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智明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四川 成都 610021)
新中国监狱始终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监狱工作会上,司法部在深入分析研判监狱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的五大改造新格局。五大改造的提出,既立足现实,又着眼长远,对监狱工作深刻洞悉和战略把握,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罪犯改造理论体系,创新了监狱工作的方法实践,瞄准了广大监狱民警内心期待而又未能解决的“监狱是什么、监狱工作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等重大问题。这是司法部对新时代监狱工作站高谋远的总体部署,也是对监狱工作在理论创新、模式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的宏观引领和方法指导,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如何全面深刻认识“五大改造”并确保“五大改造”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取得实际效果,当是全国监狱和广大监狱民警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现实课题。事实上,对于监狱工作而言,统筹推进五大改造新格局不仅是一个重大而崭新的时代命题,更是一项无可推卸的责任和担当。统筹推进“五大改造”新格局,是一项政治工程、系统工程、战略工程和创新工程。从实践层面看,需要上下同心、整合资源、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从理论层面看,需要深入调查研究、需要理性分析把握,尤其是需要厘清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这“五大改造”之间的逻辑关系。为此,本文就“五大改造”之间的逻辑关系展开如下论述,期待以陋见启发和带动更多民警关心、关注和聚力为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作出更多层面的真知探索。
按照全国监狱工作会上关于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的总体部署,通过学习领会,笔者以为,“五大改造”应该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有机统一整体,特别是其中的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之间,应该是一种“道同源、力同向、内依存、外协同”的内在逻辑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五大改造新格局把握了当前监狱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矛盾论和辩证法,是监狱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本质要求。五大改造既是新时代监狱改造罪犯的新格局,也是一种新理念和新模式,具有切中肯綮的创新性。它不是无源之水,也不是无本之木,是渊源于新中国监狱改造罪犯的历史传承和丰富实践,是对新时代监狱工作发展的新提升,它具有一脉相承的发展性。
马克思主义众多的监狱理论研究成果和改造罪犯实践证明,罪犯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其中一个不容忽视和至关重要原因就在于其政治上存在错误的观念。监狱改造罪犯,就必须牢牢抓住改造罪犯思想,纠正其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之回到正确的政治道路上来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否则,监狱改造罪犯工作必将陷于方向和路径迷茫。
1965年8月8日,毛泽东同志在接见几内亚友人时,就指出监狱工作“要以政治改造为第一。”事实上,通过60多年的丰富实践和历史传承,新中国监狱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该理论不仅包含了政治改造,也包含了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和劳动改造,比如,“改造罪犯是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迫他们服从人民政府的法律,强迫他们从事劳动并在劳动中改造他们成为新人”“犯了罪的人也要教育。采取镇压、压迫的方法,他们宁可死。如果采取帮助他们的方法,慢慢来,不性急,一年、两年、十年、八年,绝大多数的人是可以进步的。”“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也是工厂,或者是农场。”毛泽东同志这些言简意赅、深入浅出的论述,不仅从理论高度和价值追求上阐明了监狱工作是什么、为什么等重大问题,而且从方法、措施、手段等方面系统化讲清了监狱工作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等具体问题,为监狱改造罪犯工作提供了价值引领,找到了正确路径,更指明了发展方向。
由上可知,以政治改造为统领,并以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和劳动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改造”绝不是凭空而来的,绝不是随意组合的,而是以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为价值支撑和逻辑起点,顺应时代前进步履,不断发展和创新而来的,是对监狱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监狱工作方针是党和国家为指导监狱执行惩罚和改造罪犯工作而确定的指引监狱工作方向和目标的总体规定,其精神实质贯穿于监狱法律法规和工作实践之中,同时又是不断发展的。从我国监狱工作方针的演变看,主要经历了如下四个发展阶段:一是“三个为了”方针。这是1951年,在毛泽东同志亲自关心下,党和国家提出了“为了改造罪犯,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闲饭,必须立即着手组织劳动改造工作”的监狱工作方针。二是“两个结合”方针。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颁布实施,其中第4条明确规定了“劳动改造机关对于一切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所施行的劳动改造,应当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三是“改造第一,生产第二”方针。这是在1964年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劳改工作会上,“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被正式写入会议纪要,明确要求监狱把罪犯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责任,把通过组织罪犯进行生产劳动作为第二位责任。四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方针。这是在1994年《监狱法》颁布实施后,党和国家确立的至今适用的监狱工作方针,主要是明确监狱工作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惩罚和改造罪犯,工作宗旨和总体要求是“改造人”,即坚持在依法惩罚罪犯的前提下,采取包括管理、教育、劳动等多种手段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矫正犯罪恶习,落脚点在于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任何时候,全国监狱始终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监狱工作方针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统领,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方法,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服务社会稳定和谐。