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妮
(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从事科学研究,探索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规律必然涉及各种研究方法。科学的研究方法是犯罪学发展和存在的生命。犯罪是不以人的自由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是一定自然、社会现象作用的必然结果。经验观察是认识犯罪的根本方法,社会调查法正是通过实践观察对犯罪现象进行定量分析,查找犯罪原因及其发生规律,探寻犯罪预防方法。从犯罪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大量犯罪学派及其各种理论的涌现都是在实证主义方法的基础上大量借鉴社会学方法及其理论观点的结果。社会调查法是社会研究常用的方式,相比于传统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而言,社会调查的实证教学方法更注重于学生通过实践来掌握犯罪学原理,并培养学生运用理论服务于现实的精神。
社会调查就是社会研究中的调查研究。不同的学者对社会调查赋予其不同的定义:抽象层次将其看做人们认识社会的一种实践活动;具体层次上人们将其看做资料收集方法;泛化意义上将其视为社会中了解情况的所有形式;狭义角度上仅包含问卷方式和结构方式访问,随机抽样收集资料工作;有的认为社会调查仅指收集资料工作;有的认为社会调查既包括收集资料,也包括分析资料过程。[1]上述各种关于社会调查的定义来自于不同的层面,总体上其包含的共性就是通过实践了解社会情况,可见社会调查就是通过各种方法,收集系统的、量化的资料,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统计分析来认识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社会研究方法。
社会调查是调查与研究的统一,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活动的统一,社会调查是通过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方式对社会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系统的了解,将通过调查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合分析、比较归纳,从而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探索有关规律。犯罪现象,是人类历史上进入阶级社会后出现的一种暂时存在的,具有复杂表现形式的特殊社会现象,是犯罪学研究的基础。犯罪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调查贴近社会生活实际情况,能够从本质上了解犯罪发生的基本情况。犯罪学中的社会调查是指有计划地通过实际调查,获取一定时空范围内犯罪的原始资料,用于描述犯罪现象、分析犯罪原因和提出解决犯罪问题对策的研究方法。
社会调查是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专业采用的一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社会工作和科学研究能力的教学组织形式,它有利于密切学校同社会的联系,培养学生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提高思想认识。犯罪学以正在发生的犯罪现象为范本,分析犯罪原因,探究犯罪预防,涉及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是跨学科的综合性学科,社会调查凸显了犯罪学的社会性。社会调查是犯罪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是犯罪学理论研究与防治犯罪决策的材料来源与事实依据,因此,社会调查方法在犯罪学教学中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其作为一种自然事实受到社会学的普遍关注。在美国,犯罪学从属于社会学,犯罪学理论流派中的犯罪社会学理论在美国得到了迅速和广泛的发展。西方各个国家关于犯罪社会学理论的类型:社会结构理论、社会过程理论、社会冲突理论都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犯罪问题。[2]由此可见,犯罪学研究中广泛采用社会学研究方法。我国学者对犯罪学的学科地位存在不同的看法,但对于犯罪学属于事实性学科而非规范性学科是没有争议的。社会调查法是犯罪学研究与学习最为基本的方法与手段。教学中教会学生社会调查的方法并开展广泛的社会调查,能够清晰认识犯罪的历史发展脉络,掌握犯罪与社会、法律、文化及自然诸因素的联系及其规律。
犯罪学是一门事实性学科,犯罪学独特的研究方法就是实证方法。社会调查法是实证研究方法在犯罪学领域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证精神。一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教学方法两者既要互相分离也要互为统一。研究方法对于教学方法具有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实证主义犯罪学派代表人龙勃罗梭首先摆脱了古典学派的抽象思辨的的研究,将实证和经验的研究方法引入犯罪学领域,他通过对犯罪人头骨和犯罪人身体调查研究来阐释犯罪现象。随后,各个不同流派的犯罪学理论在研究方法上都十分重视实证的经验型研究。正如美国犯罪学家昆尼和威尔曼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讲,所有的现代犯罪学在基本阐述上都是实证主义的……就是说,大部分犯罪学者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实证主义者。”[3]犯罪学的教学方法中,实践教学法无疑是得到推崇的,社会调查法是犯罪学实践教学方法的体现,可以极大的培养学生宝贵的实证精神,使他们脱离空泛的理论说教,通过自己亲自参与调查来分析犯罪学的基本问题。社会调查的价值取向就是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学生通过搜集和整理资料,自主的发现和提出问题,通过实证资料支持自己的观点,培养学生的实证精神。
