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爱华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党校,辽宁 鞍山 114032)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首次提出了“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要求。在今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是党的十九大总结实践经验、顺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出的重大课题”。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重要经济组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提高国有企业党建质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把2018年确定为“中央企业党建质量提升年”,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找准着力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努力开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证。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在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有很多不可预测的风险挑战需要克服、需要战胜。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临着国内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面临着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和风险考验,更加需要党提高执政能力和本领,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努力、艰苦奋斗。要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着力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矛盾,牢牢把握主动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激励和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提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要求,目的是“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1]。”
根据2013年的统计数据,国有企业党员总数约1 600万。2017年,国有企业在岗职工有4 000多万[2]。而且国有企业实际就业人数和党员人数都超过这个数据。由于国有企业普遍采用灵活用工方式,除了有编制的正式职工,还有劳务派遣、劳务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无编制”职工,还有大量退休职工。无论是党员数量还是其辐射的职工数量,都决定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整个党的建设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企业党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支柱和依靠力量[3]。”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3]。” 这两句话概括了国有企业对党执政兴国总目标的重要性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对整个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也概括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对国有企业的重要性。在实践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党建工作两个全覆盖: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群众在哪里,群众工作就要做到哪里。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整体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必须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目标在国有企业的实现,保证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得坚强有力,并通过高质量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使国有企业在做强做优做大的基础上,实现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
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进程中,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方式、国有企业自身党建经历了曲折的探索与实践。在改革中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在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程中,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由党委一元化领导过渡为厂长(经理)负责制,出现了“党委领导而不负责,厂长负责而不领导”的现象,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后,产生了“新三会”与“老三会”的矛盾,加之“西化”“分化”等思潮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受到严重干扰,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在改革中,在精简的名义下,削减党群工作经费,分流政工人员,严重地削弱了党在国企的基层组织、基本队伍、基础作用。国企改革中出现的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两张皮”现象,出现的“政治核心”与“经济中心”的争论,出现的腐败问题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都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被削弱紧密相关。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国企改革中出现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被弱化、淡化、虚化和边缘化现象”,既干扰了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也损害了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4]。
弱化的突出表现是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不落实。有的企业在股份制改革后,在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流于形式,弱化了党在国有企业领导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淡化的突出表现是对党建工作不过问、不研究。有的企业党委会研究内容集中为学习传达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很少涉及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普遍存在党员教育难、管理难、收缴党费难、开展活动难和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四难”“三不”现象[5]。虚化的突出表现是从严治党不力。有的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独立性不够,对“一把手”监督难到位;有的企业放松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执行八项规定搞变通;有的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两个责任”不落实[5]。边缘化的突出表现是党组织软弱无力。有的国企未能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与企业发展模式相匹配、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相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党组织政治优势不能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党建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有的国企把党务工作部门作为安置富余人员的场所,年轻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严重影响党务干部结构改善和素质提高[6]。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提高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质量,必须牢记“国企姓党”,坚决克服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取代党的“政治核心”;要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国有企业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使之成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制度保障;要坚决整改政治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不断巩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成果,使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成为国有企业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思想引领力是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坚实基础。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思想建设,要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重大、复杂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强思想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车间班组,针对职工当前关心关注的问题,帮助职工解疑释惑、理顺情绪、端正认识,消除心理上的疑惑,解除思想上的“疙瘩”,激发职工群众锐意进取的精气神;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话谈心、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思想上的“体检”,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依纪依规教育和组织处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国有企业领导人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2]。”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要按照党管人才原则,遵循“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求,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培养选拔具有适应契约化管理、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与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能力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要立足企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需要,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拓展各类人才发展空间,大力培养素质高、适应性强的人才队伍;针对企业转型升级的紧要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引进紧缺人才;健全人才使用评价机制,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企业环境,让企业获得胜出竞争的人才优势;要抓住典型示范,挖掘宣传优秀人物及其事迹,让人才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激励带动更多的员工成长成才。“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1]”,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要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
一是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使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从法规和制度上得到保障,使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制度化。
二是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完善公司治理中。坚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健全完善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推行党员总经理兼任党组织副书记,选优配齐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推动实现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具体化、制度化。
四是明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和董事会决策的主要事项和规则程序,核心是处理好“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与董事会承担的“战略管理、科学决策、防控风险”职责的关系。要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企业决策重大事项前置程序,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在重大决策中的决定权、把关权、监督权。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涉及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企业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企业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决策,重点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程序关,再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党委(党组)要提出明确意见予以纠正,不能纠正的,强化追究问责,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贯穿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全过程[7]。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新型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推动国有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要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作为关键之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保证党支部委员按照分工,齐心协力抓好支部党建;加强党员管理,按照“控制党员数量,增强党员质量”的要求,严格把好进口关和出口关,坚决处置不合格党员;重视党员教育,创新党员教育内容和形式,确保教育或实践活动高质量开展。保证党支部成为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攻坚克难、增效创效的战斗堡垒[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要抓住党建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用好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解决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责任质量不高、问责追责偏软的问题。要强化考核评价,构建明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工作制度,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形成“量化打分、评价分析、整改提高”考核评价机制;要深化国有企业党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党委书记向上级党委党建工作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三项制度的考核;积极探索党建目标管理与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将党建工作指标纳入企业绩效考核范畴,使之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要重视党建考核结果的使用,对党建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整改问责,推进党建工作落实[9]。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党建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完成肩负的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使命,完成肩负的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的历史责任,就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找准着力点,不断提高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使国有企业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成为党执政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