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梅
(太原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1912年7月15日,伟大的革命领袖列宁发表《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其中指出,当时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而在1916年上半年,列宁写成《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一书,其中把中国列入“半殖民地国家”(列宁把中国、波斯、土耳其一起列入“半殖民地国家”,或者叫做“半独立国”)。在中国共产党刚刚成立的时候,对中国社会的性质最初也是认识不清的,中国共产党人是在1922年初参加了共产国际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之后,才开始对中国的社会性质有比较正确的认识。
胡适认为,中国的问题,是“中国太大了,不适于单一制的政治组织”,军阀割据是人们“强求统一”造成的“恶果”。而孙中山基本上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性质的分析,在国共合作以后,在中国社会性质问题上有些论述有变动,我们不能说中国是半殖民地,应该要叫做“次殖民地”,意思是比殖民地国家的地位更低,孙中山说到封建主义的时候,他只是理解为中国古代封建诸侯那样的制度,所以他认为“中国两千多年以前,便打破了封建制度。”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了,人们不能不回过头来,对中国革命的一系列基本问题重新进行思考和探讨。马克思列宁主义到底是否适合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国情,即中国的社会性质究竟是什么?中国的革命的任务、性质、对象、策略、方法、道路……又以何者为是,何者为非?都需要重新认识,对于这些问题,各个阶级,各种政治派别,都提出不同的看法,意见和理论。
当时国内对中国社会性质作各种各样歪曲的论断,主要有以下几个派别:
1.“新生命派”(中国封建制度崩坏论),以陶希圣为代表,此派观点认为从秦汉至清朝,中国是一个封建制度已经分解而为资本主义生产力不发达的特殊社会,称之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鸦片战争以后,则已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后来又说是帝国主义压迫之下的商业资本主义社会。故陶希圣认为中国社会自春秋战国以来早就脱离了封建制度阶段,中国早已不是封建社会了。他说:“在春秋战国的时候有商业,有官僚,已足够证明当时封建制度的崩坏了。”陶希圣把商业资本和封建制度相对立,以商业资本的存在来否认事实上存在的封建制度。
2.“国民党改组派”,以汪精卫为代表,否认中国有封建阶级。
3.“资产阶级改良派”,以胡适为代表,他们在上海开设“新月书店”,对“中国的现状”和“怎样解决中国的问题”进行讨论。胡适认为中国的问题在于贫穷、疾病、愚昧、贪污和扰乱,即“五鬼闹中华”,他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提倡所谓“在自党的指导之下一点一滴的不断改革”,主张用“温和”的方式解决“五鬼”。
4.中国托派(主要的对手),以托洛茨基为代表,此派认为中国革命具有民族资产阶级的性质,基本原因在于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受阻于中国关税受帝国主义国家的控制;主张中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农村中封建残余势力已不占重要地位,而中国革命之所以带上反对帝国主义的性质,是因为各帝国主义还操纵着中国的海关,他们认为民族资产阶级在任何发展阶段,任何历史时期都是反革命的。
1929年托洛茨基被苏联驱出国,之后与中国的陈独秀相结合,形成一个反党的派别组织“托陈取消派”。
5.托陈取消派,这是中国共产党内以托洛茨基主义为旗帜的反对党的路线、方针的机会主义派别,以彭述之、尹宽、郑超麟为代表,他们共同的想法是大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采用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的阶级联盟政策,跟随着托洛茨基的观点,他们也断定这个“根本政策是机会主义的”,而决定这一政策的是共产国际。因此他们认为,共产国际必须对中国大革命失败负主要责任。他们的理论称之为托陈取消主义理论,集中反映在1927年7月28日、8月5日和8月11日陈独秀致中共中央的三封信中,1929年10月10日和10月26日给中央的信中进一步强调和发挥。托陈取消主义理论的主要论点是:①1927年蒋介石的叛变是资产阶级的胜利,蒋介石建立的政权——南京国民政府是资产阶级的政权,在陈独秀看来,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通过蒋介石、汪精卫的叛变,已经基本完成,从国家政权来说,中国已成为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了。②中国很早便有商业资本,已经破坏了封建剥削制度及其残余关系,他从经济上看,中国是资本主义占支配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了。③从对中国社会性质的错误认识出发,陈独秀进一步取消了中国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总之,陈独秀主张取消一切革命行动,取消工农民主专政的口号,取消苏维埃,取消红军和一切群众革命武装,取消罢工、游行、示威。一言以蔽之,就是取消革命。此理论和托洛茨基的不同点是陈独秀承认中国是个半殖民地国家,是半殖民地的资本主义国家。
论战从1930年前后开始,新思潮派和动力派展开论战,李立三在《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书中指出托陈取消派错误思想的根本来源,主要在于一是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政策、统治中国的实质发生了极大的错误认识,二是否认中国的封建势力。