社会调查法关注社会,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独立性,改变了只重书本、忽略实践的传统教学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社会调查法符合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理论,是现代犯罪学创新教学模式的体现。教师引导学生学习基本学科知识,在掌握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引入社会调查,通过实际调查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社会实践使人完成社会化的过程,任何人都是社会的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孤立的存在,社会调查法的引入能够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的探究式学习,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在实践中获得发展,能够极大的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犯罪学本身就是应用学科,其主要目的就是发现犯罪现象,查找犯罪规律,并找到预防犯罪的方法,在犯罪学教学中引入社会调查法促使学生自己去发现犯罪问题,思考犯罪产生的多层次原因,继而探寻解决犯罪问题的对策。犯罪学的教学中应当始终贯彻实用主义教育观,将犯罪学教育的重心由教授学生知识到面向社会服务转化,教学方法上强调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即为教学实践的基本方式之一。社会调查运用过程中老师随时了解学生调查的具体情况及其遇到的问题,并指导学生如何更好地开展调查,培养学生的人际协调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开阔学生眼界,丰富学生课外知识,促使学生学会分享与合作,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社会调查法作为实践教学方法之一,在犯罪学教学中具有重要意义。犯罪学教学中,教会学生社会调查的方法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社会调查,才能认识犯罪发展轨迹,洞察犯罪与社会、文化、自然等因素的联系及其规律。调查方法包括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两种,实地调查包括访谈、开座谈会、观察、查阅文献资料等,这种教学方法由于诸多原因开展实施具有困难,问卷调查相对容易开展,也能使多数学生参与并从中受益。犯罪学教学中如何开展社会调查,具体需要什么样的计划与步骤需要进行全面考量,并做好具体规划,结合个人在犯罪学教学中的实践情况及其具体社会调查法的试点实施,具体设计如下:
调查准备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确定和制定调查计划。一项具体的社会调查首先开始于调查课题的选择,调查课题决定整个调查活动的目标和方向,是调查工作的第一步。调查课题包括理论性课题和应用性课题两类,确定选题时注重创造性、可行性及其社会关注度高的选题。如张远煌教授编著的《犯罪学》课程体系为:导论、犯罪现象论、犯罪原因论和犯罪预防论,除了第一部分外,社会调查方法可以引入犯罪学的具体各项教学。如从犯罪原因入手可研究的犯罪课题有:以年龄为标准的老年人犯罪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性别为界定的女性犯罪问题;以身份职业为标本的农民工犯罪问题、大学生犯罪问题;以手段方法为例非暴力、暴力犯罪问题等。当然介于时间的因素,也可选择以犯罪原因为主,其他两部分为辅的综合性选题。如女性暴力行为的分析,该选题以犯罪现象入手,主要就犯罪原因展开调查,随即就相应对策做简单调查。
调查设计阶段主要在确定选题的基础上对整个调查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进行规划,具体包括设定调查问题,确定调查途径,明确调查方法及其制定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实施方案等。如在犯罪原因部分根据不同类别的犯罪人开展调查,鼓励支持学生开展个案调查;犯罪预防则通过司法部门配合直接针对服刑人员进行问卷、访谈等。以“大学生校园暴力行为的原因分析”为例,首先,确定明确调查目标,设计调查问题,如个人基本情况中的性别、年龄、民族、年级;调查课题涉及的关键问题,如校园暴力的影响力和破坏力,校园暴力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等。其次,确定调查范围、对象和调查方法,如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调查在本学校展开,对象为本校法学院学生,主要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最后,确定实施方案和步骤。
