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成
(江苏省连云港监狱,江苏 连云港 222225)
当下的监狱已进入治理时代,具体表征就是现代监狱的提出、精细化理念以及“治本安全观”为内核的顶层设计下的改造工作的重构。新时代,意味着理念、形势、场域及具体工作方式方法的改变。本课题立足基层警察文化建设视角,直面监狱警察文化建设中的成效与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期为当下的监狱警察文化建设提供参考。
监狱警察文化建设具体由哪一部门负责?实践中各省(各监狱)并不一致,有的由监狱工作协会(监狱为分会)行使这一职能,也有的由政治部(处)的宣教部门或组织部门负责,另外少数单位由监狱工会负责,更多的是由以上部门(或其他部门)共同行使职能。实践中,逐渐形成这样一种格局:理论研究和警察文艺作品类归于协会,组织建设、人才培养和专门性的警察活动归于政工,日常性的文体活动归于工会。并且以上部门都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激励办法,建立了相应的人才和作品库。总的来说,这种体系的形成有其内在的背景,顺应了监狱警察文化的多维性和监狱的特殊性,部门的宽泛性也造就了监狱警察文化的生动性、多元性。
从当下看,监狱警察文化建设必须落实一个主管(牵头)部门,在原来“分”的格局上强化“统”的规划与管理。由于监狱工作协会(分会)已经建立起配套制度和资金体系,同时具有半官方的性质,对社会接触具有更大的自由度和亲合力,所以宜由协(分)会作为警察文化的主管(牵头)部门,对全省(监)监狱警察文化建设进行统一的规划与指导。当然政工的宣教、组织部门、团委、工会等也要在统一规划下拓展各自的文化分工。
在解决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组织体系后,还要看到警察文化在监狱工作构成中地位偏低的问题。实际上在总体的监狱工作构成中,警察文化建设所占的比重一直偏低。某省曾于2014年制定了《现代监狱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在“监狱警察队伍”指标体系中,“警察职业文化培育”是“职业化建设”的维度之一,共计15个考核要点中的一个、权重为1;而在整个现代监狱建设指标体系里,类似这样的考核要点共84个、权重共为100,检测点也有41个。由于警察文化在思想意识引领、价值观塑造、事业认同、职业精神及道德养成等方面具有其他手段无可比拟的优势,同时人文精神也关系着各监狱的品质格调,因此应提高警察文化在监狱工作构成中的地位。体现在现代监狱的监测指标体系中,就是宜适当提高“警察职业文化培育”的权重,最理想的是对以上的考核要点进行整合(如:警察职业文化培育+民警理论研究成果数+核心专业人才比例),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检测点。
警察文化建设的主体除了监狱、民警之外,还应包括团体及社会人员等。之所以如此强调,是因为监狱警察文化建设多是靠监狱方面来推动,非官方(监狱之外的团体和个人)主导和推动的则比较少。民警层面主要是依托兴趣团体,2013年,江苏省监狱系统建立起了以个人命名的工作室或活动团体,有的还开展了不少活动,在系统内具有相当大的知名度(如苏州监狱的“西塘文学社”、无锡监狱的“梁溪影像组”等)。但总体状况是喜中有忧,最大的问题就是持久性不强,部分兴趣团体随着核心成员的轮岗、时间的推移也就“声势大不如前了”。事实上,各监狱的兴趣团体一般挂靠在部门,但由于部门工作本身就很繁杂,各兴趣团体又不能独立开展活动,还需要挂靠部门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等,所以挂靠部门的积极性不高,除非是硬性要求。从活动的内容来看,多为监狱一些正常活动的拓展 (如以民警命名的心理咨询工作室),文化的外延比较窄,特色化、个性化、生动化的活动设计较少,也难以形成持续性、常态化的活动机制。特别是近几年监狱系统缺少反映监狱题材的文学剧本、小说等文艺作品,这些往往对社会具有较大的冲击力、影响度。
