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纳骨建筑的优化思路

2017-12-27 18:25骥,洪
关键词:格架骨灰逝者

李 骥,洪 杰

(苏州科技大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江苏 苏州215011)

我国纳骨建筑的优化思路

李 骥,洪 杰

(苏州科技大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江苏 苏州215011)

纳骨建筑是指以集约、立体的方式存放、安葬逝者骨灰的建筑,是解决我国殡葬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的重要措施之一。然而,由于在设计实践中存在着思维僵化、忽视多样需求等问题,我国纳骨建筑的整体设计水平并不高,这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立体葬的普及。文章从国内纳骨建筑的现存问题入手,通过结合实例,对其规划选址、功能使用、创意内涵等方面进行研究与探讨,最后提出我国纳骨建筑的优化设计思路。

纳骨建筑;建筑设计;殡葬改革

1 我国纳骨建筑的现状概述

1.1 占比不高,发展迅速

纳骨建筑作为骨灰立体葬式的建筑载体,向来为我国殡葬改革所倡导。然而,因为传统骨灰墓甚至土葬用地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具有一定的余量,纳骨建筑所提供的立体葬在所有安葬方式中所占比例并不高[1]。

但随着各地殡葬用地后备资源告急,特别是2016年民政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原则上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2]之后,各地纷纷推出纳骨建筑的建设计划,呈现出迅猛的发展态势。

1.2 城乡差异显著

我国农村地区人口的密度小、分布分散,这使得农村地区的纳骨建筑以龛位数2 000以下的小型纳骨堂为主。由于这些纳骨堂多为公益性质,其分布具有鲜明的归属地特征,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呈现出“小而散”的分布特点。

相比之下,城市纳骨建筑大部分为经营性性质,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选址受行政区划影响较小,规模通常较大,其龛位数量多在20 000以上。

1.3 多与传统公墓伴生

除农村地区存在的小型纳骨堂外,我国独立设置的纳骨建筑实例并不多,纳骨建筑多与其他建筑伴生。

其中传统骨灰墓与纳骨建筑的功能几乎相同,具有很好的兼容性,在我国二者常相互结合。一方面,一些公墓将纳骨建筑作为组织总平面的建筑要素,且以此给予消费者相对廉价的选择;另一方面,不少公墓在储备用地趋于饱和后会选择更为集约的纳骨建筑作为扩展方式。

此外,纳骨建筑还会与殡仪建筑、宗教寺庙建筑相结合,但前者多属于短时寄存性质,后者则服务于宗教信徒,规模数量都很小。

1.4 建筑形制丰富

我国目前的纳骨建筑虽然整体设计水平并不高,但通过继承历史样式、学习国外实例、自我探求摸索等方式仍然产生了多种的建筑形制,归纳如表1。

表1 我国纳骨建筑的建筑形制

2 我国纳骨建筑的主要不足

2.1 规划选址的不足

2.1.1 布点不合理

我国纳骨建筑的分布状况呈现出“城市集中,乡村分散”的总体特征。其中,农村公益骨灰堂多由村民筹资自建,服务的区域与人群处于其覆盖范围之内,分布情况与龛位数都相对合理。

城市纳骨建筑的情况则截然不同,由于规划工作上一定程度的失位,加之部分纳骨建筑开发者盲目追求利润,纳骨建筑的龛位数往往在20 000以上,且存在“风水宝地”集中建设的现象。这种单一集中的布点方式使得集约程度本就很高的纳骨建筑无法对城市人口形成合理覆盖,极易造成交通拥堵问题。

更为严峻的是,由于我国存在着清明、中元等传统节日的祭扫高峰,时间与空间两方面的高度集中使得不少纳骨建筑内部人群拥挤不堪。据统计,2015年清明节当日,上海出现322万人次的祭扫高峰“极值”,许多龛位剩余过半的纳骨建筑仍出现了人流接近承载极限80%的拥挤状况[3]。

2.1.2 选址较偏远

纳骨建筑的集约程度高,形式丰富多样,在选址上较传统公墓要灵活得多。然而,我国纳骨建筑的选址,大多仍沿用传统公墓的选址模式,这对农村纳骨建筑来说并无不妥,但如将城市纳骨建筑仍设置于城市的近郊乃至远郊,就会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

