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常青
为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内蒙古力量
——内蒙古70年发展的历史贡献
■文/蔡常青
作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内蒙古70年来始终保持了“模范自治区”的荣誉。内蒙古之所以获得这样的荣誉,得之于自身70年跨越式发展的辉煌成就,也得之于对伟大祖国的特殊贡献。对此,乌兰夫同志曾经深刻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今天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对自治区的统一领导和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帮助,是自治区取得辉煌建设成就的根本保证;自治区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取得社会主义建设各方面的成就,也是对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应有贡献”。内蒙古长期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既是伟大祖国发展成就的一部分,是党的民族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也是70年发展成就的深度展现,展示了内蒙古各族人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内蒙古的良好精神风貌,展现了内蒙古各族人民与伟大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深厚情感。梳理内蒙古对于祖国的突出贡献,定能激励各族人民以更加豪迈的热情,奋力书写“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时代新篇。内蒙古对祖国的历史性贡献贯穿于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涵盖各个领域,体现在70年发展的伟大实践及成就当中。
回顾70年的历史,内蒙古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各族人民紧跟党团结奋斗的结果。日本侵华,加剧了中华民族危机,在国家危难时刻,内蒙古在党的领导下发动了著名的百灵庙暴动,打响了草原上抗日救国的第一枪。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面临着举什么旗、走什么路、选择什么样的依靠力量的重大抉择: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还是取消共产党的领导?是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还是搞“独立自治”?是积极参加解放战争还是跟随国民党走或搞“中立主义”?在决定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考验关头,在党培养下已经成熟起来的以乌兰夫为代表的党的一批少数民族干部,经过艰苦卓绝的工作,使内蒙古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统一开展民族区域自治运动,实行平等自治,内蒙古才有出路”,进而坚定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中华民族大家庭,选择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光明道路,选择了参加打倒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解放战争,于1947年5月创建了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并积极参加了解放战争,为新中国的解放立下了不朽功勋。这一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重大抉择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两年,开创了在党的领导下应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解决民族问题的先河,对于鼓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缔造伟大新中国起到了重大示范作用,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彪炳史册的历史贡献。
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们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伟大创举,曾经在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进行过一些实践探索,但作为省级区域的具体实践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展开的。内蒙古对我国成功应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解决民族问题的贡献,不仅表现在率先创建的示范上,还体现在坚持和完善一系列伟大的探索实践中。在自治政府成立时制定的《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和《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全面彰显了党的民族工作的伟大思想和新理念,许多重要内容被吸收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以及后来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当中,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历程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此后,内蒙古历届党委、政府从丰富的创造性实践中总结提炼出一系列思想观点、工作方针和政策措施,都对全国民族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比如,较早地鲜明提出要善于“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矢,射内蒙古实际之的”“深入研究内蒙古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等重大观点。在特定历史时期,先后因地制宜实施的“三不两利”“稳长宽”“草畜双承包”等政策和做法,都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推广。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又率先开展了民族政策再教育、率先进行了民族政策大检查、率先在党校和大专院校全面开设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课、率先提出把民族团结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率先提出加强干部的团结是加强民族团结的关键、率先提出处理民族问题“不能急、不能简单化、不能一味迁就”的“三不”原则、率先提出在一个地区占主要地位的少数民族在处理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时,也要注意防止和纠正大民族主义、率先提出要充分尊重并切实保障本区域内其他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自治权利、率先开展自治区直属机关学习使用民族语文先进表彰活动、率先开展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率先普及从小学生到高中的蒙语教学,等等。在民族工作中,内蒙古创造了新中国民族工作史上众多的“第一次”和先进经验,为构建中国特色民族工作服务体系,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先行探索。这些都为我们党成功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实践依据。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各民族长期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奋斗,为祖国的安宁和谐和北疆长期稳定立下了不朽功勋。