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身:精神病院随笔录

2017-12-05 19:05傅爱毛
作品 2017年7期
关键词:面纱疯子病房

文/傅爱毛

问身:精神病院随笔录

文/傅爱毛

傅爱毛 女,大学本科学历,发表和出版多部作品,获得过《小说月报》三届百花奖,根据其小说《嫁死》改编的电影《米香》获诸多奖项。本人现在河南省文学院工作。

第一章 半根火柴棒的时间

没有太阳,亦没有月亮。

我睁开酸胀惺忪的眼睛,发现自己睡在精神病院的病床上,被定义为“女疯子”,关在森严壁垒的封闭病房里。

不,我不是疯子。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离开!

然而,经过煎心煮肺的拚死抗争我才明白:是否是疯子不由我本人说了算,一个被定义为“疯子”的人想要自证非疯,十足是疯狂的壮举,这医院里每一个初入住者都会异口同声地发出相同的天问:

“为什么把我关在精神病院里?”

“因为你是疯子。”

“凭什么说我是疯子?”

“因为二加二等于四。”

“二加二等于四,这跟我被关在这里有什么关系?”

“等你弄清楚的时候,就可以出院了。”

“可我是怎么进来的呢?”

我终于想到了这个问题,仿佛从长长的地下隧道里突然钻出来那样。医生、护士和疯子们都对此保持高度沉默。后来我才明白:住进来的人大多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来的。

没有道理好讲,要想离开这里,必须另辟蹊径。

然而,病房的门死死地锁着,仿佛密闭的堡垒,每只窗户上都镶嵌着粗壮的铁条,如同铜墙铁壁的牢狱,要擅自“越狱”根本不可能。我想跟外面取得联系,以便里应外合,被解救“出狱”,可病房里没有电话,我随身携带的手机已被医院不容商量地无条件没收,堵截封闭病房的患者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乃精神病院铁定的“内部法律”。

“医院凭什么没收我的手机?”我问。

“这是规定。”

“这规定是谁制订的?”

“那你告诉我:二加二等于四是谁规定的?”医生反问。

我哑口无言。没办法,一碰到“二加二”我就束手无策,想要大声尖叫,“二加二等于四”是精神病院铜墙铁壁般牢不可破的逻辑。摆在面前的事实是:我与外面的自由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仿佛突遭绑架般,除了在这个密闭空间里耐下性子做“疯子”,别无选择。

认清自己的处境以后,我非常理性地采取了“既来之,则安之”的策略,强令自己怀着“观光客”的心态认真参观病区,从而努力熟习并适应环境。我要用事实证明:我不是疯子。

我不是疯子。透过精神病院十二楼女科封闭病房的窗户,我看到楼下花园里一株茁壮成长的向日葵金灿灿光华万丈,令我心驰神往。身囚疯人院的阴霾沉郁的日子里,我每天都要站在窗前对着那株向日葵喃喃低诉:“亲爱的,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那棵向日葵痴痴地仰脸凝视着我,璀灿的笑容金子般光彩耀目,令我眼花缭乱不敢直视。同病房的疯子们都不晓得,我看到的不是一株向日葵,而是一个男人。是的,在我的目光里,那棵矫健壮硕的向日葵就是一个魁梧的男人,他披着满身霞彩,美到令我丧魂失魄,我偷偷替他取了个昵称,叫作“我的太阳”。“我的太阳”痴情地望着我,伸出他长长的手臂抚摸并拥抱着我,我感觉每个细胞都暖融融火焰猎猎,充满亲妈般的爱意。沐浴在这金黄爱意的抚慰之下,我才能积攒起足够的耐心来聊度自己幽长深邃的疯人院时光。

这个专供“女疯子”入住的封闭病区像宾馆的一整层楼,过道两边是单间病房,走廊尽头是观察室、输液处和护士站,另外还有餐室和洗脸间,患者的衣食住行都在这个封闭空间里进行,不可能跨出病区半步,每个单间病房设有八张床位,观察室里住的是像我这样刚进来不久者。这个并不算大的女病区住着百十号患者,其中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占八成,最小的十来岁,还是个天真未凿的小丫头。小丫头麻雀般满病区疯跑着,一边跑一边唱歌,护士大声朝她喊着:“安静,宝贝!安静!”观察室里的新来者搭眼瞅去就能感觉到明显的不正常:有人坐在床上面对墙壁自言自语,就像相声演员在声情并茂地表演单口相声,有人僵直地躺着,如同木头桩子,还有人痴痴嗔嗔地时而傻笑时而啜泣,似在投入地表演哑剧。住在普通病房的患者都很安静,看不出疯子的迹象,她们或休息或闲聊或闷坐默思,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个看书的女人。这女人三十来岁,头发梳理得兢兢业业,在脑后扎成个整齐利落的马尾巴,那神态怎么瞅都不像病人,不过,我还是依照约定俗成的习惯定势把她印象为疯子:“没有病怎么会住到疯人院里来呢?既然住进来当然就是疯子。”这是普遍共通的“大众逻辑”,没想到,这逻辑如此迅疾地内化到了我的思维里。为了确认马尾巴是疯子,我有意跟她搭讪,问她看的是什么书。马尾巴把封面展露给我,是一本简装《水浒传》。我问她还读过什么书,她罗列出《红楼梦》和《金瓶梅》。在我问及她更喜欢前者还是后者时,她颇具主见地评论:“《金瓶梅》比《红楼梦》更具平民意识。”这时,一个姑娘走过来,主动而又热烈地加入了讨论,不过,她探讨的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你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吗?”她开门见山十二分认真地问我道。我觉得这个问题相当严肃和深奥,它牵涉到诸多层面,我从最简单的生物学层面回答:“我是我妈生的。”姑娘道:“我不是。我由天神派来。”若在别个地方,如此脱俗的见解会使我哑然失笑,在这个特殊场所,我想到了那句略带调侃的格言:所谓疯子就是醒着做梦的人。这姑娘显然正处身在仅仅属于她个人的梦癔之中,我认为有必要对她的梦给予充分的尊重,于是道:“那你肯定身负重要使命了?”“那当然。我男朋友非常帅,你相信吗?”我十分肯定地回答:“相信。”这姑娘长得很好看,配得上出色的帅哥。但我随即在心里质疑,有哪个帅哥会真正喜欢女疯子呢?于是用斩截冷酷的语气正告她:“这世界上没有爱情!”姑娘自信地笑笑:“我的帅哥非常爱我,等我出院就娶我做新娘。看,我的婚纱漂亮吗?”我这才注意到,她手里握着条蓬松洁白的卫生巾。姑娘如此不可理喻,我恨铁不成钢地怒斥道:“谁相信爱情,谁粉身碎骨!”姑娘显然不能理解我的愤怒,蝴蝶般旋着轻盈的舞步往外飘去,连“婚纱”掉在地上都没发觉。

由姑娘引发的问题弄得我心绪烦乱,我突然强烈地渴望一只充满滚烫热流的浴缸,就像疯姑娘渴望爱情那样迫切地渴望浴缸的抚慰,我下意识地在病区寻找着,无头苍蝇般寻遍旮旯角落都不见浴缸的影子,愈寻找不到我的渴望愈甚,恨不得整个病区刹那间变成个巨大无比的浴缸。顺便说明,本人患有“浴缸依赖癖”,每逢紧张和焦虑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地没进浴缸热流中,就像鼹鼠遇到危险就会躲进地洞里那样,浴缸就是我的“地洞”,虽然我不是鼹鼠。关于此症我会在必要时有所交待,有一点绝对肯定:本人不是疯子。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观点。此后漫长的时日里,我将为“我不是疯子”的观点作殊死抗争。不过,此刻我是以“疯子”的身份被关在疯人院里,这毋庸置疑,我患有严重的浴缸依赖癖,亦是不能否认的事实,最长的一次,我在浴缸里连续浸泡了整整七天又六个小时,把我亲爱的心理治疗师,一个英俊的帅哥大夫折磨得险些疯掉。此刻,我虽因不能把自己即刻没入浴缸而深感无奈,同时又发现:住进疯人院倒也并非全无裨益,至少客观上遏阻了自己的浴缸依赖癖。这样想着,我的情绪不再那般狂躁,并渐渐地随遇而安,不再抓心挠肺地时刻都处心积虑地试图逃离了。

精神病院的住院部分为“开放”和“封闭”两种,开放病房的患者需要家属二十四小时陪护,必须寸步不离患者,老公因没时间守在医院陪护我,又不愿外人知晓我住进精神病院的事实,于是,我被安排进勿需家属陪护的封闭病房。当然,这是我很久以后才间接弄明白的事实,至于我怎么住进了精神病院,我挖空脑汁也想不起来。我的记忆就像磁带一样,出现了片段性断裂,那个时段里所发生的事情仿佛被上帝的无形之手剪切而去,一片空白。那个空白折磨得我寝食难安,我只能忽略其存在,让时间往下行走。

封闭病房实行近乎“军事化”的管理,患者被切断与外界包括家人的所有联系,没收通讯工具,活动范围仅限于几百个平方的病区之内,病区则处于比监狱还要严密的“全封闭”状态,只要住进来便插翅难飞。

我原本以为,只要申明情况就可以马上离开这个鬼地方,老公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纯属误会,我坚信自己不是疯子,没想到,这一住就是足足几个月。精神病院有条非常特别、其他任何医院都没有的规则:

“谁送来,谁接走。”

这看似简单的六个字,对患者而言却比最坚固的脚镣手铐还要可怕。其意思很明晰:谁把某个患者送进医院,谁才有权利把这个患者接出去,除非“送至人”同意,并亲自在责任书上签字、亲自接患者出院,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亦没有办法使患者离开医院。在这条规则的约束下,患者的命运完全掌握在“送至人”手里,哪怕这个“送至人”是街道办事处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者甚或一头牛,医院也无所谓,关键是:必须要有“送至人”。如果“送至人”想让一个人住进医院十年,从理论上讲亦完全可以办到。至于怎么把一个人作为疯子送进医院,则是再简单不过的技术问题:只需注射一针镇静剂即可,最多三分钟,哪怕一头牛也会丧失意识,任人宰割。

然而,这条荒谬的规则约定俗成地通行于所有精神病院,无有任何例外。“谁送来,谁接走”,这一行业规则在精神病院如同钢铁的法律,没有丝毫通融的余地。那时我尚且不可能预知到,在发生过太多“被疯子”事件以后,有关的法律条文正在重新拟定之中,不久即可望出台,若是放在那时候,事情可能另当别论,可是此刻,我的被疯子生涯可能无限长,一切取决于我老公这个“送至人”的意愿。

事情也算吊诡:在我被送往医院之前,老公刚好要出国公干。我被作为“疯子”送抵精神病院以后,他即和同事按原计划出发。其时我们已分居,许久以后我才晓得,他出去前亦曾和医院反复沟通,院方向他保证,我住进医院的封闭病房绝对不会出现人身安全问题,还可以针对病状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相反,如果我不被关在医院接受封闭治疗,极有可能随时发生自毁自伤事件,鉴于我此前已出现过自溺行为,且一人独居,又处于极度抑郁状态,住进医院的封闭病房应该是最妥当的安排。医院分析得头头是道,老公放心出国。他相信,把妻子关进精神病院的封闭病房,如同被锁进保险箱里那般安全。也是后来我才知晓,国外公干期间,他亦曾几次跟院方电话联络,医院传递给他的讯息永远是:“状态良好、情况正常,请绝对放心。”他要求和我本人通话时,都被院方以“遵守医疗规则”为由,依照“惯例”拒绝,道理是:和家属通话会搅扰患者情绪,从而影响正常治疗。我老公也从心里认定,他事实上是我致病的“刺激源”之一,让自己从我的意识里暂且消失,对我的病情不无益处。于是,我完全失去与老公的联系,无法向他,我的“送至人”表达我要求出院的强烈迫切之愿望。对精神病院的患者而言,“送至人”就是自己的“法官”和“上帝”,生杀予夺的权利都被掌握在“上帝”手里。既然“上帝”出国,我只能作为疯子住在精神病院里。他想让我住多久,我就得被关多久,医院不可能把作为患者的我交给“协议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亦或最信任的亲朋好友。

医院的理由很充分:把患者交给“协议人”以外的人,患者出现任何意外情况,“协议人”都有权利追究院方责任。把患者交给“协议人”,经由“协议人”亲笔签字并亲自把患者领走,病人哪怕刚刚跨出医院大门就跳楼,也与医院没有任何关系,所有连带责任都由“协议人”承担。所谓“协议人”,就是“责任人”,那份“协议书”实质上就是医院的“免责书”。只要有“责任人”顶缸,医院便高枕无忧、万事大吉。然而,对这种种的利害关系,我只能等出院以后才会慢慢领悟,此刻我只晓得,自己如同突遭绑架,被关在与世隔绝的地狱,除了听任医院摆布,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甚至连表达自己最基本意愿的权利都被剥夺,即使我强行申诉出来也无效,原因很简单:在这个地方我被定义为“疯子”,连法律都不会尊重“疯子”的意愿。稍感欣慰的是,自己不是单独被“羁押”于此,而是和百多名女患者居住在同一个封闭病区里,不同的是:众人皆疯我独醒。当然,这是我个人的主观认知,在医生看来,这感觉恰是我作为疯子的最有力佐证。精神病院的判断标准是:如果一个人自觉承认自己是疯子,那么这个人可能不是疯子,或者疯得轻一些,相反,愈意识不到或不肯相信自己是疯子,则表示已疯到不可救药之程度。

“疯子”并非想象和传说中那般可怖,相反,我亲眼看到了她们的许多可爱之处。除了刚进来的病人有可能尖声嚎叫,患者们都非常安静,那些新来者也只是最初一段时间有可能发生失控行为,入住病房超过一个礼拜,都会变得如同绵羊般温驯,不过,这要归功于现代医药事业的发达。只要医生敢于“下药”,哪怕角斗场上最凶猛的公牛都会变成乖驯的绵羊。刚进来的头几天,我夜里睡觉老是提心吊胆,担心某个疯子半夜发作,突然暴力袭击自己。毕竟那么多疯子共居一室,床位与床位之间连一尺的距离都不到,且无任何遮挡防护措施,疯子又勿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自己不是等同于以孤羊投群狼吗?我很快发现,这担心纯属多余。凡新入住者,睡觉时都要不容商量地必须服下镇静药物,整个病区到夜里比坟茔都要安静,个个睡得憨黑死沉,被狼拖走吃掉都不会自知。在外面被失眠症折磨得生不如死的我,到这里夜夜憨眠无梦,想要失眠根本就是奢望。

既然人身安全无虞,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我开始在病区里广交朋友,找疯子聊天成为我消磨时光的最佳魔方。我深信,住进疯人院的每个患者身上都隐藏着幽微诡秘的故事,探究她们的故事成为我替自己分派的隆重工作。我在心里暗自设想:在老公把我接出去以前,我就暂且把自己当作灵魂的福尔摩斯吧,就像“总统夫人”那样,不是也妙趣横生吗?此后漫长的疯人院生涯里,我以“疯子”的身份自觉承担起“灵魂侦探”的职责,乐此不疲地解剖着一个个疯狂的灵魂,首当其冲的便是总统夫人。

需说明:“总统夫人”是个女患者,她幻想自己是总统夫人。作为总统夫人,她举手投足都极具“派头”,从不主动跟病房里的任何人说话,走起路来像国际名模那样目不斜视,只跟自己的宠物狗亲近,虽然那只名叫“特迪”的绒毛狗是个玩具仿制品,也丝毫不妨碍她的宠爱。“特迪——去散步啦!”“特迪——该吃饭啦!”病房里不时传来总统夫人娇柔的唤狗声,每一次她都把尾音拖得长长的,像抑扬顿挫的美声唱法那样,听上去优雅而又尊贵,单从超凡脱俗的声音“范儿”上去判断,她的确像极了总统夫人。不过,“总统夫人”年近四十,依然是个待字闺中的老处女,那只“高大魁梧、比电影明星还要英俊帅气”的特迪狗才是她的“总统先生”。不幸的是,“特迪总统”不辞而别,突然蒸发,无情地抛弃了夫人。夫人常常像祥林嫂那样自言自语地讲述她跟特迪的往事,病房里的人都听得腻烦了。大家都深信不疑的是:失踪以前特迪和女主人像真正的情人那般相亲相爱、耳鬓厮磨,两个人甚至能用只有他们听得懂的语言情意绵绵地聊天,聊至人静夜深之时,便相拥而卧、抱头酣眠。

“你怎么能那般狠心地把我丢下呢?特迪,特迪,特迪!”

夫人常常独自坐在角落里,一边暗自垂泪、一边对着怀里抱的绒毛玩具狗絮絮低语,每每情至深处,就会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头疯狂地亲吻她的“情人”:“特迪每天临睡前都拿舌头舔遍我的全身,就像妈妈拿手轻轻拍着我那样,直到亲眼看着我进入梦乡自己才肯睡,它没有一次先我入睡啊!没有一次!”说着说着,她就会泪流满面。

“那么,特迪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我问。

“那天,我在游泳池里突然晕厥,眼看就要溺死,特迪跳进水里,竭尽全力把我拖上岸,自己却再也没有出来。”这是她讲出的版本之一。下次再问,她讲出的就会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版本变来换去,听上去面目全非,结局都一样:迪特为了救她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不过,病房里的人都知道,特迪其实还活着,而且活得像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样好端端尊贵无比,早已把夫人忘至九霄云外,夫人每天编织出动人的故事来,不过是为了自欺欺人,她不能接受被抛弃的残忍真相。在病房里住过一段时间我就明白:每个被关进疯人院的病人身后都隐藏着许多诡秘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有许多版本,患者本人认认真真当众讲出来的,往往是被粉饰过的虚拟版本,代表着患者内心深处的愿望和向往,亦或叫作“梦想”。这愿望往往比较美好和温暖,事实果真如此,患者就不会被关进疯人院了。患者在认真地对别人讲述那粉饰过的美好故事时,并非在有意撒谎,相反,她们从内心深信自己讲述的就是事实,隐藏在幻觉背后的往往是个惨烈冷酷或丑陋到令人发指的真相。正是这丑陋的真相击碎了患者的灵魂,使其成为疯子。所有的“疯子”都本能地害怕那令自己万劫不复的“真相”,于是,下意识而又不自觉地选择了回避和粉饰。然而,病人到底是病人,不管怎般掩饰,都只能是欲盖弥彰地漏洞百出,要不了多久,真相就会透过蛛丝马迹的言行大白于病区。因此,病区里几乎不存在隐私,再深的“隐私”最终都会昭然若揭。

令我倍感欣慰和惊奇的是,病区里没有那么多禁忌,更没有外面的“正常人”所遵循的幽奥复杂的潜规则或繁文缛节,大家直来直去、简单省事,你想做总统夫人,你就是总统夫人,你认为自己是福尔摩斯,你就是福尔摩斯,不需要谁的任命文件,也毋庸任何审批手续,想什么就是什么,比上帝还牛鼻。

我虽性格内向,住进来以后也变得落拓不羁、张狂自负。我是疯子我怕谁?!在精神病院这个地方,任何人的任何“怪异”行为都不足为奇,就像“负负得正”那样:既然被命名为疯子,如果没有表现出背谬常伦的疯癫,反倒有违疯子的逻辑。我大大咧咧满不在乎,从这间病房出来踱进那间,跟这个谈谈东、又跟那个扯扯西,像个地道的“人来疯”。我还发现个颇具意味的现象,“疯子们”跟我交谈的话题,大多无关日常琐屑之事,开口即直抵虚谬。比如:“我们死了以后要到哪里去?鬼长什么模样?你的心飞跑时你能把它追回来吗?你夜里睡觉时活着吗?我们死后再见面你能认出我来吗?天堂距离地狱有多远?魔鬼全都住在地狱里吗?谁拿着天堂的钥匙?上帝派你来世界上干什么?”这些在“正常人”听来不着边际的疯话,在这特殊的场合和另类人群里,都是被认认真真地拿出来,兢兢业业进行探讨的问题。

由于长期用药的缘故,患者们的面部极少有表情,如同冷冰冰的墙壁那样,生命征象仅只剩下最低级的生物本能,这本能仅只凝聚在一个方面:吃。只有在“吃”的时候,疯子们的生命状态才会显出固有的生动。在日复一日重复刻板的凝固时光里,疯子们最兴奋的事情是吃零食。每周两次、每次的半下午时分,是患者们的“例行零食时段”,这对她们漫长的住院生涯而言堪称“欢乐的浪花”。她们——很抱歉,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我们”,必须承认,我也是其中之一员,但我从内心深处固执地把自己排除在外,不肯承认自己同她们一样,这在医生眼里是“自恋狂”加“疯子”的典型症候,但,我无论如何不肯使用“我们”一词,请原谅我的自恋——她们像鸭子那样被集中于餐室,先排排坐定,然后点名领取属于自己的“零食袋子”。零食都由患者各自的家属送来,装在一只只塑料袋子里,那袋子上无一例外地贴着小纸片,小纸片上写着患者的名字。这些私人零食袋被统一封存在储藏室里锁起来,到了规定时刻才可以面世。

不过,并非全部患者都荣幸地拥有属于自己的零食袋子。有的患者住院时间太久,家人长期不来探视,便没有零食可领;有的患者虽偶有家属探视,由于经济状况欠佳,或对患者的感情日渐淡漠,也未必会有零食可享。不管有无零食,到了享用零食的规定时间,患者们还是要被全部集中在餐室里,原因明摆着,集中起来便于封锁。“控制”、“密闭”和“封锁”,这是封闭病房的最通用常规,半分半秒都不可能疏忽。于是,在这样的时刻,便有人吃、有人看了。拥有零食的患者眼里流露出“富翁”般的骄傲,如同正常社会里拥有轿车别墅的“成功人士”那样,那些两手空空的患者们,则如同遭遇霜打般个个满脸羡慕和绝望,小小的“零食袋子”在这特殊的环境里竟是万般地重要,以至成为“阶层”的标志和“身份”之象征。然而,也恰在此时,病房里最动人的一幕出现了:拥有零食的“富翁们”和没有零食的“无产者”开始互动,“富翁”与“富翁”之间也开始“以物易物,非等价交换”,互动的方式很简单也很原始,直接用手,或者干脆用“嘴巴”和“牙齿”进行。比如:某“富翁”正在享用香肠,一个“无产者”走过来紧盯香肠,以其昭然若揭的目光无言地表示对其香肠甚感兴趣,“富翁”就会善解人意地举起自己正在享用的香肠,慷慨大方地送至“无产者”嘴边,让对方兴致昂然地分享一口,津津有味地咀嚼着走开。再比如,某“富翁”正在畅饮可乐,一个“无产者”走过来馋涎欲滴地紧盯其饮料罐,“富翁”就会以共产主义的姿态举起罐子,让对方凑上嘴巴痛饮一口从而大快朵颐。再再比如,某“富翁”手里拿着半截黄瓜,另一“富翁”手里拿着一只苹果,她们就会物物交换、资源共享,你咬我一口黄瓜,我啃你半口苹果,零食时段的绝大部分“交易”都这样通过嘴巴和牙齿直接完成,我甚至吃惊地看到了一幕更加动人的情景:有个患者从自己的袋子里掏出来半只西瓜,在这个季节西瓜属于珍贵稀罕物,鲜红的瓜瓤立刻吸引来成群的围观者。由于没有刀子或勺子之类的工具,于是,那个拥有半只西瓜的“富翁”直接用手指抠挖着和大家共同分享这难得的美味。好在西瓜瓤也不是多么坚硬的东西,拿手指基本能对付,她抠挖出一块来,递送到某人的嘴巴里,再抠挖出一块来,送抵另一个人的嘴巴里,品享到西瓜的“嘴巴们” 围拢在她身边满足地咀嚼着,就像过年时节大块吃肉那般,我被这欢快的气氛所感染,禁不住站在旁边赞赏地微笑着,心里想,在外面的“文明”世界里,这样的情景根本难以想象,那些“文明人”会考虑疾病传染、面子和尊严之类的诸多“礼规”,疯子们完全不会顾及什么繁文缛节,只以最纯粹的感官享用着最纯粹的西瓜,并以最纯粹的方式表达着最纯粹的满足。在我这么感慨的时候,拥有半只西瓜的“富翁”用手指抠挖出鸡蛋般大的一块鲜红的瓜瓤慷慨地朝我递来,我犹豫片刻,旋即用手接过,并对她表达了最真挚和最发自内心的谢意。

