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华++++陈东升
司法改革风起潮涌,浙江法院勇立潮头。8月18日上午9时许,杭州市钱潮路22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浙江省委书记车俊一起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揭牌,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这标志着中国涉互联网案件的集中管辖、专业审判在杭州揭开了新的篇章。
8月18日上午9点40分,刚揭牌的互联网法院迎来了第一案——《甄嬛传》作者起诉网易侵权的案件。
与普通法院相比,互联网法院的法庭没有原告、被告席,也没有书记员,而是采用语音识别系统进行记录。法官面前有一块联网的大屏幕,在线“隔空”审理案件,就像多人视频的模式。联网屏幕上显示着原告与被告所处的地理位置,可以看到原告流潋紫位于杭州,而被告网易位于北京。
整个庭审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最后原被告双方同意接受调解。
新诞生的互联网法院定位于“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开启了涉网纠纷解决新时代。
网上法庭:先行先试探路改革
近年来,浙江信息经济发展迅速。尤其是杭州,被称为“电子商务之都”,活力四射的互联网经济,使得大量涉网纠纷涌入浙江司法领域,以几何态势增长。
以电子商务纠纷为例,2013年,起诉到杭州法院的此类案件为600余件,仅时隔三年,2016年就激增至10000多件。
“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在线化和去中心性等特征,对现有法律理论和司法制度产生了巨大挑战。当事人若运用传统司法规则和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成本高、流程长,法院理应为公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在线解决通道。”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深远说。
早在2011年9月,杭州就开始探索涉网纠纷调解等工作。
2015年4月,浙江在全国首创“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省高院确定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3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购物、互联网借款、网络著作权侵权等多发频发的涉互联网纠纷及其上诉案件。当年8月13日,这四家试点法院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从起诉、调解、立案(管辖异议)到举证、质证、开庭、判决、执行,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在线上完成。
这一改革完全颠覆了传统的庭审模式,堪称一场司法革命。凭借神通广大的互联网,法官和当事人、第三人即使远隔千里,通过网上法庭审理,也能做到“说得清,看得清,辩得清,审得清”。网上法庭节省了司法資源,增加了诉讼透明度,提高了审案效率,方便了诉讼当事人。
网上法庭的最大特点,是将网络技术全面融合进办案流程,运行以来,带来了五大新变化:
开发了一个开放式诉讼新系统;打造了一整套在线诉讼新流程;创设了一系列网络诉讼新规则;破解了一部分网络审判新难题; 构建了一体化纠纷解决新机制。
实践出真知,继4家试点法院之后,浙江省先后又有11家法院向省高院申请入驻网上法庭平台。试点以来,浙江全省网上法庭共处理各类案件近2.3万件,开庭平均用时0.5小时,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
但是,问题依然存在。
网上法庭的不断发展,使原有的法律管辖原则、司法送达方式和审判证据规则等都面临巨大挑战,审判机构的主体地位不明确、专业化程度提升不够、诉讼制度和规则不适应、信息壁垒难打破等都成为制约网络审判的瓶颈;同时,网络诉讼的便利性,也使涉网案件急剧增长,成为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司法难题。
“互联网时代的纠纷,当事人各方跨越时空而存在,案件管辖弱化了住所、纠纷所在地等地域因素。”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说,这使得原本作为“选配程序”的管辖权异议已升级为几乎所有案件都要经历的标准程序,耗费诉讼参与人、法院的心神和精力。为解决源于诉讼的差旅消耗等巨大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约定管辖”正在逐渐成为“标配”的选择模式,建立专门承审“约定管辖”型涉网案件的专业法院,势在必行,也有利于专业法院投入专业力量钻研互联网案件,提高网络案件的审判质量。
不懈探索:催生互联网法院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浙江高院决心在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实践基础上继续深化创新,将“互联网+法院”全面升级为“互联网法院”。
2016年9月28日,省委改革办和省高院分别向中央改革办和最高法院呈报了一份建议文件,文件主题一致: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
2016年11月17日,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发表了题为《建设网络法治时代的智慧法院》的主题演讲,首次向公众透露了浙江高院的设想:设立互联网法院。
陈国猛如此描述互联网法院的职能: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体系,依法妥善处理网络纠纷,营造更安全、更干净、更具人性化的网络空间。
当今世界,互联网已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二空间。构想设立互联网法院,来自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更出于提高我国网络法治化水平的深谋远虑。
正是基于这样思考,浙江高院乘势而上,凭借天时地利人和之优势,将网上法庭的成功经验全面升级,决定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
2017年3月,省委改革办将“争取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列为2017年浙江省重点突破改革项目;4月17日,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先行先试。