首先,纳骨建筑与城市中心过远的距离大大提高了人们进行祭扫活动的时间成本。有关研究显示,祭扫活动的单程交通时间以不小于1 h为宜[4],超过这个限度则祭扫活动的时间与质量将难以保障;倘若因此延长总体时间,祭祀活动时间安排的灵活性则将大大降低,使得人们的祭扫时间重合度更高,加剧拥堵问题。

其次,纳骨建筑选址的偏远还可能导致其节地效果下降。较远的距离会使得人们采取自驾祭扫出行方式的比率上升,这不但进一步加重了交通压力,还对纳骨建筑周边的停车场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偏远的停车场地平时使用率很低,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2.2 功能使用的不足

2.2.1 瞻仰空间狭促封闭

我国的传统祭扫活动可分为“祭”与“扫”两个部分,“祭”即祭祀,“扫”则是探望逝者,并为其清扫墓碑、坟体及周边环境的习俗[5]。在立体葬中,“扫”则转变为探望、擦拭骨灰盒并为逝者默哀的瞻仰过程。

我国纳骨建筑基本采用骨灰格架作为安放逝者骨灰的设施,格架之间的间隔就成为逝者亲友进行瞻仰活动的空间,骨灰格架的尺寸大小、排布方式直接影响到瞻仰活动的质量。然而我国纳骨建筑为追求集约性,其格架以1.2~1.5 m为主[6],只考虑了人流通行而忽视了瞻仰时人群停留的实际情况,而常见骨灰格架3 m左右,在这样的空间内又显得过于高大,致使内部空间狭促、封闭,引发人们压抑的心理感受,且对探望、叩拜、取用与擦拭骨灰盒等行为造成不便,在祭扫高峰时节更会引发拥堵与疏散问题(见图1)。

图1 狭促封闭的瞻仰空间

2.2.2 缺乏优质祭祀空间

祭祀较瞻仰活动更为仪式化,具有更高的神圣性。在我国,纳骨建筑的祭祀空间分为集成式与独立式两种。

集成式即将祭祀空间与骨灰存放空间合为一体,在存放骨灰的格架之间设置供案、香炉、蒲团等供祭祀者使用。这种布置形式较为灵活,但往往空间狭小且易与瞻仰人群形成干扰,舒适度与私密性都很低。

独立式则是将祭祀空间与骨灰存放空间分开设置,我国的纳骨建筑一般利用其周边的室外场地作为祭祀空间,并提供化宝盆供祭祀者焚烧纸钱。这种室外祭祀空间由于缺乏适当的隔离与界限,祭祀者相互之间的干扰仍然很大,且常常受到烟尘的困扰,很难提供供奉饭食、跪拜祈福等祭祀活动所需的具有私密性且安静宜人的空间(见图2)。

图2 祭祀空间干扰较大

2.3 创意内涵的不足

2.3.1 形式陈旧,缺乏创意

我国的纳骨建筑形式设计往往趋向保守,以继承并沿用传统殡葬建筑形式为主,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其类型风格的延续性,但在许多方面与当代殡葬文化产生了一些不协调,缺乏适当的创新。目前,我国的纳骨建筑的形式可以分为四个主要类型:

(1)模仿古代帝王陵墓的形式。这种形式的纳骨建筑会大量借用中国古代帝王陵墓地上建筑部分的形式要素,如棂星门、神道、华表、石像生、享殿等形式(见图3)。

(2)模仿古代佛教建筑的形式。佛教纳骨塔作为我国古代普遍存在过的纳骨建筑形式,经常作为当今纳骨建筑的取材对象。此外,诸如佛殿、神佛造像、喇嘛塔等也是我国纳骨建筑经常使用的形式元素(见图4)。

(3)纪念堂的形式。这类建筑不再单纯模仿历史建筑,而是沿用新中国建国后纪念堂建筑、殡仪馆建筑等纪念性公共建筑的形式,主要包括受前苏联建筑影响的简约现代建筑样式或具有民族特征的现代建筑样式(见图5)。