事实上,对于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主体,首先要明确官方(监狱)与非官方(个人和团体)之间的关系。警察文化是一种职业文化,监狱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更强的组织能力、资金、管理优势,运作上也具有很强的话语权。民警和社会的力量相对弱小,兴趣团体还不能完全独立,有赖于监狱的支持。因此,监狱强势一点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培育和壮大非官方力量,让他们走上警察文化建设的舞台,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这是现代社会监狱警察文化建设的必然方向。
改变这种非官方力量缺位的现象,具体做法就是:加强民警参与意识的引导,给予必要的鼓励和激励,使他们养成对文化的热爱和景仰,培育起独立、主动、敢担当的现代公民意识,使他们形成参与的热爱和习惯。关键是监狱要加大扶持力度。从当前看,兴趣团体最大的难处就是自身没有强制力,若没有组织层面的支持,集体性的活动开展有相当的难度,另外也缺少资金支持。(其实不少监狱有这样的心理:认为兴趣团体的牌子一挂,活动就会搞得有声有色。)所以监狱要给予政策、资金、组织层面的支持,在其形成一定的规模、建立起正常运转模式、获得成员认同后,再慢慢撤出。对于社会层面的参与,监狱要和当地政府、社会文化团体搞好共建,构建起以监狱为主导,政、社、民参与的警察文化圈层,致力于创作“监狱文化”、“大墙文学”,使监狱警察文化在社会文化的殿堂上占有一席之地。
监狱警察文化有其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就是增强民警队伍对监狱事业的归属感、认同感,在促进监狱发展的同时实现个人精神层面的归依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工具理性就是展示警察形象、打造文化品牌,提升监狱的知名度。另外从文化的产业链上说,文化的生成必然伴随着文化的营销。因此,构建起具有影响力的警察文化宣传平台是非常必要的。
传播学上根据媒介拥有(掌握)者的身份往往把媒介分为官媒和私媒。所谓官媒,就监狱警察文化来说就是由监狱或政府部门掌握的媒体——报刊、网站、广播电台等,如监狱局的“江苏监狱网”、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江苏法制报”、江苏省委省政府组建的“中国江苏网”、新华社下的“新华网”等;私媒介就是由商业传媒和公益团体、营利机构以及公民个人掌握的媒体,如民警的个人微博等。
从以往宣传平台的选择上,监狱系统过于依赖官媒、忽视私媒。官媒中,中央级网站、综合门户网站较少、地方网站和政法类网站较多;私媒方面,信息发布量较小,大型商业门户网站、综合类网站尤是,缺少意见领袖的作用。重官媒轻私媒导致警察文化的受众面比较小,因为转型期的中国私媒比官媒在网民(尤其是年轻网民)心中更具有娱乐化、渗透力和亲和力,传播速度更快更真实。另外中央级网站、大型综合门户网站及商业网站的缺失,也使得监狱警察文化难以提升格调并在短期间塑造成品牌。
要扭转这种状况,监狱警察文化宣传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转移:一是在官媒内部由地方网站向中央级门户网站、政法类网站向全领域(如民政、文化、经济、综治、教育)网站的转移。官媒代表着政府的立场,有着政治关切的宏大叙事风格,本身就是主流价值的代言人,因此这两个转移可以迅速传播监狱警察文化的影响力,有利于向社会诠释监狱警察独特的人格魅力和监狱良好的形象,借此展现国家公权力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二是官媒向私媒传播的转移。这种转移又有两个方向,第一个是向大型商业门户网站及综合门户网站的靠近,第二个是向微博、微信、论坛所代表的网民舆论场的下移。因为私媒较官媒更具“草根”气息,传播渠道也更多元和灵活,在网民中有更高的认同度。私媒的运用能加速监狱警察文化(特别是警察文艺)的传播速度,增加监狱警察文化的亲和力,提升社会对监狱的认同度。
监狱与官媒的关系建立上,监狱及上层机关要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关系,增加对监狱警察文化的关注度,提高文化作品和新闻宣传的采编率。同时监狱内部要在文化产出上下功夫,提高作品质量,以精品占领高端媒介市场。对于从官媒向私媒的转移,监狱及上级机关可以通过有偿新闻、邀请采访、合作开发(如拍摄影视剧、制作网络小说、剧本等)等形式,与大型商业门户网站或综合类网站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好兴趣团体、民警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特别要建立起自己意见领袖的网民梯队,构建无处不在的个人舆论场,形成“官—私—个(人)、高—中—低”全覆盖的话语平台,确保在“众声喧哗”中发出自己的声音。
