被搅浑。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水溅到了自己身上;同时,因为泼出去的距离太近,水全流回了坑里。后来,他就比较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会一开始就用石头把它堵死,而鱼也就早归他所有了。

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儿,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他生起一堆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躺下来。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踝痛得在抽搐。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许多酒席和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

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他看不到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越来越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越来越浓,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已经生起火,又烧了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会融化,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他的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

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没有想到“小棍子地”,也没有想到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字儿管住了。他饿得要疯。他根本不管要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走到湿漉漉的沼地那儿,接着又一面拔着灯心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了下去。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们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给几英寸深的雪埋没。

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只能缩在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的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渴望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发痛,但并不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窖了。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条的,裹好那双鲜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踝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看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雪已经给雨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路程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走,以便走上正确的道路。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分明,他却感到了虚弱。当他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他觉得自己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像上面长满了细毛,而且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脏就会猛烈地搏动,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办法用白铁罐把它们捞了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而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越来越弱,越来越麻木。胃几乎像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他必须吃。

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为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英里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总是往前走,一共只走了五英里多一点。胃里倒一点也没有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越来越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嚎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穿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后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毯子上撕下几块布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丢下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写 法 探 讨

《热爱生命》是世界上最为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它的情节大体是这样:两个在偏远荒原里淘金的人,在返回的路上,其中一个扭伤了脚,而他的同伴又抛弃了他。于是这个受伤的淘金客只得独自穿过荒原,一路饱受伤痛、饥饿、寒冷的折磨,甚至还有熊、狼等凶猛动物的威胁。随着身体越来越虚弱,他每天行走的路程越来越短,乃至再也站不起来,只能一点点地往前爬行。他感到越来越疲惫,连他自己都知道,放弃只会让他少受很多的痛苦,而死亡的“舒适”也一次次地诱惑着他,但他还是以惊人的意志战胜了自我。在他毫无方向和目的、只是凭着一种本能往前爬的时候,一头几乎和他同样虚弱的病狼一直跟随着他,等待他无法动弹之后吃掉他。在他的体力濒临耗尽的时候,病狼前来咬他,他则用尽最后一股力气咬住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体内,使他又有了一点点力气继续爬行。幸运的是,他已靠近海岸边的一艘捕鲸船。船上的人发现他正“像一条大虫子似的在地上蠕动着前进”,于是搭救了他。一段时间之后,他便完全恢复了正常。

从古至今,以热爱和礼赞生命为主题的文学作品数不胜数,而《热爱生命》则是其中最不可忽视的作品之一,这不仅是因为《热爱生命》有着特别的故事题材(写一个淘金客在荒原的种种遭遇),更是因为它在写法上极为成功,有着巨大的艺术感染力。很显然,作者写作这篇作品的时候,使用的是一种极为简单又极为困难的方法,那就是“逼真地呈现”。说这种方法简单,是因为作者只要按时间顺序,将人物的遭遇一步一步地写下去就是;说其困难,是因为作者需要想象出大量的细节,将一个虚构人物在一个虚构场景、事件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清晰地“还原”出来。可以想象,写作这样一篇作品,作者的生活体验、想象力以及写作功力乃至耐力都缺一不可——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反映同样一个主题,有的作品湮没无闻,有的却成为不可磨灭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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