病区有个十来岁的“小疯子”,我看到,几乎所有患者们的零食袋子都无条件地对这个小疯子开放,很显然,女人天然的母性在这些女疯子身上依然存在、并可贵地彰显着。小疯子像只活泼可爱的麻雀,看到谁的面前放着“袋子”,就跑到谁面前,直接把小手探进去,摸出喜欢的东西顺手塞进小嘴儿里吃掉,摸出不合口味的就再丢回去,任她怎么挑拣,袋子的主人都视而不见地予以呵护和默许,正在享用零食的疯子们看到她走近来,还会主动把手里的食物递至她唇边,喜欢的她便咬一口,不喜欢的摇摇头走开,疯子们对这个未成年的小丫头甚是体恤和关爱。不过,其乐融融的和谐之中,亦偶有不和谐之音存在。我看到,一个气质典雅、面貌不俗,瞅上去如同“贵夫人”的高个子女人,几次把手伸向别人,欲意讨索些微的残渣余孽来享用,均遭遇无声的拒绝:她们有的把袋子搂在胸前捂起来,有的干脆背过脸去不理不睬。我有些奇怪地观察着,断定她肯定是“贵夫人”无疑。无论身材还是容貌,她都堪称美女,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她油亮的长发整齐地纷披双肩,那蓝条条病号服穿在她身上居然别具意韵,她白皙的面孔虽不见表情,漠然之中却透出特别的肃穆,让人感到哀伤欲绝的凄楚和幽怨。那哀痛的幽怨由于时间和药物的涤沥,如同被制服的洪水,不再汹涌奔腾,只剩下沉静的底版原色,但,正是那原色原版的沉痛让人看了更加哀伤欲绝。我禁不住想,这尊贵的女人遭遇到怎般椎心的悲摧才被关进这鬼地方来的?为什么她居然没有零食袋子呢?看到她那般仪态端庄地伸出白皙尊贵的手来,谦卑地向别人讨要廉价的零食残渣,却一次次遭遇拒绝,我为她感到十分的难堪,忍不住厚着脸皮,从一个患者手中讨得半块雪饼递至她伸出的手中道:尝尝这个?女人接过去认真品享起来,我转过身去不好意思再望着她。

在这个疯子云集的地方,“贫富悬殊”居然也非常明显。一般的患者只能接受医院提供的大众配餐,这大众配餐十分差强人意,如果患者经济能力宽裕,也可以撇开大众配餐单独享用“小灶”。很显然,虽身为疯子,患者也需要消费,比如购买牙膏香皂和卫生巾之类,有的家属会留些零钱供患者使用,依照院方规定,患者的零用钱不能由本人携带,要由护士像银行出纳那样代为保管。“护士出纳”有个专用小本子,在上面为患者设立有专门的“账户”,每个患者拥有多少“资产”一清二楚,如果不是疯到相当程度,患者大致也心中有数。患者可以根据口味预先报饭,饺子炒米亦或红烧肉,只要账上有钱,即可尽享口福。护士出纳设有“零食专卖点”,患者忍不住贪馋,可在享用零食的规定时间购买零食。到了开饭的时候,绝大部分患者只能无奈地接受大众配餐,少数患者则享受到单独送来的“小厨特灶”,有幸享用特灶的患者会端着自己的饭碗,慷慨地与病友“有福同享”,有时一只饺子甚至会被两三个人共食,买了饺子的患者用筷子夹着饺子,给这个咬小半口、再给那个咬小半口,趴在别人的碗沿上分享一口馄饨汤的情景司空见惯。在这个特殊环境里,如果没有账户余额,数月甚至整年如一日地以大众配餐果腹,一口馄饨汤或半只饺子堪比西餐大菜,这样直接把嘴巴搁在别人的碗边上分享美食的事情,我在外面那个“正常世界”里从未见到过,以致每每目睹这样的情景,都会忍不住眼角发湿。

有一次,我居然也万般感动又万般难以推却地应邀凑在别人的碗边上分享了一口玉米糁,那慷慨地请我分享玉米糁的是个患了钟情妄想症的女人。这个被医生诊断为钟情妄想症的女人名叫王晓萌,三十出头模样,她常常对着一张照片喃喃泣诉:海涛,我爱你;海涛,我爱你。我端详过被王晓萌日夜紧攥的照片,那男人相貌平平、气质庸常。不过,爱情这玩艺儿从来不讲道理和逻辑,却倒是实情。我武断地认为,她患的不是钟情妄想症,应该叫作“爱情宗教症”。这女病区里相当部分患者把自己弄成疯子,都是患了拿爱情当宗教的“白痴病”。治疗爱情魔症最有效的办法是药物抑制,也只有药物才能像“灭火剂”那样剿灭掉女疯子心中汹汹燃烧的情爱烈焰。王晓萌已在里面住了两年,药片服下好几斤了,仍然没有忘却“海涛”那个男人也算奇迹,不禁使我对爱情这劳什子阿物充满了崇敬之意。我思忖,自己是否应该对“爱情宗教狂”们击节鼓掌才对?能相信是幸福的,很遗憾自己丧失掉了信仰爱情的能力。

想到“爱情”这档事,突然,如同一道闪电从我的脑海划过,我的脑袋里先是一片炫目的空白,然后再次不可遏制地突然电光火石般跳出了“杨佳音”这个名字。“杨佳音”是谁呢?我闭上眼睛努力搜索自己的记忆库,刹那之间奇迹般地想起来,他是个疯掉的孩子,而我是那孩子致疯的罪魁祸首,逃至天涯海角也难辞其咎。看到身边为爱痴狂的女疯子,我不可能不想到那个清俊男孩,想到他我不可能不抓狂。我想出去!立刻马上插上翅膀飞出去看看杨佳音那孩子。“杨佳音——杨佳音,你在哪里啊!我要出去,我必须看到杨佳音!”

我的尖叫声引来了几个身穿白衣的护士,她们有的拿着注射用的针管,有的端着水杯拿着药,看到来势汹汹的护士们,我突然想起来自己头一次被逼服药的情景。服药都是在饭后,护士高声叫喊:“开饭了!”然后像驱赶鸭子那样,把各个病房的患者们往外驱逐着。病区和过道中间夹着个不大的空间,里面摆放着若干排简易连体桌椅,这便是病人的餐室。饭食很简单,每人一只包子、半碗稀饭。我看看歪脸撇嘴的包子和色泽暧昧的稀粥,又瞧瞧胡乱堆放着的公用碗筷,感觉调动不起胃口,想回到自己的床位去,却发现餐室的门被锁死了。在这封闭病区里,到处都是锁,每个狭小的空间都要严密封闭,给我的感觉,患者们不是人,而是老虎豹子之类的凶猛动物。医护人员们随身携带着钥匙,即开即锁,几秒钟都不敢疏忽,这病区不像治病的地方,倒像是银行的金库重地。由于饭食简单,开饭时间很快结束,大家又鸭子那样开始排队服药。

护士如同老师上课点名那样,叫到谁的名字,谁便走到护士站窗口前,一个护士把该吃的药片递至病人手中,病人在另外两名护士的严密监控之下把药片吞进嘴里,当着护士的面咽下,再随即喝上一大口水,以确保药片送抵肚腹。再然后,把嘴巴张开,吐出舌头,接受护士检查,护士确信药片没有偷藏在舌根底下或喉咙口处才会放病人过关。病人们无论膀大腰圆者、亦或手无缚鸡之力者,都像幼儿园小朋友般乖驯听话。我原本想,自己刚进来,只跟医生打了个简单的照面,许多问题还未来得及理清,比如,我究竟有没有病还有待澄清和确认,应该没有药片要服。谁知,我的名字还是被毫无疏漏地点到了,我本能地抗拒道:“我不吃药!”此前我早就听说,精神类的药物大都具有相当的毒副作用,服用过一定量,人就会变成泥塑木雕。我不愿做泥塑木雕,不管怎般苦痛,我都想作为一个“人”活着。

“我不吃药!”

“为什么不吃?”护士瞪大了眼睛。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病,怎么可以随便开药给我呢?”

“大夫既然开了药,你就必须吃。”

“这药是治疗什么病的请先给我解释清楚!”

“治什么病的大夫知道,我没有义务解释。”

“可我不知道自己患了什么病啊。”

“你不知道自己患了什么病,这就是你的病!”

看着护士凶光毕露的眼睛,虽感不寒而栗,我还是硬着头皮坚持:“我有权利知道为什么让我吃药,你们不能强迫我。”此刻,我还不知道,“药”乃是精神病院的首要法宝,相当于捆绑病人的脚镣和手铐。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人“捆”上再说。这就仿佛,抓到一个俘虏,先缴了他的枪械,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不拿药把人捆绑住,那无疑是医生的“失职”!只要住进来,不管有没有病,也无论患的是什么病,先用药治服你,把你变成百依百顺的小绵羊,这是精神病院“格杀勿论”的当务之急,但我本能地意识到,不能轻易屈服:“我不吃药。”

“药在这里,你必须吃。”

“不,我坚决不吃。除非说明我患了什么病,并拿出依据来。”

“你不肯服药,这就足以证明你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周围的疯子们也纷纷劝说:“吃吧,吃吧,不吃药怎么行?住在这里谁敢不吃药呢?”

“我就是不吃!”

那个手拿药瓶的护士对旁边另一个白大褂命令道:“去叫保安拿约束带过来!”然后,又转过脸来问我:“你知道什么叫电击吗?你是顺顺当当把药吃下去呢,还是希望被约束带捆绑在床上,强行撬开嘴巴把药硬灌进喉咙去?”

“电击”、“约束带”还有“捆绑”,这些字眼令我感到屈辱而又恐惧,我最终还是像白痴那样听话地把药服下,像白痴那样听话地张开嘴巴,像白痴那样听话地吐出舌头来给护士查验完毕,才被允许回到自己的床位,正式开始身囚疯人院的疯子生涯。

荒谬的是:在这个光天化日的法制社会,自己居然没有任何途径可以行使作为合法公民的最基本意志:走出精神病院。任凭我怎般跟院方交涉,想要凭自己的意愿离开绝无可能:“谁送来谁接走”,想要突破这条规则比突破法律都艰难。荒谬的是:我多次提出要和老公直接电话沟通,也被断然拒绝。为什么要没收患者的手机?什么要剥夺患者与家人沟通的权利,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哪怕用胳膊肘甚至脚后跟想想:解决精神和心理的症结,难道不是主要依靠心灵与心灵的沟通吗?我要求亲自与院方签定生死协约,保证出院以后哪怕自毁身亡也勿需院方承担任何责任,连这样的要求也被坚决拒绝,理由既简单又冠冕堂皇:我是“精神病患者”,依照法律,精神病患者签署的任何协约在法律上均告无效。我要出院,必须由我的送至人我老公亲自出面签字,可是,没有手机,怎么才能联系到我老公呢?

“手机,手机,还我手机啊!快还我手机——”

我再次遏制不住地大声尖叫起来,我的尖叫声引起了女老板的注意,她飞速跑过来,很慷慨地递给我一只“手机”:一把可以折迭的梳子。看着这把别致的“梳子手机”,我慢慢地平静了下来。

这女人是个经营多家连琐公司的大老板,我头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坐在病房的床上专心致志地跟国外某公司洽谈业务,她用来洽谈业务的不是手机,而是一把牙刷。她将那把牙刷像手机样正经八百地捂在耳朵上熟练而又老道地谈判着商务事宜,言语犀利、逻辑缜密,以致我走过她身边时下意识地放轻脚步,唯恐影响到她神圣的工作。

这位敬业的女老板患了“手机依赖综合症”,具体表现为:每隔不到三分钟就要强迫性地翻看一次手机,以检查是否有漏接的电话或漏读的讯息。她拥有三部性能超好的手机,其中一部叫作Vertu。据女老板宣称:“Vertu”像豪华别墅或高档轿车那样是身份之象征,机面显示屏以超高硬度的蓝宝石水晶制造,每颗按钮下的接触点皆用红宝石制作,全机内外由晶片到按钮皆由人手镶嵌,外壳配以黄金或白金作装饰,充满超级富豪之味道,她本人拥有的那部Vertu当时价值十七万元人民币。

然而,她的包括这部“Vertu”在内的三只手机都不在身边,而是被其老公带出医院锁进了保险柜,她也像普通患者那样,依照规定在病房里面不准允携带和使用手机。因女老板患的是“手机依赖症”又名“手机控”之故,更加地必须与手机绝缘,住进来以前,女老板险些被手机折磨致死:她每天二十四小时开机,只要手机超过三分钟没有响起鸣笛声,她就会怀疑或手机故障或自己的耳朵出现问题。即使在非常特殊的时刻,比如沐浴或入厕时,她也须臾不能离开手机,哪怕坐在便池上也要每隔几秒钟翻查一次手机,如同卓别林《摩登时代》里机械地拧着螺丝帽的工人那样。因为业务的缘故,女老板需要经常乘坐飞机天南海北地出差,众所周知,很多情况下,只要飞机起飞,乘务员就会武断地要求乘客关闭电子用具,女老板当然不能例外。每当在飞机上被迫关闭手机的时候,她就会百爪挠心,平均每十分钟去卫生间一趟。往往是,刚从卫生间回来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定,她又会感觉便意再次强袭需要立即入厕。许多次,女老板过于频繁地出入卫生间,引起乘务员的高度警惕,怀疑她可能在卫生间安装定时炸弹,从而闹出许多不必要的误会。

飞机上如此倒罢了,最糟糕的是夜里。女老板每天晚上平均醒来二十余次查看手机,几乎没有睡觉的工夫。换句话说:她自己把自己变成了无法关闭的多功能“肉体手机”,最终崩溃于手机的围剿,如同被手机控制的人质,她的三只总价值几十万的手机如同三个青面獠牙的怪兽,须臾不肯离身地纠缠着她,使她完全丧失人身和精神的自由,以致到后来,哪怕她老公利用武力强行关闭掉她的三只手机,她也能在关机状态下不时听到手机铃声在耳畔警报般疯狂鸣响。很显然,钢铁制造的手机能够关闭掉,她自身那架“肉体手机”无法关闭,为了让她自己对自己强行关机,她老公只好送她住进精神病院的封闭病房,如同强制戒毒那样,来戒除她的“手机依赖综合症”。荒谬的是,住进封闭病房以后,女老板在没有手机的情况下,每天依然在坚持不懈地使用并不存在的手机不停地与并不存在的客户洽谈并不存在的业务。除了吃饭和睡觉,女老板随时随地都在忙忙碌碌地“做生意”和“谈项目”,她拿在手里的“手机”有时是塑料牙刷,有时是木头梳子,反正是,她能把什么东西攥进手里,什么东西就是她的“手机”,既然手机无处不在,想要彻底治愈她的手机依赖症万般地困难。单从女老板的病症来看,精神病院要求没收患者的手机,的确是明智之举。女老板坦言,其奋斗目标是拥有私人停机坪,不知她的私人停机坪多大面积,她目前拥有的是精神病院封闭病房里一张不足三尺的临时病床。很显然,女老板有病,确实需要治疗。不过,以我看来,住院对她而言不是治疗,而是坐牢,她的手机依赖癖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严重。

耳闻目睹的事实使我坚信,精神病院的封闭病房毫无疑问乃灵魂的监狱,软禁一个人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他送进此地。要把某个人关进监狱需严格依据法律条文,要把一个人关进精神病院却毋需任何法律程序,只要给他扣上一顶莫须有的“疯子”之帽,再打电话给精神病院,让院方出动几个身强力壮的保安,趁其不备将其摁倒,强行注射足量的镇静药液,干脆利索地扔进车里拉走,那人一觉醒来,就以疯子的身份置身“囚牢”了。更妙的是,作为被羁押在精神病院的疯子,他将没有任何权利和途径替自己辩护,疯子所申述的任何事实在法律上都不予采信,除了老老实实作疯子,别无选择。于是,需要的时候,某个倒霉鬼就会轻而易举地“被疯子”。有个老太太被儿子强行“疯子”在里面,只因她违背儿子的意愿想要嫁人;还有个女人被其父母兄弟齐心协力地关在这里作疯子,缘于她企图把手头的百万个人资产捐赠佛门,她个人则坚持要出家皈依;还有个女孩被长期弃置于病房,其父母想要治愈她的并非某种精神疾患,而是其可能存在的同性恋倾向。给我的感觉:封闭病房不只是治疗精神疾病的地方,其第二个重要功能乃是关押“叛逆者”,谁的言行脱离社会伦理之“常规”,谁就可能“被疯子”。

问题的关键是:怎么界定“常规”这个概念呢?在里面呆过好长一段时间以后,我慢慢领悟到:所谓“常规”就是:“二加二等于四。”被关在精神病院的患者们,大多不肯遵守“二加二等于四”这个铁律。在他们的意识里,“二加二”可以等于三,可以等于五,可以等于猪,也可以等于玫瑰。只要不肯承认“二加二等于四”,就有可能被定义为“疯子”。精神病院的每一个“疯子”在被“治愈”以前,都拥有一个自己独创的独属于自己的封闭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奉行的游戏规则可能是“二加二等于五”,也可能是“二加二等于桂花树”,他的这个独属于自己的封闭世界像个人局域网一样,不能与别人和外面的世界接轨并网,于是,他被视为“异类”,亦即所谓的“病人”。精神病院所要做的工作即是:千方百计、采取一切手段,让他最终承认并相信“二加二等于四”,与外面的“社会”并轨联网,成为“正常人”,并老老实实、兢兢业业地遵守普遍共通的“常规”。比如:依照常规,七十三岁的老太太即便死了老伴儿,也不能再嫁人。如果她一定要嫁人,那就是“疯子”,需要接受治疗,直至有一天,她守在精神病院的封闭病房里,真心诚意地相信并认定:自己想要再嫁人是荒谬和无耻的丑恶行径,从而彻底打消嫁人的念头,死心踏地地以寡妇的身份走进坟墓,才算被治愈。

“被疯子”的七十三岁老奶奶姓杨,大家唤她杨婆。老伴儿死后不到一周,杨婆即公开宣布要改嫁,令其儿子大动肝火,但老太太不改初衷,明目张胆地坚持要做白发新娘,闹得整个村庄如同滚沸的油锅,感觉颜面尽失的儿子,强行把母亲送进精神病院作了疯子。作为正常人,七十三岁的老太太在老伴尸骨未寒之时急不可待地宣布嫁人,的确有违常伦,且不说她本人的名誉,其儿子不被唾沫星子淹死,也要在冷嘲热讽之下无地自容。老太太被判定为“疯子”,这违背常伦的举动也就不足为奇了。儿子声言:父亲突然去世,母亲遭受过度刺激,造成脑神经失常而致疯,这样的解释两全其美,既顾全了先父之尊严,又挽救了儿子的脸面,只苦了老太太一个人。看情势,老太太只要不思“悔改”,儿子就打算让她始终疯子下去,直至她打消嫁人的念头为止。把老太太送进病房以后,儿子曾来探望过一次,老太太当众痛骂儿子,且声言:头天跨出这疯人院的大门,只要不死,第二天就明张旗鼓地改嫁,还要以“陷害罪”把儿子送进局子里吃牢饭。依照她的说法:她从十九岁嫁给自己的老伴儿,整整忍耐了五十四年,已经很够意思了。老伴在自己的精心服侍下寿终正寝,自己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拿这风烛残年的零头替自己好歹活几天,这何错之有,又凭什么要被视为大逆不道呢?哪怕做疯子她也不服。她不再是妻子,她是她自己。她要在闭眼以前做到自己,并变本加厉地活出自己。

被臭骂一顿以后,她儿子从此再也不肯露面。老太太要求出院,院方却联系不到作为“送至人”的儿子。没有送至人接洽,想出院痴心妄想。既然儿子玩失踪,老太太只好被困在封闭病房里作疯子。倒是有个八十来岁的老先生隔三差五前来探视,每次都带来亲手做的糕点给老太太品享。

不过,老头想带老太太出去“放风”的要求却每次都遭坚拒:如若她出了病房跟老先生私奔而去,院方将无以对作为“送至人”的儿子交待。于是,这对惊世骇俗的老情人只好“隔门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有时候,小护士看到这对白发老人透过病房的门缝互相贪婪地对望,同情和感动之余也会逾越常规,破例请老先生走进病房与情人小聚。不过,这对情人想要在病区内找到块清静的恋爱角却异常艰难,只好在众目睽睽之下,肩并肩并排端坐于老太太的床沿。疯子们不懂得回避,观赏大熊猫样围拢在老人面前瞅稀奇,他们旁若无人地你喂我一口蛋糕、我喂你半块梨膏糖,你替我修指甲、我替你剪胡子,老先生每次离开,老太太总要牵了他的手,依依不舍地送至门口,黏乎得如同热恋的少男少女。

我常看到老太太认真地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有次忍不住好奇凑近去,看到纸上写着诸如“某月某日58分钟”、“某月某日46分钟”之类的字样。看我满脸疑惑,老太太解释:上面记录的乃是自己活着的时间。我吃惊地问:难道这些时间以外,您老不曾活着吗?她告诉我:只有和老先生在一起的时间才能算活着,别的绝大多数时候都不能作数。我恍然大悟:那被记录在案的“某月某日”都是老先生前来探望的日子。老太太居然拿“分钟”来计算“活着”的时间,这使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五十四岁的美国死囚哈里斯。哈里斯应在2012年11月27日下午两点执行死刑,死前最后一餐,他因喝了狱方提供的红酒突发脑溢血丧命,早死40分钟。其家属状告监狱在明知他血压高的情况下提供红酒给他,致使他痛失40分钟的生命。官司最终打赢,家人为那“四十分钟的生命”获赔350万美元。如若依照这个死囚的“生命性价比”来计算生命的价值,老太太和情人相聚的那些58或46分钟活着的时间,该值多少美金呢?按老太太的说法,生命中的某些时间算是“活着”,某些时间根本不能作数,一个人的一生能活出多少“有效生命时间”呢?“生命”如若可以拿钱计算,各种“时段”的价位应该大相径庭的吧?比如:和情人度过的曼妙时光寸秒寸金、价值连城;违背自己的心愿,被迫做着自己厌恶之事的时间五毛钱三天;和知心好友聊天品茗两千美金半个钟头;为了名利而扭屈自己的灵魂,三个月十块钱人民币。若是这样按“性价比”分段计价,一生之中能称其为“活着”的时光还真是屈指可数。

封闭病房的百多名患者中,老太太年岁最大,按民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的说法,老太太活着的每天都可算生命的“倒计时”,然而,她却活得比里面的任何人都认真,把被动强加的疯子生活过得非同凡响。我发现,哪怕是几根菠菜和半杯白开水在她眼里都如同金子般稀罕。当她吃着餐盘里普普通通的菠菜时,你会觉得:菠菜这东西肯定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蔬菜。当她享用一杯白开水时,你又会觉得这杯白开水是地球上的最后一杯水。看她那般兢兢业业地品享菠菜,我有次忍不住问道:阿婆,菠菜真有那般好吃吗?她把碗里的一根菠菜用筷子夹起来给我看着说:“菠菜根是红的,你瞅;菠菜叶是绿的,你瞅;除了神,谁会有本事让菠菜长得这么好看呢?神费了多少的心思啊,把萝卜长成圆的,把大米长成白的,这多好。”阿婆说着,又顾自低下头去吃起饭来。她吃的是惯常的大众配餐:半碗二米饭、半碗混煮。“二米饭”是把白米和黄米间杂起来蒸成的饭。通常而言,拿来做二米饭的米都是劣质糙米,大米不够白、小米不够黄,间杂起来黄中掺白白里混黄,也就分不出优劣来了。“混煮”更简单,把白菜、萝卜或土豆南瓜之类的菜蔬丢进锅里,放了盐巴和酱油炖熟即成。“二米混煮”是我们这地方给下力人吃的糙食。这样的饭菜竟被阿婆吃得那般怜惜,令我甚为困惑。阿婆看我专注地瞅着她吃饭,好像自言自语地说道:“神若是对我家死鬼东西说,从坟墓里爬出来吧,给你吃二米混煮,那老东西还不乐得跳出来笑歪胡子?老东西连片菠菜叶子也吃不成了,我是吃一棵赚一棵,吃了这回就没再预备能吃下回。”

