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方法》

2018-01-01 22:36周小凡李文洁
安全 2018年11期
关键词:厂区分级指南

尹 洧 周小凡 李文洁

环保部于2004年颁布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简称为“指南”)[1]。据环保部负责人介绍,“指南”印发以来,全国有4万余家企业参考此法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并划分了风险等级,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和应急准备能力明显提高,为环境应急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指南”仅对企业综合风险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没有突出企业大气和水环境各自的风险特征和防控管理措施的针对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数量和类型覆盖面不够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过多;文件法律效力低。

最近,为贯彻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分级,国家环保部又颁布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方法》(HJ 941-2018)(简称为“分级方法”)[2],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分级的程序和方法,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指南”中的风险分级不再执行,“指南”的附录A及附录B同时废止。对于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的企业,可以按照《指南》进行风险评估,但需要按照“方法”实施风险等级划分;已按“指南”开展等级划分的企业,再次开展等级划分时,则按照“方法”标准实施。

1 “分级方法”的特点

“分级方法”将大气环境风险与水环境风险分开评估。“分级方法”在适用范围、等级划分、风险物质的归类及其临界量等方面作了很大力度的修订和完善,将大气环境风险与水环境风险分开评估,综合定级,对企业的风险源辨识、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及风险物质的管理具有指导意义。“分级方法”中将“指南”附录A和附录B进行修订、完善和标准化,提出了分别评估企业水和大气环境风险的方法,调整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较“指南”附录A及附录B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定位更加准确,其“环境”特点更加突出。

“分级方法”删除了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评估指标。根据地方环保部门建议和职能定位,“分级方法”删除了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评估指标,包括:企业生产区域有毒气体监控预警措施指标,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截流措施中防火堤、围堰等评估指标,从而弱化了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评估指标,更突出了环境风险管理的内容。

“分级方法”将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饮用水水源地作为最为敏感的保护目标。综合考虑保护目标的敏感程度和距离,以及政策的衔接性,按环境风险受体的重要性,对水环境风险受体内容进行了调整。在“指南”的基础上,将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饮用水水源地作为最为敏感的保护目标,连同废水排入受纳水体后24h流经范围内涉及跨国界的情况保留在E1,突出了饮水安全和国际影响;其他水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如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移至E2,并将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园等最新环境保护目标表述纳入其中;不属于E1和E2类型的划分为E3。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类型主要考虑人的因素,按照5km和500m范围内人口数量划分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类型。

“分级方法”将人为污染风险纳入考量范围。提出近3年内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的企业,在已评定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基础上调高一级,最高等级为重大,使风险评估范围更加全面。

“分级方法”明确了对多个独立厂区的风险等级确定。企业下设位置毗邻的多个独立厂区,可按各厂区分别评估风险等级,以级别高者确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并进行表征,也可分别表征为企业(某厂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企业下设位置距离较远的多个独立厂区,分别评估确定各厂区风险等级,表征为企业(某厂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2 适用范围

“指南”不适用于: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军事设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加油站、加气站;港口、码头。

而“分级方法”不适用于:军事设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搬运(如港口装卸)的载具或单位。

对比之下,“分级方法”的适用范围更宽,原先不适用的如尾矿库、加油站、加气站、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均可适用。例如,应用“指南”时,评估加油站的风险时,就不能使用附录中的临界量,在评估时一般都参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3]中汽油的临界量计算Q值,这次在“分级方法”中都得到了解决。

3 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物质是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征,在意外条件下可能对场外公众或环境造成伤害、损害、污染的化学物质,其核心是对化学品性质和影响后果(范围和程度)[4]。对于一个系统而言,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是造成事故最根本的原因,是决定环境系统危险程度的主要因素。从环境风险源的物质状态出发,环境风险源可分为气态环境风险源、液态环境风险源和固态环境风险源。对于待评估的企业来说,首先要进行企业风险源的辨识,识别的依据为企业生产、存储或使用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5]。目前我国环境风险物质筛选的依据主要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4]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指南(试行)》[2]。前者按爆炸品、易燃气体、毒性气体、易燃液体、毒性物质、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九大类规定了78种危险化学品名单和临界量;后者规定了310种(类)化学物质及其临界量。