2017年5月1日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正式上线“网上诉讼平台”,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5类案件。
虽然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的“试水”只在5类涉互联网案件中展开,但当事人欣喜地发现,法院为他们提供了“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endprint
例如,起诉立案环节,原告使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后,在线填写起诉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勾选所需依据的法律条文。系统会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最大限度实现网络证据在线一键式引入。同时系统自动计算诉讼费用,当事人可通过支付宝或网银缴纳。随后,系统将自动向被告送达诉讼信息,被告网上登录查看提出抗辩。
截至8月15日,共立案2605件,审结1444件,平均开庭时间仅25分钟,平均审限32天,开庭案件均实现100%在线庭审、在线判决、网上送达,初步彰显以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的效率、公开、便民优势。
在实践探索的同时,顶层设计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明确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试点设立专门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杭州互聯网法院。
任重道远:用互联网方式审互联网案件
在揭牌仪式上,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带领5名员额法官进行宪法宣誓。杭州互联网法院女院长杜前四十出头,此前曾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在网络审判方面颇有经验。
“成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杜前评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方案,杭州互联网法院将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6类涉互联网案件:分别是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以及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
审理互联网案件,需要利用互联网的方式。互联网法院办案与传统法院有诸多不同,其最大的特点是诉讼全程全部通过网络进行。杜前表示,新成立的互联网法院“全程在线”,老百姓从起诉到法院立案、送达、开庭都是全程在线,最关键的庭审也是在网上。“相当于把现在物理的法庭搬到了网络空间,这是最大的变革。”
例如,起诉时将通过实名认证软件核实当事人身份。如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也会结合线下传统方式,进行身份确认。开庭则会采用当事人持身份证在线验证的方式核实身份,并将通过正在研发的人脸识别系统,辅助进行身份验证。
在举证质证方面,互联网法院产生并存储在网络平台的电子证据,可以从网络平台一键式导入。非电子证据,可以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转化为电子证据提交。对已上传至杭州互联网法院平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线以文字方式发表质证意见,开庭时也可以补充质证意见。
此外,互联网法院平台上嵌入了语音识别系统,会将庭审录音自动转化为电子笔录,在庭后向当事人发送进行核对。当事人对笔录有异议的,可向书记员发送修改信息。在核对无误后,在线进行笔录确认。
有法学专家认为,互联网法院是以“涉网纠纷在线审”的思路,对现有诉讼进行全流程再造,制定一套标准化的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包括诉讼规程、庭审规范、当事人操作指南等。
不仅如此,杭州互联网法院也配备了满足网上诉讼的硬件设施。杭州互联网法院有人工立案接受平台、全电子化的导诉台以及机器人的扫描仪器,可实现证据材料自助扫描提交一体化。还有电子证据平台提供实时电子数据,可以实现电子证据平台的数据在用户诉讼时传输至法院。
同时,结合前期试点经验,互联网法院已形成了一套以诉讼平台操作规程和网络视频庭审规范为中心的程序规则,出台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诉讼平台审理规程》《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网上庭审提纲》《网上庭审规范》,破解诉讼主体身份确认难、当事人在线质证难、在线行为控制难等网络审判难题,完善网络司法缺席审判制度,维护网络司法权威。
杜前说,互联网法院将强化审判数据结构化、模块化的功能,推进审判业务与技术、数据的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的涉网案件数据体系,建立多位一体的审判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逐步开发服务当事人的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和类案智能推送系统,开展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专业风险分析,让司法大数据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群众需求,服务经济发展,成为互联网审判公正司法的“校准器”,成为观察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成为互联网社会治理的“风向标”,成为网民网商规范行为的“指南针”。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杭州中院副院长邵景腾表示,杭州互联网法院将坚守公平正义,有效强化电商平台的治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互联网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