“菠菜根是红的,叶子是绿的;大米雪白,小米灿黄”,这是猪和白痴都知道的常识。然而,对这些“常识”我却从未留意过,仿佛那是顺理成章的天经地仪。听了阿婆的话,再吃饭的时候,我开始重新认知和体验这些司空见惯的平常物,进而意识到:“菠菜根是红的,叶子是绿的。”这的确是只有神才能够创造的伟大手笔,没有人能够模仿和伪造。再把吃过成千上万次的菠菜放在唇齿之间品尝的时候,我忽然就感受到了菠菜的好。我发现,像阿婆那样,把每种食物都当成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来品尝的时候,那每种食物都是好的,那样的“好”也只有神才能创造。在封闭病房的餐桌上,我跟着阿婆重新认识了白萝卜、红萝卜、韭菜、洋葱、西红柿之类上帝的造物。我像“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般地感受和体味它们,那滋味竟是甘之如饴。阿婆认真吃每餐饭,认真睡每个觉,认真等着情人来相聚,并把那相聚的每分每秒都金子般捧在手上、焐在心里。若是按分钟来计算,阿婆的生命应该还有很长、她的“被疯子”生涯也还将遥遥无期。

病房里“被疯子”的还有个名叫“肖君”的同性恋女孩。在我偏颇的意念中,同性恋倾向的女人应该高大健硕、粗粗咧咧,这个女孩却半点都不“男相”。父母把她送来精神病院原本要治疗她的“同性倾向”,她却如鱼得水。这封闭病房里百多位患者都是女性,年轻貌美者触目可见,大学毕业者不乏其人,进来没过三天,她就和一位戴眼镜的美女患者如胶似漆了。可以想见,在外面那个“正常世界”里,她被视为“妖魔鬼怪”般的异类,据她讲,其父因她“辱没门风”的行为曾打算持枪自杀,她本人亦曾两次切腕、一次服毒。关到疯人院里,远离父母亲邻和“正常人群”,她倒是彻底摆脱了压力,面对众多“异类”,其“怪异”被自动消解,她成为再正常不过的“正常人”,除了情有独钟的那个“眼镜美女”,她对许多患者都十分地怜香惜玉。女疯子们大多非常敏感,动辄伤绪感怀、啼泣泪流,肖君看到哪个患者伤心就会主动耐心安抚,像个风度十足的绅士那般。患者们不知晓她存在性别取向问题,脱衣换衫概不避讳。每当无意间看到哪个患者赤裸的胴体时,她总是礼貌地善意回避,不过,在本能的驱使之下,她又会忍不住偷偷窥视,倒也甚是有趣。在这个女儿国里,她十足如同红楼公子贾宝玉,因而对自己的“被疯子”生活甚是得意,看那情状,她短时期内不打算出去。出去到哪里寻找这样日夜跟女人厮磨相守的机会呢?再者,也只有在这疯子的世界里,她才取得了“正常人”的心理优越感,她心甘情愿、配合默契地主动“被疯子”,并对其疯子生涯甚为惬意。

与肖君相比,病房里同样“被疯子”的那个住在走廊尽头的神秘女人要悲摧得多。根据种种迹象判断,这女人大有来历,我猜测她是个高官太太:一般的单间病房都要住进六至八个患者,走廊尽头的那个单间却只住着这一个女人,那间房的木门之外还安装着铁制防撬门。如果整个女科封闭病区是个与外部隔绝的“罐子”,她的房间则是“装在罐子里面的罐子”。女人绝大部分时间都呆在自己的专用病房里,从不参与患者们的集体活动,有两个特护轮流二十四小时陪伴她,如同她的贴身丫环那样。她每天都要在固定时间走出自己密闭的房间,在病区走廊上踱步。不过,除了大夫,病区里没有人看到过她的真实面孔,她散步时脸上捂着个大白口罩,从未有须臾摘下。以致我有时候冒昧揣测,她或许是个众所周知的大明星?她把自己弄得愈神秘兮兮,我的好奇心愈盛。有次半夜起床小解,我隐约听到从她的房间里传出咿咿呀呀的京腔唱段,立刻又怀疑她是某个红极一时的戏剧名伶,却终究没有真凭实据,能够确证的事实只是:她每天像钟表那样戴着口罩按时踱步。

在走廊上踱步,这是封闭病房里的独特“风景”。整年累月被死死地嵌制在狭小的密闭空间,患者的最大活动天地就是这道不足百米的室内走廊。我常常看到,患者们不停地从走廊这头踱至那头,又从彼端踱至此端,有的患者甚至会连续数小时不停歇地穿梭往返,如同笼子里团团打转的困兽那般,看得人眼花缭乱,有时恨不得抓狂地以头撞墙。与踱步者同样执着的还有个绰号“抹布女”的洁癖患者,她手里永远拿着块抹布,只要稍得空暇,就会不厌其烦地蹲在走廊上擦地,她不允许走道上有半个脚印留下。似乎是,只要看到有脚印出现,她就会活不下去,那脚印仿佛直接踩踏在她的眼球和心脏上。病房走廊上铺着洁白的地板砖,每天有护士专门打理,通常而言不可能有脚印留下,然而,抹布女愣是能看到不存在的脚印存在。她不戴放大镜也不戴显微镜,拿肉眼就能在洁白的地板砖上发现触目惊心的脚印,就像福尔摩斯在案发现场发现作案者留下的蛛丝马迹那样,只要看到脚印她就会痛不欲生地拿抹布擦拭。于是走廊上就出现了这样的景观:踱步者在前面走,洁癖患者在后面擦,只要踱步者踱步不停,洁癖患者就会擦拭不止,双方仿佛在默不作声地暗自较劲:前者艰苦卓绝地要留下脚印,后者不屈不挠地要消灭脚印,作为旁观者,每每目睹发生在病房走廊上的这场针对“脚印”发生的不见硝烟的战争,我就会联想到磨道里蒙着眼睛的驴子。交战双方默无声息且面无表情,陀螺般转得我头晕眼花,许多时候我忍不住想要大声狂叫:统统给我停下来,否则立即拉出去枪毙!当然,我从来没敢放任自己叫出来过,而是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强迫自己加入其中,让自己也变成一头磨道里的驴子,比交战双方都更加地倔强和执着。我由此证明了一个潜真理:只有深入其内,才能穿越其外。

第二章 喜欢跳舞的娼妇鼠

肉体疾病千奇百怪,同样,灵魂的疾病也花样百出。相比之下,常见的抑郁、强迫和焦虑症简直像感冒一样稀松平常。事实上,在精神病院这个地方,抑郁和焦虑确实被当作“灵魂感冒”,其普遍性人所共知,这世界上除了白痴,几乎没有人能完全逃脱其阴影的阶段性飚袭。精神病院的患者们表现出的症状五花八门,刚进病房的相当一段时间里令我匪夷所思到瞠目结舌。

跟我同病房的一个名叫小静的姑娘害怕蜘蛛,每次上床睡觉前都要反复抖擞床单若干次,检查每一个角落和被子夹层,以便搜出暗藏的蜘蛛,并及时采取剿灭措施。半夜醒来,她还要把枕套翻出来,一寸寸地搜索捏摸,直到确认没有“蜘蛛特务”暗藏在里面才敢重新入睡。尽管这般严防死守,还是会有胆大包天的蜘蛛半夜潜进她的梦里,把她吓得哇哇大叫着从床上跳起来,满病房乱跑乱蹿。

小静的“蜘蛛恐惧症”令医生大伤脑筋。看得见的蜘蛛尚且好办,麻烦的是梦里的蜘蛛。很显然,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蜘蛛钻进梦里。就是从小静的身上,我认识到了“梦”的伟大和奇妙。“梦”这东西天马行空、肆无忌惮,没有任何人可以给梦扎上“围栏”或设置障碍。在梦里,死者可以活灵活现,没有脚的蛇可以从容不迫地走路,没有翅膀的蜘蛛可以在空中飞翔。同样是在梦里,哑巴可以开口说话,死者可以谈笑风生。因为害怕蜘蛛钻进无孔不入的梦中啮咬自己,小静只好整夜醒着不睡觉。可是,不睡觉带来的麻烦比蜘蛛更可怕,医生无奈之下,只得偷开镇静药给她服用,并拿画片上的蜘蛛来治疗她的“蜘蛛恐惧症”。

每天两次,小静的主治大夫都会拿着一本蜘蛛画册,强迫小静观看和辨认。刚开始小静把眼睛捂上,死都不肯看到那丑陋的爬行动物。医生采取循序渐进的疗法,先是在她的耳朵边每天若干次重复“蜘蛛”两个字,让她从听觉上耳熟能详,进而习以为常,然后拿了描写蜘蛛的文章强迫她读,直到她能滚瓜烂熟地背出:“这世界上的蜘蛛有四万多种,大致可以分为游猎蜘蛛、结网蜘蛛和洞穴蜘蛛三类——”。医生的治疗方案是:先让她听声音,再让她看图片,然后让她用手指触摸蜘蛛图片,再然后让她触摸塑料蜘蛛,直至完全对蜘蛛脱敏,以至真的蜘蛛出现时,她也无所畏惧。这个循序渐进的治疗方案相当艰难,好长一段时间过去,小静看到蜘蛛两个字还是会神经性地痉挛,甚至晕厥。

不过,比起另外两个恐惧症患者,小静还不算特别麻烦,蜘蛛这东西虽可恶,端的不常见,那另外两个人分别害怕纽扣和肚脐眼,这就不好办了不是?谁的衣服上没有纽扣,谁身上没有长着个不大不小的肚脐眼儿呢?我倒是很喜欢那个名叫陈丰的“肚脐眼儿恐惧症”患者。她每晚钻进床下睡觉,白天也总尽可能地把自己瑟缩在某个角落,腾出地方来给别人享用,使我甚觉感动。如果大家是在狭小的活动室里,她就蹲在桌子下面,甚至在餐室里,她也端着自己的饭碗,像小狗那样坐在餐桌下吃饭。不得不承认,患者们在某些方面表现出的聪明才智令人叫绝。陈丰姑娘在选择藏身的角落时,简直是个无可比拟的天才,任何一个看似绝不可能藏身的旮旯都可能成为她的藏身之地。她似乎在极力否认和抹煞自己的存在。似乎是:只有让别人感觉她“不存在”,她才能存在。换句话说:她固执己见地要以不存在的方式存在,或曰:她坚持要以“隐遁”的方式“存在”。

当“隐遁”两个字在我的脑海里跳荡而出时,我突然感到目眩神迷,像被龙卷风裹袭那样强烈地被震荡。“隐遁”,这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想到了小时候奶奶给我讲的故事:在我们老家的山上出产人参,“人参”非常灵性,只要采参人稍有不慎惊扰到它,它就会即刻隐遁而去,不见踪影。发现以后,采参人大喝一声:棒槌!它吓得一愣神儿的当口,才会僵呆在原地被成功捉拿。那时我就想:若是能学会人参的本领,那该多么地称心如意啊!遇上难以面对的事情时,就可以就地“隐遁”,让谁都找不到我,很显然,陈丰姑娘具有“人参”的特性。

有一天,当我被病房的拥挤和吵嚷折磨到忍无可忍时,忽然灵机一动,学着肚脐眼陈丰的样子,伏身钻进了床下。哇,不一样就是不一样耶!进去以后我才知道,床下的世界妙不可言!此前我居然不曾发现和领略过这个世界的神奇,实在白痴!我先用卫生纸一层层地铺满在地上,为自己制造出柔软洁白的纸褥子,再把垂在床沿边的白床单拉下来,让它紧挨地面,把床下的空间遮蔽得严严实实,于是,就为自己创建出了一方独属于自己的世界。一个人躲在自己的世界里真惬意啊!我在心里大声欢笑着,真切地体味着重生的感觉,仿佛置身于朝思梦想的浴缸热流中。此后,每当我烦不胜烦或极度渴望浴缸之时,就会趁人不注意,悄悄钻进床下躲起来,就像没进浴缸里那样。这件事只有“肚脐眼”知道,我们彼此心照不宣,谁都不出卖谁。

“你钻进床下是什么感觉?”我问陈丰。

“就像——就像——就像钻进肚脐眼里。”陈丰答。

“谁的肚脐眼?”

“妈妈的。”

“你妈妈在哪里?”

“肚脐眼里。”

“谁的肚脐眼里?”

“玉米地——我家玉米地的肚脐眼。黑色的,就像火柴盒。”

我后来才明白,她说的是棺材。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妈妈就睡进棺材里被埋进了坟墓,那个坟墓,就是她家玉米地的肚脐眼。她亲眼看着妈妈钻进肚脐眼里再也没有出来过,于是,她顽固地想要钻进肚脐眼里去寻找妈妈。

她问我道:“你钻进床下是什么感觉?”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就像钻进浴缸里。”

“洗澡的浴缸?”

“洗澡的浴缸。”

需说明,住进精神病院以前,我被心理医师诊断为“浴缸依赖癖”。不过,我清楚地晓得:那时我不是疯子。那时我自信是个正常人,只是过分依恋浴缸而已,每天都要泡进浴缸里好几个小时,以致不能按时上班,面临被单位开除的危险。为了把自己打捞出浴缸,我被普通医院的身体医生拒之门外,被迫去精神病院看心理医生。

“浴缸是干什么用的?”心理治疗师问我。

“洗澡。当然是洗澡。但是,您为什么要问这个猪都晓得的问题呢?”

“为什么要洗澡?”医生又问了我一个猪都晓得的问题。很显然,在医生眼里,我比猪还要笨。

“肮脏。当然是肮脏。”我严正回答。“因为肮脏,所以需要洗澡!”想了想,我又画蛇添足地补充:“猪不洗澡,因为它不觉得自己肮脏。它被杀死以后,屠夫替它洗澡。”

“那么,你感觉自己很肮脏吗?”

“毫无疑问:猪比我笨,但我比猪肮脏,所以我需要浴缸。”

“为什么你感觉自己比猪还要肮脏呢?你自己也知道,猪一辈子都不洗澡。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产生这种肮脏感觉的?”

“这个嘛,毫无疑问,自从迈出宋剑遇画室的那一刻起,我就感觉自己非常、特别和十二分的肮脏。”

“宋剑遇是谁?”

“是——是——对不起,我忘了。”

“你仔细想想。”

宋剑遇是个男人,但是他到底是谁呢?我想破脑仁都想不起来。可以肯定:我认识他。等想起来再说他吧,我必须先说说有关肮脏和浴缸的问题。

自从走出宋剑遇的画室以后,我常常会下意识地在自家的浴缸里放满热气腾腾的清水,把自己像块破抹布那般地没进去,长久地浸泡和濯涤,却还是感到令人发指的肮脏。因了那忍无可忍和无以抵御的肮脏感,我常常会突然歇斯底里地发作起来,砸碎手边所有能够触摸到和被砸碎的器皿,包括杯盘碗碟和茶杯花盆以及酒瓶陶罐之类,然后才会换来些许的平静。这种拿爆响的碎裂换取的平静所能维系的时间十分短暂,很快,我又会重新被汹涌澎湃的肮脏感裹挟,仿佛要窒息而死那般,我只好持续不断地砸和摔,看见什么摔碎什么,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遏制自己的破碎欲。那破碎欲如此之强烈,以致我恨不得让整个世界都碎掉,似乎是,只有把整个世界都砸碎,我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完整和洁净,于是,我的心理治疗师又给我派发了一顶新帽子:强迫症。

我果真患了强迫症吗?是谁在强迫我?我对强迫症没有感觉,只有铭心刻骨的恨意。我恨透了自己。恨到恨不得点把火把自己活活地焚烧成烬。我最恨的是一条崭新洁白的脏毛巾。必须承认:这条毛巾龌龊到使我目不忍睹,但是,它又恰恰是我最耻辱的明证。为了躲避它,我把这条毛巾密密实实地藏在一只鞋盒子里,再把鞋盒拿胶带层层封裹起来,然后又把密封的鞋盒藏在我房间里可能找不到的最隐蔽的旮旯拐角,床下、墙根、衣柜的最顶端甚至沙发的底座箱屉里。不管藏在哪里,我总是会忍不住再把它找到,然后费尽艰辛地撕去上面层层叠叠的胶带,把那条毛巾取出来端端正正地搭在我眼前的椅背上,认认真真地端详它。毛巾上面血迹斑斑如同桃花盛绽,我像嗜血的恶魔般贪婪地瞅着那魔妖般的桃花,瞅着瞅着,血红的桃花就会燃烧成熊熊火焰,当火焰猎猎,把我的每根神经都点燃的时候,我就会开始疯狂地摔和砸。那条毛巾导火索一样成为我引爆自己的捻芯和火灾隐患,我的心理医师多次要求我把毛巾扔进垃圾箱里去,或者干脆点把火把它焚烧掉。我不扔也不烧,专门留着它搭在椅子背上供自己端详。我知道,那条毛巾会令我抓狂,愈抓狂我愈欲端详。

“说说这条毛巾吧。”医生循循善诱地无数次恳求。

我承认,关于这条毛巾的细节曾经千百次在我的梦中重演,我被它折磨到生不如死如同千刀万剐,许多时候我都恬不知耻地想要当众讲出来,否则我感觉自己很可能被它像绳索般遏勒住咽喉窒息致死。但是,“我不能说。”

“你必须说出来。只有说出来你才能得到有效治疗。这叫作崩溃疗法。”

“我不要崩溃。”

“不崩溃就无法治愈,要治愈必须先让自己崩溃。”

“我不要崩溃!”

不过,我最终还是崩溃掉,就住进了精神病院。精神病院没有浴缸,我只好钻进床下,对我而言,床下就是“浴缸”。要钻进这个黑暗的浴缸,必须趁人不备时像做贼那样偷偷摸摸地行动。猪都晓得,正常人都应该睡在床铺上面,而不是床下头。谁睡到床下头,谁无疑就是疯子。精神病院的医生是干什么的?专门治疗疯子的,医生决不允许有人睡在床下,必须让病人像正常人一样回到正常序列里来,这是他的职责。每次查房时,医生只要发现肚脐眼不见踪影,就会四处寻找,然后强行把她从桌子或柜子或床下或别的角落硬拖出来,让她现身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众目睽睽地展览。肚脐眼很顽固,照医生的话说是,病得很严重,医生只要转身离开,她马上就会再钻进某个角落里去。我想,她可能是某种穴居动物化身成人的,医生显然持不同观点。有一次,我和肚脐眼不小心同时被医生发现躲在床下,像贼偷一样被捉拿出来以后,我的主治大夫语重心长地对我说:

“你怎么能跟她学呢?她是个拒绝出生的胎儿,执迷不悟地要回到妈妈的子宫里去。你呢?你是念过研究生的钢琴师啊,怎么能让自己蜕化成胎儿呢?”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肚脐眼不想出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她决绝地不愿意看到肚脐眼儿,她明白:肚脐眼儿是脐带被切断以后出现的标志物。一个胎儿一旦被切断脐带,就永远地失去了与子宫的联系,要单独一个人流落于荒凉的世界。她拒绝承认肚脐的存在,她要自欺欺人地抹煞肚脐,重新回到子宫里做胎儿。我心里说:好样的!我支持你,亲爱的肚脐眼儿姑娘!说实话,我心里也像她一样想回到子宫里去,且永不出生。但我不是疯子,我清楚地晓得:我的脐带已被剪断,回去已不可能。我一边拿手指抚摸着自己铁证如山的肚脐眼儿,一边泪流满面地想:回不去了!永远都回不到子宫里去了啊!哪怕天天钻进床底下睡觉也回不去了!

绝望之余我想到,既然妈妈的子宫是回不去了,那就只好替自己再制造出个别样的子宫来。疯子的逻辑是:要有光,于是便会有光。又于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把身上的棉被紧紧地裹成筒状,自己像胎儿那样紧缩在里面,黑暗柔软的被筒就成了“棉被子宫”,只要闭上眼睛入眠,我就重新回到了妈妈的子宫。我相信,想要逃回子宫的人并非只有我和肚脐眼两个,隔壁病房的害羞症姑娘很可能也迫切地想要回归妈妈的子宫。

患了“害羞症”的姑娘甚是特别。

“害羞症”是我私下里的非专业命名,她的病症很奇特,刚开始是自己害怕看到自己,后来发展到,害怕任何人包括自己和别人看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她最恐惧的东西是“镜子”。她不能看到镜子,否则就会像见了鬼般大声尖叫着抱头鼠蹿。单凡有镜子的场所都令她丧魂失魄,所有的镜子都在魔鬼般地嘲笑她的肥胖和丑陋。她认为自己太过丑陋和肥胖以至不能见人,事实上她既不丑陋亦不肥胖。不过,她本人显然不这般认知。也是住进精神病院以后我才知道,“自我认知”是件十分艰难的事情,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无法完成对自己的认知,这个害羞症女孩病态地严重歪屈自己的形象,令医生也十分无奈。无所不在的镜子、铺天盖地的媒体以及处心积虑的广告商们联手合作、众志成诚地使她坚信:自己是天下无双的丑女无疑。具体地说她认为:自己的头发需要漂染、眉毛需要再植、眼皮需要开刀割成多层,眼线需要电纹,鼻梁需要垫高,下巴需要截短,脖子需要拉长,面颊需要做瘦脸手术并开挖酒窝,牙齿需拔掉再种,嘴唇需延角纹线漂红减薄,胸部需要丰乳,小腹和大腿需要抽脂,肚脐需要做成梅花烙形状,小腿需要植入钢管增高,脚踝需重新塑形。简单地说:她需要重新投胎。

未住进精神病院以前,她每天穿梭在大大小小的美容医院里,只要能够想方设法弄到一小笔钱,她就会立刻去做个钱所能及的美容美体手术,她在自己的面部和身体上玩了无数花样,单是鼻梁就反复折腾过好多回:拆了垫垫了拆,忽而嫌太高、忽而又嫌过低,拆拆垫垫、垫垫拆拆,最终结果是其鼻梁朝左歪斜二十五度整。为了校正这左倾二十五度角,她又做了好几次手术,导致鼻梁右倾十七点五度。为了校正这右倾十七度角,她继续做校正手术。到后来,她的鼻梁倒是既不左倾也不右斜,立场坚定地位居不偏不倚的中轴线上,但,那个久经沙场的鼻梁却像地震灾区的高楼,岌岌乎危若累卵,只要稍有碰触即可能坦塌凹陷,造成难以想象的重灾事故,她吓得连地铁都不敢乘坐,担心稍有不慎挤塌了鼻梁。医生严正告诫:她的鼻梁如若发生塌陷事故,将回天乏术,那可怜的小东西遭受过千刀万刮的磋磨,再也经不起任何风吹草动的刀剪之力。她想为鼻梁买份保险,找了几家保险公司,人家看到她那弱不禁风的高危鼻梁,立刻退避三舍。为了保护鼻梁,她睡觉只能取仰卧姿势,一个夜晚睡下来比不睡还累。

除了鼻梁,女孩脸上多处部位都曾反复翻工。眉毛、眼线还有面颊和双唇,单凡能够修改,她都要不厌其烦地动刀动剪。今天把眉毛纹成柳叶,下个礼拜又去改换成春蚕,由于修改次数太多,其眉型不伦不类,犹如两条将死未死的冬眠之蛇,到后来,无论哪家美容医院都不愿再接待她。她的脸如同百变神妖般不堪再塑,那原本的底版被篡改得面目全非,从面部追踪不到其家族的任何特征,亦寻觅不到她从前的半丝踪影,父母感觉她已变成彻头彻尾的陌生人,从感情上无法接受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永远变换不定的“陌生人”,亦不知该拿什么态度去对待她。亲朋好友们打量她的目光亦愈来愈陌生,只好把自己也变成她的陌生人,从而以陌生抵制陌生。她换过几任男友,皆因她不断改变形象,令对方捉摸不定弃她而去。到后来,连她自己也感觉自己是个陌生人。她不知自己是谁,但确定无疑地相信,她肯定不是她自己。

这样以来事情就比较的麻烦了:别人拿她当陌生人,她勉强可以装作不在意。自己也无法确认自己的身份时,她感到了极度的恐慌。“既然我不是父母的女儿,不是朋友的朋友,不是男友的女友,那我到底是谁呢?”这是她长期纠结不清的问题。她相信,美容医师们在反反复复的手术中把自己给搞丢了,就像相片被弄丢了底板,又像是好端端地丢掉了自己的影子。简而言之:她不再是她自己。一个人难道可以不是自己吗?这太可怕了。她决心寻回自己。她相信,国内的美容医师水准太糗。她要飞去韩国,找到最权威的医师重新打造自己,亦或者说是重新寻回自己。当然,前提条件是,囊中必须具备足够数额的钞票。此前,为了弄到哪怕一小笔用于美容手术的钞票,她已无所不尽其极。她相信这是孤注一掷的最后举措,如果不能成功弄到这笔钞票,除了死她已别无选择。上帝慈悲,她发现自己身体里还有个天然的赚钱资源未曾开发和利用,这东西叫作“子宫”。具体地说,她准备采用替人代孕的途径来谋取这笔韩国再生之行的费用,从而一劳永逸地解决“自己是谁”的问题。聊可欣慰的是,她的面部虽被国内笨拙的美容医师搞得面目全非,内部零件子宫却安然无恙。就在她积极筹划着有关代孕事宜,距离成功只有半步之遥时,父母强行把她送到了精神病院。直接诱因是:她整天在脑袋上顶着条床单状的面纱,连去厕所都不愿摘下来,且不肯进食。

话说回来,她此前的确曾罹患厌食症。为了减重瘦身,她险些把自己饿死,以致条件反射地患上了神经性厌食症,看到食物就会不可遏制地呕吐。除了她,病房里还有两个人罹患“神经性厌食症”。其中一个确实肥胖,在减肥过程中物极致反地患上了厌食症。这个厌食症患者只要吃进些许食物,就会把手指伸进喉咙里迫使自己再呕吐出来。往往是,她因忍受不住饥饿的折磨被迫吃东西,吃过以后担心长肉增重再呕出来,于是她每天的生活就简化成了两件事:吃了呕,呕了再吃。那另一个厌食症患者跟她完全不同。她倒是丝毫都不害怕肥胖,她怕的是“毒”。“有毒”!这是她的口头禅之一。油条里有地沟油的毒,馒头里有增白剂的毒,猪肉里有瘦肉精的毒,蔬菜水果里有农药的毒,鸡蛋里有饲料添加剂的毒,鱼肉里有避孕药的毒。因为到处都是毒的缘故,她整天在脸上捂着个大口罩作防毒面具,吃东西挑剔到刁钻的程度,已经差不多把自己瘦到奄奄半息了。她的第二句口头禅是“同归于尽”!她常常半晌半晌木偶般呆坐着,如果有谁靠近,就会像突然睡醒过来那样没头没脑地撂出一句:“同归于尽!”