在新标准中,配套1个规范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该清单中删除了“指南”附录B中56种不具有明显突发性,且普遍性不强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新增138种风险物质,将风险物质补充至392种,便于企业分别开展水和大气环境风险评估,也扩大了风险物质覆盖面。还把所有收集到的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质纳入清单,并明确气态风险物质的水溶性,考虑大气风险向水环境风险的转化。并按照物质特性将其分为8类:有毒气态物质(36种)、易燃气态物质(37种)、有毒液态物质(110种)、易燃液态物质(61种)、其他有毒物质(66种)、遇水生成有毒气体的物质(65种)、其他重金属及其化合物(10种)、其他类物质及污染物(7种),其中以有毒液态物质为最多,占总风险物质种(类)的28%。

这些风险物质的归类及其临界量的列出更便于企业分别开展大气和水环境风险评估,也扩大了风险物质的覆盖面。

4 分级程序

新标准与旧标准中的分级程序基本相同,即根据企业生产、使用、存储和释放的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以及环境受体敏感程度(E)综合评估分析结果。

突发大气和水环境事件风险具有不同的性质,大气的密度小于水的密度,在一定的气象条件下,发生突发事件时有毒有害污染物对下风向的影响尤其来得大,严重时会危及人的生命;而水中的污染物传播速度相对要慢一些,存在一定的隐蔽性,在一定的时间内会造成水环境生态的恶化,危及水生生物的安全。与旧方法相比,“分级方法”中在将原来的环境突发事件区分为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和突发水环境事件,将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和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为一般环境风险、较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分别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标识。同时涉及突发大气、水环境事件风险的企业,以等级高者确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等级。企业下设位置毗邻的多个独立厂区,可以按厂区分别评估风险等级,以等级高者确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等级。企业下设位置距离较远的多个独立厂区,分别评估各厂区风险等级,表征为企业(某厂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等级。

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分级计算Q值时,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了清单中(1)、(2)、(3)、(4)、(6)和(8)中除掉NH3-N浓度≥2000mg/L的废液、CODcr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之外的气态和可挥发造成突发大气环境事件的固态和液态风险物质。企业的生产工艺含有风险工艺和设备情况按照工艺单元进行,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企业,则对每套工艺分别评分后求和。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对各项评估指标分别评分,并计算总和。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的判断则按各项指标评分值累加,得出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划为M1、M2、M3、M4共4个类别。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E)的类型按照企业周边人口数划分,企业周边5km或500m范围内人口数将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划分为3种类型,即E1、E2和E3。最后再按照三者的矩阵确定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的风险等级。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的表征分为两种情况:Q<1时,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表示为“一般—大气Q0”;Q≥1时,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表示为“环境风险等级-大气(Q水平-M类型-E类型)”。

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分级计算Q值时,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了清单中(3)、(4)、(5)、(6)、(7)和(8)中全部风险物质,还有(1)和(2)中溶于水和遇水发生反应的风险物质,如溶于水的硒化氢、甲醛、二氧化氯、氯化氢、氨、二氧化氮等,遇水发生反应的乙烯酮、氟、四氟化硫、三氟溴乙烯。判断企业生产原料、中间产物、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是否涉及水环境风险物质,涉水的风险物质,混合或稀释的风险物质应按其组分比例折纯后计算其与临界量的比值Q。生产过程含有风险工艺和设备情况类同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的评价,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即突发水环境时间发生情况的评价指标分为截流措施、事故废水收集措施、清净废水系统风险防控措施、雨水排水系统风险防控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风险防控措施、废水排放去向、厂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近3年内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8个方面进行,也同样划分4种类型。按照水环境风险敏感程度,兼顾考虑到河流跨界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土壤污染的情况,将水环境风险手提敏感程度划分为3种类型,即E1、E2、E3。若企业周边存在多种敏感程度类型的水环境风险受体,则按敏感程度高者确定企业水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的类型。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的表征分为两种情况:Q<1时,企业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表示为“一般水Q0”;Q≥1时,企业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表示为“环境风险等级-水(Q水平-M类型-E类型)”。

对于只涉及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或涉及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的企业,风险等级按大气或水单独而定,若同时涉及到大气和水事件风险的企业,风险等级则表示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表征+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表征]”。

“分级方法”更突出了企业大气和水环境风险特征和防控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对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更加准确,有助于企业明确风险类型,制定针对性的防控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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