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PPP协议的特殊性,对其法律性质的界定产生诸多观点,包括民事合同说、行政合同说及混合合同说。PPP协议体现了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因素,且经济法具有平衡协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功能,有利于保护公共利于与私人权益,因此,应将PPP协议定性为具有经济法属性的合同。
随着国务院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相关法律问题的厘清将有助于PPP模式的良好发展。实践中,PPP协议性质问题对于PPP制度构建、具体规则制定、救济途径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并且,PPP协议法律性质问题在理论上仍有不少争议,因此,界定PPP协议的法律性质意义重大。
一、PPP协议的法律特征
PPP模式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建立起的一种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其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PPP协议正是公私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分配权利义务的法律形式。
PPP协议具有以下特征:第一,PPP协议是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协商订立的合同,且PPP协议内容约定了公私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承担范围及救济途径。第二,PPP协议中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受到一定限制。出于实现公共利益的目的,合同的自身自治受到限制,包括项目经营期限的限制,私营部门盈利水平的限制等。第三,PPP协议具有公益性。其公益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公共部门为实现社会公众的公共物品需求,享有一定的行政特权。另一方面,私营部门将承担一定的公法义务,如向社会公众持续稳定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
二、PPP协议法律性质的理论争议
由PPP协议的特征表明,PPP协议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其性质较复杂。在理论界,存在民事合同、行政合同、混合合同等观点。
(一)民事合同说
将PPP协议定性为民事合同,其主要理由是认为,第一,在PPP法律关系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订立合作协议,并非以行政主体身份参与其中,而是与私营部门相同的民事主体身份订立合同,双方基于协商、合意约定协议内容,强调契约自由。尽管公共部门为实现公共利益而享有一定行政特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具影响力,但这并不影响公私双方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第二,PPP协议适用合同法中平等、承诺和意思自治等原则,公共部门的行政特权受到合同法原则的约束。
(二)行政合同说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而订立的合同。将PPP协议定性为行政合同的理由如下:第一,公用事业为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物品需求,具有公益性,订立关于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协议也具有公益性,这与一般的民事合同追求个人利益有本质区别,应归属于行政合同。第二,在PPP协议中,公共部门享有行政特权,可单方决定私营投资者,确定项目设计、建设标准,公共服务收费定价及影响因素等,即公共部门在PPP协议的制定、修改中处于控制地位,与私营部门并非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第三,由于法国、日本等国对PPP协议都以公法规制,定性为行政合同,在立法和司法上都有所例证,强化了将PPP协议认定为行政合同的理论支持。
(三)混合合同说
混合合同是指兼有公法与私法性质的混合协议,部分学者将PPP协议定性为混合合同,其理论主要包括:第一,PPP协议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是当事人双方基于协商一致而订立的合同,强调合意是私法精神的体现。第二,在PPP协议订立、修改过程中,意思自治受到公法的约束。同时,公共部门在PPP模式中虽享有行政特权,但双方并不是行政管理管理,行政特權亦受到私法精神的约束。因此,应将PPP协议定性为混合合同,同时受到公法和私法的双重规制。
上述学说虽都有合理之处,但亦有不足。将PPP协议定性为民事合同,强调私法精神,忽视了PPP协议公益性特征。将PPP协议定性为行政合同,注重公共利益的实现,极易产生牺牲私营部门合法权益的极端局面。将PPP协议定性为混合合同,虽兼顾了公益性与私营部门权益,但没有相应的理论支持,且对于救济途径的确定将产生不利影响。
三、PPP协议属于具有经济法属性的合同
经济法是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的产物,经济法视野下的合同都体现了公法意志融入私法领域,私法调整手段融入公法领域的特点,即在这类合同中,政府发挥着宏观调控职能,强制性规范逐渐引进私法范畴,私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同时,公权力也受到私法精神的约束,对私权利保护的规定也越来越细化。PPP协议体现了经济法属性的合同的特点。
实现公共利益是公用事业的目标,必须得到保障。但私营部门追求资本利益亦是正当的,这也是事物向前发展的动力,应得到保护,但应限制在合理范围内。经济法对于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协调,有利于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目标与个人利益目标的统一,推动PPP模式的发展。
将PPP协议定性为具有经济法属性的合同,当发生协议纠纷时,根据纠纷产生的原因适用不同救济途径,因公共部门的单方行为发生纠纷,适用行政诉讼;因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则适用民事诉讼。如此,以专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争议更具效率,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综上所述,将PPP协议定性为具有经济法属性的合同,可兼顾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有利于PPP模式的发展。(作者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