“同归于尽”这四个字每天从她嘴里重复无数遍,听得人抓狂之余,恨不得一把将她掐死,让她与她的口头禅一起同归于尽。护士对她喊:开饭了,快去餐室!她回答:“同归于尽!”护士讲:该服药了。她依旧回答:“同归于尽!”哪怕端起杯子喝口白开水她也要咕噜一句“同归于尽!”好像那杯子里盛的不是水而是砒霜。同归于尽!同归于尽!!平常听惯了她的口头禅,倒也没觉得特别难忍,但是那天,我的情绪糟糕至极点,突然对她的口头禅再也忍无可忍,劈头盖脑地冲她嚷道:“没有人跟你同归于尽!你自己去死吧!死吧——死吧——”歇斯底里地突然发出这声长啸以后,我自己也惊呆了,我把那个“吧”的尾音足足拉了两三分钟的长度,且声高一浪盖过一浪,病房都险些被震塌掉,把所有的疯子和非疯子们都吓得噤若寒蝉,那个年龄最小的疯丫头看到惯常温文尔雅的我居然发出如此骇人的啸叫声,哇哇大哭起来,一个上了年岁的疯婆婆把她搂在怀里不停地哄着:“乖,乖,不怕,不怕。”虽然被关在疯人院里,可我始终坚定不疑地相信自己不是“疯子”,喊出这声啸叫以后我的想法开始动摇:自己难道真是疯子吗?我清楚地晓得,疯子们通常都是以一声长啸宣告其发疯的开端。在电视的动物世界里听到“虎啸龙吟”或“狮吼狼嗥”之类的动物嚎叫声时,人们除了本能地恐惧,一般不会产生特别的感觉。但是,如果一个人突然发出了动物的啸叫声,通常都预示着发疯的兆端,这毫无疑问!

三声啸叫过后,病房里突然沉寂了下来,如同漆黑的棺材那般。我死死地闭上眼睛,让自己尽可能平静地捱过那漆黑如墓的瞬间。我终于嚎叫了出来!嚎叫出来才晓得,我早就想要大声嚎叫了,这声嚎叫闷压在我心里比半个世纪还要漫长。本能告诉我,无论如何不能嚎叫,一旦叫出来就会跨过那道无形的黄色警戒线,进入不折不扣的“疯子”之序列。无数次啊无数次,那声啸嚎涌上来,我把它震压下去;再涌上来,我再把它震压下去!有时候,那嚎叫声如灼灼的火碳已经滚涌至喉咙沿口,我又强行把它挤逼进胸腔最深处,我甚至听得到灼红的火碳坠落胸腹时那扑嗵的闷响声。火碳呲啦作声地燃烧着我的五脏六肺,我的心肝肺腑都被灼炽得焦糊不堪,冒着呛鼻的浓烈蓝烟,可是,我愣是死都不准许自己嚎出那声长啸。事实证明,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那声啸叫还是如同围困于铁笼之中的野兽,跳荡而出,回响在整个病区,缭绕不绝且挥之不去。

我嚎了。我终于啸嚎了。那只囚禁在铁笼之中的“魔兽”被释放了出来,好不快哉啊!如果注定要疯狂,做个疯子又何妨!病房里所有的疯子和非疯子们都在望着我,我也望着疯子和非疯子们,永远言笑不苟的“同归于尽”突然对着我笑了,笑得诡魅而又阴险,笑完以后,她郑重其事地再次对着我的耳根悄声低语:“等着瞧,你逃不脱的,大家都要同归于尽!”我晓得,通常而言,不应当与疯子争吵,然而,此刻我已无所顾忌,冲口喊道:“不,我不要同归于尽。我要好好活着。你去跟鬼同归于尽吧!”女疯子道:“你逃不脱。谁都逃不脱。都要同归于尽!”这时,一个小护士走过来宣布:“吃零食了,全体去餐室集中!”我站起身来,恶狠狠地对“同归于尽”道:“我要去吃臭豆干,香喷喷的臭豆干。你是个魔鬼!你去与魔鬼同归于尽吧!魔鬼!魔鬼!魔鬼!”

“臭豆干”是我喜欢的特色小吃,闻上去臭臭的,慢慢咀嚼有淡香萦齿,我希望用这清香击败女疯子带给我的沮丧,女疯子不屈不挠地跟在我身边,不屈不挠地低语:“臭豆干是拿豆腐做成的。做豆腐的人在豆腐里掺了毒,然后把毒豆腐卖给养猪的;养猪的一边吃着毒豆腐,一边把毒豆渣喂给猪,然后把毒猪肉卖给做酒的;做酒的一边吃着毒猪肉一边把毒掺进酒里卖给农民;农民一边吃着毒肉喝着毒酒,一边再把毒掺进蔬菜瓜果和粮食里。请问你身体里面长有胃囊吗?如果你拥有胃囊你就必须吃饭,如果你需要吃饭你就必须把毒吃进肚腹,只要你每天吃进毒药你就注定要同归于尽。你以为你能逃得脱吗?不要以为你清白无辜,上帝会例外放过你。你也是毒品制造者!你注定要与大家同归于尽!”

我的忍耐力已抵达极限,我相信自己距离疯掉只差半根头发丝的距离。我大声地喊道:“不,不,不!我不做豆腐也不养猪,我不种蔬菜也不造酒,我是钢琴师,没有制毒贩毒。见你的鬼去吧!你才是真正的贩毒者!你把绝望的病毒贩卖给别人,你才是该死的贩毒者!”女疯子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浑身乱颤,天花板都在跟着抖动。笑完以后大声地嘶喊道:“教师!亏你说得出口!你难道不感到羞耻吗?我儿子学习差,你就把他赶到教室最后一排,拿恶言恶语羞辱他,逼得我儿子投湖淹死。你是最大的毒贩,把毒药直接注入孩子的灵魂。什么灵魂工程师?比农民还可怕,农民是地农,教师是孩农,农民大不了在蔬菜粮食里施毒,教师直截了当在孩子的心灵里施毒。毒酒毒肉毒的是肉体,教师毒的是灵魂。你才是根由,一切都是从你这条根儿里开始烂掉的!”女疯子连珠炮般数落到这里,突然冲上来揪住我的头发,大声喊叫着:“是你害死了我的儿子,就是你!你是最大的毒贩!污染孩子灵魂的毒贩子!披着羊皮的毒贩子狼!”两个护士冲上来把口溅白沫的女疯子拉开了,直到被关进输液室拿约束带捆绑在床上,还能听到她直着嗓子嚎叫:“同归于尽!同归于尽!!”

病房里有个女人倒是既不怕肥、亦不怕毒,单只怕“癌”。通常人们都是谈癌色变,她是“不谈癌色就变”。她的口头禅是“可能是癌!”如果听到有人咳嗽半声,她就会说:“可能是肺癌”;若是干呕,可能是胃癌,若是脖子酸困,可能是胰腺癌,脸色发黄,可能是肝癌,只要身体稍有不适,她便认为是癌的先期症兆。既不疼又不痒,那更加可怕,猪都晓得,癌瘤早期萌生时都是既不痛亦不痒,开始疼痛时已至不可救药的晚期。她如此地恐癌,虽不曾在自己的身体里发现癌细胞,确定无疑:她的灵魂里心想事成地生出了“精神癌瘤”,于是,她以“灵魂癌患者”俗名叫作“疯子”的身份住到了精神病院里。

医生不厌其烦地告解她:癌细胞不会无缘无故地滋长,要萌生出来需要非常漫长的过程,让她放心大胆地吃饭睡觉过日子。不过,这对她的“恐癌症”没有半丝帮助,哪怕脸上被蚊子叮出个小小的疱疹,她也会千真万确地相信那是恶性肿瘤生发的兆头,她捂着脸上被蚊子叮咬的疱块要求大夫对她的面部进行核磁共振检测时,大夫愤怒地丢给她一把蚊子拍,让她用自己那过于旺盛的精力去消灭病房里旺盛的蚊子。她绝望地举着那柄烂了两只角的由劣质塑料做成的破蚊拍,痛苦不堪地控诉万恶的医生道:瞅瞅,我一个患绝症的病人,距离坟墓已近在咫尺,他还让我打蚊子!医生对患者还有半点人道没有了?啊?!

说着话,她举起那只塑料做的劣质蚊拍,“啪”地朝墙壁扇去,一只蚊子即刻血肉模糊地粘在墙壁上不再动弹了。她指着那一小摊鲜红的血迹问医生:“就是它吗?”医生像成功治愈了垂死的危重病人那样大喜过望地回答:“对,就是它!它就是癌细胞!癌细胞已被你成功消灭,你亲眼看到了它血淋淋的尸体,可以放心大胆活下去了。”需要说明,医生这样回答,在心理学上叫作“顺势疗法”,天可怜见,做个精神科大夫必须如此地煞费苦心和随机应变,智商若是不够高,难以应付狡猾多端的疯子们。整天与疯子斗智斗勇,医生们也极大地历炼了自己的智慧。不过,那个天真的医生还没有来得及因一次成功治疗而流露出可怜的得意之微笑,女疯子随即发现,自己的脚后跟上不知何时隆起了个更大的红疱块,那当然是恶性肿瘤无疑。当她又缠着医生要求对她的脚后跟进行核磁共振检测时,愤怒而又绝望的医生没有吩咐她打蚊子,而是给她增加了几粒淡白色药片,这药片负责剿杀她那盛夏的蚊蚋般过于猖獗的癔想。

扯到了遥远的爪哇国,这显然是“思维奔逸症”的明显表现,回到那个“害羞症”女孩。是这样的,自从住进精神病院,“害羞症”女孩的状况倒是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抑制。就客观环境而论,病房里没有随处可见的镜子,这使她较少被强迫暗示。不过,对她而言,“眼睛”是更加可怕的镜子。玻璃镜子好歹不会嘲笑她,眼睛镜子把嘲笑和讥讽昭然若揭地清晰映现,只要被谁多看半眼,她就会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肥胖和丑陋。在病房这样狭小拥挤的集体场所,不和别人的眼睛遭遇几无可能,于是,除了极其特殊的情况,她大部分时间都要蒙着那块她从外面带进来、令其父母忧心如焚的黄面纱,像阿拉伯女人那样,把自己严严实实地遮掩起来,从而创造性地给自己开辟了面纱掩盖之下的私密空间。

住在精神病院的封闭病房里就是这点最无奈:没有半寸个人空间,二十四小时暴露在眼睛们的疯狂注视之下,哪怕夜里睡着了,也要被摄像头监控着,做个梦都如芒在背地不敢尽兴大胆。这种排斥个人私密空间的集体生活对我比药物还要可怕,看到女孩固执己见地把自己躲藏在面纱后面,我心里十二分地羡慕,却是缺乏她那样惊世骇俗的勇气。除了羡慕她,我还十分羡慕病房里的一只耗子。说到这只耗子,我不能不靡费笔墨允许思维再次奔而逸之。顺便需说明:“思维奔逸”也是一种病,医生高度怀疑我罹患此疾。疾就疾吧,我必须让自己的思维为了这只耗子而不管不顾地奔逸一次,不然对不起它。

这只伟大而又不要脸的耗子就居住在病房的床铺下面。病房里的床位非常密集,于是,病区大部分的地板都被床铺遮盖了起来。床是那种四条腿支撑的老式钢丝床,床铺下面自然形成了二尺来高的空间,这空间便成了那只耗子的天堂。那只耗子在床铺下面穿梭往来如入无人之境,它甚至能冒着被淹死的危险从卫生间的下水管道里溜出去幽会情人,并厚颜无耻地在病房里生下了一窝小鼠崽。

那窝小耗子就藏在我睡的床铺下面靠墙的角落里。第一次看到那些小家伙们时我感慨万端地想:谁活在这个世界上都不易啊,这些可怜的鼠崽哪里晓得自己落生在精神病院的封闭病房里与疯子为伍,生命危在旦夕呢?为了保护那窝小耗子,我使尽了浑身的解数。毫无疑问,被护士发现,它们一家就要被满门抄斩。我偷偷用卫生纸垒筑起隐秘的防御工事,使它们能够暂时逃脱护士的魔爪,吃饭时还会特意留些馒头渣和包子馅儿给它们作糕点。而且忍痛割爱,把自己精心营造的床下世界让出来给它们住,我像正常人那样睡在床上头。

耗子家七口人,一个妈妈和六个孩子。那小鼠崽刚开始只有拇指大小,粉红嫩娇,像刚生下的婴儿,只要稍稍动弹一下,身上软薄的皮肤就会揪撮起来,仿佛随时都会挣破撕裂,看着让人心尖打颤。它们挤作一团,蠕动着拇指那般大的小身子寻找和争抢着妈妈的乳头。看着那堆拇指鼠崽,我坚定不移地相信,这世界有上帝存在。小可怜们还没有一枚花生果大,居然有眼睛、有嘴巴,还有小小的足爪和五脏六肺,生命该有的部件它样样不缺,且各个部件功能齐全。那米粒般大小的眼睛居然能圆溜溜地睁开,准确无误地寻找到妈妈的乳头,然后张开小得几乎看不见的嘴巴去吱吱有声地吮吸乳汁,这怎不令人惊奇万分呢?我不曾亲口品尝,但我确信,耗子这东西虽素有“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恶名,鼠妈妈分泌的乳汁应该也是甘甜且富有营养的吧?不然它那嗷嗷待哺的孩子们不会茁壮成长。看到鼠妈妈慈爱地为孩子喂奶,我就想:只要是日子,都值得过。只要还有得日子过,都应视作天堂。有日子过就是天堂啊,“日子”才是最大的财富,这世界上任谁握在手里的日子都十分有限,谁都是日子的“穷人”,在日子面前,耗子亦值得尊重。此后的日子里,这窝耗子成为我最密切的关注对象,我与它们朝夕相伴相依为命。

很快,虫子般只会蠕动的鼠崽学会跑了。它们不时地从幕帘般的白床单下面探出贼溜溜毛茸茸的小脑瓜,好奇地观望着这个疯子的世界。我把床单垂了再垂,以防它们被发现从而引来杀身之祸,每餐尽可能带回更多的食物碎渣给它们,使它们吃饱喝足、安分守己地藏在床铺下面睡大觉,以免惹出事端来。鼠妈妈是个非常热爱生活的浪漫母亲,虽极不体面地生活在精神病院这样人所不齿的地方,却把日子过得意兴盎然。她半刻都不安生,在觅食和奶孩子的间隙,还偷空兴致勃勃地跳舞。第一次看到鼠妈妈跳舞时我震惊得目瞪口呆,心说:她一个单身母亲,带着六个吱呀乱叫的孩子住在疯人院的病床底下,居然还有心思跳舞,真是个不安分的小娼妇。我尤其疑惑不解的是:这小娼妇咋就那般快乐呢?简直岂有此理!实话说来,小娼妇的快乐令我十分地愤懑。作为一个人,具体地说,作为念过研究生的学富两车半的女人,我整日郁郁寡欢,它一个人人喊打瞎字不识的文盲耗子,凭什么乐得屁癫屁癫像个大美女似的骄傲呢?这世界还讲理不讲了?我发现,在“快乐”问题上,与其他物类相比,人类丝毫不占优势。许多时候,人类千辛万苦地花费掉许多的金钱和工夫,也不过折腾出微许差强人意的快乐泡沫而已,一只耗子平白无故地却会乐得满地翻筋斗。郁闷之余我转念又想:自己每天免费供应充足的食物给它和孩子们,它像尊贵的皇后般饭来张口,当然要乐得心花怒放了!不过,作为一只刚刚生产过的少妇鼠,她到底还存有那么几丝羞耻之心,不好意思在光天化日之下跳舞,总是在夜深人静,疯子们都睡熟以后,才悄悄从床底下钻出来偷偷起舞。必须承认,这小娼妇是个舞蹈天才,刚开始还有些羞羞答答,跳着跳着就灵魂出窍般得意忘形起来,仿佛整个世界都是它一个人的舞台,它生来就是个大舞蹈家。每次看鼠妈妈跳舞我都噤若寒蝉、大气儿不敢出,生怕惊扰了它。必须承认:它的舞姿实在太美了,堪称耗子芭蕾。我相信,它是一只修炼多年的“鼠精”,绝非普普通通的耗子,不然怎么会跳出那样魔幻般优美的舞姿来呢?跳到最忘情的时候,它的整个身子都仿佛脱离地面飘浮于空中,随时可能飞翔起来那般。一只耗子居然也能飞起来上天?这不是成精作怪吗?真是个忘乎所以不知天高地厚的娼妇。娼妇耗子动作轻盈若风,在它旋舞的时候,整个病房真空般静寂,蚊子都屏息噤声地呆痴在墙壁上一动不动,只顾得聚精会神地欣赏它美妙的舞蹈。从她的舞姿里我听到她仿佛在大声喊着:活着真是好啊,我要快乐地活着!哪怕作为一只耗子活着我也要快乐啊,我要快乐!

后来,我听病房里住了很久的资深疯子讲:这只会跳舞的耗子的确是只“鼠精”。这“鼠精”由一个女疯子死后化作精灵托生而成。虽然医院严格封锁消息,大家还是隐约得知,半年前病房里死过个女疯子。那女疯子不知怎般伤了心,关进病房以后,只要逮着机会就会疯狂旋舞,药物和约束带都制服不了她。那次,她两只手各抓一条白床单在病房里跳舞,因为跳得美到出神入化,无论医生还是护士都不忍惊扰和阻止她,全体疯子们也都木雕泥塑般静观她疯狂旋舞。她舞到沉醉之时,双脚离地,整个身子悬浮起来,并在空中连打十几个优美的旋转,然后突然倒地气绝。之后不久,病房里即出现了那只疯狂旋舞的耗子精。我虽对这神秘的传言将信将疑,那只耗子的快乐还是狠狠地打击了我,使我为自己感到万分的悲哀,虽然我多次攻击它是只患了魔症病的疯猖妇,面对那只耗子,我还是半丝生而为人的骄傲都没有。看来,人类的自我感觉着实太过良好了。不过,想到自己整天处心积虑地为一窝耔子提供无微不至的免费服务,我还是甚为不甘,愤愤不平地整整罢工了三天,气恼地不再为它们提供馒头渣和包子馅儿。每餐我都赌气地把自己的食物吃得丁点不剩,连掉落餐桌的半块豆芽都拣起来再恶狠狠地吃进嘴里,然后肚馕饱饱两手空空地回到自己的病房。夜里躺在床上,我听到鼠崽们饿得吱吱唧唧满地乱蹿,偷偷掀开床单细瞅,看到它们个个在暗夜里睁圆了乌溜溜的眼珠望着我,饥肠辘辘、面黄肌瘦,我的心马上柔软成嫩嫩的蛋黄,又开始每顿给它们免费供餐。担心它们营养不良,我特意买来火腿肠和乡巴佬鸡蛋,仔细地弄成碎块喂给它们吃。怕它们口渴,我又千方百计地弄来豆浆放在塑料袋里给它们喝,仿佛我才是它们真正的妈妈,它们都是我亲生的孩子。

万不曾料到,在我自愿承担起义务喂养六只鼠崽的职责以后,恬不知耻的鼠妈妈又趁机迫不及待地幽会起情人来,那六只崽伢长到小孩耳朵那般大时,她的肚子又不知害臊地鼓突了起来。我只顾为鼠崽们操心费神,平日没怎么留意鼠妈妈,发现她丢下孩子跑得不见踪影我也没往别处猜测,孰料,这小娼妇居然又趁机不顾脸面地去幽会男人了!看到它愈胀愈大的肚子,我气恨交加,忍不住把头蒙在被单里偷偷痛哭了两三场。天可怜见,我整天废寝忘食地替她养儿育女,仿佛鼠崽们是我自己生出来的那样,我把鼠崽子喂得胖乎乎肥墩墩,像富贵人家的公子小姐那样,它却逍遥自在、偷着空儿就跟鼠帅哥寻欢作乐,怎不令我悲愤难平呢?又而且,它不止跟一个鼠哥私会,很快又换了新情郎。瞅瞅,一只灰头土脸的疯耗子,还是六个孩子的妈妈,它凭什么活得那般地潇洒自在屁颠乐呢?天地良心,我说这话全都有凭有据,丝毫没有诬陷它,搭眼一瞅就晓得,它生下的第二窝鼠崽跟前窝的样貌大相径庭,这足以证明它换了情人,这个不要脸的娼妇!连半点贞操观念都不讲,活脱脱就是个疯子加婊子的双料狐狸精!

愤怒之下我不再做冤大头替它喂养孩子了。我守在家里替它照顾孩子,它天天楼上楼下地浪着跟鼠帅哥说爱谈情,我何苦来着?难道我是她家免费雇佣的保姆不成?我气恼地不再去管那窝鼠崽伢,是死是活由它们去。没过几天,那小娼妇就带着她的孩子从我的床底下搬走了。掀开床单看看,我的床下变得空荡荡荒凉狼藉,除了耗子屎还是耗子屎。它们就这样无情无义地不辞而别了。我原本想,别就别,不过一窝耗子,有什么好留恋的?然而,可是,但,闲下没事时我就会下意识地东寻寻、西觅觅,希望能够偶然与它们再邂逅相遇,哪怕只远远地看上一眼,知道它们好端端地活着就行。它们离开以后我才晓得,我是那么地热爱那些鼠崽伢啊,我愿意作它们的编外妈妈,每天为它们提供馒头渣和包子馅儿、还有乡巴佬鸡蛋和火腿肠,只要让我每天看到它们、听到它们就好。我觉得,那些鼠崽伢就是我生的,我就是它们的亲妈妈。我的子宫空置太久了啊,它们就像废弃的老屋,颓败而又荒芜,我的乳房也有二百年之久不曾分泌过半滴乳汁了,它们像美丽的仙桃般徒然地坚挺着,看似饱满丰盈,仿佛只要把吮吸的小嘴巴嘬上去,就会滋滋地往外喷溅甜蜜的汁液,事实上它们空空如也,不要说乳汁,连半滴马尿都挤不出来。我悲哀地想:自己活得连鼠妈妈都不如啊,鼠妈妈那小小的十分丑陋的乳房都在旺盛地分泌乳汁,我徒有其表的双乳却纯粹是幌子和摆设,悲哀啊悲哀!活蹦乱跳的小鼠崽们提醒我,我的生活也像我的乳房一样,空空荡荡、半点实质性内容都没有。我的生活就是垂吊在空中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两只空荡荡的乳房啊,连鼠妈妈都不如!鼠妈妈整天又偷又抢,费尽千辛万苦地弄些残渣冷孽裹腹充饥,还要忙里偷闲地作乐寻欢,刚生过这窝鼠崽、又紧接着生下那窝,把日子经营得繁荣昌盛,肚子没闲着乳房也不闲着,这怎不叫人羡慕嫉妒恨呢!绝望之余,我恨不得把那些肉乎乎的鼠崽一只只吞进嘴里吃掉,把春风得意偷男养汉的鼠娼妇气死,可我就是哪里都找不到它们。我寻遍了病房的角角落落,连下水管道都没放过,也不曾看到它们的踪影,终于不得不相信,忘恩负义的鼠妈妈一家无情地抛弃了我!我被一窝耗子抛弃了!此情何堪啊!我竟然被卑贱而又该死的耗子抛弃了!