新思潮派的代表人物翦伯赞、王学文、潘东周、薛暮桥等社会科学工作者发表论文批驳托陈取消派和新生命派各种谬论,1930年5月上海成立社联,朱镜我兼任第一任党团书记,刊物《新思潮》成为社联的机关刊物,许多社会科学工作者对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或假马克思主义的谬论,进行有组织的批判与驳斥。他们的主要观点是:当时的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经济活动是在帝国主义控制下的半殖民的封建经济,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是进行土地革命,革命还是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他们代表马克思主义,主要的批判对象是动力派。
动力派(实际上就是托派)的代表人物是严灵峰、任曙、刘仁静,他们创办《动力》杂志反对中国共产党,他们认为中国社会不具有封建社会的性质,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活动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国工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反对整个资本主义而不是封建主义。
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中心点是中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
1.帝国主义和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动力派的严灵峰认为,帝国主义本身是代表高度的资本主义势力,它对于封建的经济制度完全处于不可调和的地位。从这种观念出发,他推论出“帝国主义在中国绝对地要破坏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要推动中国整个社会向着资本主义过程发展和扩大”。而任曙认为,以“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不是内在的,而是外在的”作为理由,片面地强调外国帝国主义对中国资本主义发展起“促进”作用。总之,动力派只看到帝国主义与中国封建经济相对立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们之间还有统一的方面,即他们根本否认帝国主义与中国的封建势力之间还有相互依赖的关系;同时,他们又只看到帝国主义与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有统一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们之间还有对立的方面,认为帝国主义对中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起了促进作用而很少或几乎没有什么阻碍作用。
新思潮派的观点则认为,帝国主义对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侵略,不单表现于商品的输出与原料的输入,而尤其表现于它的财政资本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统治,表现于为财政资本所控制的银行、工厂、矿山、交通工具以及商业机关,表现在势力范围的夺权,表现在利用并经过殖民地与半殖民地的地主军阀、买办资产阶级等来剥削与奴役广大的殖民地与半殖民地的工农群众。所以帝国主义对中国经济起着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帝国主义在中国造成了某些资本主义的关系,扩大了商品经济的领域,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但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即帝国主义的目的,是在把中国变成帝国主义经济的附庸,变成它的原料出产地、它的商品市场、它的投资的所在。所以它不但不能帮助中国资本主义的独立发展,而且阻碍中国资本主义的独立发展,它不但不消灭乡村中间的封建式的剥削,而且加紧了这种剥削。
“新思潮派”针对“动力派”对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相混同的谬误观点进行批驳,指出资本主义固然是商品经济,但不能说凡是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只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它的出现是以劳动力成为商品为前提,也就是和雇佣劳动的生产关系相联系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动力派”用外国资本主义入侵后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来论证中国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封建势力已成为“残余之残余”,这样的论调,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2.封建势力在中国社会经济中的地位
严灵峰认为,中国旧式地主因商品侵入已经同他们的农民一起破产了,现在的地主是民族资本家、商人、高利贷的地主,是新式的地主,是资本主义化的地主,他们对于农民的剥削同城市资本家剥削工人完全一样,并无性质上的差别。任曙认为地主阶级就是资产阶级。总之,动力派观点是中国社会中封建势力不存在。
新思潮派认为,中国地主对农民剥削采取的主要形式是高额的封建地租剥削,还有商业资本和高利贷的剥削,还有军阀统治,军阀是地主、买办、商人与高利贷者的代表。现在中国农村租佃制度下的剥削关系,是封建式的剥削关系。这种剥削关系正是中国农村经济生产力陷于破坏低落,以及农村经济危机的基本原因。这种剥削关系,是建筑在土地关系之上的。土地问题一日不得解决,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民的解放,一日没有希望,所以土地革命是数万万农民群众的切身的急迫的要求,是中国革命目前阶段上的中心问题,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关键。