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根据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开创新时代监狱工作新局面的需要,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的新要求。这不仅提升了监狱工作的政治站位,体现了监狱工作的政治属性,更是从理念、格局、方法、举措等多层面体现出贯彻落实党的监狱工作方针的坚定性和创新性,更加有利于“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在监狱工作实践中更加强化和统筹发挥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的综合效应,更加有利于将罪犯改造成为新时代的守法公民。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为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车轮滚滚向前,监狱工作必须跟上时代节拍,必须强化担当作为。
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器,监狱是国家的政治机关,也是刑罚执行机关,在维护总体国家安全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具体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职能,是化解社会最尖锐矛盾的特殊战场,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根本变化、狱内改造与反改造形势依然严峻、监狱执法水平和改造质量不容乐观、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更多更高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及各种新问题新挑战,新时代监狱工作必须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强化担当作为,奋力写好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顺时顺势而生的五大改造新格局,恰恰体现了监狱工作恪守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基本要求,践行改造宗旨,凸显“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价值追求,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监狱公正文明执法的新需要新期待新关切的响亮回答,正是全面深化和不断完善依法治监的时代担当。
按照我国刑事法学理论,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主要职能就是依法执行刑罚,完成人民法院对罪犯刑事判决书中涉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而根本的变化,狱内押犯构成、思想、心理及行为呈现诸多新的特点,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也日益提高,监狱机关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其本身具有的政治属性、法治属性、人民属性和社会属性更加凸显。从近期发生的“昆山反杀案”中,监狱工作可以吸取深刻教训。
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的五大改造新格局,绝不是偶然的、随意的和暂时的。这不仅仅在于政治改造统领下的“五大改造”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有机统一整体,最核心和关键的更在于“五大改造”具有价值目标的一致性。即:监狱通过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统筹推进“五大改造”,分别从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的不同方位和层面聚力,依法对罪犯实施公正文明的执法管理教育,着力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实现刑罚执行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有机结合功能,最终实现践行改造宗旨。
既具有对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的统领作用,又始终贯穿在监狱对罪犯依法执行刑罚、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确保其他改造方式和手段始终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发挥促进罪犯改造的正能量推动作用。
它本身在五大改造中具有不可动摇的基础地位,主要是通过依法依规的考核奖惩措施,强化违规惩戒和改过奖励,全面纠正罪犯在服刑改造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细节化地严格执法管理以矫正罪犯旧有恶习,不断规范和引导罪犯的日常举止、言语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标准,从而实现“以规矩成方圆”的改造目的。
作为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教育改造始终严格落实《监狱法》有关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探索创新和借鉴引入综合评估、心理咨询、循证矫正、内省矫治等教育手段,加强对罪犯的法治、道德、技能、前途等教育,着力从根本上促使罪犯洗心革面,改恶向善,成为新人。
在新中国监狱改造罪犯的长期过程中,始终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国革命红色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重要内容,不仅仅通过扫盲、小学、初中课堂教学,更着力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熏染铸魂,实现以文载道、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落脚点就在于把罪犯改造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新中国监狱历史上成功改造包括日本战犯、国民党军警宪特分子和各类刑事罪犯的伟大实践证明劳动改造是改造罪犯成为社会新人的行之有效手段。其核心是通过强迫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学习生产劳动技能,使之矫正旧有的不劳而获恶习、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养成自觉劳动的习惯,实现刑满回归社会后能够自食其力,不致再走上犯罪道路的目的。
“人是可以改造的,就是政策和方法要正确才行。”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就是新时代监狱惩罚改造罪犯的正确政策和方法。五大改造是一个有机联系、不可分割、共同发力促进罪犯改造的统一整体,对促进罪犯改造相互支撑又各有侧重。因为监狱改造罪犯工作本身的政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多向发力、多策并举。我们必须认清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和劳动改造在协同促进监狱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过程中,各自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发挥各有特色、各具效用的独特功能。
