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涂戍锋,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院校室内设计专业学生未来的就业方向是进入家装公司或者设计公司从事室内设计工作,也有些学生选择自主创业,但是,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都要求高职室内设计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就拥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不和室内设计的实战经验。这也是室内设计专业实践教学的初衷。但是,从高职室内设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来看,现实不容乐观。有很多企业认为高职学生综合素质差,难以融入企业工作,团队配合力差,和客户的沟通你那个交流能力也不行,拒绝高职学生的求职;还有些业主则认为高职学校的学生艺术审美能力不行,不信任高职学生的室内设计,这也使得高职室内设计专业学生的创新受到阻碍。由此可见,高职室内设计专业的实践教学,对学生的能培养存在着短板,团队合作能力以及人际沟通能力,并没有在实践教学中充分展现出来;另外,学生的设计水平发展也存在不足。
多元化实践教学模式即是将多种实践教学模式练习起来,形成一个具有结构性的整体,使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通过不同模式的教学实践,培养学生各种职业能力,并达到整合统一的最终结果。多元化实践教学模式的应用能够使高职学生在不同的实践教学中学习到不同的职业能力,并且,由于各种教学模式之间的联系性,学生也能够将职业能力发展之间的关键要素联系起来,形成举一反三的学习效果,有利于高职室内设计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水平提高,因此,是有必要应用到 实践教学当中的。
工作室式的实训教学即由一个或者两个指导教师带领少数学生,有目的地组建学习小组。教师作为工作室的负责人,学生作为工作室经营的参与者,以某个项目目标达成为目的进行系统的学习。对于高职院校室内设计专业的实践教学来说,工作室教学模式最能够突出学生实践教学与社会应用之间的“对口”性,高职院校成立工作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产出设计产品,实现利润,因此,工作室中的教师和学生,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某一设计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在师资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校企合作的优势,借助设计公司的优势资源,聘请企业的“能工巧匠”作为外聘教师或者兼职教师,在工作室教学过程中真实模拟企业的设计工作模式;在项目来源方面,因为外聘教师本身就是企业一线的优秀员工,教学过程中可以将企业的实际项目带到课堂中来,直接给学生接触市场和实际工作的环境,这样的实践教学,较之以往的参考教材进行的设计,更具有市场价值,也更能提高学生的设计水平。
任务化实践教学模式,是将实践内容一任务的形式呈现给学生,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以合作学习的方式完成任务。任务化的实践教学模式可以在工作室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即通过教师根据项目制定项目任务书,把学生进行分组并下达任务书,这样不仅更好的完成了课堂教学而且让学生有了接触真实项目的机会,有效的实现了课堂教学与实践创新的完美融合。学生设计方案基本完成以后由教师进行点评、修改、深化设计。方案完成以后,教师将根据项目任务书的标准以及方案的实际情况采纳最适合的方案,这样一来,学生就直接参与了市场项目的推进,直接了解室内设计市场情况,并且,后续的设计修改以及报价等工作,都需要学生直接与业主进行沟通敲定。可以说,任务化的教学模式,不仅能够锻炼高职设计专业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还能保证学生从头到尾跟进一个室内设计项目,完全了解室内设计的各个环节,直接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素养。
校企合作是很多高职院校都选择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但是,就室内设计专业来说,校企合作教学模式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考量。现代教育以人本教育为理念,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而企业的经营管理则要求全体员工的利益与企业利益一致。因此,在室内设计专业的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各种矛盾冲突。建议深化校企合作,简言之,就是将企业管理的方法借鉴到室内设计专业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将企业组织发展的理念引入到室内设计专业的日常教学中来。例如,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也采用企业的“绩效考评”方法。这些合作方法的应用能够使学生逐渐适应企业管理,在日后的实习中能更讯入地融入到企业,也是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的有效方式。
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模式推行,能够使高职室内设计专业的学生职业能力发展更为全面,更容易培养出符合市场需要的技术型人才。但是,多元化实践教学模式对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高职院校的教学空间以及校企结合中企业对教育的投入程度要求比较高,因此,实现多元化实践教学模式的关键,还在于高职院校在实践教学资源和师资方面的建设。
[1]谭琢麒.基于工作室模式的室内设计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研究[J].美术教育研究,2017(03):125-127.
[2]宋国栋.高职院校室内设计专业多元化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探索[J].家具与室内装饰,2015(03):112-113.
[3]徐 颖.室内设计专业企业跟岗实践教学模式研究[J].现代职业教育,2017(07):108-110.
[4]郑静群.室内设计专业“现代学徒制”学习模式探索与实践[J].考试周刊,2017(01):10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