(4)无明显建筑风格的形式。为广大农村纳骨建筑所普遍采用,建造极其简易,没有明显的建筑形式特征(见图6)。

图3 模仿古代帝王陵墓的形式

图4 模仿古代佛教建筑的形式

图5 纪念堂的形式

图6 无明显建筑风格的形式

2.3.2 纪念性内涵不足

纳骨建筑作为纪念性建筑的一种,不但要在个体层面寄托丧属对其逝去亲人的强烈纪念愿望,还应能当作保存、承载一个地区群体记忆的纪念碑。然而我国的纳骨建筑却往往缺少应有的精神内涵与纪念性特征。

一方面,国内一些纳骨建筑仅仅承担了骨灰存放这一简单职能,忽视了逝者个人特征的表达与生前信息的记录,千篇一律的骨灰龛位除编号以外并无不同,传统墓葬的墓碑、墓志记录逝者生平、亲属关系的功能在这里消失不见,纪念之“纪”尚无可使用的载体,内心之“念”也就更加无从谈起,个人层面的纪念性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丢失。

另一方面,许多纳骨建筑,尤其是农村公益性纳骨建筑设计极其简单,外形与简易房并无二致,内部如仓库一般放置格架以陈放骨灰盒,缺乏群体层面纪念性内涵的表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地区精神标识的作用。

3 弥补我国纳骨建筑不足的优化思路

3.1 规划选址的优化思路

3.1.1 依据区域实际情况合理布点

我国纳骨建筑多为传统公墓在墓位告竭情况下的扩建补充,其布点与原有公墓一致,因此同当前实际状况存在着很大偏差,缺乏科学性与系统性。

要做到纳骨建筑在其服务区域内的合理布点,首先需要确定该区域的实际类型,依照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等客观条件的不同将纳骨建筑所在区域大致分为三种类型[7]:

A类区域:城市化水平高,经济发展好,制造业、服务业发达的核心区域。此类区域人口流入量很大,城市建设与扩展迅速,不但死亡人口总数众多,不少旧有坟墓因城市发展的需要亟待改造与迁移,因此对于新增骨灰存放数量有很大的需求。

B类区域:经济较为发达,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基础支持城市持续发展。该类区域能够吸引一定的人口流入,城市扩张步伐较为平稳,用地不如A类区域紧张,需要改迁的旧有坟墓数量稳定,对于新增骨灰存放数量的需求适中。

C类区域:经济发展速度较慢,人口总体呈迁出趋势。此类地区旧有坟墓在短期内没有改造迁移的需求,纳骨建筑仅需满足新增死亡人口的骨灰存放需求即可。

其次,根据区域类型将不同规模大小的纳骨建筑进行布点(我国《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将纳骨建筑依其规模大小分为三类:龛位数50 000~100 000为Ⅰ类,10 000~50 000为Ⅱ类,10 000以下为Ⅲ类):

B类区域应采用集中式布点的策略,即在区域范围内建设几处Ⅰ、Ⅱ类规模较大的纳骨建筑,用以集中安放、统一管理区域内的逝者骨灰,这有利于发挥集聚效应、规模效益,充分利用地区路网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的优势(见图7)。

C类区域则采用分散式布点策略,即以街道、乡、镇等较小的行政区划为单位布局设置,并以Ⅲ类纳骨建筑作为主要建设对象,在与人口聚集处有一定隔离的同时也不宜与之相距过远,以适应此类地区不甚发达的公共基础设施(见图8)。

A类区域因其人口数量与密度很大,不仅有着较大的骨灰安置需求,还面临着相当大的交通与承载压力,因此需要综合集中式、分散式策略的特点。在交通条件良好且压力不大的城市外围或近郊等局部设置少量Ⅰ、Ⅱ类纳骨建筑进行集中安置;在人口密度、交通压力都很大的城市中心等区域则应分散布点,以街道为单位布置规模较小、骨灰存放量较少的Ⅲ类纳骨建筑,减小祭扫高峰的长距离交通出行与纳骨建筑的高峰时段人流量(见图9)。