3.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程度
动力派观点主张,“华洋两种资本”应该“一视同仁”,两者都是代表资本主义势力。中国只办了一些轻工业,重工业大都是外国资本,这可以看作是一个统一的世界经济中“有机的构成”和“自然的社会分工”。动力派完全不懂辩证法,他们只知道物的统一而不知道统一中的对立和差别,因而不可避免地做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辩护士的工作。
新思潮派则是着重围绕对待华洋资本能否“不分彼此”“一视同仁”的问题而展开的。事实上居于支配地位的是帝国主义的经济,而居于领导地位的也是帝国主义的经济,中国经济明显地居于隶属地位,成为各帝国主义的附庸。也就是决不能把外国资本主义与民族资本主义等量齐观,而应“把帝国主义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分别开来。”
1930年1月郭沫若在论文集《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第一次把帝国主义侵入以前的中国历史叙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样几种生产方式有规律地更替的历史,确认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规律地学说完全适合中国的国情,从而也为正确地认清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提供了理论的和历史的根据。此书一出版,立即遭到新生命派、托陈取消派以及其他资产阶级学者们的攻击。
1.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问题
在俄国,最早是普列汉诺夫曾企图解释这个问题。马札亚尔认为,自氏族社会解体后到帝国主义列强入侵中国以前,中国社会既不是奴隶社会,也不是封建社会,而是特殊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后来,由于帝国主义列强入侵和对中国采取殖民政策,破坏了“亚细亚生产方法”的基础,所以,现代中国社会是由亚细亚生产方法进入资本主义的过渡期。瓦尔加认为,在“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之前,中国社会是在’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支配下,以同一的技术水准,而反复生产着。”他又把这种亚细亚生产方式型称之为“前资本主义社会”,说:帝国主义入侵前,中国社会构成是前资本主义,虽然他也含着许多封建要素,但缺少了土地支配制和农奴制,决不能与欧洲封建制度相提并论。郭沫若认为,把亚细亚生产方式看作是奴隶社会的一个发展阶段。李季认为,中国历史的发展可划分为以下几种时代:①自商以前至商末为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②自盘庚迁殷至殷末为亚细亚生产方式③自周初至周末为封建生产方式④自秦至鸦片战争前为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⑤鸦片战争以后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胡秋原认为,秦至清末这一时期就是“亚细亚社会”,亚细亚生产方式只是指东方(印度中国等国家)封建社会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前资本主义。
2.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制社会的问题
新生命派的陶希圣把中国历史分为“宗法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梅思平认为春秋以前的历史可分为氏族斗争时期—原始封建时期—原始帝国时期—新封建时期这样四个时期。杜畏之、李季否认中国历史上有个奴隶社会的阶段。陈邦国承认有“奴隶经济”,但他认为“奴隶经济是由氏族社会到封建社会的一个过渡”,而不能构成一个社会发展的阶段。胡秋原提出不是奴隶社会先于封建社会,而是封建社会先于奴隶社会。郭沫若则认为西周是奴隶社会的论证,肯定了中国历史发展中有奴隶社会这个阶段。
3.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社会的性质问题
陶希圣认为,鸦片战争以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鸦片战争以后是“资本主义化”的社会,将来的前途是“国民革命而实现的民生主义社会”。胡秋原认为鸦片战争之前中国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后来承认“商业资本不能形成一个特殊方法”,又提出“中国东周的封建意义,因商业经济的分解,发生变质而为专制主义,自秦至清末,就在这一阶段。”波格丹诺夫把人类发展的历史分为“原始的自给自足的社会”、“商业社会”和“社会化的有组织的社会”三个阶段。从“原始氏族共产主义社会”到“封建社会”,统统列为第一阶段;又把从“奴隶制度”直到“商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金融资本主义”都归入第二阶段,到“社会主义社会”则为第三个阶段。郭沫若的观点是从春秋战国至外国资本帝国主义入侵为止,中国处于封建社会的历史阶段。
总之,新生命派、托派以及和它们站在一起的人,提出了所谓“前资本主义社会”,“先资本主义社会”,“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专制主义社会”等种种“理论”,其真实意图都在于宣称封建主义在中国早已不存在了,从而来否定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农村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原因之一是新军阀的混战,原因之二是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入,民族危机日益严重。那么,如何摆脱中国农村经济破产的困境呢?
