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
(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
“互联网+”背景下社区旅游参与途径创新研究
李佳
(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
旅游和社区共同发展是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依归。但很多旅游目的地周边居民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与到旅游发展进程中,其自身的文化素质和可持续生计能力也得不到发展,这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阻碍旅游目的地的和谐发展。传统的社区参与限于分享利益,参与的内容和层次受限,使得参与举步维艰。以互联网为经济发展引擎的今天,应当借助这一“东风”,从产业联合、全域旅游、智慧旅游方面思考,拓展旅游新业态,延长产业链,为旅游目的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也应加大简单互联网操作技术的培训,发展社区居民的可持续生计能力。
“互联网+”;社区旅游;参与途径;全域旅游
“互联网+”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互联网+”着重借助互联网的平台来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体系、重构商业模式等途径来完成经济转型和升级。
旅游发展,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旅游的目的是为了带动当地经济的增长。在以旅游资源为导向的地区发展战略里面,旅游的发展应当往地区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但是在现实实践中,由于制度的、法律的、利益的等错综复杂的关系,经济落后地区的旅游发展经常表现为旅游漏损严重和当地居民被边缘化,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甚至是环境问题。这有悖于旅游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初衷,旅游发展应当关注当地居民的发展,应当以人的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但如何纳入社区参与,提高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可持续生计能力,是值得讨论的方向。以往的社区参与往往受制于法律制度和能力的门槛,那么互联网发展的今天,在中国整个社会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如何突破传统思维的局限,利用互联网这一“中间技术”,降低社区居民参与的门槛,发挥其自身的积极主动性和优势,让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参与分享利益,同时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的可持续发展是文章要讨论的主要内容。
一些学者研究了国家和地区为促进旅游与社区共同发展制定的发展政策的实施状况。如Joseph E.Mbaiwa介绍了博茨瓦纳政府在Khwai社区实行的基于社区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这一政策鼓励地方参与自然资源的管理并通过旅游业来促进乡村发展[1]。Agnes Kiss探讨了基于社区的生态旅游发挥效应的条件,强调对其效果评估的重要性[2]。David Vail等探讨了森林旅游地区开展自然生态旅游的潜力和缺陷,并应用公共资源和不纯的公共物品理论说明财产所有权的体制与自然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是不相适应的[3]。Dogan Gursoy等建立了旅游社区支持旅游发展的模型,在美国若干旅游地调查结果显示,社区支持旅游业的主要因素有社区关注、生态价值、使用旅游资源的权利、旅游发展的收益与损失感知[4]。
目前,国内学者较多关注“旅游社区”“社区旅游”“旅游与社区的一体化发展”等方面。赵福祥连续进行了社区与旅游的整合互动关系研究[5];卞显红首先做了探讨保护区生态旅游与当地社区的关系,然后又提出旅游与社区应一体化发展及其全新发展模式[6];邓文认为,社区建设在西部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7];还有学者进行了一些社区参与的理论探讨,如:赵纬华从社区参与的动力和机制以及社区参与的公平分配等问题的角度提出社区参与的机制性解决方案[8];左冰、保继刚提出社区参与理论,社区参与应该是社区通过与外部力量的对抗,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取得各种程度对社区的控制权的过程[9]。本文在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探索互联网和旅游衔接的有效途径,泛化旅游目的地社区居民的参与,以更好地建设旅游目的地社区,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1.村民文化素质低,参与程度有限。经济欠发达地区旅游发展地周边社区居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不够。老年人和中年人基本没有读过书,加之缺乏与外界的交流直接导致他们普通话交流受限。接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人基本都选择去村外工作。本地村民文化限制导致他们在景区内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的基础工作,只有极少数从事于中、低管理层。加之景区对员工的管理方式严格、提供的工作岗位单一,社区居民普遍反映景区内工作辛苦、乏味,难以坚持。社区居民参与旅游方式单一是欠发达地区社区旅游普遍存在的问题,虽然对于景区而言当地村民本身就是一种旅游资源,但由于村民文化的限制,导致对旅游资源、传统文化的认同片面,加上不流畅的普通话等原因导致他们难以参与到旅游发展中。
2.旅游利益分配不平衡,社区获益面不大。村民希望能够从旅游开发中分享利益,但对如何参与其中没有思考,对自己的能力不自信,其实也是一种文化不自信的表现。村民想要景区提供给他们适合的工作发家致富,想要建设好他们自己的家园。一些景区在开发过程中征收了部分村民的土地,而另外一些位置偏远村民的土地则没有被征收。被征地的村民会得到相应补偿,每亩地按一定的价格返还给村民,景区还会提供不同类型的工作,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则得不到任何好处,这些举措导致社区内村民出现了贫富差距,那些没有享受到景区开发带来的利益的村民表现出强烈不满。
3.环境和社会争端频出,旅游发展矛盾凸显。旅游开发过程中利益相关者博取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也是相互争夺自然资源和生产生活空间的过程,这是形成一系列环境社会问题的最终根源,包括偏远地区的对水资源的争夺或旅游开发造成的生活用水的污染,旅游者对当地气候或自然条件的挥霍性使用,以及对当地原生生产生活环境的挤压。而旅游目的地社区居民由于经济文化的限制,往往在博弈过程中出于劣势地位,这种现象长期以往可导致旅游目的地居民的文化异化,抵触不满情绪激增,严重影响旅游和社区可持续发展。这种模式下的旅游企业和旅游社区共同发展的过程往往被开发者甚至是公共管理者当作零和博弈的过程,这种思想导向下,致使了利益相关者对利益的进一步争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发展应当也可以被纳入到更宽泛的背景下,以寻求利益的共赢而非博弈,这样的发展是以人为本、和谐共生的,以目的地文化和历史传承为依规的,这是解决矛盾的根本出路。