图7 集中式布点策略

图8 分散式布点策略

图9 综合式布点策略

3.1.2 注重综合效益灵活选址

纳骨建筑的选址应当统筹兼顾各类因素,以求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具体可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针对目前最为迫切的祭扫高峰交通拥堵的问题,应当通过合理选址提升纳骨建筑的可达性。首先应当对纳骨建筑的服务区域做出相对明确的限定,结合年龄结构、人员流动等实际状况做好区域划分工作,使得纳骨建筑能够对自身服务区域做到较好的覆盖。其次,通过结合规划方案、实地调查、GIS技术辅助分析等手段,确定纳骨建筑服务区域内的禁止建设段、限制建设段与适宜建设段,为具体选址提供一个大致范围的参考。最后,以公共交通1小时可达为最低标准,并通过对区域内路网系统、交通流量、公共交通设施部署、车辆停放场地设置等现况与规划方案的综合分析,筛选出可达性较高的建设区域。

第二,当纳骨建筑的交通可达性增高之后,可结合纳骨建筑的不同形式,在选址过程中考虑建设用地的多功能使用,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如表2所示。

表2 结合不同功能纳骨建筑的宜选址处与宜用形式

第三,仍然需要防止“邻避”等社会问题的出现降低纳骨建筑的社会效益。位于地势平坦地区的纳骨建筑可借助周边大片公共绿地与居住区保持在居民敏感视距之外,并利用植被形成的绿篱进行视觉遮挡。位于山地、坡地地区的纳骨建筑应避免选址于作为城市轮廓线与景观背景的连绵山体的正面,也不可设置在作为景观制高点的孤峰之上,而应尽量选择位置较低之处,如此可利用地形高差对建筑体进行适当隐藏。

第四,纳骨建筑可优先选址于殡仪馆、火葬场等殡葬设施的附近,方便逝者家属在进行追悼仪式后就近放置逝者骨灰。需要注意的是,与殡仪馆等殡葬设施相结合或与之毗邻的纳骨建筑应设置独立入口,防止举行丧仪人群与祭扫人群之间产生干扰。

3.2 功能使用的优化思路

3.2.1 提升瞻仰空间的使用体验

瞻仰空间是提供给祭扫者瞻仰逝者骨灰盒(翁)的空间,可依据与骨灰安放区的分离与否分为独立式与合并式两种。

(1)合并式瞻仰空间

合并式瞻仰空间继续沿用目前将骨灰格架之间的间隔作为瞻仰之处的模式,将纳骨空间与之合并,但在尺度、开放程度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首先,格架间的空间尺度应符合人体尺度。除人们跪拜时至少需要长度为1 m的横向空间,还需要预留0.5 m的额外交通宽度。因此,当单侧布置骨灰格架时,格架前需要预留至少1.5 m宽的活动空间;在最为常见的双侧布置骨灰格架的情形中,考虑两侧同时有人进行跪拜的情况,格架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2.5 m。逝者亲友对逝者进行瞻仰与情感“交流”的距离属于霍尔所提出的“个人距离”[8],即0.45~1.2 m;而人类观察时对于视角上下45°内的事物有较好的视觉效果。综合以上两点,一个视点高度在1.6 m的普通人在距骨灰格架1.2 m处瞻仰时,其垂直方向的最佳视觉范围在地面0.4 m以上2.4 m的高度之内。因此,骨灰格架总体高度应在2.8 m以下,其中地面以上0.4 m之内不宜设置骨灰龛位 (这与人体下蹲时触及物体的最适高度恰好相同)(见图10)。

图10 合并式瞻仰空间的尺度

其次,可通过增加外墙、顶部等处侧窗、天窗的方式打开瞻仰空间的封闭环境,减少祭扫者瞻仰时内心的压抑感受。例如香港的荃湾、钻石山、和合石三处纳骨楼取消了瞻仰空间的两侧外墙,极大地改善了其光环境与通风条件。

(2)独立式瞻仰空间

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骨灰盒可由立体车库式的传送设备自动调取至瞻仰处,瞻仰空间因此可与骨灰安放区分离开来独立设置。由于瞻仰行为可视作祭扫者来到逝者死后居所的亲切探望,因此独立式瞻仰空间需要营造出温馨宜人的亲切氛围。

