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子煊,河北省邯郸市第一中学c1文尖班
论法律与社会
--对市场经济中公平问题的另一种思考
文/张子煊,河北省邯郸市第一中学c1文尖班
“社会利益”这个概念不难理解,简单来讲,就是“共同体的利益”,组织共同体当中存在的多种若干成员之间利益的总和。学者边沁认为:个人利益是社会经济体制当中最基础、最根本以及最主要的利益。人们对于传统的“社会利益”的理解是存在一定偏差的,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新出现的社会条件还不能够很好的适应。本文认为,社会利益其实是独立、具体的利益体,对法律、社会以及利益经济市场等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浅显的论述。在社会经济市场的发展历程当中,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二者之间是可以进行一个相互转化,但不能够相互替代的。
法律与社会;经济市场;公平问题
在很长时期以来,不管是一些政治学家、国家领导人还是一些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所特有的一种经济形式,明确的表示,市场经济只能够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私有财产的相关制度相连[1]。认为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是对立的关系,从而,将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的可能性给与了非常直接的否定。在我国经济体制不断改革与发展当中,我们将经济发展的目标定位在了市场经济,这是对我国传统经济发展观念的一个新突破,逐步使得我国的经济体制由传统计划经济逐渐的向市场经济迈进。在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要不断的加强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建设,提高社会公平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
和谐法制是人们有史以来一直追求的人类社会发展中的至上理念,是人们孜孜不倦所追求的一种非常美好与公平的社会状态。伴随着社会的一步步发展以及社会制度的日新月异,法制社会,和谐社会之下的市场经济是现在人们一直追求的发展方向,也是人类追求的社会理想。人们在不断的追求法制、公平、正义以及自由的过程当中,不断的将社会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平等以及诸多不自由进行一个很好的调节与平衡,不断的对市场经济当中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与冲突进行调节,逐步的达到各个利益之间的一种公平[2]。在当今社会,人类不管是在个体,还是群体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衡都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基础以及基本特征,逐步的实现人们有史以来以人为本的法治社会,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主体,已然成为人们不断持续发展的首要前提。法律与社会对于市场经济当中诸多不公平的问题都给到了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法律的严谨,社会的和谐,对于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3.1 经济法是社会整体利益的本位法
社会的和谐发展,经济的公平竞争离不开相关的法律法规。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在于将利益合理的平衡化。经济法是作为当今市场经济不断社会化、现代化以及法制社会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产物,它通常是站在人类整个社会以及整体利益的角度来进行维护的,通过法律法规的执行手段来平衡与协调各种不同的以经济利益作为基本中心各类经济关系,将不断追求社会的整体利益作为自己职责的宗旨所在。以平衡国家的利益、个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利益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以社会整体的利益作为关键所在,逐步的从外部协调与内部规章这两个方面来逐步的规范经济市场的主体行为。通过逐渐的消除自由任性与个人极端的本位主义对社会利益整体上的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将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进行一个良好的解决[3]。不仅仅保证了我国国家权力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有效协调,又能够很好的保证各类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当中的公平权益,通过法律手段协调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做一个良好的平衡制约,有计划有步骤的维护好市场经济竞争的秩序,最终使得整个社会在市场经济发展当中,遵循法律法规,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社会的伟大和谐。
3.2 法律、社会对市场经济中公平问题的研究
当前,我国社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社会当中的不稳定因素也开始躁动起来,经济市场中的利益格局出现了失衡状态,在面对这样一个法制社会发展的巨大阻力,作为有效解决社会经济中公平问题的良好解决,经济法必须作出一定的回应:第一,逐步的完善带有竞争性质的法律法规慢慢的促进市场经济竞争;第二,完善社会公共财产相关的制度,最终达到政府经济权力的一种合理化;第三,充分的运用经济法当中,税收这一调节杠杆来完善公共税收体系。在逐步的完善法律制度之下,深入的对社会市场经济中公平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成熟与完善的经济法律制度必然会促进我国经济市场公平的建立,和谐社会的建设。法制是一个国家社会主义和谐发展当中尤为重要的法理依据,在市场经济中遇到的种种不公平以及多种矛盾都是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最终达到社会利益上的一种平衡与协调。法制社会制度,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转的重要保障,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石。
作为一种制度的良好结合,法律本身所具有功能的释放点不容怀疑的指向了社会整个经济利益的一个平衡。市场经济中的不公平问题就会逐渐得到解决。利益的平衡机制在运行过程中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恰恰与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当中的科学性以及社会和谐的理念相吻合,这也恰恰的彰显出法律与社会对市场经济中所存在公平问题的解决效果还是比较好的。
[1]陈飞.马克思对自由主义正义理论的扬弃及其当代启示[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3(01):110-116.
[2]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研究课题组,杨再平,白瑞明,张亮,张晨.探索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新模式——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启示与借鉴[J].中国银行业,2015,(07):18-30.
[3]李臻,王政,卢国栋,吴晓瑞,刘光庆.关于工会改革发展的研究[J].山东工会论坛,2015,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