金陵大学美国籍教授卜凯提出,中国农村经济破产的原因是因为搞小农经济,而小农经济是没有出路的。他漠视中国农村经济中各种生产关系,实际上是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如何残酷剥削中国农村的关系掩盖起来,从而抹杀农村中尖锐的阶级矛盾。他主张搞大农经济,即以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兴办大型农场,采用大机器生产以降低生产成本。他以为这才是中国农村的出路。形成所谓的大农场经济论。
农村复兴委员会鼓吹的“银行资本下乡”和“农村合作运动”。农村复兴委员会是由国民党南京政府行政院组织的,它的主要职能是为农村救济之设计,具体说是要“筹集巨款,分途救济,充实金融。改良技术,发展交通,调剂粮食”。
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和晏阳初的“平民教育”主张即乡村改良主义。
革命的理论工作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武器,抓住挽救中国农村经济破产的问题,与托派分子展开了一场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大论战。
中国农村派是由农研会(1933年6月建立)发行,陈翰笙、薛暮桥、钱俊瑞和孙冶方为代表,他们批判托派主张,批判乡村建设派宣传改良主义,得出中国农村的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
《中国经济》是南京中国经济研究会在1933年创办的一个理论刊物,邓飞黄为主编,主要撰稿人有王宜昌、王景波、张志澄,它们与任曙和严灵峰采取同一个立场,认为中国已是资本主义社会。
争论的问题主要是下面两个:
1.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主要对象问题
中国农村派认为研究农村经济应当以农村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问题为主要对象,应当明确区分农村经济学与农业科学研究的不同对象。必须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中来考察生产力,必须以生产关系作为农村经济研究的主要对象,才能正确认识中国农村的社会性质。应坚持从分析农村生产关系出发,即从土地占有、租佃关系、雇佣劳动等方面来观察和研究农村的经济,他们既指出了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又指出了封建半封建的压迫还居统治地位,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力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农村遭受重重障碍而得不到发展的处境。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必然揭示出中国革命的反帝反封建任务。
中国经济派研究的主要对象是生产力问题,从生产力的研究出发分析中国农村的资本主义性质。
“中国农村派”与“中国经济派”在农村经济研究对象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方面的分歧,从直接结果来说,导致了中国农村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这两种结论的对立。从政治意义上说,体现了维护还是推翻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这两种立场的对立。
2.中国农村社会性质问题
①关于帝国主义在中国农村经济中的作用。中国经济派以生产力作为农村经济研究对象的方法,他们不能正确地估计帝国主义在中国农村经济中的作用,无视广泛存在的封建生产关系,把帝国主义侵略而加速的农村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把中国农村纳入帝国主义的世界市场当作中国农村资本主义化的证据,中国农村已经资本主义化。
中国农村派主张,帝国主义对中国农村的剥削和统治是以维持落后的封建生产关系为前提的。中国的农村社会还是具有半封建的性质,在那里封建和半封建的生产方式乃由帝国主义维持着,半封建的势力与国内资本乃在外资的支配之下结合地存在着。如果以为商品生产就是资本主义生产,那就像看见了动物就以为看见了人一样模糊。
②关于土地关系、租佃关系及雇佣劳动问题。中国经济派有一个指导思想,即把土地问题作为论证农村资本主义性质的一部分。地租形态从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转化,是农村土地资本主义化的证明。王宜昌解释了封建制的货币地租与资本制的货币地租之间的差别:封建制的货币地租是依赖于封建的地主与农民的隶属关系之上,由食物折算而成的;资本制的货币地租是以佃农实行资本经营,形成企业家与工资劳动者为前提的。
中国农村派坚决批判“中国经济派”在土地问题上的错误。首先,“中国农村派”指出中国农村的中心问题是土地问题,租佃关系、地租形成及其雇佣劳动问题,都是由土地掌握在谁的手里所决定并以此为制约的。其次,“中国农村派”认为,研究土地问题重要的是研究土地占有形态之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考察中国农村的租佃关系,不能从“口头契约”与“文书契约”的形式上去认识,而必须从内容上去分析他的本质。