此种氛围的营造可以从瞻仰空间的材质、色彩、光照、设施等方面入手。材质上,应避免使用触感冷硬、粗糙的建筑材料,尤其是墙壁、地面等与祭扫者直接接触的部件材质应当细腻、高比热并具有一定的弹性;瞻仰空间所用色彩的饱和度、亮度适中,不同颜色的搭配应简单、协调,不可出现过于明艳、搭配繁复的配色;光照的照度、色温也宜适中,同时光照范围要保持充分,避免阴暗区域的出现;最后,还应提供椅、凳等设施供祭扫者休息之用,避免其身体上的疲劳(见图11)。

图11 光照寺纳骨堂的瞻仰空间

3.2.2 创造优质的祭祀空间

因祭祀活动会产生较大的干扰,且需要一定的私密性,因此应当独立设置。与此同时,为确保祭祀空间的安静宜人与防火安全,应当将祭祀空间做有烟与无烟的明确区分。

(1)有烟祭祀空间

为方便管理、避免隐患,有烟祭祀空间应当集中设置,并考虑烟尘排放的问题。可在建筑内部设立一个单独建设供人们焚烧祭品的功能区,利用现代鼓风设备增加化宝间内部的含氧量,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并通过负压通风设备对产生的烟尘进行集中收集与无害化处理。有烟祭祀空间宜采用单元式设计,各焚烧处之间应设置墙体、隔断以予以阻挡,确保每个祭扫群体在焚烧纸钱时不会互相干扰(见图12)。

(2)无烟祭祀空间

无烟祭祀空间布置方式相对自由,但在环境质量、私密性上有较高的要求。

无烟祭祀空间可结合骨灰安放区的区域划分于每片区设置祭祀使用的祭拜室或室外祭拜场地等祭祀空间,与安放区较近的距离方便逝者亲友取用骨灰盒、瓮至祭祀区;也可将无烟祭祀空间集中设置,与嘈杂的环境分隔开来,形成更为静谧、私密的祭祀空间,例如合和石灵灰安置所中的顾客电子咨询室可兼作网络祭扫室之用,丧属可利用电脑调取逝者遗像等预先存储的数据进行祭祀活动,每个祭扫室相对独立,室内宽敞舒适,室外则有倒影池与象征轮回往生的阶梯形草坪,环境优美且引人深思(见图13)。

图12 合和石灵灰安置所中的化宝间

图13 合和石灵灰安置所中的无烟祭祀空间

3.3 创意内涵的优化思路

3.3.1 突破旧有形式,增强建筑创意

现代殡葬文化不再固守传统礼制与等级观念,人们更加注重的是死者的安宁与生者的平静。可以弱化现有纳骨建筑中与时代殡葬观念不相适应的成分,同时注意保留其中的优秀传统文化内涵,与现代建筑语汇一道塑造新时代纳骨建筑的创新形式。其创作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对传统建筑形式进行改良与升级。例如,位于台湾高雄的吉园大吉座纳骨塔采用了常见的佛教纳骨塔形制,但改变了中国传统密檐式、楼阁式塔依层级划分的分段式塔身结构,转而采用我国古代官服“座、裙、身、肩、首、冠”的相互穿插融合的垂直层次,避免了以往纳骨塔在建筑平面面积较大时过于扁平的塔身形像(见图14)。

第二,将现代与传统建筑形式创造性融合。例如,香港荃湾骨灰安置所的麒麟石像、甬道般的拱形入口、佛教题材的阴刻壁画都引用自是古代陵墓中的元素;但这些传统建筑元素却同轻快简洁的现代主义风格纳骨楼主体建筑巧妙融合在一起,对传统殡葬文化的进行了现代性重构[9](见图15)。

图14 台湾高雄大吉座纳骨塔

图15 香港荃湾灵灰安置所

第三,向现代建筑外观中注入传统文化内涵。例如,在科洛·布罗维尼提出的“内在景观”纳骨楼设计方案中,大楼地上部分分层包含了日本枯山水、鸟居、树林、群山、天空等景观要素,表现了神道教亲近自然的态度,贯穿上下的巨大佛像提供了具有佛教文化内涵的祭祀空间,地下部分则是大容量的纳骨空间。纳骨楼内部上中下的三段式结构象征着佛教文化中根源土壤、中层土地、天堂平原的世界观(见图16)。

