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明武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河南新郑451150)
论政府在产业生态化中的作用机理
苏明武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河南新郑451150)
产业生态化是关系到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政府作为宏观主体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产业生态化并不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自发演化,而是人们的理性选择,政府正是这种理性选择的代言人。现从政府推动产业生态化的必然选择入手,分析了政府在产业生态化中的主体资格,主是产业生态化是政府行为的理性选择;政府是具有有限特征的适应性主体。最后阐述了政府在产业生态化中的机理。
产业生态化;政府机理;适应性主体
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给人们提供继续思考的素材,面向现实和未来,使得人们不得不做出新的选择。反思传统工业化的影响,从学者的敏感到政府的行动,产业生态化从理论到实践也逐渐成为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值得关注的是,人们对产业生态化的认识和实践,都还存在着一些基础性的问题没有解决。如对于产业发展来说产业生态化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问题,政府在产业生态化进程中的定位和职能转化问题,经济体制对产业生态化的制约问题,产业生态化与人们生活方式的相互影响问题等。其中,关于政府在产业生态化中的定位和作用问题尤为突出,甚至关系到产业生态化能否真正实行的问题。
学者们关于政府作为经济主体资格的争论由来已久,但事实是政府从来就没有停止对经济的干预,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战略的安排上,政府干预经济的理由比理论争论更真切,更有说服力。而就产业生态化发展来讲,它的实际意义远比经济发展本身更重要。因为产业生态化本身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战略,它的内涵可能远远超过产业发展的单一意义。
生态与经济一开始就存在着一母同胞的关系,但只是到了现代经济发展后,人们才开始有意识的关注这种关系。最早提出产业生态化的学者,以及后来生态化理论形成的内容,都有一个重要的认识前提,即都认为生态化和经济发展的和谐只能是在消除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基础上实现的。[1]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什么时候,科技提高到什么程度,只要人们仍然把生存和发展视为最基本的目标,那么,人们的活动就要以自然生态的规律为界限,并以自然生态的演化与人们经济活动和谐融合为所有行为选择的基本条件。
显而易见,产业生态化是一个充满忧患意识,同样对未来有着深切期待的思想。将产业生态化作为今天产业发展中的一个迫切的选择,是因为产业生态化关系到人类经济长远和整体的发展战略选择。
唤醒并实现经济生态化的意识,包括产业生态化,仅仅依靠市场经济下的主体自我觉醒是漫长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形成产业的各个经济主体,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们的生存和发展都是在市场规则下完成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下的经济主体并没有越过利益之外的非利益追求,哪怕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在利益保全下的无奈。捆绑各个经济行为主体选择动机的是局部和短期的利益,哪怕是作为个别经济主体的长远计划,也是这种微观主体利益追求的体现。所以,能够从实践中完全实施产业生态化,最困难的是真正以生态化思维代替当下的经济发展理念,而能够站在长远的利益和战略的角度去理性选择一个从改变经济发展意识到行为方式的模式,没有比政府更合适的主体了。换句话说,在当前的经济体制环境下,制定产业生态化发展战略和推动产业生态化进程的,只能依赖政府这样的宏观经济主体,只有政府才是担当这一角色的不二选择。甚至可以说,产业生态化的实施及结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与政府的作用机理能否正常发挥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上所言,在一定意义上,产业生态化并不是产业发展规律自身演化的自然而然的结果,而是人们在超越市场经济下的理性选择。传统工业化带来的生态危机和一系列环境问题,向人们敲响的生存和发展的意义警钟,虽然在20世纪中叶就已经出现学者的忧患,但市场经济和工业化的进程丝毫没有受到广泛的影响。走什么样的经济发展道路已经到了不得不关注的时候了。从20世纪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才有了更加普遍的共识,从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出版《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联合国1992年6月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等文件,人们开始接受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中国政府同样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科学发展观中重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已经是人人皆知的理念。但从认识到实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明显,产业生态化是人们的理性选择,也是政府行为的重要体现。
