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眠前有好多路要走

2017-12-02 19:54黄德海
小说界 2017年6期
关键词:张楚人世小说

黄德海 1977年出生,山东平度人,2004年复旦大学中文系硕士毕业,现任职于《上海文化》杂志社,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著有文学评论集《若将飞而未翔》、书评随笔集《个人底本》,译有《小胡椒成长记》,编选有《书读完了》《文化三书》《野味读书》等。

有一天,灵感突至,劳伦斯·布洛克想到了一个巧妙的推理故事,让一个谋杀案的受害人自己当侦探来破案。在随身携带的备忘录上,他甚至写下了小说的名字,《是谁谋杀了我》。小说最初的构思是,让被害者阴魂不散,恐吓杀人者坦白罪行。过了些日子,构思改变了,被害者并非已死,而是在濒死之际复活,着手调查自己的谋杀案。紧接着,故事的主角、配角和嫌疑人也在布洛克头脑中渐渐成熟。小说最终顺利完成,以《死后重生》为名发表。

布洛克在自己关于小说的专栏里讲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最富有意味的是下面的一个变化:“在写作时,另一件有趣的事,是主角的目标,不再仅仅是将凶手绳之以法。他在调查每位嫌疑人的同时,也完成了对每个人的未了心结,依次清理了自己的情感问题。这样,到了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濒临死亡时,他得以安详地离开人世。”这次变化,我觉得几乎说出了一个小说的秘密,即现实中不断流逝的时间在文字中倒转,最后成为了小说中的时间,并因为这个经历了变化的时间,让小说具备了某种卓越的品质。

张楚的小说,向以饱满充盈见长,《人人都应该有一口漂亮的牙齿》也不例外。小说开始于一个过去的时间,“一天晚上,三个人走着回家”。上一个饭局似乎并没有尽兴,于是有人提议,“不如我们去吃宵夜吧,暖和暖和”。于是,三个萍水相逢的人,讲了三个跟牙齿有关的故事,每个人都携带着自己的个性,也因此每个故事都有不同的调性。只是这不同的调性置放在一个阴沉酷寒的夜里,伴着男一不时因牙疼发出的吸溜声,又仿佛生出了相互勾连的力量,共同呈现出一种特殊的清冷气息。

第一个故事是女人讲的。祖母的牙齿掉光了,父亲花了几乎一个月的工资去配了一副假牙。祖母平常不用这假牙,却因为假牙丢失而茶饭不思,终于在遗憾中去世。祖母下葬那天,父亲“又买了副假牙,放进棺木里。他可不希望祖母在另外一个世界,连一颗牙齿都没有,哪怕是颗假牙”。第二个可以称为“补牙的故事”。男二丢了两颗门牙,未成想得到台湾来的化妆师的青睐,两人的关系日益亲昵。嫌缺了门牙不够美观,男二去补了牙齿,准备回来向化妆师求婚,不料形势急转直下,化妆师变得冷淡,期望的爱情无疾而终。第三个故事是男一讲的。一个女人偶然跟一个男人有过一次欢聚,收拾房间时,却发现了一颗洁白的牙齿,而这牙齿却无论如何找不到主人,男人也自此消失。后来,女人被这颗突如其来的牙齿折磨,患上了抑郁症和深度焦虑症。

勉为其难,我有意复述了三个故事,想借此说明,张楚的小说,正是在复述中丢失的东西。那些伸展出去的枝杈,没有来由的转折,极其微细的心思,不用明言的温熙,不可告人的歹心,都在叙述中慢慢伸展开来,氤氲出真实的人世气息。这人世你难说可爱可憎,是希望疏远还是倾向亲近,每每在你热心热肠时,它一把把你推开;你堪堪心灰意冷了,它又兴冲冲地走向你。张楚小说写的,似乎永远是这个纠缠在是非之间的宽阔地带。

我不知道是因为张楚小说真实的人世气息造就了他小说一种特殊的当下感,还是他小说特殊的当下感必然需要这样一块宽阔的地带,反正你能在张楚小说不长的篇幅里感受到某个可以安放复杂人心的空间,感受到一个就发生在我们眼前的故事。就像这篇小说里,虽然在宵夜这个过去的时间里,三个人又各自讲了一个故事,从过去又回到了更远的过去,还携带着这些故事各自深藏在岁月中的隐秘、遗憾和惆怅。可仔细回味,所有的过去都在叙述中敞开在当下,我们即刻体察到了小说中充沛的当下气息,人物的行为也就悄悄地参与了我们对复杂人世和人情的判断。

或者可以这么说,张楚的小说让人意识到,写作者和阅读者与小说人物置身其中的,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时刻,“我们”跟“他们”休戚相关。这一相关性消除了写作者和其虚构世界里的人们的敌意,在宽阔的人世和当下的时刻缔结了和解的盟约,共同走进了绵长的生活之流。