图16 “内在景观”方案

3.3.2 重塑纪念性内涵

如前文所述,纳骨建筑的纪念性反映在个体与群体两个方面,因此其纪念性的塑造也需要从它对个体与群体记忆的承载与唤起入手。

现代纳骨建筑中,每具骨灰所占有的空间极其有限,无法容纳大体积的私人纪念物,但在形式方法上却可以更为丰富多样,例如:骨灰龛位的面板可继承墓碑与墓志的作用的,镌刻逝者的个人信息与墓志铭文;家族纳骨堂(室)、家庭树式样的纳骨墙可以反映逝者之间的血缘关系;纳骨建筑数据库中则能够储存逝者的文字与音视频资料,借助祭拜场所的多媒体设备调取播放等等。

而纳骨建筑群体层面的纪念性内涵体现在它对所在地区精神图景与群体记忆的影响乃至塑造上。要产生这种内涵,纳骨建筑需要一个具有与其他类型建筑区分开来的包含纪念物特征的建筑形体,拥有在该地区的群体记忆中留下烙印的潜质。这种建筑形体可以通过宏大的尺度、纯粹的几何形态、明确清晰的光影对比或和谐统一的色彩质感来实现,并能够对文化中的死亡观念形成一定的隐喻。

由日本建筑师内井昭藏设计的多磨陵园纳骨堂就是一个在纪念性形体塑造上颇为成功的案例[10],建筑整体为一个倒置的圆台,模仿大和时代的巨大古坟,建筑表面柔和统一的灰白色调与细腻质感,内部阶梯状向上排布的骨灰龛位与日本传统中佛教与神道教生死轮回的观念相契合,顶部圆心处的天窗投下的光线照耀在地面圆心处凸起的圆锥之上,象征死亡中孕育而出的新生(见图17)。

图17 日本多磨陵园纳骨堂内部

4 结语

纳骨建筑作为我国为解决现阶段殡葬用地紧张问题而大力推行的节地生态葬建筑种类之一,不仅仅只是存放逝者灵灰的场所,它还肩负着满足人们的情感心理需求、塑造城市的群体记忆、弘扬现代殡葬观念与文化、提供优质景观等种种使命。虽然在单个纳骨建筑的设计过程中难以面面俱到,但建筑师们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条件与人们的不同需求,以出色的设计成果进一步促进纳骨建筑在我国的推广普及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的殡葬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1]李伯森.殡葬绿皮书: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4-2015)[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2]民政部.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EB/OL].[2016-2-24].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mzyw/201602/20160200880401.shtml.

[3]刘歆.大雨难挡沪市民清明祭扫热情,多条道路拥堵墓园人气爆棚[EB/OL].[2015-4-5].http://sh.eastday.com/m/20150405/u1ai8655638.html.

[4]吕佳,张聪达,林静.关于殡葬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几点思考[J].城市规划,2014,38(5):90-96.

[5]薛理勇.丧葬习俗[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124-99[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7]黄席婷.城市墓园规划策略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

[8]EDWARD T HAll.The hidden dimension[M].Anchor,Reissue,1990.

[9]埃德温·希思科特.纪念性建筑[M].朱劲松,林莹,译.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10]日本建筑学会.建筑设计资料集成-居住篇[M].徐煜辉,编译.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

Ideas of optimized design of the columbarium in China

LI Ji,HONG Jie
(School of Architecture and Urban Planning,SUST,Suzhou 215011,China)

A columbarium is a type of architecture for intensive storage of cinerary urns,which can help solve the shortage of land resources.However,the reform of funeral is being hampered because of the poor design of the Chinese columbarium.This paper studies the planning,location,function,originality and connotation of columbarium in our country by analyzing the problems and examples in China’s columbarium,and finally proposes the optimized design ideas in the columbarium.

columbarium;architectural design;funeral reform

卢文君)

TU251.2

A

2096-3270(2017)04-0062-08

2017-02-21

李 骥(1991-),男,江苏盐城人,硕士研究生。

洪 杰(1963-),男,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的研究,Email:13996497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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