当我独坐着黯然神伤的时候,尊贵的总统夫人走过来,一反常态地安慰我道:别太伤心了。都一样!

我先是一愣,继而莫明其妙地问道:什么都一样?

总统夫人沉默良久之后,轻轻吐出来两个字:特迪。

千真万确,“总统先生”,也即那只名叫“特迪”的狗还活着。据总统夫人亲口讲述:发现特迪失踪以后,她以最快的速度报了案。刚开始派出所死活不予理睬,她托熟人找关系,还拿肥肥的红包打点疏通,人家总算立了案。然而,几个月过去,派出所毫无作为。无奈之下,她付了重金委托私人侦探帮忙,一定要“活着见狗,死了见皮”。

又半年多过去,私人侦探根据她提供的照片发现,特迪走失后,被一个名叫刘伊秋的年轻女人收养。夫人心急火燎地找上门去,认出来确实是自己日思夜想的特迪先生。然而,那刘伊秋死活不肯还狗,让她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是特迪的主人。狗的脸上不曾写名字,狗也没有身份证或护照之类的证件,那女人不还,她无可奈何。但,失去特迪以后她感觉自己活着已毫无意义,既然失而复得,她岂肯再轻易放弃?于是,从来不肯开口求人的她,找到作副市长的同学,要市长帮她索狗。

市长大人是她认识的最高官员,虽深感荒唐,却也不便使用行政或法律手段粗暴地干预狗事,那个刘伊秋又软硬不吃,只认狗不认人,且拒不接受巨额赎金。最后,市长大人想出了个民主而又折中的策略:像情敌决斗那样,命人把狗牵到一个广场上,两个女人分站两端,把狗放在与两个女人等距的中间位置,让两个女人同时唤它,它跟谁走,就归谁所有。总统夫人(她那时还不是总统夫人)信心十足、势在必得地赞成这个方案。听说两个女人要为一只狗决斗,且由市长大人亲自坐阵,广场上的围观者人山人海,记者们也闻风而动,摆好了各种镜头。市长现场办公,且如此亲民,又蕴涉人狗至情,作为新闻,此等猛料不可多得。

事实上:特迪千真万确认出了夫人,甚至像以前那样,跑到她的身边,伸出舌头温柔而又动情地舔了舔她的手。总统夫人欣喜若狂、泣不成声,蹲下身子正要跟它热烈拥抱时,特迪转过身去,头也不回、义无反顾地跟着那个年轻女人走了。她这才明白:特迪的亲热只是最后的告别,它早已心意别属。自己竟是被一条狗无遮无掩地当众背叛并抛而弃之,就像我被鼠妈妈抛弃那样!

糟糕的是:对总统夫人而言,被抛弃事件并非首度发生。在特迪以前,至少有五个男人抛弃过她。

“五个啊!可入吉尼斯纪录了。”总统夫人痛心疾首地摊开五个手指道:“我捧出自己的心爱了五次,被抛弃了五次,没有一次例外。男人的名字就叫‘抛弃’!”

正是被抛弃过五次以后,她爱上了特迪,从此与男人绝缘:“狗比男人好。狗身上有浓密柔软的毛,那是上帝创造的天然毛毯。你知道人们为什么爱狗吗?狗是热的。它像毛毯一样是热的啊!这个世界太寒冷了,上帝便创造了这些会跑的活毛毯,让女人把它抱在怀里取暖。”说着话,总统夫人伸出舌头来,温情脉脉地舔了舔怀里抱的绒毛顽具狗,然后把它长长的绒毛紧紧地贴在自己的脸颊上,摩挲了再摩挲。

“狗永远不会像男人那样嫌弃你,你永远不必担心脸上的皱纹和身上的瑕疵。寒冬腊月里,窗外大雪纷飞,整个世界都冻结成冰,你把毛绒绒的狗搂在怀里躺在暖融融的被窝里,狗用它的四肢紧紧、紧紧地抱着你、抱着你,一刻也不肯松开,你还会感到寒冷吗?不,不会了。不会了啊!狗就是一条会跑的热毛毯,每个女人都需要一条这样的热毛毯来裹住自己的心,不然就会冻死。你有吗?”

“什么?”

“狗毛毯。”

“我没有狗毛毯,但是,我不冷。毛毯那玩艺儿,我不需要。”我强自镇静地说着,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并下意识地透过窗户往空中望了一眼,说道:“虽然没有狗毛毯,但是我有太阳。太阳!晓得吗?它,永远不会抛弃我。永远!”

果然,特迪也跟男人一个德性!而且比前五位男士都表现得更加狠辣决绝:让她热情似火的拥抱姿态永远地定格在了万众瞩目的耻辱柱上!

“奇耻大辱啊!”夫人慨叹。

不过,特迪的抛弃行为终结性地结束了她的被抛弃命运。从此以后,她牢牢地攥紧命运的缰绳,再也不准许自己被任何人抛弃了。

特迪和那个名叫刘伊秋的年轻女人离开以后,她像傻子一样以拥抱的姿态蹲坐在地上,直到市长先生亲自把她搀扶起来。回到家以后,她打破自己的诺言,丢开忘恩负义的特迪,花枝招展地又开始与男人交往,并以闪电般的速度与一位体面绅士约定了婚期。毕竟,她不算老丑,而且有钱,如果不是那般苛刻,嫁掉自己并不困难。她对自己的婚礼特别在意,几乎倾其所有,殚精竭智地为自己安排了一个盛大到夸张的婚礼,还特意邀请市长同学作主婚人。当倍受注目的婚礼进行至高潮时分,主婚人依照常规程序礼节性地询问她愿不愿意嫁给那个作为准丈夫的男人时,她清楚明白、义正辞言和斩钉截铁地回答:

“不愿意!”

然后,身披婚纱、胸佩红花,从容不迫地步出婚典礼堂,让新郎倌和主婚人以及全体来宾睁大眼睛、张大嘴巴,以“瞠目结舌”的姿态愣怔在现场足足几分钟不曾动弹。直到她优雅的身影确凿无疑地消失在礼堂门外,连高跟鞋敲击地板的声音也听不到以后,人们才明白:大家伙集体被抛弃了。

是的。抛弃!不折不扣、地地道道的抛弃。

这场婚礼的名字就叫作“抛弃”!她费尽心机地举行这场婚礼的目的就是为了抛弃!她用她花团锦簇、烈火烹油,盛大到隆重的抛弃行为,为自己的被抛弃命运实施了最有力最残暴的反戈一击。之后,整整几个月闭门不出。

当她再度出现的时候,依然身披婚纱、胸佩红花,就像华丽的新娘那样,从一家豪华酒店出来,再走进另一家,每走进一家酒店,她都温文尔雅地询问大堂经理:“请问您见到过我的新郎倌没有?”当别人询问谁是迎娶她的新郎时,她回答:“总统先生”。哪怕住进精神病院的封闭病房里,“总统夫人”还像我寻找小鼠崽子那样,痴心不改地寻找和等待着自己的总统先生。很显然,我比总统夫人运气好,就在我几乎濒临绝望时,一只粉嫩嫩的肥鼠崽儿出现了。

那天,病房里的哑巴女孩像植物那样静悄悄地坐到我面前,轻轻拉过我的右手,随即,一只鼠崽蠕动着伏到了我的手掌心里。我的心脏砰砰砰地跳荡着,忍不住拿指肚轻轻地抚摸着小家伙,感觉就像抚摸着生命本身那样。之后,这只肥嫩的鼠崽就成了我和哑巴女孩共同的“孩子”。我们像袋鼠妈妈那样,日夜把它带在身上:白天藏进衣服口袋,夜晚裹进被窝里,没事时就会躲在某个角落逗它玩耍,牢狱般的疯子生涯竟也因着一只粉嫩的鼠崽伢增添了许多生趣。我由此更加断定:最能够抚慰生命的还是鲜活的生命,哪怕一只小鼠崽,也比最昂贵的药物对灵魂更具疗效。

总统夫人无意之间看到我的小鼠崽时,完全忘记了她给我讲的那个真正的故事版本,认真地对我说:“很可惜,特迪为了救我淹死在了游泳池里。我奉劝你一句:最好把鼠崽扔进下水道里淹死,不然它早晚会抛弃你。”

我盯着她的眼睛平静地回答:“只要我不抛弃自己,谁都别想抛弃我,连上帝也概莫能外!”

我爱你,亲爱的小鼠崽儿!我在心里说。

第三章 害羞症

只顾着说耗子,把害羞症女孩给忘到了爪哇国。那女孩的面纱在我看来妙不可言:她躲在里面能看得到别人,别人却看不到她,她不会知道,我从内心深处怎样地羡慕她。事实证明,这女孩比肚脐眼陈丰和我都聪明,在病房这样的公共场所,我们两个千方百计寻找来用以藏身的犄角旮旯毕竟有限,她的面纱则一劳永逸地解决了问题,哪怕众目所指,她依然毫发不露,谁都别想穿透薄薄的面纱闯进她的私人世界。

那袭面纱由她自己特制而成,又宽又大,能够自上而下像麻袋那样遮住她的大半个身子,她站在你面前,你也只能看到她短短的一节小腿和两只脚,她在病房里走起路来如同一只巨大的蘑菇在无声地移动,由于她那块床单状巨幅面纱呈粉黄色,她很形象地被人唤作“黄蘑菇”。黄蘑菇姑娘吃东西时也躲藏在自己的面纱之下,若是刚巧坐在她身边,只听得窸窸窣窣的咀嚼声,却看不到她的模样,感觉甚是有趣。

头顶面纱的蘑菇女除了害怕镜子,还害怕相机和类若相机的所有玩艺。她把所有类似相机的东西都叫做“手枪”,把所有被拍摄下的相片都视作死者的“鬼魂”。在她看来:被相机瞄准一次,人就死一回,那咔嚓的快门声恰如抠动手枪板机的声音:“咔嚓”,子弹射出,被摄者应声而亡,那被摄取在镜头里的图像就是横陈的“尸体”。是的,就是尸体,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再回到照片里被定格的瞬间,瞬间即是永恒,永恒即是瞬间,人们像留下蛇蜕一样留下照片,照片在黄蘑菇眼里就是类若蛇蜕的“灵魂尸体”,黄蘑菇不想躺枪,于是,只能面纱裹身。在外面的那个世界,随时随处都可能遭遇射击,每个人身上都携带着射击的武器,那武器叫做“手机”,整个世界都已沦为疯狂的战场,每个人都在手持武器疯狂扫射,咔嚓声响、子弹呼啸,枪口瞄准哪里,哪里陈尸遍野,没有谁能躲得过无处不在的猎射之子弹。在蘑菇女看来,照片呈现的所有图像都是活鲜鲜的“死亡映像”,因为害怕死亡和鬼魂的缘故,她拒绝任何“镜头武器”和昭示灵魂尸体的“照片”。所幸的是,住在封闭病房里,相机和手机以及镜子之类的“摄猎武器”倒是被无意间躲避了开去,但,“眼睛武器”却躲不开。对她而言,人的“眼睛”比任何最尖端的拍摄武器都更可怕,任何高功能相机都不过是无知无觉的铁疙瘩,人的“眼睛相机”恶毒而又狰狞,不仅摄取人的魂魄,还会吞啮和毒化人的灵魂,如同眼镜蛇的嘴巴。每当被某人的眼睛捕获时,她就会发出骇人的惨叫声,就像被疯狗咬了那样。人的眼睛没有长牙齿,却能不动声色地把人咬死。为了避免被人眼啮咬和吞啮,面纱成为她须臾不可或缺的庇护伞。

据她自己说,她亦有面对别人扯下面纱的时候,前提条件是:对方处于全盲状态,绝对关闭眼睛嘴巴和眼睛枪口。住进精神病院以前,她最喜欢去的地方是盲人按摩所,面对双目失明者,她可以放心大胆地除掉面纱,与他们毫无顾忌地当面交谈:

“哪怕近在咫尺,彼此能够感觉到对方的呼吸,他们也看不到我。甚至,即使真切地把双手触摸到我的肌肤上,他们也对我视而不见!这太奇妙了,实在妙不可言!这世界上居然有人没有眼睛,我喜欢这些没有眼睛的人。眼睛是我的大敌!为了躲开眼睛,天晓得我花费了多少心机!到处都是眼睛啊,有人的地方就有眼睛,而我又不能永远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想要既感觉到别人的存在,又避开别人的眼睛,这几乎不可能,直到我无意之中走进盲人按摩所。那个地方对我而言就是天堂啊,没有眼睛的地方就是天堂!”

提到盲人按摩所时,蘑菇姑娘每每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世界上居然有这么有趣的地方,太妙了!每当感到抓狂绝望时,我就去做按摩。按摩,这并非我身体的需要,我真正需要的是与人近距离接触。不,是零距离接触。接触是什么?就是亲近啊。哪怕说上一火车话,都不如拿手指尖碰触一下头发梢。你晓得,为了躲避眼睛,我总是想方设法跟人隔绝开来,这种隔绝又让我加倍地渴望与人亲近。亲近?晓得吗?我渴望亲近。非常非常地渴望!我说的‘亲近’就是:尽可能地不疏远、不冷漠,能多近就多近。可是,我从眼睛里看到的全部都是疏远和冷漠,包括我妈妈的眼睛里,也尽是冷漠和排拒,叫人不寒而栗、浑身鸡皮疙瘩。盲人不同。他们关闭掉眼睛,用两只手直接跟人亲近,他们的手指上没有眼睛。手指没有眼睛,晓得吗?这太妙了!上帝没有给手指设计眼睛和嘴巴!然而,手指却会说出世界上最动听的话语,还会在人的身体上无声地吟诗!有时候,为了好玩,我故意用彩妆把自己画成大花脸儿,像京剧里的脸谱那样,然后蒙了面纱去做按摩,到那里以后,我扯掉面纱躺在床上,盲人按摩师不知道我的脸有多么可笑,还是彬彬有礼、诚心诚意地跟我说话,我就会从心里笑出声来,快乐得恨不得在床上翻筋斗。只有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我才会真正开心。那里没有眼睛,哈哈!没有眼睛的世界真真妙不可言啊!眼睛实在太可怕了,比毒蛇还可怕。”

女孩说的是实话。对她而言,暴露出面孔比私处走光还要可怕,“脸”才是她真正的“私处”,是她的灵魂写真图,她的欲望和贪婪、脆弱和无助,还有伤痛和隐忍都毫发毕现地写在脸上,脸就是她的灵魂显示屏:烈火烹油的耻辱和羞愧,还有嫉妒和痴嗔都一览无余、洞若观火,而“面纱”就是她的“隐身衣”和“遮羞布”,除去面纱,无异于灵魂当众全裸。

然而,吊诡的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她又想丢掉哪怕一根线的负累,让内心全裸呈现,就像最深藏不露的隐身者渴望现身、洁癖患者嗜脏如命那样,她无时无刻不渴望能够无所顾忌地摘掉面纱,仿若赤身裸体直接跳进湖里游泳那样地渴望灵魂的袒露和身体的亲近。既摘掉面纱,同时又不暴露自己,还能旁若无人地畅享与同类零距离亲近的乐趣,除了面对盲人,又能如何呢?

“你知道按摩是什么吗?”

我耸耸肩膀。

“让身体与身体直接对话。”

“看来动物们不会使用语言并非缺憾。”

“语言是沟通的障碍。正是语言把人隔离开来,让人与人之间遥不可及。语言,是造成人们不能亲近的罪魁祸首!”

“这么说,眼睛也是障碍了?”

“没错,所以,我喜欢找盲人做按摩。盲人拿手指推拿我的身体时,我的身体就会像凤凰琴一样,唱起如泣如诉的歌曲来。嘿,那个过瘾啊,单是想想都痛快得想死!按摩就是,让害羞的灵魂在黑暗中尽情尽兴地跳舞!”

“你好像特别喜欢黑暗。”

“因为我的灵魂特别害羞。你不觉得黑暗很有意思吗?美国有一种专门的‘暗餐店’,里面一团漆黑,前去就餐的人从点餐到用餐和结账,始终不见一丝亮光。两个人坐在对面吃饭,谁都看不到谁,有趣吧?”

“的确很别致。但是,能看到不是更好吗?”

“不,眼睛会制造打扰,灵魂在黑暗中才会无拘无束地完型呈现、且歌且舞,像吉普寨女郎那样狂野不羁。”

这个害羞症姑娘后来甚至跟一个盲人小伙谈起了恋爱,死活要嫁给盲人,差点把父母气疯掉。

“跟盲人谈恋爱是天底下最畅心如意的事情!谁都难以想象那种妙趣。哪怕你丑如树妖,在他心里也依然可能是世界超级大美女。盲人全靠想象活着,他愈爱你,就把你想象得愈美,而这种想象永远不会破灭。面对那双比黑夜还要黑暗的眼睛,你不再害怕时间。时间制造的丑陋和衰老是女人终生的死敌,女人不知道要耗费多少心血与时间徒劳地搏斗。面对盲人,你却可以彻底放下武器,一劳永逸地立于不败之地,哈哈,你成了暗夜里永不凋谢的玫瑰花,到八十岁还会昂然怒放!”

害羞症姑娘说到这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气噎声塞:“女人只有在盲人的世界里才能彻底解放,否则,活到死、累到死,到八十岁还想对自己千刀万刮、做脱胎换骨的美容手术。女人终生为美所累,想想都可怜!美给谁看?男人!女人的每一根汗毛恨不得都变成鲜红的嘴巴对着男人呼唤:看看我吧,我美!看看我吧,哪怕只看一眼也好,想想都下贱到恶心。”

“你,其实很美,你知道吗?”

“那又怎样?那美就像皮夹子里的钱,终归要被时间偷光,变成身无分文的穷光蛋。”

“其实,你比谁都在意美,就像有钱人怕贼惦记一样,你害怕时间偷去你的美,使你成为穷鬼,你才是美的奴隶!你不是害羞症,你是恐丑症!你怕丑甚于怕死!你是脸的奴隶!”

“不,全世界女人都是美的奴隶,唯独我不是,我用面纱把时间遮挡住,时间就不能再虏掠我的脸。时间是最大的贼偷,该死的贼偷!披上面纱可以防贼。”

我故意道:“时间那偷儿有特异功能,隔着面纱也能偷你,万一把你偷成穷光蛋,你怎么办呢?”

“不怕,那贼能偷去挂在脸上的,却偷不去藏在心里的。我脸穷心不穷,再说了,就算是脸穷,又有什么可怕?盲人的眼睛不吃饭。”

“盲人的眼睛不吃饭?好玩儿!那,谁的眼睛会吃饭呢?”

“眼睛比嘴巴能吃。嘴巴最多吃满一只胃,眼睛却是两个无底洞,吃多少都不够,女人再怎么折腾都喂不饱男人的两只眼。”

“你的眼睛吃饭吗?”

“我是女人。男人的眼睛女人的心,都是吃不饱的朝天坑。女人脸穷心里就饿,拿什么都喂不饱。”

我反驳道:“女人脸不穷心里才饿呢!把上天给女人的那点财富都悉数挂到脸上,男人顺手摘去,根本不可能再往你心里撂,你那心里能不饿?”

“心吃得深而宽,眼吃得窄又浅,眼比心挑食难侍候,心有得吃,到处都是现成的粮食,掐着尖儿吃都吃不完。”

听“害羞女”这样说,我忽然明白:她蒙一袭面纱在头上,就巧妙地把别人都变成了“盲人”,盲人不“吃”她的脸,在盲人眼前,她不怕脸穷,在盲人那里,她永远是富豪级超女人,而这恰恰映射出了她内心捉襟见肘的困窘,这濒临高危的困窘使她喜欢全盲世界,只有在全盲的黑暗里,她才能自由自在、获得最深阔无艮的安全感,不怕时间无孔不入地偷袭。

然而,她父母不允许她嫁给盲人,宁可她死也不允许。父母认定,她一定是疯掉了,才会想要嫁给盲人作妻子。当他们处心积虑地拆散她和盲小伙以后,害羞女果真进了疯人院。

“那小伙子后来怎么样?”我问。

“他娶了个盲姑娘。”

“那盲姑娘比你漂亮?”我依照常规思维定势顾自揣测,却忘了漂亮与否对盲人没有意义。然而,这仍然是我的个人揣测,盲人也渴望得到美的照耀,他们对美的判断标准与众不同而已。实际上,是盲小伙最终决绝地放弃了她,她直到最后一刻都在坚持:“我不甘心。在他婚礼前夕,我去问他为什么。他回答:‘我想摘掉墨镜。死都想!想死了!我每分每秒都想把这副压在鼻梁上的墨镜握在手心里捏烂、揉碎,或是用牙齿把它咀嚼成齑粉,再吞进肚子里吃掉。’我这才猛然意识到:我们相恋期间,他未有一次当着我的面摘掉过墨镜,他怕我看到墨镜后面那两个丑陋的黑洞。”

很显然,盲小伙跟她一样脸披“面纱”,那副永不离弃的“墨镜”就是他的面纱,他有多么依赖墨镜,就有多么想摘除它。然而,面对一双明亮的眼睛,他终究积攒不起足够的勇气和力量,而宁肯娶盲姑娘为妻。当“隐疾”面对“隐疾”、黑暗面对黑暗的时候,隐疾才会自动消解,没有人愿意永远面对居高临下的优越。只是不知道:这姑娘什么时候能像小伙子摘掉墨镜那样,亲手摘掉自己的面纱。盲小伙遇到了能让自己坦露隐疾的盲姑娘,她的主治大夫却拥有一双洞察秋毫的大眼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主治大夫不知道,病房里有双贼溜溜的眼睛也正在觊觎着这幅薄薄的面纱。

病人们日夜厮磨,时日既久难免龃龉,患有偷窃癖的吴芳着魔般地再三试图偷窃黄蘑菇的面纱,弄得病房里鸡犬不宁。吴芳作案的时间多在深夜,夜间是病房最为安静的时候,在药物的作用下,疯子们个个都被深度致眠,吴芳却是特例,镇静药对她不起作用。生命的个体差异性在疯子们身上彰显得最为淋漓尽致,无论从生理机能还是灵魂层面而论,总会有些人旁逸斜出于“群属”之外,成为独异的“另类”,比如吴芳,她对镇静药几乎免疫,令大夫不胜惊奇。如果人的生命源能如同火焰、药物相当于灭火剂的话,有的“火”只需两片药即可压灭,有的耗去十片八片依然烈焰汹汹。不过,哪怕最具学术追求精神的大夫亦不敢大胆拿吴芳这个特例作试验,用药不当将造成严重的医疗事故,只能听任她在精神亢奋的暗夜里灼灼发光并特立独行。

