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充斥网络,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类、融资平台类、理财平台类等模式,互联网金融依托大数据和云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呈现出透明度高、交易便捷、参与度高、速度快、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其现实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背景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国家以及业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在2015年4月份的博鳌论坛上,更是特设“互联网金融:通往理性繁荣”分论坛国内互联网金进行探讨,互联网金融对货市政策及金融监管都带来了挑战,无论是货币供给方面还是需求方面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冲击都是不容忽视的,互联网金融加速了资金的流动,高的流动性对货币乘数有正向影响,这样变会内生的促进了货币供给量的增长。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源于欧美国家,但是在中国发展迅猛,由于中国的信用制度、金融监管等与国外不同,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有独特的本土特征,近几年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层出不穷,本文把互联网金融模式分为以下几类:(1)第三方支付,指为买家和卖家之间提供资金结算担保服的平台。其中能提供第三方支付支持的平台一般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与银行签约、有信誉保障。(2)融资平台类,P2P网络贷款。即有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平台把资金借给资金缺乏的人。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通过网络实现,属于民间借贷与互联网的融合。众筹是小微企业、个人通过众筹平台将自己的创意挂在网上,网民根据自己的癖好对创意进行投资,创意展示者获得资金援助。平台小贷,平台小贷是指电商平台利用自己的大数据优势,为相关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3)理财平台是指提供理财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从去年幵始各类宝宝类理财产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其对货币政策的冲击品横扫互联网,有支付宝平台的“余额宝”、腾讯的“理财通”、京东商城的“京保贝”、百度的“百发”、新浪的“存钱罐”等等。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实意义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实意义,我们有目共睹,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也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做了探讨,总结为以下几点:(1)有助于发展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目前服务的主要群体是中小企业、个体商户乃至个人。互联网金融作为后起之秀,及时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盲点。(2)满足了电子商务需求,随着近几年我国电商行业不断发展,仅2015年国内电商平台交易额就突破10万亿,同比上涨21.3%,并且根据预测,有望在2017年达到21.6万亿元。(3)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大数据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巨大优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大数据为依托。互联网金融机构不需要设置过多的管理机构,省降低了经营成本。互联网金融利用计算机进行全方位操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4)促进金融服务多样化发展,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业务操作方式以及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可以依据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全方位了解客户的需求,根据不同层次客户需求发布相应的金融产品,针对客户类型制定差异化的销售路径及产品运作方式。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四、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主要有:(1)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流通速度的有正向作用。型金融产品对实际货币产生替代性,他们呈现出高收益和高流动性的特点,增加了居民持币的机会成本,居民会把资金不断投向互联网金融产品,资金在不同金融产品之间转换,这也就是互联网金融对于现金的替代效应,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替代效应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2) 互联网金融对利率渠道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利率传导机制有负面影响。利率传导机制要想高效运行,央行必须能够通过控制货币供给量来调控利率,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削弱了国家对货币供给的可测性造成货币需求的不稳定,央行通过控制货币供给量来调控利率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互联网金融对利率传导机制也有正面影响。我国由于长期的存款利率管制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扭曲了實际利率,降低了利率的传导作用。(3)互联网金融对银行贷款渠道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降低了商业银行金融中介的功能,各种互联网理财产品、网络小贷等产品分流了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效果。
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首先,优化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货币政策中介指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环节,对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应该重新审视货币政策中介指标的选择。其次,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当前应该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货币市场,加强对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控制,加强新型金融产品对利率的敏感性,控制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贷总量,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创造机制。最后,加强互联网金融监测力度,加强对P2P网贷平台、众筹平台、平台小贷等的营业管理,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报备其信贷规模和资金流向,定期提交相关报表,把握好互联网融资总量统计,把网络融资总量纳入到社会总融资指标中去。(作者单位为兰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