自治区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倍加珍惜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倍加珍惜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使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谱写了一曲曲“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动人旋律。自治区成立初期,内蒙古各族人民拿出最好的粮食、最好的马牛羊,组建新式蒙古骑兵部队支援前线,为缔造新中国作出了历史性贡献。特别是党和国家实现蒙绥合并、内蒙古全域统一自治重大决策的成功实施,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3个人口较少民族自治旗和18个民族乡(苏木)的成立,随着这些充分体现党的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充分体现统一与自治、区域因素与民族因素相结合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落实,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彰显。在国家“三年困难”时期,内蒙古在自身缺粮的情况下,采取“增产减人”(减少吃商品粮人口)办法,向国家贡献了10多亿斤粮食和大量牲畜,草原母亲收养了3000名外省汉族孤儿,善待了近百万逃荒的人群。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率先提出“要像爱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创造性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强民族团结的政策和举措,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各族群众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包容、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基础上各展所长、同生产同生活,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目前,内蒙古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多民族社区、多民族学校、多民族企事业单位、多民族家庭非常普遍,每8个家庭就有1个多民族家庭,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更加深厚。团结稳定的民族关系为内蒙古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又进一步促进和巩固了各民族大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使内蒙古长期保持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为维护祖国北疆安宁和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作出了巨大贡献。
70年来,内蒙古在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探索过程中长期走在民族地区发展前列。自治区成立初期,内蒙古在党的领导下,针对多年战乱导致的经济凋敝、鼠疫梅毒横行,人口锐减、民不聊生状况,提出了“革命、生产、控制疾病”三大任务,在积极完成解放战争革命任务的同时,迅速恢复生产,控制了百年不止的传染疾病,短短几年出现了人增畜增的新气象。这种妥善处理革命、生产、民生三者关系的成功实践不仅在当时,乃至在今天都具有示范价值。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内蒙古始终强调“必须把全国和自治区的关系摆对,正确处理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和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关系,既要满足全国经济建设上对自治区的要求,又要真正从内蒙古实际出发,把事情办好”,为民族地区始终坚持正确处理国家支持、发达地区支援和自力更生的关系树立了榜样。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率先实行农村生产责任制、在牧区创造草畜双承包责任制,较早地解决了粮食自给问题,如今已经成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6个粮食净调出区之一。进入新世纪后,内蒙古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出台的特殊政策,解放思想、艰苦奋斗,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造了经济增速连续多年全国第一的高速发展奇迹,使内蒙古经济总量从全国后列跃居到中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跃居全国第6位,人均纯收入跃居西部12个省份首位,全力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成为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的排头兵。内蒙古用跨越式发展的成效,充分证明了党的民族政策的正确性、改革开放政策的正确性,对于增强各族人民“四个自信”,对于激励民族地区奋发前进具有巨大的鼓舞和示范作用。
内蒙古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地域辽阔、风光宜人、资源丰富,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孕育了光辉灿烂、源远流长的草原文化,孕育了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对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了杰出的历史贡献。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中,这种优秀民族文化基因与革命文化、社会主义文化、改革文化不断实现有机结合,使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从自发不断走向自觉,展现出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精神风貌,赋予了草原文化、蒙古马精神更为丰富的时代内涵。在文化建设中,内蒙古较早地提出了“发展繁荣具有社会主义内容和民族特点、地区特点的民族文化”的文化发展战略;乌兰牧骑作为民族地区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一直受到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充分肯定;“草原文化研究工程”提出的草原文化与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同为中华文明三大源流的重大观点,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结论注入了更为坚实的学理基石。“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草原文化核心理念的提炼,率先设立“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率先规划建设“民族文化保护区”行动,为内蒙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辟了融入传统民族文化、融入大众的通道。不断推出的一系列具有浓郁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进一步增进了各民族的相互了解和相互欣赏,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多层面提升了各民族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开展的“尽责圆梦”主题实践活动得到大众认可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推广。《马克思靠谱》以电视、网络和说唱等创新方式推进马克思主义原理普及,在国内广泛传播。这些文化建设点点滴滴的创新实践,充分诠释了内蒙古各族人民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坚守和为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的多方面奉献。
