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以来,呼和浩特经济实现了快速速增长。但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不同步、公平分配与经济增长不协调、公共事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不匹配等民生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本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应是改善民生的目的,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本文通过呼和浩特经济持续增长与民生发展状况进行研究,发现两者并不协调,从而提出促进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相协调的对策建议。
一、呼和浩特市经济增长成绩显著
我们可以看出自200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的经济有了快速发展。2015年,全市GDP由2000年的179.14亿元增长至3090.52亿元,增长了16.25倍,占自治区GDP的17.33%。呼和浩特市GDP占自治区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11.64%上升到2005年的19.04%,2006年到2015年占比稳定在15%到19%之间。
人均GDP由2000年的8480元增长到101492元,增长了10.97倍,是自治区人均GDP的1.43倍;地方财政收入由2000年的12.76亿元增加到 247.40亿元,增长18.39倍。呼和浩特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2000年的68.79亿元增加到1604.64亿元,增长了22.33倍,占自治区13824.76亿元的11.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00年的69.13亿元,增加到1353.53亿元,增长了18.58倍。通过以上数据不难发现,200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的经济有了快速发展,民生的改善是否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仍需进一步。
二、呼和浩特市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的基本情况
民生一般是通过收入水平、公平分配、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文化教育等相关指标来反映。2000年以来,由于呼和浩特市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一点值得肯定,但是还得承认呼和浩特市民生改善与经济增长存在着许多不协调的问题。
可知,从2000年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加了31780元和10952元。呼和浩特市“十二五”期间的GDP年均增长速度为9.2%,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为6.7%,比GDP增速低2.5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速为7.7%,比GDP年均增速低1.5个百分点;与2000年相比,GDP增长了16.25倍,人均GDP增长了10.97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了18.39倍。而城乡居民收入人均收入却分别增长了5.69倍和4.32倍,与人均GDP增长差距较大,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相比差距更悬殊。由此可见,呼和浩特市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存在着不协调现象。
(二)失业率的上升与经济增长相伴随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2000年呼和浩特市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3120人,占自治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的10.37%,到2015年城镇登记的失业人数上升为38355人,占自治区登记失业人数的14.83%。可见,呼和浩特市经济增长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自治区失业人数的比重却上升了4.46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2000年来波动较大,200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高达4.79%,2010年至2015年城镇登记的失业率分别为3.9%,3.7%,3.63%,3.85%,3.54%,3.56%,虽然有所下降,但是仍比2000年至少高出0.5个百分点。可见,经济的增长并没有伴随就业率的下降。
(三)公平分配与经济增长不协调
公平分配既是促进生产发展,达到理想社会秩序的手段,公平又是各个社会要追求的社会目标。随着经济的增长,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从2000年到201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净差距由3043元扩大到2387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差距比由2.2扩大到2.77。除此之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样掩盖了城市不同行业的之间的巨大收入差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同样也掩盖了农民与牧民的收入差距和不同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威胁到本地区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更阻碍着经济的增长。
(四)公共社会事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不匹配
公共社会事业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社会事业的发展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表现,经济增长与公共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是经济增长的重要目的。然而,呼和浩特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公共社会事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不协调的现象依然存在。
1.医疗卫生。一个地区的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一般通过医务人员和床位数来反映。呼和浩特市2000年医师5229人,到2015年增长到8017,占自治区的比重由13.58%上升为14.61%,增长速度低于GDP和财政收入在自治区所占比重的增长速速。2000年的床位数为7441张,到2015年有17750张,在自治区所占所占比重由11.13%上升为13.26%,其所占比重与增长速度依然经济增长不协调。
2.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单位数。从2000年到2015年,呼和浩特市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的数量没有变化,分别为9个和10个,博物馆由3增至4个,艺术表演团体由13个降至5个,艺术表演场所由3个减少到1个。在自治区所占比重,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均有所下降,其中博物馆所占比重下降最多,由12%下降到4.76%,其次是艺术表演团体,由11.21%下降至5.15%。通过以上数据分析不难发现,文化艺术、文物事业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
3.基础教育基本情况。从2000年到2015年,呼和浩特市的学龄前兒童入学率由99.1%上升到100%。呼和浩特市普通中学2000年134所,2015年为109所,占自治区的比重由7.9%上升为10.9%;毕业生人数由2000年的31459上升到2015年的49578,增长了0.58倍。2000年呼和浩特市小学有879所, 2015年为212所,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小学数量却在下降。
三、 促进呼和浩特市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相协调的对策建议
(一)增加居民收入
呼和浩特市在继续追求呼和浩特市经济增长、社会财富积累的同时,应该更加关注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断提高居民收入结构的质量。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努力扭转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坚持实施国家的各种惠农政策,着力提高农牧民的实际收入水平。扩大农牧民的财产收入占农牧民收入的比重,使财产性收入成为提高农牧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同时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
(二)积极扩大就业
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争取以经济增长促就业,加快经济增长模式转型升级,注重就业结构和质量的改善,扩大就业岗位,降低失业率。逐步改变居民就业靠国家、政府的错误意识,鼓励居民自主创业,为居民提供更多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强对中小为企业的扶持力度,为自主创业的居民提供相关的创业培训指导。在促进城镇居民就业的同时,要关注农村和牧区转移劳动的就业情况,尽量为农牧民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适合呼和浩特市具体情况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制定合理的标准,定期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困难居民基本生活。同样要建立农牧区最低的生活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农牧民实际收入水平和当地物价,制定适合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要加快建立覆盖全员化、资金多元化、多渠道服务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推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同城化待遇。(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
作者简介:宋瑞丹(1991-),女,汉族,河南省鹤壁市,研究生,专业西方经济, 研究方向:宏观经济管理。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CXJJS16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