到了夜里,偷窃癖患者吴芳女士就会注了鸡血般双目炯炯、伺机而动,平日里她偷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玩艺儿:发卡、牙刷还有香囊之类,每次有人丢了东西,都会引起一阵骚乱。丢了牙刷香皂还好说,花几块钱即可再买,丢了别的东西麻烦就大了。许多疯子都有自己特别心爱或器重之物,要么是纪念品、要么是信物或吉祥宝贝:一张小照、半张纸片,甚或是一缕头发、两颗小石子,都可能成为疯子的“护身符”。这些东西在别人眼里分文不值,对患者本人却是性命攸关。有个女患者脖子上挂着只拇指般大的小葫芦,二十四小时不离身,一旦丢失那只小葫芦,她就会大哭大嚷,能把天戳个窟窿出来。据她说那葫芦里装着一口“法气”,那“法气”是她心爱的男人吐进去的,那口法气在,她平安无事,失了那口气,她就会丧魂落魄。因丢失了小葫芦,她闹腾了整整七天,把她的主治大夫都险些折磨疯掉,万般无奈,院方出面协调,并事先预备好一模一样的小葫芦,然后煞有介事地把那个早已抛弃她的混蛋男人请进病房,让他当着女病人的面往葫芦里吐了那么一口“法气”后,重新挂到她的脖子上,病房里才算暂时恢复了秩序,那只装了“法气”的宝贝葫芦就是被吴芳偷去的。

通常情况下吴芳偷了东西以后,只是把所偷物品藏匿起来,不会毁弃,亦不会据为己有,对她而言,乐趣只在于偷窃行为本身,至于所偷物品价值几许她全然不加理会。医院里经验最丰富、最能与疯子周旋的资深大夫都不得不承认:吴芳是个天才窃手。尽管病房里到处安装着监控器,连蚊子作案叮人都难辞其咎,想捉住吴芳那只行窃的手却十分艰难。吴芳的主治大夫李铭是个在专业上颇具探索精神的年轻人,他决意要亲自捉住吴芳的行窃之手,从而有效治愈她的偷窃癖。

李铭大夫专门拿出时间,白天守在病房蹲点观察,夜里不眨眼地守在监控室里盯着摄像镜头,吴芳还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成功偷窃了钟情妄想症患者随身携带的一帖小照。丢了照片以后,女患者不可避免地躁狂起来,又嚎又骂、呼天抢地,镇静剂和约束带也不能解决问题,病房里乱糟糟如同捅了马蜂窝,除非把她捆缚在床上,只要能够自由活动,她就会寻死觅活。事情很无奈,只要她的“钟情症”得不到缓解,那帖照片对她就会魔力无边,在没有能够对照片的魔力袪魅以前,只能对她采取顺势疗法:暂时满足她的要求,帮她找出那帖比性命还紧要的照片成为比药物更有效的当务之急——照片上那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男人,促使我走出精神病院很久以后还要琢磨:治疗精神病的不应该是只懂得药理学的医生,而是哲学家或宗教高人。

由于吴芳是个惯偷,大家认定作案者非她莫属,护士和大夫轮番出阵,软硬兼施外加威胁利诱,请求她把照片拿出来。她诅咒发誓,宁死不肯承认偷窃行为,李铭大夫只好发动大家集体寻找丢失的照片。病房里所有的疯子和非疯子们都手忙脚乱地像掘金般到处翻寻,搞得人仰马翻,唯独吴芳悠然自得地冷眼只作壁上观。也是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吴芳最得意的就是这个“人仰马翻”的效果。需说明:由于在精神病院亲眼目睹到太多的病案逸事,使我对“心理学”大感兴趣,以致有段时间我着魔般地想做心理医师,打算亲自救治那些迷失在心理雾瘴中的灵魂疾患者,为了做个优秀心理治疗师,我到处求教专家,把亲眼目睹的案例拿来与他们不厌其详地探讨,才约略理解了某些患者的奇特情状。

再说吴芳这个偷窃癖患者。很显然,其偷窃行为背后潜藏的深层动机是满足其因挤压过甚从而变得畸形的“关注欲”,在她亲手制造的鸡飞狗跳的特殊时刻,她的关注欲才会得以满足,也才能达到其行窃的真正目的。这就仿佛:有人为了出名而扬言要炸毁埃菲尔铁塔那样,吴芳能量有限,她显然做不来类若炸掉铁塔那样的“壮举”,只能小偷小摸。在她的潜意识里,能够制造出病房“全体总动员”的混乱局面乃是自己有“本事”的体现。实在说来,她未有任何过得硬的本领,想要出头露面、获得非同寻常的成就感,只能独辟蹊径。大家一边钻窟窿打洞地寻找丢失的照片,一边指桑骂槐地讥嘲她,吴芳任人褒贬,面带竭力抑制的得意和镇静,看上去就像电影里的女主角那样,倍受注目和重视。

被“关注”和“重视”,这是吴芳的深层根本动机。与其说她患的是“偷窃癖”,毋宁说她是“被忽略症”,或者叫“关注渴望症”。由于各个方面都太过平凡普通的缘故,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是个被忽略不计的角色,无论怎样努力,她总是像大海里的一滴水那样,被淹没在“分母”的海洋里,从来未有机会翻跃过那条高亘在空中的横杠,成为分数线上面的“分子”,而她又特别要强不服输,于是开始偷窃。她的“偷窃”行为实际上是在反抗和破坏。她反抗的是那条铁面无私令她无可奈何的“分子”与“分母”之间高悬的横杠,在她的潜意识里,那条“横杠”是压制她的所有外力之象征。比如,她希望像别的女孩那样得到美貌,父母遗传基因的“横杠”压制着她,她终生只能作个相貌平平的灰姑娘;她想跃身“贵族”阶层,被众人仰慕,草根百姓的微寒出身使她只能沦落底层,这又是一条她无力超越的“阶层之横杠”。她想成为才艺出众的明星,更是匪夷所思的痴心妄想,她想成为惊天动地的爱情女主角,却连最差强人意的爱情故事都难以遭遇,诸如此类的“潜横杠”看不见也摸不着,却无时无处不在压迫她,使她绝望地淹没在“平庸”的海洋里。

终于,她伸出了不甘平庸的反抗之手。她的手不是在偷窃,而是在“破坏”和“打碎”,她成功偷窃到手的每件物品都是那条“横杠”的象征,她企图以偷窃行为撬动牢不可撼的命运之“横杠”,或者至少挑战和调戏横杠,从而反抗命运的压制。每一次,看到病房里由她制造的混乱逐渐升级,最终抵达不可开交的“高潮”,她就会把偷窃物悄悄放回某个易于发觉的地方,于是,失物完璧归赵,由她导演的闹剧落下帷幕。这种猫捉老鼠和老鼠戏猫的游戏在病房里反复上演,大家慢慢习以为常以后,渐渐丧失其戏剧性效果,于是,她把不安分的手伸向了黄蘑菇的面纱。

黄蘑菇的面纱跟那些小东小西的物件不同,那些物件在暗处,面纱却在人人看得见的明处,它是病房里标志性的象征物,对它下手预示着巨大的技术挑战,很显然,吴芳想要的就是这种颇具难度的冒险和挑战,她被连续的成功冲昏了头脑。不过,这次她无情地遭遇了自己的滑铁卢,夜里正在行窃时,她的主治大夫李铭一声断喝摁住了她的双手,几个事先埋伏的护士随即冲进来,差不多全体患者也都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把行窃者吴芳团团围困在作案现场,那条粉黄色面纱牢牢握在吴芳手里,在人赃俱获之下,吴芳羞愧地把那条面纱蒙到自己的头上,使自己盛开成病房里的第二朵蘑菇,可怜的害羞症姑娘失了面纱的掩护,驼鸟般把自己躲藏在被子里瑟瑟发抖,连头都不敢露,唯恐自己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从而招致时间那个恶贼的偷袭,众疯子们七手八脚把面纱抢过来交还给害羞症,害羞症从被窝里钻出来急不可待地把它披在自己头上,吴芳无奈之下,只好冲出重围,回到自己的床位,羞愧地把自己蒙到了被子里。

把吴芳当场抓获以后,主治大夫李铭开始对她实施“厌恶疗法”:把她叫到办公室,不厌其烦地反复播放她的行窃录像带给她看。这录像是李铭从监控器里翻录出来专门作“厌恶疗法”用的,自吴芳开始作案,到她在众口铄金之下羞愧地蒙上那块偷来的面纱,以至羞红着脸钻进被窝里,如同一部完整精妙的微电影,吴芳乃是这部电影里出足了风头的“绝对女主角”,其表演技术出神入化、无可挑剔,堪称完美,原因很简单:她超越了技术。

按照李铭大夫既往的经验,哪怕作为“疯子”,吴芳面对那段耻辱的录像时,都应该感到无地自容、难以面对。为了逃避这耻辱的折磨,她会坚决拒绝去看那部由自己主演的“微电影”。当然,不看却是不行。在护士的监束之下,她必须像服药那样一天三次半秒不差地仔细观看自己的偷窃录像,这录像就是她的“药”。然后,渐渐地,她会开始厌恶自己的偷窃行为,到这时候,往往预示着心理治疗的契机业已成熟,于是,李大夫就可以水到渠成地安排吴芳接受每周两次的心理治疗,不出意外,不久她即可痊愈出院,心悦诚服地去度过自己平凡的人生了,其被精神病院终止的偷窃行为将成为其人生死水微澜的记忆之浪花。

然而,事情却是大大地出乎意料之外。

吴芳对那部令人感到羞赧的“微电影”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看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恨不得一天看十遍都不厌其烦。很显然,这部录像带歪打正着地使她终于跨跃过像上帝一样高悬在头顶的“横杠”,超越“平庸至死”的命运,成功地实现了出人投地的“大明星”美梦,她怎不感到欣喜若狂呢?换言之:她当真把录像当成了“电影”,而把自己当成了“绝对女主角”,非但没有痛改前非,相反,“偷窃”的内在驱动力更加强大不可逆,而且愈偷愈技术刁钻,愈偷表演色彩愈浓烈。也难怪,这个被命运忽略和压迫太久的女孩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在精神病院的病房里会成为引人注目的“大明星”,上演一部精彩绝妙的微电影,让她尤感骄傲的是:连她一向崇拜的主治大夫李铭都心甘情愿地做了她的配角演员,颐指气使的护士们更可怜,只能跑跑龙套,连配角的位置都捞不到,这怎不令她扬眉吐气、笑傲众生呢?不出意外的话,这个很可能平庸至死而又至死不甘平庸的女孩,将至死都难以治愈自己的偷窃癖,除非,她被命运突然青睐,当真出人投地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或者,她能够醒悟到,所谓“伟大”其实恰恰就是“平凡”,然后,去心甘情愿、甘之若饴地享受自己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生。然而,可以绝对肯定的是,精神病院的任何药物都无法使她了悟这样的道理,于是,她必将继续自己的疯子生涯,并以“偷窃”的方式与命运持续进行殊死之抗争,且只能以“疯子”的身份来超越“平庸”之人生。

与偷窃癖相比,对付黄蘑菇的“害羞症”更加棘手。

任凭医生千条计,她自有老主意。自从面纱遭遇过被偷窃的经历,她晚上睡觉都要抱在被窝里,只要睁开眼睛,就会像蜗牛搬着自己的房壳那样,她须臾离不开面纱的蔽护。望着移动在病房里的这只巨大的“黄蘑菇蜗牛”,许多时候我忍无可忍地恨不得冲上前去,一把扯下那块该死的面纱,再扔到地上恶狠狠地拿双脚去踩踏,把它踩得如同破抹布般稀巴烂脏。当然,如果那袭面纱能够披在我的头上,则另当别论。事实证明:恨即是爱,没有人知道,我有多么地渴慕和嫉妒那袭面纱。

黄蘑菇的主治医师年轻帅气,毕业于名校,具有货真价实的博士学位,他撰写的论文不断发表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并博得了专家们的诸多好评,他张贴在墙上的医介简历写得清清楚楚、有目共睹,然而,面对女孩披在头上的那块薄薄的面纱,他却如同可怜的黔之驴那般束手无策。每天查房时,不知可敬的博士面对那块令人抓狂的面纱心里作何感想。

他是女孩的第四任主治大夫,前三任包括一位威名远扬的老教授,皆被那块面纱折磨得几近疯狂,继而无可奈何地选择激流勇退。其中一位大夫不甘心失败,曾把那块面纱以暴力方式强硬地摘拽下来带出病房,期望采用这种强迫性的“逆势疗法”治愈她,结果黄蘑菇险些把自己的舌头咬断,幸亏护士及时发现才没有酿成更严重的医疗事故。咬坏了舌头的黄蘑菇好长时间无法正常进食,只能依靠静脉输液维持营养,其父母扬言要把医院告上法庭,院方好不容易才平息了这起咬舌风波。自此,大夫们轻易都不敢再对患者采取“逆势疗法”了,担心把患者激惹至极端,发生意外。虽然住在封闭病房的患者们想要找到自杀工具非常困难,甚至为了严防上吊连洗脸的毛巾都被护士撕成手帕样的小方块,却不能撬掉患者的牙齿。牙齿这东西虽不如刀剪锋利,对付舌头却是绰绰有余。“咬舌”事件发生后,没有谁愿意再作黄蘑菇的主治大夫,黄蘑菇成了令医院极其头疼的棘手难题,就是在此般情状之下,博士自告奋勇地接管了黄蘑菇。

通常而言,精神科患者接受治疗时较少更换大夫,精神疾病不像肌体肿瘤,通过机器可以迅速确诊,精神病症常常几个月都摸不清底细,真正的“病源”像多变的白骨精那般烟笼雾罩,那“妖精”还喜欢乔装打扮,往往以风马牛不相及的假象呈现,狡猾地跟医生玩躲猫猫游戏,医生必须像资深侦探那样草蛇灰线、伏延千里地按图索骥、跟踪追迹,如同捉特务一样抽丝剥茧般分离出层层假象的外壳,才会逐渐使病源呈现其庐山真面目。虽然精神病医院也引进了不少检测仪器,对灵魂疾患的判断仍然主要依靠医生的经验和感觉,机器的作用微乎其微,仅供参考,谁依赖机器,谁注定只能是个庸医。出类拔萃的精神科医生,永远只能依靠自己卓异的灵魂品质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去工作——这是我以自己的亲身体验得出的感悟。

恕我冒昧直言:虽然以“疯子”的身份住进精神病院的时间并不是太久,我体味和观察到的东西却是受用终生。正是那段煎熬至灵魂泣血的经历,使我明白:说到底,灵魂属于“非物质”存在,而机器只是无知无觉的“铁疙瘩”,无论多么高智能的铁疙瘩机器都不可能对灵魂产生感应,治愈灵魂疾患,最有效的只能是“人”本身,而且这个“人”必须是个相信灵魂、尊重灵魂,拥有博大深厚且高品质的灵魂之人,而且,这个人愿意拿自己的灵魂去温暖和映照患者的灵魂,以生命关爱和影响生命(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全体疯子向可敬的精精科医生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他们乃是灵魂的解剖师和生命的神圣服务者,应该受到整个人类的敬仰和尊重)。综上所述:频繁更换医生显然有百弊而无一利。

然而,黄蘑菇却是个特例。顶在黄蘑菇头上的那块薄纱吸引得一位又一位颇具专业志向的专家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由于那块面纱太过招摇注目,几乎成了整个医院的耻辱性标志:道理明摆着,如果连一块小小的面纱都对付不了,医院还能有何作为呢?连院长本人看到那块面纱都忍不住感到汗颜。就姑娘的面纱问题,院方专门进行过郑重其事的会诊,甚至邀请外院著名专家参与决策。事情明摆着:女孩自觉自愿地摘下面纱之日,就是治疗宣告成功之时,只要女孩的面纱存在,就预示着治疗失败。面对那块旗帜般招摇瞩目的面纱,没有哪个大夫不发怵。可怜的博士年轻气盛,也不知自己是否手握金钢钻,就贸然揽下了棘手的瓷器活,连医院的耗子都充满同情地望着可怜的傻博士: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他更倒霉的大夫了,他的失败旗帜般被众目睽睽地顶在脑袋上,昭然若揭且有目共睹,那面纱存在一天,失败的屈辱便笼罩他一天。我暗想:别的医生眼睁睁地瞅着他黔驴技穷,会不会把嘴巴笑歪呢?这位傻博士也算煞费苦心,每天查房时都要不厌其烦地反复夸赞女孩的“勇敢”和“美丽”,进而像新郎官心急火燎地想要揭下新娘的红盖头那样,期待着“美丽的姑娘”能够“勇敢地”摘下面纱。然而,任凭他口吐莲花、十八般技艺尽施,姑娘就是不摘面纱!她像顽皮的孩子一样乐此不疲地跟博士玩着捉迷藏游戏,查房时她调皮地掀起面纱飞快地给博士扮个鬼脸,有时还会送去一个恶作剧的飞吻,然后立刻放下面纱,严丝合缝地把自己遮蔽起来,可怜的博士越来越失去耐性变得绝望抓狂,查房时他常常呆痴地盯着那幅面纱,半天都不言语。

然而,可是,但,谁都不曾料到,又过了一段时间,很突然地,黄蘑菇自觉自愿地主动摘下面纱,她的“害羞症”一夜之间宣告痊愈,她本人很快出院,她的主治医师,那个博士大夫也随之从医院里消失而去,不见了踪影。直觉告诉我,一定有什么非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了,然而,所有的医生和护士都三缄其口,仿佛他们根本不曾存在过那样。

黄蘑菇的病是怎么治愈的?博士去了哪里?为什么医院对此讳莫如深?这成为埋藏在我心底深处的不解之谜,直至出院以后我才得知真相:博士大夫跳楼自尽了。

“自杀”乃是精神病院的首要劲敌。精神病人有个共同的特点:自杀欲非常强。对他们而言,“自杀”乃是最彻底的解脱。而精神病院的首要职责便是: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为了生命安全,医院草木皆兵、步步为营,几乎无所不尽其极。治疗自杀的医生自己跳楼自杀,这对医院来说是丑闻中的丑闻、耻辱中的耻辱,医院自然要封锁消息。

然而,为了表示对博士大夫的缅怀,我必须说出真相。

博士大夫姓杨名钟,当时已三十七周岁,由于长着副娃娃脸,看上去依然像个小伙子。杨博士虽学历不低,收入却不高,年近不惑连房子都没能买上,一直住在出租屋里,那套出租屋同时亦兼作他的私人咨询诊所用,为了增加收入,他业余时间兼做心理治疗师。在精神病院工作的大夫收入都不高,远远不能跟普通医院的医生相比。普通医院里,检查费、手术费外加医药费和红包好处费,日进斗金宰人不见血,精神病医院里,手术刀根本派不上用场,药物也是人所共知的几种,且对用量的限定非常严苛,出现量的偏差,其后果不堪设想。医院既没有核磁共振仪、亦勿需彩超透析机,想要取得比较好的疗效,只有一剂妙药:对病人用“心”。“心力”用到,方显成效。而“心力”这东西跟药物截然不同,“药”拿物质材料炮制而成,源源不断、生生不息,无论多么贵重的物,只要花钱就能买到,“心力”这东西工厂里制造不出来。一个人,不管怎般强壮,心力都极其有限,透支过度就会灵魂衰竭,就像苹果和橙子,拿榨汁机榨干榨净,也挤不出几多汁液来。精神病院的医生大多不会让自己对病人深层投入灵魂和感情,他们懂得“明哲保心”的道理,通常而言,他们只让药物和技术出场跟患者敷衍,自己置身事外只作壁上观,很少让自己的“人”涉入其中,只要没有生命危险,哪怕眼睁睁看着病人在痛苦的炼狱里翻滚挣扎,亦不会轻易动用自己的灵魂资源。

杨钟博士是精神科大夫里的特例。

自二十五岁踏入精神病医院的大门,杨博士就把自己交给了患者,这是一种身不由己的“交出”,就像热恋者激情难抑地交出自己的心给情人那样,在别的大夫看来,这种“交出”是“医格”和技术不成熟的表现,修炼到“炉火纯青”的境界,即能够做到“涉水不湿身,引火不烧心”,超然其外、游刃有余,只跟患者玩药物和技术,自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即使偶尔不小心卷入,亦会冷着心肠金蝉脱壳、全身而退。杨博士则不。对自己的每个患者他都会倾心倾情、尽力尽心,他的治愈率最高,经他治愈的患者复发率最低,这在医院里尽人皆知。他非常清楚:要让黄蘑菇姑娘自觉摘下面纱很简单,只要肯狠着心肠下药即可。当她顽强地以死相抵,牢牢地戴着那幅面纱时,虽看上去荒谬不堪,但,作为一个“人”,她的生命依然丰沛饱满,她的“自我”也依然坚定强壮,那袭面纱就是她维护自我的武器。只要不丢掉防御的武器,她就在为自我而战斗,她就是个鲜活而又生命力丰沛的人。仅仅只想让她摘除掉面纱,用药摧毁她的自我,她就会自动交械。当超量的药物令她变成麻木不仁的泥雕木塑时,她哪里还有羞耻和自尊可言呢?尊严丧失净尽,面纱的存在亦将毫无意义,自然会自动解除。问题是:到了那时候,她就会变成一具仅有肉体存在的傀儡,这对一个鲜活的生命而言,比头戴面纱还要残忍。

不过,我亲眼目睹到的事实是:许多“聪明”的医生都宁愿舍本逐末地走捷径,以消灭“症状”为目的,急功近利地用药不用心,只在表面做文章。这就仿佛:灵魂的下水道出了问题,医生只管把地面的现场清理干净即完事大吉,他们不会拿出半丝半毫“灵魂自我”去真正给予患者,看上去,患者的症状消失了,比如,黄蘑菇自觉摘下那袭令其父母忧心如焚的面纱,但,她躯体里的“人”却宣告死亡。在保全其灵魂鲜活性的前提下让她摘下面纱,仅仅依靠药物则完全无能为力。杨钟博士不够“聪明”,他没有偷懒地直接用药物攻击黄蘑菇的表面症状,他要忍着失败和被嘲笑的屈辱,笨拙而又缓慢地修复她被扭曲的灵魂。黄蘑菇是他成功治愈的最后一例患者,不过,他的治疗手段十分独特。

据已康复出院的黄蘑菇讲:出事那天下午,杨博士把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苦口婆心地劝导她摘下面纱。那条薄若蝉羽的粉黄色面纱历经几任大夫仍顽固地笼罩在黄蘑菇的脑袋上,成为当地精神病学界的“奇观”,如何摘下那幅面纱成为颇具挑战性的学术课题。在三位前任大夫知难而退的情况下,杨博士主动请缨以后,耗尽心力,把脑细胞耗死数千枚,亦未能撼动那块面纱之一角,这给杨博士造成了几乎致命的挫败感。也是事后人们方才知晓,接手黄蘑菇时,杨博士的精神已濒临崩溃的边缘。身为大夫,他也是个潜在的高危患者。作为精神科大夫,由于不遗余力地对患者投入感情,他虽倍受患者喜爱和家属的拥戴,在爱情问题上却屡遭挫折。

事实上,在精神病患者被视为“疯子”而备受歧视的同时,精神科大夫的处境亦不容乐观,有些精神科大夫甚至羞于向别人坦承自己的工作。在固有的观念里,殡仪馆、监狱以及疯人院,乃是地球上最为犯忌的三个地方。杨大夫曾经的少数几次短暂的恋情,皆因自己的“疯人院”工作而告失败。人们的潜意识里:在疯人院工作的医生多少都有些“疯癫”、心理医师通常都存在程度不等的“心理疾患”。简单地讲:“进了疯人院的门,都是那号人。”这话虽失之偏颇,然而,要做一名优秀的精神医师,其本身的灵魂必须能够与患者产生高度感应,这倒是事实,其感应度愈准确和强烈,他对疾病的体味和洞察就会愈深刻、对患者的帮助就会愈有效。如果自己的灵魂油盐不浸、铁板一块,万里无云万里空,这样的人肯定成不了优秀心理治疗师。杨博士能成为患者最拥戴的大夫,恰恰因为他本身存在心理疾病的胚胎和土壤。那胚胎在潜移默化中被慢慢地激活过来,他本人却不曾清醒地觉察到。由于他对病人太过投入,使他心里沉淀了大量精神毒素,这些从病人情绪里离析出来的毒素日甚一日地戗害着他的灵魂,久而久之,他就把自己变成了十足的“医疗垃圾桶”。患者们争相朝桶里抛洒着极富毒害性的精神垃圾,又向他无限度地索取着灵魂的给养。像牛一样,他“吃”进去的是带毒的杂草,挤出来的却是纯粹而又甘甜的乳汁,长期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他“久医成病”,一步步地逼近了衰竭和崩溃的边缘。

