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编辑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成效明显
文 本刊编辑部
2016年12月2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广泛关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有201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切,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作为2016年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张德江委员长专门为这次执法检查作出重要批示。2016年8月至10月,王胜俊、吉炳轩、向巴平措、万鄂湘、张宝文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北京、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四川、青海、宁夏等地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余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自查。
执法检查组努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确定检查重点。道路交通安全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先后赴海南、广东、江苏等地前期调研,并在山东、河北等地摸底暗访,明确将公安等有关机关执法基本情况、车辆安全管理和道路通行保障中的突出问题作为本次执法检查重点。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除中国人大网外,还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网、新浪网、公安部交管局和各省公安交管网站以及部分省级人大网站开展了历时两个月的问卷调查,共有335747人参与答题,收到近万条意见和建议。
三是摸清真实情况。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在以往检查方式基础上,不预先安排日程,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直接到基层检查;检查组人员乘坐出租车、自驾车或者徒步暗访拥堵路段、货车改装门店、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代步车销售点,实地查看交警辅警执法情况,当面听取出租车司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
四是推动边查边改。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作为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单位,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协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公安部专门召开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并向各地公安机关多次部署,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随时整改,上海、浙江等一些地方加大了执法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执法检查组先后两次召开了全体会议,并多次和公安部、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监总局等部门沟通协商,形成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2004年至201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从51.8万起下降到18.8万起,死亡人数从10.7万人下降到5.8万人,重特大事故从55起下降到12起。
报告指出,公安、交通等部门先后出台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车免检等130多项便民服务措施。2015年以来,陆续开展了机动车检验、驾驶人培训考试、事故处理赔偿、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多项改革。
报告充分肯定了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取得的明显成效,并指出各地要坚持综合施策,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并进一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严格执法,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在强调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统筹考虑部分工作任务重、警力严重不足的地区,适当增添警力,充实基层执法队伍。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适时进行修改,作出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探索借鉴刑法有关规定提高法律威慑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车辆大量存在,是当前的突出问题。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超标。大量速度快、体积大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增添交通乱象,事故多发高发。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要积极组织开展对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其车辆集中清理,建立健全车辆违规生产销售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客运和货运监管,从源头杜绝超载超限。违法车辆上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同时,要全面清理对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在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中,要加大对超标车辆以及违规行驶的整治力度。
报告显示,部分道路及安全设施建设管理滞后的问题不容忽视。
针对部分道路及安全设施建设管理滞后的问题,报告建议:
要不断提升道路安全水平,完善道路设计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设计方案,确保新建道路安全通行。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投资要坚持向农村倾斜,集中整治农村公路危险路段,进一步加强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队伍建设,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机动车驾驶人等违法行为多发高发,是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之一。
对此,报告提出,要处理好教育引导与惩处违法行为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报告同时建议,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需要加大惩罚力度,特别是针对屡禁不止的超载超限和违法生产销售车辆等行为,探索借鉴刑法危害公共安全和民法连带责任的有关规定,提高法律威慑力。
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以及有关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
对此,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严格执法,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建议,包括:
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强调严格执法。要积极运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