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讲团在内蒙古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潘盛洲作宣讲报告 李纪恒主持并讲话
11月6日上午,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宣讲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在呼和浩特举行。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务院港澳办纪检组组长潘盛洲作宣讲报告。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宣讲报告会并讲话。
潘盛洲以《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为题,从党的十九大的概况和主要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核心内容、如何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三个方面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系统深入讲解。潘盛洲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内容丰富、亮点纷呈,有许多重大理论创新和政策创新,特别是在理论阐述上,有许多新的论断、概括和突破。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应该重点从关于十九大主题、关于过去五年的历史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定位、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表述、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部署、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八个方面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
宣讲报告严谨生动、深入浅出,使大家对党的十九大的鲜明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深远影响、“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李纪恒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更好地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李纪恒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领会认识、宣传贯彻作了部署。
(摘编自《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