在那个乌云密布、天气阴郁的下午,我相信,杨博士也和病房里的绝大部分患者一样,对那块该死的面纱突然感到深恶痛绝,连半秒钟都不能忍耐。这种突然间对某种已经忍耐两万年之久的事物再也忍无可忍的情况许多人都曾经遭遇过。比如,一个做了二十年优秀班主任的老师突然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抓起调皮捣乱的学生把他恶狠狠地掼出窗外;一个态度温和如春风的资深客车司机丧心病狂地把客车突然开往绝壁之下;一个低眉顺眼卑躬屈膝三十年的奴才突然胆大包天地抬手劈给主人两记响亮的耳光,像这样大逆不道的“逆天反常事件”时有发生,表面看去违反逻辑,深藏的内在隐渊却顺理成章:高强度的长期压抑和扭曲必然造成瞬间的恶性暴发,就像火山被炽烈的熔岩憋闷太久亦会不可避免地爆发那样。多年以来,杨博士点点滴滴地隐忍和抑压下去的全部毒素,在那一刻硫酸样凝聚和裱释在了那幅薄薄的面纱之上。把黄蘑菇叫到自己办公室的那个阴霾的下午,那幅面纱在他心里已经燃烧成了熊熊烈焰,那烈焰噼啪作响猎猎有声令他血脉贲张。他先是心力交瘁地劝说黄蘑菇,继而充满绝望地鼓励甚至威迫她摘下面纱。他太想成功摘下那幅面纱了,那轻薄柔软的面纱泰山压顶般钳制着他的神经,令他骤然抵逼忍耐的极限。忍耐的神经一条条无声地崩断,只剩下最后一根脆弱的蛛丝在绝望的空气中残烛般地摇曳着。他认定:自己三十六载人生所承载的全部挫败都是由那幅面纱造成的,那幅面纱就是他全部屈辱的象征,只要摘下面纱,就会揭开围猎他的浓重之雾霭,使自己的人生云开日霁、豁然朗晴。那幅面纱又轻又薄,就在其眼前触手可及的地方,只要他轻举手臂,那座压得他抬不起头来的“泰山”就会如同凋枯的树叶般飘然萎坠。然而,日复日、夜复夜,年复年、月复月,那片该死的“树叶”枯而不凋、稳若泰山,这太他妈欺负人了!不,他不能再被一片该死的枯树叶欺压和嘲弄下去,再也不能了!他的人生必须拨云见日,掀开阳光明媚的新篇章!那团炽黄的火焰还在眼前熊熊燃烧,他相信,如果不能即刻把那团火焰扑灭,自己的人生必将被焚烧成不可救药的灰烬。想到自己的窘迫和绝望,他哗然一声崩塌了全部理性的堡垒,成为怒不可遏的疯子,不顾一切地趋步上前,一把扯掉那块他曾经千万次想要消灭掉的仇敌般与他不共戴天的面纱,一不做、二不休,把故意跟他作对几乎把他逼至绝境的黄蘑菇姑娘摁倒在沙发上,饿豹般撕开她的上衣、扒下她的裤子,连想也没想,就把自己充满仇恨的阳具利刃般直截了当捅进了她的下体,红了眼的斗牛般疯狂而又大刀阔斧地冲剌起来。

黄蘑菇姑娘在突如其来的猛烈狙袭之下大声嚎叫着,那悲壮凛烈的嚎叫声如同催征的号角,猎猎地激荡和鼓舞着挫败已久的博士,博士就像战场上彪悍的勇士般连续冲刺几十个回合不肯停歇,黄蘑菇姑娘震耳欲聋的嚎叫声由惨烈渐趋欢畅,很快演变成为烈火烹油般痛快淋漓的赞歌。她欢快的赞歌吗啡样刺激和麻痹着博士的知觉神经,使他完全忘记掉自己身上的白大褂,从而由医生直截过渡至纯粹的雄性动物。当人们闻声而至时,那医患二人还在搅缠作一团难分难解。目睹者都被这骇人听闻的场面惊呆,由于太过荒诞,连两个当事人也不完全清楚正在发生的事情。伏压在黄蘑菇身上意犹未尽的博士又过了足足两分钟才惊醒过来,椎心刺骨地睁开懵懂昏昧的眼睛好不容易弄明白了眼前的现实,并凭着医生的职业敏感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领悟到整个突发事件的全部内涵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外延。醒悟过来的瞬间,博士像汽笛一样尖叫着直截了当向几十米开外的走廊尽头冲去,当人们愣过神来朝他追去时,他已经麻利地攀跃上窗台,连半秒钟都不曾迟疑就义无反顾地跳了下去,追在最前面的那位年轻实习医生刚来得及伸出手,他伸出的手还不曾触及到博士的白大褂,那白大褂已经像一只巨大的白蝴蝶一样飘坠至楼下去了。尾随其后的人们先是把头探至窗外惊愕万状地观望,半分钟后又尖声啸叫着向楼下奔去。等大家冲至楼下,博士已无可救药地魂归西天,他用巨大无边的死亡成功抵御和掩盖了必将面临的奇耻大辱。由于这耻辱太过凛冽和严酷,哪怕被死神的魔爪紧紧攫住,他脸上因耻辱呈现出的羞惭仍不能平复。他微启的嘴唇和半睁的双目似乎在痛心疾首地惊叹:“我的天啊,这是怎么回事?”

人们正围着魂断气绝的博士发愣时,黄蘑菇姑娘从楼上尖叫着冲了下来。破天荒地,这是自她入院以来首次主动自觉地当众揭下面纱,那幅面纱像蝴蝶的羽翅般拖曳在她身后,使她看上去如同驾云腾雾的天使。她冲过来以后,不管不顾地拨开人群,毫不犹豫地趋身向前,先是把那幅她视若性命的面纱认真覆盖在博士身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抱起他跌得破碎不堪的脑袋失声痛哭起来。那破碎的脑袋明白无误地昭示着:黄蘑菇抱在怀里的已经是一具不折不扣的遗体,黄蘑菇不管!她顾自把博士紧紧地抱在胸前,就像抱着熟睡的婴儿一般。只可惜,博士大夫已经感受不到她怀抱的温暖了。如若他的灵魂尚且不曾走远,看到黄蘑菇姑娘那般深情款款、无限留恋地把他残破的遗体紧抱胸前,他一定会深感欣慰并安然长眠。作为一位把自己的全部身心都奉献给患者的大夫,能够安息在患者的怀抱里,这应该是最高的奖赏吧。

就是从那刻起,黄蘑菇完全恢复正常,再也不曾披戴过面纱,并很快被其父母接出医院。黄蘑菇告诉我:她出院以后又过了好一段时间,博士大夫才被火化,此前他始终躺在殡仪馆的停尸房里,等待着从远方赶来的家人与院方交涉有关他死亡的诸般事宜。黄蘑菇未曾出院就打探到了博士的下落,正因如此她才刻不容缓地以咬舌自杀相胁迫,要求即刻出院,并言之凿凿地向院方坦承:是她自己主动脱衣勾引博士,博士被逼无奈才屈身就范的,直白地讲:是她使用暴力性侵了博士,博士乃是不折不扣的受害者。作为男人和主治医师,博士知道自己浑身是嘴也讲不清楚,只好选择了决绝的沉默并以生命作为最后的担当。

由于她屡惹风波,医院也迫不及待地想要摆脱她这个灾星般的累赘,顺水推舟地就像扔掉一块火红的烙铁那样把她丢出了医院。事关风化,她的家人碍于脸面和女儿的声誉也不便追究什么,息事宁人地同意接她出院。出院那天,她不顾家人劝阻,连家门都不曾迈进,直截了当去殡仪馆寻找博士大夫,然后,像博士的妻子那样陪伴在其身边,直至博士的遗体被推进焚尸炉的最后一分钟都不曾离开半步。在她强烈执意的请求之下,那块柔软曼妙的粉黄色面纱最终作了博士大夫的裹尸布,像女人的怀抱那样温暖而又柔情地包裹在他残破的面部,和他的遗体一起化作灰烬,成为他生命里永不离弃的呵护和抚慰。

我再次见到黄蘑菇姑娘是在两年以后,那时她已做了街头摆摊卖袜子的小贩,我费了许多周折才找到她。那时,我正一腔热血地要做“心理治疗师”,整天像个特务那样,对自己曾经的疯人院病友们一个个明查暗访、跟踪追击,希望从这些活鲜鲜的“案例”中汲取心理治疗的精髓,并幻想着自己成为治疗灵魂的“名医”。遗憾的是:许多病人出院以后就销声匿迹了,又而且,她们住院时不少人用的是假名,出院以后,家人一般都把她们视作“家丑”,搬离原本熟悉的环境,悄没声息地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能找到黄蘑菇是个奇迹。她的生意不错、气色也不错,不过,她始终没有嫁人,而且声言此生不打算出嫁。

“博士死了,我嫁谁呢?”

我询问她不嫁的缘由时,她睁大眼睛反问,仿佛我是个不可理喻的白痴。“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博士大夫的?”我问。

她笑了,邀我闲时到她家做客。她独居在一套四十来平米的小房子里,很愿意跟我聊聊自己的“疯人院恋情”。据她坦言,她在精神病院的封闭病房里第一眼看到博士就爱上了他。在医院里她是个被大夫们抛弃的患者,而且是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抛弃,就像没人肯要的皮球那样,她从一个大夫那里,被踢到另一个大夫那里,踢来抛去,没有哪个大夫愿意再作她的主治医生接管她。在封闭病房里,每个患者都有自己的主治大夫,患者们就像无父无母的孤儿,所属的主治大夫就是其“认养者”,别的患者都有大夫“认养”,只有她黄蘑菇被抛来踢去,谁都不曾想到,这给她造成了怎般深不可测的伤害。

“我连一棵树都不如啊!那院里的树都有人认养,我却是个没人要的垃圾!我每次看到那些挂着牌子的树都会忍不住痛哭。”

黄蘑菇的话使我想起了精神病院的那些树,树身上挂着“某某认养”的小铁牌。认养者负责给自己的树修枝打杈、消灭寄生虫,如果树生了病,还要给它挂点滴输液,被认养的树像孩子一样幸福地微笑着开花结果。每每看到那些挂着认养牌的树我就会在心里默唱:“有妈的孩子是块宝。”树木也需要妈妈的疼爱,那认养者就是树妈妈。很遗憾,这世界上有许多人包括做妈妈的都不知道“妈妈”是什么意思,却想当然地认为“疯子”就是“傻子”,无论对其态度怎般恶劣,他们都不会有感知,事实上,“疯子”超常地敏感,跟傻子迥然不同,哪怕一缕微风般的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疯子都能准确体察。为了掩饰被抛弃的屈辱和痛苦,黄蘑菇只好把自己更深地躲藏在面纱后面,就像耗子钻进深深的洞穴里那般,那个面纱就是她藏身的地洞。从小到大,她从来不曾肯定和接受过自己,表面上,她不能接受的是自己的外貌,实质上,她真正不能接受的,是自己作为女性存在的最私密的阴部。

“你不觉得那个东西很丑陋吗?”黄蘑菇问我。她说的“那个东西”是指女阴,不过,真正惊到我的是她屋里赫然触目的男人阳具造型。她把那些澎湃昂扬的塑胶阿物挂在墙上作装饰,实在比挂一件牛头马面的骷髅还要时尚前卫酷,令我不敢直视。

在她看来,女性的阴部是世界上最丑陋、最恶心和最肮脏的造物,她不能原谅上帝把女人的性器造得那般不堪入目,令她不堪忍受的还有每月必至的例假,这使她对女阴更加恶心到呕吐。每个月来例假的那几天,她都会寻找各种借口躲起来,不跟任何人尤其是男人近距离接触,以免遭人嫌恶。她感觉那时的自己比猪猡还要肮脏,只要靠近半步,男人就会嗅到自己身上令人掩鼻的血腥气味。她处过的几任男友,不曾有一个目睹过她的裸体。不是她严守贞操,而是她耻于暴露自己的私处。那私处的存在对她而言就是个永不弥合的伤痕。她认定,那是上帝烙在女人生命里与生俱来的“天殇”,每个女人都是带着“伤痕”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每月的例假就是由那伤口里流淌而出的鲜血。天真未凿的孩童时代女人不知晓那伤痛的存在,一旦意识到自己是女人,女人就会痛心而又不可遏阻地开始“流血”了。那血自她生命的最深处流淌出来,这世界上没有任何灵药可以弥愈女人的“天殇”:

“女人带伤而来、又携伤而去,在最好的年华里,始终无可救药地血流如注,这就是生而为女人的宿命,没有任何女人能躲得过这样伤痛的流血宿命。你不这样认为吗?”

面对她的问话,我无言以对。

黄蘑菇姑娘还在娘肚里的时候,爹妈都认定她是个生着小鸡鸡的男孩,医院的B超也证明她是男孩,她的父母在她还未曾降生以前就欣喜若狂地大肆庆祝,不曾料到,她如期而至地爬出娘肚子的时候,身上却没有那个提前预告的“小鸡鸡”,而是带着一条勿可置疑的“伤痕”来到了世界。父母无法掩饰失望和沮丧,为了保住颜面,他们对外谎称生下的是个男娃,请朋友们吃满月酒时,她被紧紧地裹在襁褓里,以掩饰她身上那道见不得人的“女孩伤痕”。之后父母带着她很快搬家,又陆续生下五个女孩,加上姐姐和她,刚好凑成“七仙女”。不过,她父母对自己创造的“七仙女奇迹”甚为沮丧,他们想葫芦娃想疯了,她自小就被父母依照自己的意愿装扮成男孩:留男孩发型、穿男孩衣服,玩手枪之类的男孩玩具,邻居们都很自然地误把她当作男孩,她也深信自己是男孩。但她疑惑不解地发现,自己的一切都和别的男孩相同,唯独缺少男孩那个小鸡鸡。她羡慕死了男孩的小鸡鸡,只要逮着机会,就会拿小手去抚摸男孩的鸡鸡,她无数次幻想着,早晨醒来睁开眼一瞅,身上长出个男孩的小鸡!直至十六岁迎来自己的初潮,她才不得不死心踏地地相信,自己是个女人。她恨死了那道标示女人性别特征的“伤痕”,感觉它丑陋到恶心。她眼睁睁地瞅着那道“伤痕”愈长愈狰狞可怖,先是无缘无故地淌血,后又生出打着卷卷、盘着旋涡 的乱蓬蓬的杂草,感觉它丑陋和不体面到无可容忍,永世永生不可见人。好端端的女人,怎么会生出这般丑陋的疤痕来呢?她不能理解造物者的险恶用心,同时又感到愤愤不平:慢慢岁月的演绎使人体的各个器官都进化得几臻完美,偏偏这最女人的地方丝毫都不长进,还像原初那般杂草丛生、混沌荒蛮。相比之下,男人那个东西就要漂亮许多,可以骄傲而又堂而皇之地昭示于人。她喜欢男人那个阳物,喜欢到崇拜和嫉妒,愈崇拜男人的阳物,她愈不能接受自己的私处。

住进精神病院以前,黄蘑菇姑娘偷偷进行过各种处心积虑的“私处美容”。她想,既然那道“伤痕”不能弥愈,索性因势利导地把它妆扮成美丽的花朵,那样就可以坦然面对男人了。她花费昂贵的价钱买来一种叫作“樱桃嫩红精华素”的东西,听从美容院老板的嘱托,不厌其烦地连续使用,希望那个地方变得像花朵般“天然嫩红、柔润美丽”。然而,她用了无数瓶精花毒,那地方似乎更加地丑陋狰狞了。后来,当她知晓非洲女孩为了美化那个地方,居然在阴唇上打眼佩戴珠宝饰物时,又看到了希望之曙光。心想,自己如果也能在下体镶缀上金碧辉煌的首饰,阴部就不会再那般丑陋了。然而,走遍美体医院,却找不到哪位大夫肯替她做那种“荒谬透顶的手术”。于是,那道丑陋的“伤痕”便始终丑陋着。她不断地恋爱,又不断地分手,内心愈爱慕男人,愈不敢在男人面前暴露自己丑陋的“伤痕”,在她看来:让自己倾心爱慕的男人目睹自己烂疮疤般丑陋的私处,就会彻底毁坏自己的女人形象,哪怕是死,她也没有勇气对心爱的男人袒露自己。

她虽做过大大小小许多次整容手术,事实上,那对她而言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枉然,她真正想整容的是下体的阴部:“我绝望地发现,再怎么整来整去,那个地方都不可能变得玫瑰花一般美丽。”愈绝望,她愈羡慕男人那个物件,她常常在网上搜索男人那个阳物来反复观赏研究,愈瞅愈感觉赏心悦目,愈看愈羡慕嫉妒恨。在她看来,男人那玩艺儿特别的漂亮可爱,像报晓的公鸡般气宇轩昂、威武雄壮。这世界上她第一崇拜的就是男人的阳物,除了挂在墙上她最爱的那件,在她的闺房里,还放着许多件各种模拟阳具造型,都是她最喜欢的收藏。

“爸妈发现我的收藏品以后愤怒到捶胸顿足,以为我堕落至不可救药,恨不得一棍子把我打死,认定我伤风败俗、放浪形骸。可是,你相信不相信:直至被博士大夫发疯地裹在身下,我尚且是个货真价实的原装女儿身。如若说谎,天打雷劈,博士如果活着,可以为我作证。”

不用博士作证,我完全相信。

由于拒不接受自己的身体,她亦没有办法真正接受男人。每当倾心爱慕的男人要靠近她时,她就会下意识地退缩。男人最终都会不约而同地发现:越逼近她,她就会越躲避,她给自己设定了一条无形的界线,画地为牢地死死把自己圈定在里面,没有哪个男人真正闯过那条线。刚开始恋爱时一切正常,只要进入实质性阶段,距离她愈近,就会愈发现她的排拒和躲避,每个试图得到她的男人最终都会气馁地调头,无可奈何地弃她而去,她却因男人的弃绝而更加地自我否定和退缩。实际上,接近过她的男人没有一个知道:她之所以躲避和退缩,乃是因为她的胆怯和心虚:

“我从来不敢相信男人会完全喜欢我。丑陋和恶心到那种样子,男人怎么可能会喜欢呢?”她指的仍然是阴部:“幸亏女人看不到自己那个地方,除非借助镜子。我坚决不让自己看到自己,以免自我嫌恶。”她坦言。

由于认定自己的下体丑陋到触目惊心从而不可示人,她不相信男人在亲眼目睹过她下体那与生俱来、终世永生不可弥愈的丑陋“疮疤”以后还会喜欢她。她愈爱某个男人,就会愈对他躲避和退缩得变本加厉,她几乎用美容医院的手术刀把自己全身上下除那个部位之外的任何地方都重新翻修过一遍,还是没有力量让自己迎着男人坦露出自己的疮疤。曾经有段时间,她甚至考虑做变性手术,并幻想着自己骄傲地拥有一枚昂首挺胸的阳具,最终因高昂的手术费用而却步。绝望之下,她选择了彻底的退缩:直截了当拿一幅床单大的面纱把自己像蘑菇样兜头盖脑遮蔽起来,并对自己发誓至死都不摘下那块面纱。

她从来不曾意识到过:躲避和退缩其实是变相的“勾引”,“退却”的深层动机是希望男人对她锲而不舍地“进攻”。然而,面对她的退却,没有哪个男人把“进攻”进行到底,他们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放弃”。自我否定和自我放弃、被否定和被放弃,这才是她最根深蒂固的病源。在医院里被一个又一个医生“放弃”,像皮球那样被踢来踢去的时候,亦是她绝望和自弃到病入膏肓的时候。博士大夫冒着种种压力,在这个时候自告奋勇地主动接纳她,使她在“被弃”和“自弃”的沉沦中看到了第一缕希望的曙光,她对博士心生好感、一见钟情,当然不足为奇。然而,像既往那样,她对男人愈爱,便愈躲避,她无力打破这个长期形成的恶性模式。直觉告诉她:只有自己顽固不化地头顶面纱,博士大夫才会对她不弃不离,她摘下面纱之时,就是博士对她放手之日。为了留住心爱的男人,她宁愿把那块面纱戴至地老天荒。

当博士大夫决绝而又义无反顾地扯下她的面纱,不容商量地把自己的阳具旗帜般稳固地插进她女性的“天殇”之时,她的整个生命都被这个男人瞬息之间彻底占领。就在那时那刻,她终于接受了自己作为女人的事实存在,博士拿自己的生命治愈了她,她的生命里也只承载得下博士这一个男人。如同千年的铁树,她终生只绽放过一次女人花,这一生只有一次的女人花只盛开给她生命里唯一的男人。这个男人没有放弃她,他拿自己的生命作武器对她进行了最彻底的进攻,瞬间的进攻完成的却是永恒的占领。黄蘑菇身着雪白的婚纱参加了博士的葬礼,并从内心深处把那场葬礼当作了自己和博士的婚礼,她是博士大夫永远的新娘。

第四章 “开关系”与“碎片化”

杨佳音住在名叫“十九所”的精神病院里。出院以后,我第一时间就去看望了他。见到杨佳音的刹那,被记忆屏蔽已久的往事被瞬间激活,我逆流而上,仿佛坠回到时间的深渊往昔处。

“时间是什么?”我始终想不明白。

在我的想象里,时间有时候如摩天楼那般高大魁梧,有时又像死海样深邃无底,我最大的本领就是能把时间像绳子一样先缠成韭菜那样的细捆,再截成一根根火柴棒,然后结结实实地装进火柴盒里,需要的时候就点燃一根,把空间烧出个大窟窿。人是什么?火柴棒在时间和空间的交汇点上燃烧出的一豆微光。当然,这是我的看法。我此刻抽出来的,是许久以前的一根火柴棒,那时我还不是疯子,这确定无疑。每个疯子的发疯都有一件标志性事件,我的疯狂是由一则短信引发的。这则短信就像分水岭一样,把我的人生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部分。

“刘老师好,刚刚看完您的大作《死神之吻》,非常震撼。我有个十二万分唐突的请求,想让您要我一回。我没有任何功利动机,就是纯粹想和您做爱。如若说谎,天打雷劈。我虽不年轻貌美,但目前为止尚非烂女。我有自知之明,亦不会无理纠缠,只求您和我做一次爱,我就可以得到上帝的拯救了。”

这则我发给画家刘培元的手机短信是我走向疯人院的开端,不过,直到走出疯人院以后,这段记忆才重新恢复清晰。身囚疯人院的煎煮慢炖中,我千百次地咀嚼这则短信,那每个字都刀尖般锥扎在我的灵魂上,剔骨钻髓、如火炽烤,但我始终稀里糊涂。那时我还不是疯子,只着了魔般地想要打碎自己。

打碎女人的最强有力武器是什么?男人。

打碎女人的最佳战场在哪里?床!