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肩负的重大国家使命。70年来,内蒙古始终把生态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自治区成立之初,制定了“保护牧场、禁止开荒”“保护草原森林、禁止乱垦滥伐”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蒙古在西部开始治理乌兰布和、库布齐、毛乌素等沙漠,在东部地区规划并建造了上千公里的大型防护林带,对内蒙古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民族团结都起到了重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坚持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按照“保护与建设并举、保护优先”的原则,率先在全国实施了草畜双承包经营责任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同时,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初步建立起功能比较完善的生态建设网络,使生态环境状况实现了总体遏制、局部好转的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党委、政府坚持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严守生态底线。按照“牵头部门抓总、细化目标抓实、做好规划抓长、严格考核抓严”的总体布局,开展了12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10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工程、8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13项重点推进工作,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实现根本转变。目前,森林面积由自治区成立初期的1.37亿亩,增加到2016年的3.73亿亩,森林覆盖率由自治区成立初期的7.7%,提高到2016年的21.03%。2016年草原总面积13.2亿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比2000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分别减少625万亩和515万亩。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双提高”,沙漠和沙化土地“双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圆满完成。这些成效的取得,体现着内蒙古为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的突出奉献。
内蒙古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采取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宗教事务,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走社会主义道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之后,随着农区土地改革和牧区民主改革运动的进行,以及喇嘛庙仓的封建特权的废除,广大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广大牧民有了自己的草场和家畜,绝大多数喇嘛成为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翻身的农牧民成为社会财富的支配者、社会事务的管理者、政治决策的参与者,成为国家的主人。这一系列举措解放了牧区生产力,搞活了牧区经济,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实现了宗教与社会主义融合发展。这一改革的成功,为内蒙古处理好宗教问题、长期保持团结稳定和繁荣发展的局面奠定了社会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内蒙古秉持正确的宗教发展方向,大胆排除影响和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干扰因素,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同时深入挖掘宗教本身惩恶向善、育民教化、信仰导引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了不同宗教之间、信教群众与非信教群众之间的大团结,壮大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力量,为地区宗教和谐健康发展和社会繁荣进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内蒙古因地制宜地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成功实践,为民族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内处理好宗教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
内蒙古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干部问题,坚持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作为根本性、全局性的大事抓紧抓好。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内蒙古大地上培育了以乌兰夫为杰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这些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不仅在内蒙古的革命、建设和发展进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也为推进国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为人称道的“乌兰夫现象”。乌兰夫是内蒙古大草原的儿子,也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伟大先行者。乌兰夫及其战友们在不同历史时期所表现出的对党对人民坚如磐石的忠诚、舍我其谁的担当和“为新蒙古和新中国而奋斗”的初心,令人折服的深邃思想、坚韧品格、务实作风和灵活方法,以及带领内蒙古各族人民为党、为国家、为内蒙古进行的伟大实践、伟大探索和伟大贡献,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我国和内蒙古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重大政治现象,是内蒙古广大干部群众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推动事业发展进步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的团结全面实现从自发到自觉根本性转变的重大标志之一,也是党的民族工作伟大成就的重大标志之一。“乌兰夫现象”表达的绝不仅仅是乌兰夫个人的丰功伟绩,它所表达的是,虽然国内外历朝历代的执政者都重视民族问题,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培育出像乌兰夫这样的一批信仰坚定、胸怀宽广、能力卓越的优秀民族干部;它所彰显的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正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它所深刻回答的是,作为民族地区、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如何才能坚定不移地走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发展道路,如何才能把党的方针政策有效地落实到位;它所奉献的是,深刻解读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极具说服力和鲜活性的经典案例。这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民族发展道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都会产生深刻影响。
内蒙古的历史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历史上的典型缩影。内蒙古取得的一切成就,是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繁荣发展历史进程的生动写照,唱响了“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主旋律。内蒙古的历史成就全面深刻地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道路的正确性,为全世界更好地解决复杂的民族问题提供了生动的中国范例。
(作者系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