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婧
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及变化
◎张婧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基本的官僚机构形式,其最早出现于三国时期,经历了魏晋南北朝及隋代的丰富和完善,到唐代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制,更加法律化和制度化。本文重点分析和阐述了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及变化,探讨该制度对于建设我国现代社会主义行政机构的现实作用。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封建社会王权集中制下权利划分的基本行政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这一制度的雏形形成于三国时期,在经历了西汉、魏晋南北朝、隋代的丰富和完善,直至唐朝,三省六部制发展到顶峰,并沿袭至封建的最后一个王朝,其蕴含的思想机制对现代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机构的建立仍有启发性,值得深入学习和借鉴。
唐朝(公元618年-公元907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也是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其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外交方面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三省六部制是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其在唐朝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职责分工更加明确,三省是指中书省、门下省及尚书省,是国家的主要行政机构,六部主要包括礼部、吏部、户部、兵部、刑部及工部,负责国家的基本运转。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以将三省看做是命名传达部门,六部看做是执行机构,其职能的相辅相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既保证了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实现了国家的有效治理。
唐代三省的职能及特征发展。中书省由魏曹丕始设,是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其基本官员设置包含中书令和中书侍郎,门下又设有中书舍人、起居舍人等文职官员共六人,主要负责日常奏折的草批和文书的制定。发展至唐朝,中书省的权力更加明确和集中,主要具有以下职责:中书省是朝廷政策、文书的草拟机构,主要负责将皇帝的旨意制作成官方文书;承担着皇帝与下级及各地方机构间的交流媒介作用,中书省还需要将草拟批阅好的各级官府的奏折文书传达给皇帝批阅;此外中书省还有权参与朝廷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门下省市唐代重要的文书审核机构,承担者文书的审核工作,其地位与中书省一致,隶属平等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核文书,纠正得失,在唐朝以前,门下省还具备最终决定权,发展至唐朝,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的王权集中制,废除了门下省的决定权。门下省的职责还体现在对中书省文化的审核和监督作用,既要保证文化的格式、字体规范化,符合朝廷的律法规定,又要对文化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核,对其中不可行的方案、建议予以驳回,重新制定。门下省是我国唐代主要监察机构,有效地制约和监督皇帝的行为准则,从侧面保障了百姓的基本利益。
尚书省是朝廷最高行政事物管理机构,自唐太宗时期不再设置尚书令,而是以左右仆射长为尚书省,拥有参与朝廷最高级别的政治事件的权力,包括发挥最高行政指令、监督各地方官府执行中央命名的情况,有中书省制定,经过门下省审批通过的各项文书,最终也由尚书省执行,负责实施。由此可见尚书省是唐代最高的执行机关,是推广朝廷政策最为关键的机构机构部门。
唐代六部的设置及发展。三省是对中央权力的划分,在以皇帝和三省为核心的中央全力扣子机构之下,又划分出六部,并隶属于尚书省,分别为礼部、吏部、户部、刑部、兵部和工部,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领导机构,掌管本部政务,六部之中每部又设有四司,共同处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礼部主要负责朝廷的祭祀、婚庆等礼仪活动;礼部主要负责考核和任免四品以下的官职;刑部主要负责重大刑事案件的审核和处理;兵部主要掌管全国的军事力量的培养和调动;工部负责国家建筑等工程的建设。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是实现国家昌盛繁荣的前提和基础。
三省六部制在唐朝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皇权集中制,三省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执行皇帝的命名,以防出现一方做大,威胁皇权,为了更加适应唐大的发展需求,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变化。唐代三省制在发展不久后逐渐向二省和一省转变,三省合属议事、办公、职能取向统一,体现了皇帝对权利的集中和控制。
一方面三省六部制的职责发生了弱化。皇帝启用年轻官员担任中书门下二品,如贞观年间, 萧瑀、 李勣并“同中书门下二品”官职,行使宰相的权力,随着时间的发展,以中书令、尚书令为主的宰相职务其权利渐渐削弱,成为虚职;
另一方面三省六部的机构中心不断变化。三省分权,在一定程度相互推卸责任,导致效率低下,为了协调各部门的职责,唐代建立了统一的政事堂进行仪式,其大致经历了以下的变化过程:唐武德年间,中书省、门下省将政事堂设于门下省;唐高宗永淳年间,迁政事堂于中书省,确定和巩固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年间中书令张说将其纳入中书门下进行管理,并先后引入礼部、兵部、户部、刑部和礼部等机构,使得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
最后唐代三省的名称曾一度发生改变,即将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 都台、中台;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
唐代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及变化是由当时的政治形势所决定的,反映了政治集团内部的斗争结果,是我国皇权高度集中的重要表现。唐代对三省六部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更加明确其职能分工,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一度成为我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核心,为后世所沿袭。
(作者单位:宝鸡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