那时候,我着了魔般地相信:只有被男人打碎,自己才能活下去,否则就会心痛致死。具体地说:必须打碎天真虚幻的“爱情神话”,敢于在没有爱和情的情况下无中生有地跟男人上床“做爱”,一个女人才能在这个世界上厚颜无耻地活下去,否则就得死。这就仿佛:大熊猫必须学会吃别的东西,否则就会因竹子的灭绝而灭绝。既然“爱”和“情”已成为最荒谬的迂腐,就必须学会拿“欲望”当粮食来喂养自己,才能得以苟且延命。刘培元是男人,是我圈定的第一个向自己狙击的“武器”,或者叫“杀手”和“毒药”。我必须打碎自己,让自己和这个整体碎裂的世界同频共振,这叫作“以毒攻毒、以碎击碎”的免疫疗法。然而,我的这个决绝而又荒谬的自救行为失败了。绝望之下,我被迫求助于心理治疗师。

“世界上可有什么东西是完整和囫囵的吗?”这是我给自己的心理治疗师提出的问题。在我的意念里,意义是碎裂的,关系是碎裂的,天空、大地以及床和世界也都是碎裂的,心不可能不碎裂。“葡萄酒里怎么可以含有杂质呢?这世界上可有什么东西绝对不含毒吗?”这是我的又一个质疑。我坚信,每一瓶酒,哪怕全世界最名贵的酒包括傲居首位的“BACARDI”里都含有杂质,我还坚信,所有的杂质都是类若砒霜的毒素。“怎么才能过滤掉美酒里的杂质和毒素,得到一瓶绝对纯粹的美酒呢?”面对这个简单至极的问题,亲爱的帅哥大夫无言以对,且认定我罹患“恐毒症”,需要住进精神病院做深入细致的长期治疗,直至这个怪诞到匪夷所思的问题像毒蛇一样从我的脑袋里消失为止。他坚信,酒里没有毒,是我的脑袋感染了电脑黑客一样的病毒程序,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剿杀和拆解这阴险的灵魂病毒,我面临的必将是疯狂的命运。

住进医院以前,我长期接受心理医师的“抗毒脱敏治疗”,效果甚微。在我的意念里,没有什么事物不含毒:情感和关系,爱意和信任、亲情和血缘,无一不被毒素浸污渍染,包括空气和目光都未能幸免。我在国外定居的叔父为了增强孩子的肌体免疫力,特地把孩子带回中国生活几个月作为送给孩子的健康储备源,他认定:经过几个月潜移默化的毒素濡染,孩子的身体此生都将百毒不浸,面对最凶险的瘟疫都会安然无恙。这给了我天才的灵感,促使我下决心发出了那则致命而又疯狂的讯息,企图借用男人的身体来戗毒自己的灵魂,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具备必要和基本的抗毒功能。

我认定,灵魂的戗毒是从“床”开始的,我的心理治疗师不同意该看法。我反问他:现如今这个时代,谁还能守得住一张床呢?大家崇尚的只是“Open relationship!”——破碎得四处漏风的“开关系”!在时尚前卫酷的“开关系”里,只有碎片!碎片!和碎片。在我的眼睛里,一切的存在都以“碎片化”的方式而呈现,我找不到“完整”、“囫囵”和“合一”,连我家的床单在我眼里也残酷地呈现为碎片状。需说明:我的床上用品自国外带回,上面织绣着仿毕加索的后现代拼贴图,我睡在黑夜的后现代碎片上,连做出的梦都支离破碎,这是我被送进疯人院的第二个依据:“思维破裂症”。

简单地讲:我被定义为“疯子”的主要病因有两个:恐毒症和思维破裂症。追根溯源,我的“恐毒症”由我老公引发而出。事情本身俗不可耐:我老公把我们的卧室对我最信任的闺蜜“OPEN”开来,慷慨大方地邀请她分享我们的豪华婚床,包括我从国外带回的后现代拼图床单,事情发生三年以后我才偶然察觉。换言之:在整整三年的时间里,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很荣幸地和我亲爱的闺蜜共同分享我老公和我们时尚前卫酷的婚床。这就仿佛:在我每日必饮的私家酿造葡萄酒里掺兑了砒霜那般。知晓事情真相以后我分析,“砒霜”的存在已是在劫难逃的事实,最明智的策略不是剔除,而是消化。我的具体做法是:像注射抗病毒疫苗那样在自己的灵魂里“灌毒”,从而增加灵魂免疫力。

如上所述,我选择自我免疫的第一剂“毒药疫苗”是刘培元这个男人。刘培元的“毒性”基本相当于“砒霜”,可以一剑封喉。我的道理是,既然要往灵魂里掺毒就从剧毒着手。当然,我清楚地晓得,能不能拿下刘培元这个堡垒另当别论,刘培元在我们这个鱼龙混杂的“艺术圈子”里是个不可多得的极品男人,正因如此,我才把他圈定为轰炸自己的首选“毒药”,既然打定主意要碎,就要先碎在一个极品男人手里,这样才对得起自己。当然,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逻辑。那时我还不是疯子,虽然我的行为超级疯癫。这个世界已经疯掉,作为女人,自己必须像与狼共舞那样与疯掉的世界沆瀣一气,否则就得心碎而死!

信息发出以后,我的手机顽固而又坚硬地沉默着:自己年过而立,不青春亦不貌美,恬不知耻地主动向男人自荐枕席,即使说不上悲壮惨烈,亦算大义凛然,如若被刘培元大义凛然地拒绝,将情何以堪?突然的某个瞬间,难堪和羞赧会像千百万只毒蜂飞旋而至,紧紧地裹挟着我,使我虚汗淋漓如遭雷击。但,我顽强地抵制着潮水般汹涌的羞愧飚袭,强令自己咬牙切齿地把这离经叛道的无耻坚持到底,并拿出“死不要脸证”给自己加持。那是好几年以前了,我在上海一条狭窄的巷子里看到个专门兜售证书的小店,那出售的证书千奇百怪,其中一款叫作“死不要脸证”,我感觉好玩,随手买了一本,并在上面正经八般地填写上自己的名字、粘贴上自己的照片,还请店主认认真真加盖上压模钢印。不曾想,这个“死不要脸证”此刻居然派上了最恰如其分的用场。我反复端详着上面烫金的“死不要脸”几个大字,自嘲地想:自己相当地富有远见卓识,数年以前就在冥冥之中预感到将要堕落至死不要脸之境地,提前给自己颁发了“国际死不要脸证”。然而,等待和坚持到第三天,我那“死不要脸”的意志还是彻底坍塌,虚汗淋漓地再次给刘培元发送信息道:“刘老师,我因遭遇椎心刺骨的创痛,打算从此刻开始作个死不要脸的烂女人。老天作证,我活到今时今日,此前基本尚算品行端肃的良家妇女。既然决定碎烂,我不知天高地厚地想要先碎在自己最敬重的极品男人之手,权作给自己的旧我举行个葬礼,于是发送那则死不要脸的信息给您。我原本就预料到您会拒绝,但丝毫都不后悔。只有确凿无疑地被您拒绝,我才会死心绝念地碎裂,也算自己给自己个交待。请您原谅我的荒谬和冒昧。”

刘培元的回复即刻传了过来:“千万不要伤害自己!”看着手机屏幕上寥寥的几个汉字,我禁不住嚎啕大哭。边哭边想:既然被拒绝,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必须找男人打碎自己,否则会死。仿佛是,我的心被猝然而至的子弹击中,灵魂因遭受重创在汩汩地淌血。又仿佛是,我突遭毒蛇啮咬,那毒液正在全身漫延,必须尽快给体内注射抗毒血清。我坚信灵魂会淌血,灵魂失血过多亦会使人致死,“找男人打碎自己”成为生死攸关的急救措施。事实证明:一个年将不惑的已婚女人,不年轻亦不貌美,要找个像样的男人上床并非易事。就技术细节而言,怎般勾搭男人对我亦相当地棘手。但是此刻,我必须笨拙而又无耻地继续勾搭男人。

我把自己认识的、自认为存在上床可能的男人过滤了二十遍,圈定住了那个名叫“宋剑遇”的男人,并坚韧不拔地鼓励自己:要愈挫愈勇、屡败屡战,直至把自己打碎为止。跟刘培元不同,我对宋剑遇并非全无把握,倒也不是说我钟情于他,亦或和他曾经暖昧。原因很简单,宋剑遇曾试图勾搭我上床,被我很坚决很义正辞言地拒绝了。我的拒绝不是因为他不够分量,恰恰相反,作为男人他相当地“分量”:十足的资深大帅哥和知名大画家,远近闻名的“艺术大师”。然而,我很清高、很傲慢、很强硬、很愤怒地拒绝了他。那时我坚信并且认定:男人和女人上床的唯一动因是,而且只能是:爱情。我清楚地明白,大画家宋剑遇对我不存在爱意,他只是“鱼翅燕窝”吃得腻烦,一时兴起想要换换口味而已。对宋剑遇而言,世界的存在仿佛一道自助大餐,女人则是他的人生自助餐台上味道各异的点心,他高兴往盘子里拿什么便拿什么,当然,以他的实力和名望而论,他相信自己可以信手拈来随心所欲,事实也确实如此:他身边环肥燕瘦嫣红姹紫。然而可是但:我不愿作他餐桌上的一道小菜,非常坚决而又愤怒地拒绝了他,当然,这是许久以前的往事旧账。此刻,我的想法已改变:撇开爱情去“交媾”,把“灵”与“肉”小葱拌豆腐般清晰明确地区分开来,让它们井水河水两不犯,成为生存之必需,否则就会哀伤而死!

我不想死。不愿死。亦不甘心死。我要活着。

在被自己最敬重的男人刘培元大义凛然地拒绝以后,我想到了自己最不愿接受但却最具上床可能的男人:宋剑遇。终于,我记起来了:宋剑遇是个自封为“大师”的画家。就是他把我和杨佳音那孩子最终逼进了疯人院。请记住“宋剑遇”这个名字吧,关于他的话题还将继续向纵深处拓展。

我清楚地知道,对于自己的拒绝宋剑遇耿耿于怀,始终在等待我“幡然回悟,负荆请罪”。他宋某人在女性的战场上披荆斩棘所向无敌,怎么甘心吃我这无名小辈的闭门羹呢?顺水推舟将计就计,满足他被严重损伤的虚荣,也算是互惠互利的双赢之策吧。

我不想死。我要活着。

带着歇斯底里的决绝和求生欲,我直裸裸地给宋剑遇发送了预示交械投降的讯息:“宋大师,我想请您品咖啡,请问便否?”

这是自愤怒而又坚决地拒绝宋剑遇以后,我头一次主动搭讪他。这主动“邀约”的姿态本身所代表的意蕴宋剑遇心知肚明,半分钟以后,回复迅速准确地传递至我的手机屏幕:“到我的画室来吧!”

看来宋剑遇就是宋剑遇。

有戏。

我洗了把脸,很认真地在脸上涂了层令我恶心透顶的遮盖霜,在那层白蒙蒙的化学物品遮盖下,如同婊子第一次接客那样,我依照宋剑遇发来的地址悲壮地前往,战战兢兢而又步履笃定,仿佛赴汤蹈火。

第五章 我 在

精神病院的候诊大厅还像往常那样人满为患。“疯子们”也依然各姿各态、千奇百怪,我看到:一个娇俏水嫩的姑娘,风摆杨柳那样大幅度地左右摇曳着自己的脑袋,把脑袋摇摆得如同乡间货郎的拨浪鼓,旁边有人悄声说,这姑娘患的是“舞蹈症”。比起舞蹈症女孩来,另一个女患者更加惊世骇俗地“前卫”,她不断哭喊着撩起身上的连衣裙,欲意把它脱掉并当众裸出自己的胴体,身边那个看似她老公的男人恼恨地拿手死死摁压着她的裙子,坚决而又暴粗地阻止着她一意孤行的脱衣行为,脱衣女又哭又喊,我听不清她哭喊的具体内容,只听到“肮脏”两个字频繁地重复出现,我怀着浓厚的兴趣走近去,很耐心地侧耳细听:女患者好像在抱怨自己的裙子太过肮脏,她半刻也不能容忍那肮脏,因而必须马上即刻把它当众脱掉,展览出自己冰清玉洁之裸体。她的行为虽荒谬,我对她却充满了无限的理解和同情,心想:自己也是因着“肮脏”的缘故来看心理医生的,是不是,再发展下去,也会像她这样,要当众脱掉衣裙,勇敢地在大庭广众之下裸而袒之呢?我又仔细打量脱衣女,发现她身上的衣裙半尘不染,那么,她所谓的“肮脏”缘何而起?我极欲走近去,和她详细交流有关“肮脏”这个我们共同关注的问题。我相信,素未平生的我们也许可以达成某种共识,进而像寻找到知音好友那样畅所欲言,把鲠在胸中的块垒一吐为快。然而,当我企图磨蹭过去靠近她坐下时,保安手持警棒奔过来连声责令:“离她远些!不要靠近!” 我这才注意到,精神病院的保安比别处都多,候诊大厅随处可见,也难怪:来此就诊的都可能是具有攻击性的“危险动物”,必须时时防范。想到自己也可能发展成为警棒驱逐之下的“危险动物”,我恐慌地匆忙越过候诊大厅,向心理治疗室急步走去。心想:万幸啊万幸,自己暂且不曾沦落为“危险动物”。

像此前那样,先去收费处交上“289元”心理治疗费,然后被工作人员带至咨询室等候。咨询室还是原来的摆设:一只茶几两把椅子,外加一个长条沙发两束花,简约大方、清爽明静。后来我才知道,那长条沙发是给患者做催眠用的。进入催眠状态后,患者就会像打开自己最私密的日记那样,把深深隐匿的潜意识心迹剖白出来,讲述给医生听。简单地说:催眠就是“灵魂手术”。那长条沙发就是灵魂的“手术台”,只要能让患者躺在上面进入催眠状态,医生就可以拿无形的手术刀把他的灵魂开肠破肚,探察个条分缕析,并把灵魂上郁结的肿瘤摘而除之。此后漫长的心理治疗过程中,亲爱的帅哥大夫多次企图催眠我,在我高度警觉的抵制之下,都狼狈地宣告了失败。我的灵魂坚决不接受催眠。不过此刻,我距离那条催眠沙发还非常遥远。

在椅子上坐定后,我再次产生了强烈的荒谬感:自这个房间出走以后,我就没打算再进来,临离开时还恶意地挖苦了大夫几句,心说:什么心理治疗?只是像聊天那样说几句无关痛痒的闲话而已,想聊天还不容易?何苦要花费了银子,正经八百地掐着钟点找个身穿白大褂的陌生人瞎聊呢?所谓“心理治疗”,简直是玩笑,既不量血压、也不把脉搏,这屋里甚至连最简单的体温计和处方笺都没有,哪里像医病的地方?不过,我转念又想:量血压和测体温,那都是普通医院的“身体医生”所进行的工作,自己现在要看的是“灵魂医生”。“灵魂”这东西是个无形的“影子”,没有血压,更不存在体温和脉搏。在我这么胡思乱想着的时候,刘大夫推门走了进来。

他这次没有直接在椅子上坐下,而是顺手脱掉白大褂,把它挂在靠墙竖立的衣架上,然后才在我对面的那把椅子上坐定。我把他从头打量到脚,再从脚打量至头,愈打量愈疑惑:面前的男人身着深蓝运动装,脚上是一尘不染的白色运动鞋,英俊帅气、可亲可爱,怎么看都不像“医生”,然而,所谓的“心理治疗”还是在事先预约的十点钟准时开始了。

“最近感觉好不好?”刘大夫微笑着问道。

我心想:废话!感觉好我花钱来找你干嘛?不过,说出口的却是:“还可以吧,就是感觉肮脏。肮脏得要死。除了肮脏以外倒也没什么特别不好的感觉。”说完,我的面颊热辣辣地发起烧来,觉得自己说出的话既蠢且傻、不着边际。刘大夫十分善解人意地笑笑,似乎对我所说的话丝毫都不惊奇,然后才认真地轻声问道:

“能不能说说看,怎么个肮脏法?”

说到“肮脏”两个字,我突然醍醐灌顶般地感觉到,哪怕整个世界都是脏肮的,这间与世隔绝的咨询室却干干净净、特立独在。咨询室外面的牌子上醒目地标写着“保密”两个字。“保密”是咨询室的首要原则,这一原则的贯彻比“保密局”还要彻底和完全。“保密局”面对的是真实的存在,这间屋里上演的剧目本身就建立在“虚拟”的基础之上。比如此刻:我真实地坐在刘大夫面前,刘大夫却不知道我是谁,而且很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原因很简单:自己此刻不是“杨静平”,而是一个名叫“陈浮萍”的陌生人。自从双脚踏进精神病院的大门,我就没敢把自己的名字“杨静平”说出口来过,为了防止在医院遭遇熟人,我还在脸上罩了个大大的墨镜,直至走进咨询室内里并把门关牢锁严,我才敢摘下面具般的墨镜。墨镜遮盖的是我的脸,“陈浮萍”这个临时炮制的假名覆盖的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真实身份。简单地说:坐在咨询师面前的“我”不是“我”。之后许久我才知道:走进咨询室的患者鲜少使用真名实姓,“虚拟之假”自最初的开始已被设定,不保密都不可能。

自己不是自己,而是并不存在的别人。这相当地诡谲。

想到自己此刻是并不存在的“陈浮萍”,“陈浮萍”在这间咨询室里发生的所有言行都与作为“杨静平”的“我”无关,我立刻松驰了神经,并在心里下意识地嘀咕:我不是我自己我怕甚!“陈浮萍”这个虚拟之名如同诡谲的隐身衣,躲藏在隐身衣里面安全而又轻松。我毫无顾忌地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想,不是“我”在看医生,看医生的是“陈浮萍”。“陈浮萍”没有身份证、没有单位、没有藉贯、没有同事亲友、没有家庭婚姻,只是个出现在咨询室里的“影子”。进了这间屋子,这个影子显形,出了这间屋,这个影子就随即消逝。这感觉很奇特,这状态很陌生。是的,就是“陌生”!我既是自己的陌生人,亦是刘大夫的陌生人。也是在这一刻里我才体味到:“身份”这东西对一个人而言乃是多么沉重的盔甲!这盔甲又怎般地桎梏和戗害着本真的生命和灵魂。“咨询室”的妙处之一便是:使一个人能够放心地蜕去盔甲,做回自己五十分钟,不管这“自己”多么地龌龊、卑鄙,无耻乃至可悲可怜,“做自己”总是需要而且适意的。换句话说,咨询室是个解除全部精神武装的“灵魂裸浴场”。

“每次五十分钟”,这是心理治疗界的国际惯例。这“五十分钟”的时间被装载进“咨询室”密闭的房间,就制造出了一个极其特殊的“时空”存在,犹如一个小小的可以有条件出入的“时空隧道”。进入这个隧道,你是个原汁原味的自然人,走出这个隧道,你就是“社会”这辆装甲车上的一只小小的齿轮。之后无数次地出入“隧道”,亲身体察到它的幽微奥意以后我才知道,这小小隧道的魔力多么地巨大。它使人的灵魂脱离地面,像摆脱了壳甲的蝉一样,展翅翱翔、凌空蓝天。当我开始借助陈浮萍之口,毫不设防地向刘大夫述说起作为“杨静平”的种种伤痛时,便像密闭已久的罐子被打开顶盖,再也煞不住尾了,从这一刻起,咨询室成为我沉溺其中不可自拔的“灵魂浴缸”。

在“灵魂浴缸”沉溺愈久,我愈相信心理咨询室是间“魔屋”。这屋子如同世外桃源,是个与世隔绝的密闭而又纯净的空间,这空间超越“现实”,是个“虚拟”之所在。这虚拟与网络的虚拟又绝然不同。咨询室实实在在,可以堂而皇之地坐在里面,咨询师也面对面地坐在与你咫尺之遥的旁边,甚至,在你伤痛流泪的时候,他会亲手为你递上柔软的纸巾。然而,生发于咨询室的“关系”和“感觉”却又不折不扣就是虚而拟之的“海市蜃楼”。事情如此地诡谲,可我勘不破这“诡谲”,只一味地迷恋,如同陷入热恋的少女,迷得晕头转向。不能否认,刘大夫非常招人喜欢。在和他倾心交谈过若干个“五十分钟”以后,他的身份愈来愈暧昧不明,模糊地介于“医生”和“男人”之间。身穿白大褂时他是“医生”,脱去白大褂,他由“医生”置换为“男人”。面对这个英俊帅气的男人,我深切地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而且仅仅是个女人。于是,随着时日的推进,去精神病院进行心理治疗这件事情愈来愈微妙:就表象而言,是“患者”来看“医生”,用更精确的学术语言来讲,是“咨客”来见“治疗师”,然而,在我的实际感觉中,更像一个“女人”来约会一个“男人”。咨询室的气氛变得静海深流般愈来愈曼妙幽微。

在咨询室里,我和刘大夫之间仅仅隔着小小的玻璃茶几,我们对面而坐、近在咫尺,却连手指尖也不曾碰触过。后来我才知道,严禁“肢体接触”,乃心理治疗的根本原则,刘大夫面对戒规从不越雷池半步。然而,随着关系渐进渐深,我感觉自己和他愈来愈亲近。刘大夫,这个陌生男人,比任何人都更加了解我内心的痛楚,无论多么隐秘的感受我都愿拿来跟他倾诉分享,连夜里做了恶梦也禁不住要告诉他。我哪晚因为什么缘故而失眠,哪天又因什么事由不够开心,刘大夫都知晓得清清楚楚。我跟他任性、跟他赌气、跟他发脾气使性子,跟他哭、跟他笑,跟他吵架,跟他胡闹,跟他撒娇,跟他胡搅蛮缠,甚至逼迫他拥抱自己。不知不觉间,我的“心理治疗”已进行大半年时间,其间我每个礼拜都要见刘大夫,从刚开始的不大规律,到后来雷打不动的周一上午十点整。

“周一上午十点整”,这个时间对我万般地神圣起来,神圣到不可侵犯的时候,我终于明白,自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刘大夫。换句话说:我心里不知不觉滋生出了那种叫作“爱情”的东西。生出爱情!这是多么伟大的奇迹啊。也是到了这时这刻我才明白,自从目睹老公和我亲爱的闺密的精彩床戏,我就非常刻意地努力想要爱上某个男人。我相信: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滋生出爱情,自己的伤痛才会得到最有效的疗治。事实证明,蘑菇可以培植,爱情不能制造。不管和宋剑遇怎般厮混,我对他半丝爱意都不曾滋生,两个人之间所有的“发生”都是“伪发生”,两个人的灵魂遥隔千里,连瞬息刹那都不曾遭遇过。

对刘大夫,我的感觉恰恰相反:彼此好像什么都没有,却又什么都有,所有的“未发生”都在充分地佐证着“发生”。刘大夫在我的生命中占居着愈来愈重要的位置,这位置无可替代。突然的某个时刻,我会因着有可能失去他而感到极度地恐慌,于是,不管不顾地短信他:“告诉我,你会不会改行?”刘大夫非常明了我突兀的惶惑,立即回复:“放心,我不会。”有时候,因为出差,我会好长时间不能与他见面,忐忑和不安袭来使我噩梦连篇,每当这样的时刻,我总是想要马上立刻见到他,甚或仅仅听到他的声音亦成为最大的满足。然而,自己只是他的“患者”,没有权利得到更多。但是,我又必须时时感知到他的存在,否则就会丧魂落魄。似乎是:只有感知到他的存在,才能建立和确证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坐标。如果自己是一只飘荡无依的风筝,刘大夫恰是那根牵系在风筝上的无形之“线”。没有这根“线”,我跟这个缈无际涯的世界便失去了联系,就像飞机在时空黑洞里失去跟卫星的联系那样。刘大夫就是我孤寂灵魂的“卫星”和“雷达”,我必须不时地以“短信”的方式与“灵魂卫星”有效“握手”,并使自己处于“精神雷达”的辐射区域之内,才能感到安稳和踏实。也是此刻我才明白:所谓“孤独”和“绝望”就是:作为生命存在的个体,你与整个世界都处于“绝对失联”状态。不,我不能与世界失联。我必须以短信的方式随时与灵魂卫星不时“握手”。不过,那短信的内容却简短到只有最浓缩的三个字:“刘大夫!”仿佛万里云霄里孤独无依的飞机对地面空管员寻呼:“洞——洞——请回答!”这样的时刻,刘大夫对我的心事依然洞若观火,也总是极简单地回复我两个字:“我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之间的交流仅仅局限于五个字的两个短语:

“刘大夫?”——“我在。”

“刘大夫!”——“我在。”

“刘大夫。”——“我在。”

同样的三个字,语气不同,心情大相径庭。无论多么复杂幽微的心绪,彼此都能够明白无误地解读。如果是“问号”则表示:刘大夫,你最近还好吗?你不会忘记我或是丢下我不管吧?你还会一如既往地在咨询室里等待我吧?当我遇到麻烦的时候,你依然会作我最坚强的后盾是不是?当我哭泣的时候你还会像以往那样把纸巾递至我手中对不对?那个“问号”所涵蕴的一切彼此都心知肚明。同样,当“感叹号”出现时,刘大夫知晓那意思是说:刘大夫,我好想你啊!刘大夫,我好难过啊!刘大夫,这时间好难捱啊,我多么想马上见到你!当然,“句号”表示一切正常。有时候,我也会发去个不完整的短句:“刘大夫”,那欲言又止的“逗号”预示着:我有许多的话想要说,但却不能说,不便说,不好意思说。然而,不说也等于说。刘大夫的回答永远是雷打不变的两个字:“我在。”

那永远不变的两个字表示着:无论你在哪里,无论你发生什么状况,无论你遭遇了怎样的麻烦,无论你做了什么不可理喻的事情,我对你的态度不会改变。我永远都会在咨询室里等待着你——我在。

(责编:王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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