中国农村派也不是完全否定资本主义的因素在租佃关系上有某些滋长,在农村中是有少量雇佣劳动关系的出现。而中国经济派不作具体分析,仅从雇佣劳动者人数和比例论证中国农村社会的资本主义性质,只能是一种欺人的骗术。
③关于农村的阶级关系。中国经济派的王宜昌认为,中国农村的阶级关系已资本主义化了。中国农村派对农村各阶级所作的分析是:地主阶级。农村派认为,虽然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在部分地方有所发展,但从整体上说,地主阶级并未能转化为资本制的地主,他们虽然占了全国耕地的半级以上,“可是地主自营农田大多只占所有农田中的极小部分;出租农田中间也有绝大部分租给零细佃农”,因而“大多乃是剥削零细佃农的半封建的收租地主。”关于富农。富农经济本是农村资本主义的体现,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农村,富农经济不仅不能发展,甚至还“利用着种种资本主义以前的形式,来谋自身经济地位的巩固”,“努力找求旧的剥削手段,苟延残喘。”所以,中国所谓富农,并不全是农村资产阶级。出租一小部分土地,地租收入占有重要地位的地主化的富农,在中国的富农层中占有不很少的比重。关于中农。是指一般不雇他人,也不受雇于他人的农民。关于贫农。指那些只有少量的田地和少量的农具,一般须租地耕种,同时又出卖一部分劳动力的农村半无产阶级。关于雇农,是农村的无产者阶级。
论战最终是以代表马克思主义一方的中国农村派的胜利而告结束。此次论战是之前发生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讨论的继续和深入发展。“新思潮派”和“动力派”眼光主要落在城市而不是农村,是工业经济而不是农业经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把涉及的领域从城市和工业经济深入到乡村的农业经济,也就是从中国的农村社会的角度去更深一层地认识中国社会。
这场论战驳斥了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某些人所散播的“马列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的反动论调,彻底地批判和驳斥了认为在蒋介石国民党统治之下,中国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或认为可以在将来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幻想,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进一步阐明了中国革命性质的问题,提出了“新的民主革命”的观点。
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缺乏系统的钻研,对中国具体的历史实际与社会实际或者没有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或者了解得比较粗糙,所以有些文章有从概念到概念的毛病,对于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社会的许多特点以及各阶级的相互关系,也未能作全面的考察、分析和论述,特别是受当时“左”倾思想的影响,在对待民族资本主义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上,经常是一“反”到底,也就是只强调其反动性,而忽视他们还有两面性。有些文章搬运了不少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东西,却不免有些偏颇,存在公式化、简单化的缺点,而未能击中论敌的要害。在“左”倾冒险主义思想影响下,对理论斗争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他们经常要求搞社会科学的知识分子上街去贴标语、发传单或参加“飞行集会”,认为这才叫做“参加实际革命斗争”,错误地把要求深入钻研理论问题和希望在理论斗争中不断提高自己水平的理论工作者以至青年知识分子,都斥之为“学院主义”。
毛泽东从论战中认识到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认清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与革命性质,中国农村社会的性质和农村阶级的状况。事实最后证明,新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上建立起来的,这启示我们办好中国的事情,需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清醒地看待我国的国情,认真地对待我国半殖民地本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落后基础,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有足够的估计,我们的事业就可能进展顺利些;反之,取得了一点成绩,就以为有了值得骄傲的资本,不顾国情,盲目蛮干就会出现挫折、失误以至碰壁的窘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