1.以全域旅游为导向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全域旅游是指在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以旅游产业为导向,在空间和产业门类层面合理高效配置生产要素,统筹区域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业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产业,而是综合了生产和消费的跨行业消费结构,关联了农业、交通、房地产、文化、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所以,全域旅游其实质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新观念,不仅仅是整个区域按照一个旅游大景区来打造,是将整个区域的生产要素进行统筹,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进行生产要素的配置,不断促使其他产业与旅游业进行融合发展,将整个区域范围转变为产业高度关联、融合发展的一体化经济发展形态。全域旅游强调居民和游客的融合,目标是让旅游目的地真正成为居民的家园,它所追求的不再是旅游人次的增加,而是游客旅游质量的提升。在全域旅游的视角下,社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应该是整体、系统的,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景区景点界限,而是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全面发展,最终实现旅游与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的和谐统一发展。要充分利用生态资源,发展游览观光,利用民俗文化开展民俗体验活动,还可以利用当地丰富的产品资源经营农家餐饮或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打造民族特色产品。另一方面,要利用乡村农田、果园等农业设施进行休闲农业观光。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结合有益于拓展旅游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最大程度发挥地域范围内的优势。区域化一体化发展模式不仅带动了旅游目的地周边社区的经济发展,解决了社区居民的就业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还从根本上缓和了居民因与景区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的矛盾。
2.加快互联网建设,提高居民计算机技能。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在旅游业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以互联网为支撑的旅游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全面网络化是旅游发展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旅游目的地的互联网建设则显得非常重要。“互联网+”是如今各行各业的发展热点,传统行业的手工化操作要逐渐被以网络为依托的自助化取代,这也就要求员工要熟悉一定的计算机技能才能适应新时代的工作要求。在全域旅游的指导下,区域经济发展迅速,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进行融合,结合“互联网+”的背景,旅游产业也必定会发展成互联网依托型产业。互联网知识是可以依靠学习来获取的,互联网运用技能也可以通过练习来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相对来说是简单易行的“中间技术”,是可以通过培训获得的。政府要加大对居民计算机知识的传授和计算机技能的培训,让社区居民适应现代社会的工作要求。借助居民对互联网的掌握,让社区居民自发融入到旅游发展中。
3.落实智慧旅游,打造智慧化景区。智慧旅游的构建是全域旅游实行的基础之一。智慧旅游是以新一代的信息技术为基础是旅游者个体在旅游过程中所接受的泛在化的旅游信息服务,是为广大民众和旅游企业、旅游管理部门提供各类旅游公共服务的综合应用平台。泛在化网络无处不在,网络已全面融入人们的生活当中,无所不在地为人们提供各种服务,结合智慧旅游的性质,在现代通信新技术的应用支撑下,构建一个资源统筹、信息贯通、应用丰富的综合服务平台,其中包含了旅游信息服务、旅游行程服务、旅游商业服务、旅游营销和旅游管理等多个方面,提供更宽广的公共服务覆盖面。游客通过这一综合服务平台,游前,通过信息门户实现咨询服务、产品选择、行程设计和预定付费等;游中,通过各种智能终端享受酒店、景区、购物等智慧旅游设施提供的智能化服务和质量平台提供的品质保证;游后,通过信息门户和智能终端反馈信息,从而获得高标准、智能化的服务体验。智慧旅游全域旅游的前提和保障,全域旅游是智慧旅游的发展根本,是智慧旅游在每一个网络节点的施行,这种全覆盖的服务会给旅游目的地居民带来更多的参与机会,绝非局限于旅游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博弈。而智慧旅游的实现需要大力推进物联网的应用,统筹景区周边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信息平台的构建,加大网络覆盖面,改良基础设备,朝着网络化发展。
[1]Joseph E.Mbaiwa.The social-economic and environmental impacts of tourism development on the Okavango Delta,north-western Botswana[J].Journal of Arid Environments,2003,(54):444-467.
[2]Agnes Kiss.Is community-based ecotourism a good use of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found[J].Trends in Ecology and Evolution,2004,(5):635-607.
[3]David Vail,Lars Hultkrantz.Property rights and sustainable nature tourism adaptation and mal-adaptation in Dalarna[J].Ecological Economics,2000,(35):223-242.
[4]Dogan Gursoy,Claudia Jurowski.Muzaffer Uysal.Resident attitudes a structural modeling approach[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2002,(1):79-105.
[5]赵福祥.旅游对社区的影响研究——以大理市为例[J].经济问题探索,2005,(10):76-78.
[6]卞显红.旅游发展中居民态度与社区问题研究——以江苏省无锡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为例[J].人文地理,2005,(4):95-101.
[7]邓文.社区建设在西部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中的作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3):73-75.
[8]刘纬华.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研究应有的理论视野[J].海南大学学报,2002,(2):98-103.
[9]左冰,保继刚.从“社区参与”走向“社区增权”——西方“旅游增权”理论研究述评[J].旅游学刊,2008,(4):58-63.
[责任编辑 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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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91X(2017)21-0160-03
2017-02-07
201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于有效管理模型的海南旅游公众参与研究”资助(HNSK(QN)15-19)
李佳(1983-),女,河南开封人,讲师,硕士,从事高尔夫管理、旅游公共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