在倡导或引导,以及大力推进产业生态化进程中,政府的主体资格是不能被取代的。与其它经济主体不同,政府是有着更加丰富内涵的经济主体。在动机上,政府不仅有着突出的经济利益动机,而且有与民族利益、政治利益、社会利益等相关的动机,这是通常意义的微观经济主体所不具备的,一般的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动机和适应性环境的内容,主要是与经济利益最大化相关。在更多内涵的政府行为动机下,与发展战略相一致的产业生态化战略,直接显示出政府主体资格的特殊性,政府不仅担当着倡导的领导者,而且要身体力行地为进行制度创新,进行各种配套的巨大投资为产业生态化创造基础条件,政府是产业生态化不可替代的推动者。在行为机制和手段上,政府要把影响到产业生态化进程的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都考虑进去,从整体系统的意义上寻求有步骤的发展,使各种因素得以协调,从政策制定到实施、到评估和进一步调整,为现阶段产业发展铺垫上生态化的可能条件。
政府在产业生态化进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并不是说政府的作用是万能的,从政府开始干预经济活动之日起,政府的经济职能范围就是有限的,政府只有在能做且应该做的范围中才会发挥它的正常作用,就像经济学解释的那样,如果政府越过职能范围,就会出现政府失灵。但今天的政府与往日的政府不同,在经济制度和体制的约束下,政府作用的偏重方向有了更加明确的变化,尽力去做好克服市场缺陷的事情,并能够根据客观经济、社会、政治的因素变化,尤其是在那些关系到经济社会长远利益和前途的重大战略决策上,做出适应性反映,发挥一个有限政府和适应性的政府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关于产业生态化进程中的主体问题上,政府如同其它主体一样,也是一个适应性主体,它可以在与其它产业主体的互动中积累经验,通过不断学习,依据环境和经验去改变或调整自己的行为。但政府同时也是个具有有限特征的主体,它并不是万能的主体。政府从产生时就有通过经济基础的进步而促使自己能够最大限度完成自己政权目的的动机。所以,在参与经济活动时,政府的行为动机并不是单一的经济目的,它在能做什么和应该做什么之间不断进行选择。这必然使得政府的经济作用和职能安排显示出有限的特征。所以,这也使得政府在不同时期会利用自己特殊的政治力量去实现经济活动,并扮演不同角色去完成不同意义的经济活动,比如,大力参与产业生态化的战略推进。政府之外的主体,没有一个能有政府推进产业生态化进程的能力。
在产业生态化进程中,政府主体资格的肯定,使得政府在经济中作为宏观经济主体的地位及职能、作用性质、作用方式和意义有更多需要探讨的必要。产业发展的意义在于能够体现出人类生存质量的提高,对于产业发展的内容而言,最重要的体现是关于其数量和结构的变化。制约产业发展变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同时期有不同制约因素,而当下最突出的当属生态因素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当人们意识到,产业发展中的生态因素制约已经到了无法回避的程度,就有了产业生态理论的出现,而且政府也就赋予了自己更充分的干预理由。
从目前推进产业生态化的进程看,政府作用最重要的体现应在如几个方面。第一,从全局和长远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需要出发,坚定不移地倡导和引导经济生态化。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在全社会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能否具有清楚的对产业生态化的认识,既是政府推行产业生态化决策的首要前提,也是在实践中逐步推行经济和产业生态化的普遍认识前提。所以,政府应该在宣传和教育上做好工作,改变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经济活动中的传统认识,使生态化观念进入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从被动认识到主动自觉,完成建立生态化观念的目标。第二,全面制定关于经济生态化的政策,从建立和完善相关生态化的制度创新入手,尽快进行制度建设和完善工作,为推动产业生态化实施提供保障。政府要在国内外产业生态化实践的学习和总结基础上,把已取得的经验教训当作继续进行制定关于产业生态化政策的重要参考,全方位地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政策,进行相关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冲破构成影响产业生态化进程的各种习惯性观念,真正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第三,为加快生态化进程的科学技术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做好建立产业生态化示范区工作。在产业生态化进程中,科技支持的作用是根本性的,政府要积极做好为产业生态化进行的科技支持,从政策到投资,到积极建设产业生态化示范区,特别是在关于改造传统产业、发展生态产业、推动新技术在产业生态化中的应用等方面,着眼未来,大力扶持。第四,做好关于产业生态化的落实,规制和评估整个进程,进行监督机制的创新,为政府不断改进和完善产业生态化进程提供真实的反馈。
[1] 张 琦,万志芳.国内外产业生态系统研究进展[J].世界林业研究,2016(6).
F062.9
A
1005-913X(2017)10-0029-02
2017-08-29
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17A790047)
苏明武(1959-),男,辽宁丹东人,教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理论、经济哲学。
[责任编辑:庞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