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准扶贫中推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

2018-01-01 04:02李侑峰
安顺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群体精准农村

李侑峰

(广西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广西 南宁530022)

农村留守人员问题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近五年来,学界对留守人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三类人员身上。其中,对留守儿童的研究最为热门,研究文献最多,研究开始不断细化和深入,如研究留守儿童校园欺凌、监护法律问题、心理健康问题等;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研究文献数量相对较为滞后,留守妇女的研究相对较为分散,涉及婚姻、就业、健康以及生存等方面;留守老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养老和精神健康方面。但纵观这些研究,多数集中在微观层面的细致研究,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研究留守人员问题的文献相当缺乏。精准扶贫对农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与留守人员的关爱问题必然有深刻关联。陈世强等人认为贫困人口的农村留守人员群体是农村中问题多发、潜在隐患的弱势群体,他们是精准扶贫不可忽视的群体[1]。郭亚莉认为留守家庭在农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占比高、困难大[2],但从总体上看,深入探究两者关系的学者及文献还较为缺乏,尚处于起始阶段。本文探索关联,力图使两者达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同时为学界开展更深层次的研究提供参考。

一、推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是精准扶贫的应有之义

一是可提高对精准扶贫的满意度。贫困群众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满意度是检验扶贫工作的重要指标,是影响脱贫攻坚能否通过上级督查,乃至通过国家脱贫核验的关键要素之一。加强对贫困留守家庭的关爱力度,采取有针对性地帮扶措施可促进其家庭婚姻和谐美满、助其子女健康顺利成长、改善生活经济条件,帮助他们分担忧愁,破解留守家庭的困境,这无疑可增加他们对帮扶干部、对乡镇党委政府的认同感,从而推动人民群众精准扶贫满意度的上升。

二是可助推产业扶贫取得实绩。要推进产业扶贫,首先要确保有充足的劳动力,但是当前农村劳动力流失现象较为严重,而留守人员的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劳动力素质不高[3],是阻碍产业扶贫取得实绩的重要原因。部分农民工在外务工增长了见识、积累了返乡创业就业的资本,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增加收入,让家庭团聚,破解农村留守人员困境的重要路径之一,也是充实农村劳动力数量和质量,打好产业扶贫人力资源基础的重要举措。其次,产业扶贫必然要求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激发劳动力内生动力,该项工作离不开大量留守劳动力的支持和参与。可见搞好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对产业扶贫取得成绩有正向的关联作用。

三是可巩固贫困村的脱贫成果。精准脱贫不仅仅是贫困户的脱贫,更是贫困村的全面脱贫;不仅仅是完成贫困村脱贫指标的要求,更是要把改善民生,维护村庄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幸福感放在重要位置。农村留守人员数量庞大,问题多样,其问题事关全村安全稳定,若处理不当可导致脱贫成果前功尽弃。如留守妇女务农劳动强度大,平时在健康问题上疏于关注,一旦积劳成疾便可能步入因病返贫的境地。只有切实解决好留守问题,才能消除影响农村脱贫的不稳定因素,为贫困村的全面脱贫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存在的问题

1.关爱对象没有实现全覆盖

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帮扶对象中,涵盖了部分农村留守人员,但并没有对”三留守”人员实现全覆盖。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认定标准的差异。精准扶贫更多是从经济、物质角度出发,而经济问题并不是农村留守人员问题的全部所在[4]。二是认定范围的差异。一些地区在精准识别贫困户时,直接把五保户、家中有成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家中有较多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家庭等一票否决掉,因此这些家庭的留守群体被排队在精准扶贫之外。三是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当前精准扶贫并没有和留守问题的解决有强制要求,因此部分乡镇、村的领导干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工作更为重视,留守问题并没有成为他们工作的重心。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留守问题和脱贫攻坚脱节,两者没有很好统一起来。