任何一种文化都面临着认同问题。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看,文化的认同不光是外部(社会)的认同,还有内部(组织内)的认同。相比前者,后者更为基础和关键,它关系文化持久的生命力和创新力。监狱警察文化建设彰显了监狱警察的职业特质,弘扬了监狱建设的时代精神,锻造了警察队伍的形象气质,广大监狱警察对警察文化是满意的、喜欢的。但由于形势的快速变化、监狱工作固有的问题和矛盾、社会多元思潮的演进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势必迁移到当下的监狱警察文化建设上去,赋予它功能化的解读。所以监狱警察对当下的警察文化建设存在着一些不理解、不满意和不适应,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监狱,要从中看到他们的诉求和期待,对标找差,使之更贴切当下监狱警察的品味与需求。
一是对文化内核的不完全满意。文化内核主要指的是精神、价值观层面。近几年,各省监狱系统都广泛征求(提炼)监狱警察精神、监狱警察职业道德、监狱警察之歌等,有的还制作了监狱警察誓词,形成了较完整的监狱警察文化内核体系,诠释了监狱警察的特质和风采。但少数单位在认知上出现错误,将厚重肃雅的警察文化活动办成了“文化秀”——监狱单方强势推动,不注重与民警、社会的互动;缺乏深入酝酿,注重外在效应和形式,提炼出来的精神与民警队伍实际不符;框架过于单薄,缺少后续演绎……对此,省一级监狱机关要加强统筹规划,形成整体的监狱警察文化规划布局;监狱单位要充分征求警察的意见,强化单位与个人、单位与社会、个体与团体的互动,深入酝酿,加强对外传播,提高民警的认同度并实现良好的社会口碑效应。
二是对具体做法的不完全赞同。个别监狱领导对警察文化建设抱有较强的功利色彩,作为提升监狱知名度的工具和手段,希望在短期内出成效,制造“眼球效应”,追求上规模、大动作,却忽略了多数民警的关注和需求。有的单位的警察文化建设没有持久性,主要领导在位时其兴也勃也,主要领导离开后其亡也忽也……对于警察文化建设,要建立起这样一种基础性的认识:警察文化建设的功利性不是不要,可以用来提升监狱知名度为发展助力,但必须遵循文化生成的规律,特别在涉及精神、价值观层面时更要有“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理念和坚守。监狱要重视民警队伍的精神需求,尽可能扩大参与面,增加文化的厚度。
三是对文化失范引起的不适应。这主要表现在转型期多元文化思潮严重冲击了敬业、奉献、服从、忠诚等为主轴的监狱警察队伍主流文化理念,在解放思想、张扬个性的口号下,拜金主义、功利思想、享受主义、虚无主义在青年民警中有所抬头,而酒文化、庸俗关系学、职业倦怠等亚文化更是对监狱执法和管理带来冲击。另一方面,监狱治理的快速推进超前于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而职业保障却相对滞后,这种“发展中的阵痛”也对警察队伍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乱和工作上的无所适从;过多的铁规禁令让民警如履薄冰、谨小慎微,更勿庸创新;国家对罪犯矫正描绘了一个美好的前景,而现实中手段的缺乏和效果的有限性与之形成强烈反差;如何加强管理创新,在精细化管理的同时又不触及执法和安全的底线;电子监控增加了安全系数却也使得民警成为了被监控的“机器人”……不解决这些问题,民警就会带着心理包袱上岗,监狱也就形成不了积极、活泼、向上的警营文化风气。主导性文化的失范,看似在文化,根子却是监狱的管理模式。要改变这种现象,必须提高监狱的治理水平,用现代技术和人文思维推进监狱工作,构建一个自由、尊重、包容、激励的育警环境和机制,贯穿于监管、改造、行刑、生产等领域,承认民警具有作为“人”的合理需求,尊重民警作为“人”的首创精神和蓬勃灵性,变压力型的推进为激励型的牵引,在实现监狱发展的同时完成民警精神层面的自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