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雅波
摘要:在我国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互联网 +”成为了现代社会的热门名词,国家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以及旅游行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目前,“互联网 +”模式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很多行业的发展之中,将其与旅游行业进行有机结合已经成为了旅游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互联网 + 旅游”的模式不仅为旅游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还为旅游行业提供了更多的应用渠道与发展思路。
关键词:“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研究
在“互联网+”时代,大力推进旅游产业融合,从供给层面来看,有利于推动旅游产业的创新、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旅游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和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从需求层面来看,有利于满足旅游消费者日益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旅游消费需求。因此,研究“互联网+” 时代下的旅游产业融合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利用“互联网+旅游”模式推动旅游电商的结合
随着国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一些地区在发展旅游产业的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很多旅游景点周围的酒店、餐饮以及一些相关行业随之发展起来。但是传统旅游行业发展模式下,靠游客来到旅游景点之后再选择相关服务的模式对于地区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是时滞效应。“互联网+旅游”的模式下,不仅为旅游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还在很大的程度上推动了旅游与电子商务结合的发展。近年来,一些互联网软件不断兴起,比如“去哪儿网”、“携程”、“驴妈妈”等,这些软件的出现为旅游与电子商务的结合提供了更多的平台。旅游部门可以加强与一些互联网软件公司之间的合作,首先,旅游部门可以整合本地区景点周围的酒店、饭店以及一些商铺的相关资料。其次,与一些互联网软件公司进行合作,将相关信息传送上去,使游客在出行旅游之前就能通过互联网查找到当地的酒店与饭店等,并可以直接在软件上实现提前预定。另外,购买纪念也是很多的游客出游的一部分内容,一些纪念品商铺也可以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互联网,使游客能提前了解景点纪念品的基本内容。
2 “互联网+”背景下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现状
2.1在线旅游:“互联网+旅游”新热点
在线旅游是互联网和旅游产业融合的产物,以互联网为媒介,网上消费者直接参与,与传统旅行旅游产业有很大差异,具有整合性、交互性、快捷性的特点。对于中国在线旅游市场来说,1999年携程、艺龙成立,但“在线旅游”作为一个新的服务业态成型于2003年,标志是携程上市,携程成为中国在线旅游产业的旗帜,随着去哪儿、驴妈妈、途牛等新网站的出现,正式标志着中国在线旅游产业新模式的出现。随着在线旅游市场的飞速发展,为满足在线旅游市场的细分需求的企业不断涌现总体上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综合OTA,媒体平台型,垂直领域OTA,移动APP。随着旅游服务多样性的增加及定制旅游、目的地服务等新型旅游服务的出现,移动端在线旅游具有明显优势。
2.2智慧旅游:“互联网+旅游”新业态
旅游信息化要实现向更高的阶段发展,旅游经济要实现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旅游产业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智慧旅游是必然趋势。智慧旅游以融合的通信与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游客互动体验为中心,以一体化的行业信息管理为保障,激励产业产业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智慧旅游是通过“互联网+”旅游消费、生产经营、组织管理和服务等各个方面来实现的,与养老、文化、娱乐等产业相融合,形成以一产为基础、二产为支撑、三产为亮点,三大产业协同发展的复合产业关系。因此,旅游是一种各个产业的连通器,在产业整合当中塑造着产业的新生态和新未来。
2.3旅游O2O:“互联网+旅行社”新拓展
旅游O2O“互联网+”背景下传统旅游行业发展是必然选择,借助线上渠道来进行营销与市场推广更适应行业发展,通过价格战的传统渠道拓展已逐步淘汰,要获得客户资源,需要推出更加快捷、灵活和多样化的线上无线端产品。目前来看,旅游O2O的实践简单可分为三种模式:线下资源+线上平台;综合资源+线上平台;线上渠道+线下渠道。旅游O2O不同于互联网经营旅行社业务,而是通过互联网及其大数据、辅助设计、云计算等技术,使得游客在旅行的全过程中感受更好,提升旅游经营服务的自动化、科学化水平。
3 “互联网+”背景下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对策建议
3.1提高旅游信息化水平
“互联网+”背景下,实现融合型旅游产品生产过程信息的在线化,有利于满足个性的旅游者消费需求,获得独特的旅游体验。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促进旅游信息化的发展,引导全民增强旅游信息意识,加大对旅游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培养旅游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消除制约旅游产业融合的技术障碍,在线化、数据化旅游消费者的消费数据,使旅游消費者的个性需求得到满足。
3.2保障消费者隐私安全
“互联网+”背景下,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不仅为在线旅游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即存在旅游消费者隐私泄露的安全隐患。因此,在鼓励旅游消费者使用在线旅行服务商提供的产品同时,迫切需要制定出台针对网络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完备的旅游行业自律体系,提高旅游消费者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保障旅游消费者的隐私安全。
3.3打破旅游管理障碍。“互联网+”背景下,旅游企业非常重视自身对市场需求做出适应性变化的速度
由于中国旅游管理体制比较僵化,制约了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因此,必须深化旅游业改革,发挥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职能,打破旅游管理体制障碍,强化旅游发展创新机制,以创新的理念引领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探索建立不同管理部门的利益分配机制。
总之,“互联网 +”技术的发展为旅游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因此,相关旅游部门应该充分意识到互联网技术在旅游行业中的应用优势,并通过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旅游相关内容的宣传,利用“互联网 + 旅游”模式推动旅游电商的结合,保障游客的信息安全以及利用“互联网 + 旅游”模式提升服务与管理的质量的模式来发展旅游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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