2.关爱措施碎片化现象明显

对留守群体的关爱措施应体现制度化、常态化和系统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帮扶的有效性。但当前对留守群体的关爱措施呈现出一定的碎片化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众多主体还没有形成合力。以留守儿童为例,众多部门都有责任,“齐抓共管”,容易导致权责不清、互相推诿。2016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涉及民政部、中央综治办、中央农办、中央网信办等 27个部门和单位,责任单位相当多。二是关爱措施不系统。留守群体的关爱涉及物质、精神、健康、生产、教育等诸多方面。但乡镇党委、政府和帮扶人员的时间精力有限,对非建档立卡留守家庭没有系统的关爱,对建档立卡留守家庭主要侧重于满足当地脱贫脱帽的退出指标的实现。关爱措施陷入每逢节假日时才有所行动的“节日化”,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下文明确要求完成政治任务时才有所行动的“被动化”的误区中,措施显得比较零碎和分散。

3.关爱效果考核机制缺失

对于精准扶贫背景下的留守问题,多数地方没有单独的考核机制,基本是依照脱贫的标准来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留守家庭是否达到了脱贫要求,因此对留守群体的关爱往往通过物质方面的投入来彰显,如帮助解决住房保障问题、节日慰问等,但这不是从留守群体的特点和受益的角度出发,只能解一时之困,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留守群体的亲人分离造成的问题和困境。由于系统考核机制的缺乏,导致帮扶工作片面化,重物质帮助不重精神关爱,重留守成员不重外出成员,重短期成效不重长期机制。农村留守人员的关爱涉及多方面,并不止于扶贫方面,考核导向性的缘故导致对留守贫困家庭的考核呈现片面化的特征。

三、精准扶贫助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原则

精准扶贫和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都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要求:一要提高觉悟。在实际工作中,各级部门和干部职工都应有这样的觉悟和认识,要充分认识在精准扶贫中推进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的重要性,将之置于预防返贫、维护乡村和睦稳定的地位,本着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决心,这样才能在面对推进困难时不松懈、不气馁。二要立足长远。距离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一个时间过程,要奠定坚实的基础就需要制定合理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采取能够产生长远效果的、可持续性强的措施,并制定好执行力强的、科学高效、领导有力的制度并使之常态化,确保精准扶贫中推动“三留守”工作不因其他因素而受影响。

2.互利共赢原则

精准扶贫工作和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作为乡村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应均衡发展、稳定推进,要注意把握好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与脱贫攻坚的契合之处,妥善利用两者的共性因素实现高效推进,善于借鉴利用有效经验破除困难,避免已知错误,少走弯路。一是要在精准扶贫中促进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的完善。充分借鉴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积累下来的优秀经验,善于利用精准扶贫的人力物力财力优势来带动”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的完善。二是要在推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的同时稳固脱贫成果,提高群众对党委和政府的满意度,激发乡村留守人员的活力和创造力,盘活闲置资源,以关爱留守人员为契机完善农村法制、健康、生产和教育等方面的制度,从而整体上改善乡村的生活风貌,强化百姓的生活水平,最终切实巩固好脱贫攻坚的成果,最大限度消减返贫的概率和风险。

3.协同作战原则

留守问题和精准脱贫问题涉及部门广泛,在开展工作时,应避免各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出现,各部门之间应实现信息共享,以便在开展具体措施时有选择性、有针对性,避免重复帮扶、资源浪费。具体说来:一是要实现动态信息共享,使各帮扶部门能够及时掌握一手信息,对留守人员的基本情况有具体掌握,有针对性地施展帮扶,对其他部门的帮扶情况有清晰掌握,优化利用自身资源。二是要善于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各部门拥有的资源、人力情况各不相同,要让农村留守人员群体的帮扶能够得到最佳效果,除了发挥自身优势帮扶之外,还应准确找出帮扶对象的急切需求,本部门不能满足的,积极反馈给其他部门予以补足。

四、推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的对策

1.增强扶贫政策的顶层关爱设计,加大对农村留守人员群体的政策支持力度

各级党委政府在做精准扶贫顶层设计时应从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大格局出发,关怀农村留守人员群体,将之纳入总体设计予以统筹规划,在政策上适当倾斜、关注,在措施上体现针对、关爱。一是要把健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作为顶层设计的重要目标。顶层设计有方向指引作用、方法指导作用和统筹规划的作用,由顶设计确认精准扶贫和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的关联的权威与依据,围绕留守群体和贫困群体做好紧密关联、匹配和无缝衔接的设计,能最有效率地引起地方党委政府的全方位高度重视,从而借精准扶贫的机遇破解农村留守人员困局,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政策上适当向农村留守人员群体倾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留守群体有其特殊性、脆弱性,故在政策上应适当有所倾斜,抓住留守人员的闪光点予以带动、瞄准关键难点予以突破,实现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针对有劳动能力又积极上进的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可适当提高他们的创业贷款扶持额度,加强对留守人员创业就业的指导和培训。制订移民搬迁政策时,要求做好配套的留守儿童的入学问题和留守妇女的就业问题、留守老人的关爱照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安置区设立互助组、儿童之家等关爱组织等。