政治改造对五大改造的统领作用,不仅仅是对“要以政治改造为第一”的一贯坚持,不仅仅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贯彻,更从实践层面着力确保监狱工作的方向引领和道路自信。新时代的监狱工作推进政治改造,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对民警队伍建设的绝对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并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现监狱绝对安全稳定前提下,牢牢把握新时代监狱工作履行惩罚改造罪犯职能、统筹推进五大改造新格局的正确政治方向。
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监狱正常稳定的罪犯改造秩序,是实现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的基础工作。在政治改造的统领下,监狱通过依法对罪犯组织实施有序有效的分押分管、危险评估、分级初遇、分类管控、计分考核、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方式规范罪犯行为养成,纠正不良行为习惯,严厉打击违规抗改思想行为,表彰奖励制止违规、坦白检举等立功赎罪的积极改造行为,从而消除安全稳定隐患,树立和培育罪犯改造正气,创造公正、文明、规范的改造环境,为健康有序和统筹推进五大改造新格局,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扫除障碍,夯实基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监狱工作更是如此。监狱对罪犯实施教育改造是贯穿于监狱改造罪犯工作全过程,既有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也是新中国监狱60多年改造罪犯取得巨大成效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基本手段。教育改造就是通过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多种手段,对罪犯采取入监监狱、出监教育、个别教育、认罪悔罪教育、政策法治教育、社会帮教、心理咨询等教育方式方法,着力转变罪犯思想、矫治罪犯心理、唤醒罪犯良知,启迪罪犯对人与自我、人与国家、人与世界的思考,促进其自我教育,使之从“监狱人”变“社会人”,从“罪人”变“新人”,实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塑造崭新人生的目的。
文以载道,文以传情,文以植德。文化改造关键在于通过润物细无声的熏染教化,对罪犯服刑改造产生最深刻最持久的影响力。文化改造就是坚持在政治改造统领下,在罪犯改造中,着力从精神、器物、制度、环境、行为等层面,注重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红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文化等,对监狱整体工作,尤其是罪犯改造工作的价值导向、思想浸润、精神引领、心理疏导、行为规范等正向教化作用,不断激发罪犯改造的内生动力,大力营造协调有序、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改造氛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罪犯中入脑入心,以改造其人格,塑造其人品,不断指引和激励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保监狱工作更加坚定文化自信,罪犯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四川省邛崃监狱、山东省微湖监狱、江苏省苏州监狱等单位,多年来从不同角度实施文化改造的生动实践就是典型的范例。
马克思主义有一个基本的观点就是劳动创造人。毛泽东多次阐述通过劳动途径和手段改造罪犯的观点,提出让罪犯 “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劳动一直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最基本的载体和手段。监狱工作实践更是充分证明,通过依法依规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通过有组织的实践操作和劳作体验,包括生产劳动、公益劳动、个人自身劳动等,并通过优化劳动管理、完善劳动制度、实施劳动激励等办法,不仅有利于维护监狱正常的改造秩序,还有利于剔除罪犯旧有的不劳而获思想,矫正其好逸恶劳的恶习,增强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刑满后的谋生就业能力,重塑生活自信,以及矫正“三观”,实现回归正道,成为守法公民的效果。
犯罪与改造罪犯都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监狱改造罪犯,着力围绕“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开展工作,更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在新时代应对新挑战、担当新作为的背景下,必须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聚力发挥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各种方法举措的综合效应;必须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五大改造”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关联性;必须统筹推动 “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合力合拍、同向同靶,为罪犯改造提供更科学更完整更严密的理论方法体系,提供更公正更广阔更优厚的生长空间,使罪犯改造效果得以更实在、更长远地凸显。
认识五大改造的有机联系,必须始终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把政治改造作为监狱改造罪犯工作的灵魂和方向,把政治改造贯穿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的始终;在此过程中,又必须始终坚持以监管改造作为维护监狱稳定、坚守安全底线、确保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和劳动改造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不能筑牢这个基础,其他改造将无法得到顺利推进;正是在政治改造的统领和监管改造的保障下,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和劳动改造本身具有的塑新、教化、矫正等功能从得以正常有序发挥,这种综合改造功能的聚力发挥,同时又进一步促进了对政治改造统领功能的承载和监管改造功能的巩固;教育改造不仅从转化罪犯思想,提高罪犯综合素质方面促进政治改造落地而不落空,也从根本上促使罪犯知晓什么是是非曲直,什么是真善美和假恶丑,促进罪犯自觉遵规守纪,进一步调动罪犯参加文化知识、技能培训和生产劳动的内在积极性;文化改造本身具有对罪犯“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特别是通过文字艺术的涵养熏染,更在润物无声中体现出政治改造的统领、监管改造的夯基、教育改造的塑新和劳动改造的矫正作用;劳动改造作为新中国监狱改造罪犯的显著特征,是我国监狱制度自信的特色内容,是坚持政治改造为统领的看得见摸得着的载体,对于促进罪犯在服刑改造中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文化知识学习、增强团队意识等都能起到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对监狱工作践行改造宗旨而言,政治改造是统领是灵魂,监管改造是基础是保障,教育改造是中心是根本,文化改造是导引是关键,劳动改造是载体是支撑。实施五大改造,必须强化统筹,坚持一体化推进,把五根指头握成一个拳头,朝着监狱惩罚改造罪犯工作聚焦发力,才能产生聚能效应,才能取得最佳效果。事实上,无论从建国初期成功改造日本战犯、伪满皇帝和国民党军警宪特分子,或者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各类刑事罪犯的成功改造,其结果都坚强有力地证明,只有深刻认识并全面把握 “五大改造”之间“道同源、力同向、内依存、外协同”的内在逻辑关系,才能充分发挥其促进罪犯改造的综合效能,监狱工作才能担当新时代的应有之责,才能答好党和人民满意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