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群众观看“微腐败”典型案例。
近 日,成都高新区印发《关于加强成都高新区纪工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成都高新区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步入全面落實阶段。
根据《实施意见》,成都高新区通过新增或调整等方式,取消原有的部门纪检监察员,向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在机构设置上,采取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视监督对象多少、系统规模大小,规范设置纪工委派驻机构,合理核定派驻机构力量。
派驻机构入驻后,主要承担对驻在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监督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此次派驻机构建设按照全覆盖、分类派、统筹管、增力量、明权责、强监督的原则推进,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特色:由区纪工委统筹安排部署,向全区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实现监督全覆盖;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拔任用派驻纪检干部,实现直接领导、统筹管理;派驻机构不承担驻在部门主体责任日常业务,明晰职责权限;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严重失察、迟报瞒报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以及驻在部门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通过不断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让派驻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显现,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区纪工委相关负责人说道。据悉,高新区纪工委此次共设置10个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16个部门(直属单位),其中综合派驻4家,单独派驻6家。(成都高新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