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国家货币政策的调整对企业的融资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其中,小微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本身规模小资金投入力度低,极易受到国家货币政策的影响。因此本文将以货币政策的定向调控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当前货币政策环境下对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的影响成效,并分析定向调控施力的因素,最终提出相关的货币政策调整建议,期望能为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新思路。
关键词: 货币政策调整;小微企业;建议
一、货币政策定向调控的实践情况
(一)进行定向降准,提高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量
2014年期间,央行曾多次对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总共累积释放了4.5万亿元,是当前总贷款数量的20%。通过定向降准的措施,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持续上升并且维持较高的比例,到了2016年更是保持更高速的增长。截止到2016年底,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同比上升了16%,总共余额为20.84亿元,比同期的中大型企业的增速多了7.2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定向降准的措施不仅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机会,也为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优化信贷工具,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央行在2014年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评估政策做了调整,并推出了支小再贷款等信贷支持工具,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更佳的利率优惠。通过定向信贷支持工具,不断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大幅度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为其赢取了较好的经营基于。截止到2016年,中小企业在银行中所签发的承兑汇票的发票量占据了三分之二以上,其中以制造业、零售业等为主的企业更是较为活跃的群体。
(三)创新货币政策,优化配置金融资源
在2013年,央行曾推出了短期流动性调整工具、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这些都是根据当时经济背景下企业的需求实施的创新与优化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释放了一定量的资金利用成本,并将各项金融机构的工作重心转移到较为薄弱的环节中,为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四)注重微调,引导小微企业服务创新
随着货币定向调控相关措施的相继推出之后,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在落实政策之后,也积极的出台了相关的调控文件,并不断创新自身的金融产品,持续加大对国内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基于此,央行的分支机构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持续加大供给力度。比如成都分行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筛选出了1.33万户银行重点培育的对象,建立相关的融资顾问工作机制,使其培育成功率达到了80%以上的水平。此外,金融机构也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了创新性的服务。比如农行便在自己的网店推出了数据网贷的业务,为小微企业提供持续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加大对它们的信贷投放范围,为其资金的有效性提供持续的保障。
二、定向调控货币政策实施的影响因素
(一)监督约束的力度影响到定向释放资金的供给
货币政策调控下需要通过以金融机构为主的媒介传播出去。而定向降准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增加资金在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但是各种不同规模的信贷投放仍然离不开严格的监管约束。比如存货比指标虽然已经逐渐转变为流动性监管,但是部分基层机构任然会采用以存定贷的形式来进行执行。比如广西某信用社实施降准优惠后其存款降低了3.52亿元,导致存贷额度被上级持续压缩,对于再贷款的申请也因此被提前收回,使得企业的贷款限制大幅度提升。
(二)利益导向使得资金无法完全配给小微企业
定向降准政策的实施主要发挥了其导向性作用,但是对于释放出来的流动性如何使用依然需要银行来自行决定。通过对2010年到2016年的货币供应量与企业的贷款额之间的关系建立模型之后我们发现,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贷额度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众所周知,小微企业由于本身处于创业起步阶段,因此总体实力水平有限。与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生产实力较弱,并且随时面临着破产的风险。而定向调控政策下所释放的经济利益,从银行的层面来讲他们更倾向于投资给中型企业来降低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小微企业的挤出效应。
(三)实体经济的有效需求存在问题
定向調控的手段主要是以政策的形式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小微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表现不佳。他们很难在短时间内提供担保质押,而信息不对称、风险溢价高等问题使得银行很难在当前政策背景下环节与小微企业之间的资金供应矛盾,使得新释放的流动性比例往往无法成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量。
(四)统计体系的滞后性
从2014年之后定向调控基本上已经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调控形式。但是,由于当前金融统计体系的限制,央行在实际的调控过程中并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总体来说,定向调控政策的考核指标是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量等情况的变化,但由于经济形势以及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其实际的投放增量资金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预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定向调控作用的发挥。
三、货币政策调控的建议
(一)完善货币定向调控框架,放宽对小微企业的监管
由于小微企业本身实力受限,即便是在国家定向调控政策的支持下,其融资的监管力度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缓解。因此国家应当进一步优化相关的定向调控工具,根据当前小微企业贷款的实际对工具实施创新,并逐渐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定向调控框架。同时,在总分行制的结构体系下,还应当适当放松对考核指标、动态拨备率等监督力度,为小微企业的贷款营造良好的审核环境。
(二)完善定向调控支持对象的考核制度
首先,国家需要明确对小微企业定向支持的行业范围,尽可能的避免因不符合信贷政策而使得企业无法及时享受国家的福利优惠。其次,为了更好的优化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之间的投资比例,应尽可能的加强金融机构对两者的可比性评估,在增量比重分析等内容做好定期的核查,对于符合政策要求的应及时发放贷款并进行激励,这对于保障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也有着一定的帮助。
(三)进一步优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在优化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方面,首先应当针对小微企业建立专门的信贷机制,不断优化对其的信贷审核流程,灵活制定相关审核条件,借鉴其他行成功的办理经营,大力发展银行贷款服务。此外,为了更好的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需要对各行业的企业类型做好全面的评估,并制定差异化的服务工具,为其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方案。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货币政策的调控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行为有着较大的影响。上文以货币政策调整中的定向调控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其实施的手段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虽然在总体上来看可能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是希望能为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以及国家货币政策的调整提供一定的支持。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冼海钧. 货币政策定向调控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影响[J]. 银行家,2017,(04):114-115.
[2]马方方,谷建伟. 中国定向调控货币政策效应研究[J].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6,18(01):33-39.
作者简介:蒋静婷,性别:女,1990.01,籍贯:江苏,学历:硕士,研究方向:金融,单位名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常州,21300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