2.把农村留守人员问题纳入扶贫考核范围,加大对农村留守人员群体的行动支持力度

把农村留守人员问题纳入扶贫的考核范围中,考核可从关爱政策文件、关爱措施和关爱管理三方面入手,督促党委政府在破解农村留守人员难题上敢作为、能作为、有作为。

第一,在关爱政策文件上,首先党委政府应体现出对农村留守人员群体的重视,对破解农村留守人员难题作出公开有力的承诺,出台有针对性的、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关爱政策文件,并组建严密、权威的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体系;其次,应从政策文件上细化考核指标。农村留守人员的问题主要可归类为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安全需求、教育需求、健康需求、培训需求等,考核指标可依此进行,指标应尽量考虑和精准扶贫实行有机结合,并体现出系统性,使农村留守人员各项工作均有据可依。

第二,在关爱措施上,首先要精准识别留守群体,借助精准识别积累下来的经验对全体农村留守人员进行识别,准确找出留守产生原因、社会支持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生产劳动情况等,准确把握不同留守家庭的需求,实现动态跟踪,及时反馈效果;其次应定时针对留守人员开展相应的关爱活动,农村留守人员考核的各项指标内容均应有足够活动和良好效果。如建设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场地,丰富资源并充分利用,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等。

第三,在关爱管理上,首先科学制订农村留守人员的管理文件和管理流程并严格贯彻执行,帮扶干部应摸清留守人员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原因,做好精细帮扶台账,及时提供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生活问题和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帮助,增强留守群体的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其次,构建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动态数据库。数据库应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农村留守人员数据库,要求实现对全村农村留守人员的全覆盖,准确掌握农村留守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另一部分是帮扶人员数据库,帮扶人员及组织数量充足,可根据需要及时调配,帮扶措施记录清晰充实。

3.建大建强关爱队伍,加大对农村留守人员群体的支持力度

当前有许多力量积极参与到政府主导的精准扶贫中,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支持与帮助。各级党委政府应做好部门协调工作,引导社会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社会形成协同关爱农村留守人员群体的良好氛围与势头,形成政府、家庭、社会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精准扶贫中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关键内容,宣传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效,传播先进典型和经验,号召社会各界参与到农村留守人员群体的关爱活动中。二是在扶贫经费中为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的开展划拨专门经费,建立和落实好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农村留守人员专项工作有足够场地、有工作人员。三是政府相关部门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通过广泛招聘,让成熟的社工、爱心组织、志愿者团体或个人充实到农村农村留守人员群体的关爱队伍中,提高关爱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四是支持和鼓励服务型企事业单位、社会民间力量、社会名流等到贫困村举办针对农村留守人员群体的公益性机构,尤其是兴办针对留守群体的托管实体,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使之尽快发挥关爱效能。五是做好部门协调推进工作。应有一个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利益、资源分配、监管落实等工作,促使各部门推进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有序开展,与精准扶贫步调一致。六是建立健全激励表彰机制。对在破解农村留守人员难题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组织,及时做好表彰奖励工作,提升农村留守人员工作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激发社会力量为做好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工作奋发有为。

结 语

当前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剩下不到两年的时间,脱贫攻坚工作势必吹响攻坚拔寨的号角,加速冲锋,破除顽固的贫困“堡垒”,留守人员的关爱工作能否在精准扶贫的开展中取得长足发展,破除长久以来留守问题的瓶颈,还需要更深程度的关联融合、互相推进。从更深远意义来看,在精准扶贫中,推进留守人员的关爱工作与国家针对农村的大型政策、活动的有效结合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借鉴,这对于学术界推进留守人员的关爱工作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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