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元冲
“沪海”在行政隶属上的三次一家亲
◎ 李元冲
“沪海一家亲,共筑中国梦”这是沪海两地人民共同的口号。“沪海”是指上海和海门两地,但历史上“沪海”曾经是一家。“沪海”从地理位置来说,尤如长江巨龙头上的一对双眼,一个在长江口南侧,一个在长江口北侧;沪海”从语言文化来说,两地都属吴语系,几乎操着同一种口音,有着相同的习俗。从行政隶属关系上也是这样。“沪海”人民曾三次在同一个行政体制下生活、劳动和奋斗。
“沪海”间的行政隶属历史可追索到唐代末年的五代十国时期(907~959),当时今日上海的主城区还未出水,从昆山向东是一片大海。唐宋时期称这一片海域为苏州洋,文天祥路过这片海域时曾写下著名的《苏州洋》一诗。但在苏州洋北侧的海门已出现沙洲并渐成陆地,这里“汉为海陵东境……唐为盐场……唐末属吴为东洲镇”(〔嘉靖〕《海门县志》)。东洲镇由五代十国时期的吴国建于唐天复二年(902)。“崇明的前身——东、西两沙于唐初(618~626年)露出水面”这就是说在五代十国时期崇明也早已露出水面,并于五代初建了崇明镇(《崇明县志》)。崇明镇和东洲镇是差不多时间建立的,那时候的东洲镇和崇明是由谁管理的?
五代十国时期是藩镇割据的战乱时期,长江口一带当时分属两个国家,北侧属吴国,南侧属吴越国(见图)。根据《姚锷墓志》的记载,当时的东洲镇(后称“东洲都镇”)是吴国在“边要形胜之地”设置的一个重镇,它是吴国的水军屯兵和训练基地,当时吴国“步兵屯于瓜步(今江苏六合境内的瓜步山),水军屯于东洲”。因此东洲都镇是名副其实的“军事要塞”之地。在行政隶属关系上,东洲都镇属常州管理(《海门市志》)。东洲都镇管辖的范围,据《通川志》和《南通市志》的记载包括:丰乐镇、崇明镇、大安镇和狼山镇。因此崇明属于东洲都镇的一部分。
后周显德五年(公元958)海门建县后直至宋代,崇明是海门县的一部分,属于海门管辖,南宋嘉定十五年(1222)崇明设天赐盐场“隶属通州”(据《崇明县志》),但“抽征盐税,仍属海门县管辖”(据《南通成陆》)。因此在整个宋代的300多年间,崇明都属于海门县管辖。对此2005年出版的《上海通志·建置篇》明确记载,北宋和南宋时期“崇明地区属淮南东路通州海门县”。所以如果从唐末吴国设立东洲镇始(902)至元初(1277)崇明升场为州止,崇明由海门连续管理了375年。由于崇海两地人民的努力,创造了宋代海门历史的辉煌。宋时海门是个壮县,因其有发达的渔、盐业,吸引了相当多的人口。据史料记载当时海门有120个里,计13200户,与西北方的近邻如皋县相比,其人口仅为海门的1/10(《如皋县志》)。
清康熙十一年(1672)海门由于江塌撤县为乡归并通州,但过后不久,由于长江主泓南移,海门又开始复涨,其中在康熙年间涨出的有扁担沙、大年沙、三角沙、富民沙和复兴沙等(《崇明县志》)。于是越江来这些沙洲垦殖的主要是崇明人,他们成了复涨后的第一代海门人。史料记载最早来开发这些荒沙的是崇明人陈朝玉,他的足迹曾达遍大小年沙、万盛沙、裙带沙等多个沙洲。由于这些沙洲多数是崇明人来开发的,因此大多也属于崇明方管理。后来处于沙洲北侧的通州也发现了这些沙洲的开发价值,和崇明开始争夺这些沙洲的控制权,并发生了多次争沙诉讼。如雍正十三年(1735)通崇对扁担沙的争讼,乾隆二十八年(1763)通崇对富民沙的争讼等。在历次争讼中,清廷都按“独分水面”“流水为界”的原则,做出有利于崇明的判决,将新涨之沙断归崇明。但通州也曾在雍正十三年的争讼中赢得过对三角沙、万盛沙、藤盘等12沙的管辖权,不过在海门设厅后,这些沙洲又都划归了海门厅。
海门厅设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时共有40沙。其中通州划入川港西沙、西天补沙、万盛沙等19沙(这19沙中多数为雍正十三年的争讼中由崇明划出的)崇明划入日盛沙、半洋沙、富民沙等11沙,另外主要已由崇明人开发但尚未有归属的天南沙、面洋沙、吕复沙等10沙。
从上可知,自1700年至1768年的60多年间,新涨的海门沙地大多在崇明管辖或开发之下,所以崇海之间至今仍文化相通、语言相融、习俗相同。
“沪海道尹”旧址
民 国 二 年(1913)1月,北洋政府废除了清代的省、府(州、厅)、县制,推行省、道、县制。1914年1月,设置上海观察使。同年5月23日,江苏按省、道、县的设置,将60个县划分为金陵道、沪海道、苏常道、淮杨道、徐海道共5个道。“其中沪海道驻上海县,辖今属上海市的上海、松江、南汇、青浦、奉贤、金山、川沙、嘉定、宝山、崇明等县以及今属江苏省的海门县”(《上海通志·概述》2005年版)。同时根据北洋政府令,将“观察使署”改为“道尹公署”,把原上海观察使署改名为“沪海道尹公署”,杨晟由观察使转而成为首任“沪海道尹公使”。定名为“沪海道”,因所属的11个县,前十个县可以统称为“沪”,“海”即海门县,故称“沪海道”。“1925年北洋政府允准上海改为淞沪市”(《上海通志·概述》),即把沪海道改名为淞沪市,海门也属淞沪市。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对淞沪市的行政区域又重新划分。7月7日上海从江苏省划出,成立特别市,直辖于中央。辖区主要为上海市区,即从上海县和宝山县等划出部分区域所组成。原淞沪市的其他地区(包括海门县)仍属江苏省管理。
自1913年沪海道成立始至1927年上海特别市成立止,上海与海门在一个行政辖区内共同相处了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