资料收集阶段也可以称作调查方案的执行阶段。主要是按照设计方案中确定的方法、手段进行资料收集,调查设计的各种决策,方案都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得到检验和实施。调查中需要深入实地接触被调查者,收集过程中随时结合社会条件变化,及时修正和弥补调查设计中的不足,发挥调查者的灵活性与主动性。资料收集的方法包括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与个案研究法等,每种资料收集方法都有其优势与弊端。在犯罪学的教学过程中,根据特定的犯罪现象展开个案调查,了解犯罪产生的具体原因。当访谈对象是较为典型的案件犯罪人或者嫌疑人时,注意收集中采用适当的方法,以避免被调查者的抵触或提供虚假信息。如以青少年犯罪预防为例,首先,研究对象为青少年犯罪。其次,收集资料可以选择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深度访谈等方式。最后,由于青少年犯罪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各个方面,应当采用不同的资料收集方法。如通过问卷法资料获取的资料具有客观性,较少受主观偏见的影响,但不能较深层次的了解受访者的内心真实想法;访谈法采用面对面的交流方式,在涉及被访谈者的一些隐私问题,如遭受侵害的过程时,被访谈者往往会比较反感,不愿对这些问题做正面或真实的回答。此时需要访谈人员在进行访谈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通过适当的方法或方式引导被访谈者,以期获得更加真实的信息。[4]总之,资料的收集应注意保持全面性、客观性和确定性,这些直接到研究结论的准确性。
分析整理阶段就是对实地调查收集的原始资料进行系统的审核、整理、统计、分析,实地调查中的信息和资料经过加工和处理后才能变成调查研究的结论。具体分析整理阶段包括:资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和统计分析。资料的审核整理的目的是保持原有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统计分析借助于资料汇总数据说明社会现象发生和变化的原因、揭示某种社会现象的发展规律。如青少年犯罪可以从离婚现象与青少年犯罪关系,妇女就业状况与离婚现象关系,社会流动程度与离婚现象关系进行分析,社会流动状况和妇女就业情况是引发离婚的重要原因,离婚现象导致家庭功能缺失,学校教育也不能全面开展,由此导致大量青少年犯罪。总之,在分析整理阶段需要尊重统计数据,避免主观偏好,保持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总结成果阶段就是将调查研究的结论以恰当的形式表达出来,以便同他人进行交流,主要形式就是调查研究报告或者论著,是发挥研究计划学术效应和社会效应的阶段,具有重要意义。犯罪学教学中的社会调查的总结成果阶段主要是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其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根据犯罪学学科实证要求及其学生具体调查主题范围,一般有综合性调查报告和专题性调查报告两种情形。如以大学生暴力行为原因为例,可以用综合性调查报告来全面反映各方面情况,首先,宏观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大众媒体;微观因素,包括学校、家庭、社区。如以少年被害人现象为例,可以采用专题性调查报告形式,主要对少年被害人的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居住状况、家庭结构等方面调查,制作调查报告。
社会调查法是犯罪学实证研究方法的重要体现,作为教学方法而言,社会调查法是犯罪学创新教学模式的体现,犯罪学既是理论课也是实践课。从实践意义上讲,因为犯罪是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需从社会中去寻求途径。然而事实上,采用社会调查的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具有相当高的要求,一方面结合课程实际,另一方要结合学生实际,往往开展后不一定能够得到期待的结果,但是,任何教学改革都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
调查法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为主体。首先,选题确定由学生在诸多社会热点问题和大家关注度高的选题中筛选而出。其次,学生自己选择调查方法进行调查的设计和问卷制作。最后,学生自己发放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问卷调查结束后,各班级通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总结分析,然后分组进行讨论,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见解,继而深度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试点的教学实践,发现学生参与热情度高,课堂气氛活跃。社会调查法可以综合提炼学生水平,特别是总结成果阶段,学生们自己到讲台上进行报告,锻炼学生的勇气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宿舍为单位进行比较打分,有利于彼此的团结协作精神,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提高学生应变能力。
社会调查法的教学方法对犯罪学教学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事实上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该种教学方法开展中存在一定难度。首先,授课地点限制,教学过程中,我们不能经常脱离教室去做调查。其次,授课经费限制,社会调查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没有相关经费作为调查保障。再次,调查对象限制,犯罪学的调查对象多为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无法进行开展。最后,专业水平限制,社会调查的统计分析阶段需要专门的数据统计分析,没有专业的统计人员数据分析处理上存在较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