同样是写绵长的生活之流,舒飞廉的《田鼠之家》另有一番光景。在这篇带有幻想色彩的小说里,人周围永远青山绿水环绕,身上时时有青草绿树掩映,仿佛生活在自然的馈赠之中。

笼在现下心急火燎的氛围里,大部分小说早就慌了手脚,忙不迭地随着昂扬的节奏越转越快,几乎忘记了文字像春生夏长的植物,有风雨雷电也影响不了的、不疾不徐的内在节律。舒飞廉的文字,让人不断想到这内在节律,举凡村庄的节气时令,草木虫鱼,手艺匠作,玩物吃食,家长里短,都能品咂出一番味道。人,便是在这时序变化里存身,村庄里的种种,也就与荒蛮中的飞潜动植不同,有着人的温熙,算得上草木有思,因人赋形。小说中的人,也因为早知道万物有其情实,便不是急匆匆在情节里起伏,而是在万事万物里行住坐卧,一行一动带动着叶摇犬吠,水起涟漪。

《田鼠之家》看起来没有什么明显的主题,儿时的各类恶作剧,各种善心思,兴冲冲的狼奔豸突,没来由的东梦西幻,迤迤逦逦写来,似乎永远不会有尽头。宝伟童心大炽,趴到地上往老鼠洞里看,不料就变成了田鼠,看到了鼠洞里的秘密,原来地上丢失的东西,都一一被老鼠收拾进自己窝里——“这世界上的东西,一旦长出来,生出来,造出来,怎么会丢呢?哪怕它离开了我们,将我们抛弃,也会悄悄地将自己藏好在某个地方,收敛它们熟悉的气味,熟悉的光泽,熟悉的形态,等待在黑暗里重临”。

宝伟在洞里玩前几日丢失的那支枪,母田鼠喊了起来,宝伟怕自己应声后真的变成田鼠,慌张张从洞里出来,却不料丢了魂,发起烧来,浑身滚烫,吃了妈妈做的鸡蛋炒洋葱,一下子变成了大人——“很多年之后,宝伟在哈尔滨粉墙,在工棚里天天吃杀猪菜:大白菜猪肉炖粉条。他一边刷墙,一边想起母亲那一碗鸡蛋炒洋葱的味道,三个土鸡蛋,好香,小洋葱熏得人流眼泪,混合在一起的特别的香味很难让人忘记。”原来世界并非桃源,儿时的伙伴们要去外面打拼,要时时遇上危险,“宝伟跟肖四海一起刷墙,站在同一块跳板上,跳板没扎好,四海抽烟,脚下一滑,扯着宝伟,像麻袋里倒出的两颗土豆,由五楼往下掉”。幸而无事,宝伟虽想念着春娥,却也不敢跟她讲,“怕春娥担心挂肠,过完年,在被子里躲着抽抽哭,又不让他到东北来做粉刷”。这虽波折不断却和缓安稳的人世情致,不闻久矣。

尽管都生活在这快节奏的世上,可舒飞廉就能不急不缓地一路写来,故事和情感,都不是直线的,曲曲折折,蔓蔓延延,牵丝攀藤,现实里生出新的现实,记忆里长出新的记忆,没有斩截的中断,就像阳光下绵长的人世。没错,小人物改变不了世界的运行轨迹,也不知道世界的发展究竟是好是坏,无限的向往和激烈的反对,都会让文字跟着这世界飞驰,紊乱内在的节律。那么,何如在舒飞廉的这小说中,细细感受尚未湮没的好景致和好心思,从而把生硬的时间,变成婉转的光阴。

跟张楚和舒飞廉不同,艾玛《白耳夜鹭》有一种珍罕的世外气息。荒僻的小渔村,呼啸的海风,简陋的小酒馆,一盘白菜海蛎肉饺子,老板娘身上的热气……仿佛夜晚独行时望见万千人家窗口,内里的喜怒哀惧,忧乐无端,甚或凶心恶事,都被透暗而出的灯光,摄取为一派宁静;又恍如白发渔樵笑谈古今,多少尘世的剑拔弩张,已在一壶浊酒里旗鼓偃息。

当年呢?当年自然不是那样。《白耳夜鹭》里的那个“我”,当年也不是像小说设置的“现在”这样平心静气,“以前我会为许多事发疯,现在能让我发疯的事已屈指可数”。十多年前,“我”从C城来到小渔村,携带着此前所有的秘密。刚开始,“我”谨慎地持守秘密,只喝温和的即墨老酒,说话都留意自己口音。绵延的日子渐渐洗去秘密凶狠的外貌,桃源一样的小渔村几乎安顿了现在的“我”,“我”也习惯了这样一个自己,“离开C城多年后我已习惯了成为另外一个人,我把一个真实的自己留在了C城”。

《庄子·徐无鬼》里有个故事,说越国有一人流亡出去,大概是准备躲进深山老林中吧,逃亡的数日之间,看到认识的人就高兴;再逃一段日子,见到人就很开心了;过了大概有一年,看到像人的东西就要欢呼雀跃。很不幸,“我”已经离开家乡十多年,C城距此三千多公里,自然故人音杳。“我”或许以为早就把故乡封存在记忆琥珀里,但带来故乡消息的人出现了,“这样寒冷的天,在异乡,能听一个陌生人谈谈故乡也是件不错的事情”。

引线点燃,不但早已远离的故乡,深重的心事也勾了起来,“半夜里我忽地惊醒,心里突然就觉得不好了”。非干病酒,不是悲秋,可心思乱了,努力维持的内外平静被打破,“在这度过十多个年头了,头一回有了呆不下去的感觉”。历史中迹近传奇的人物,十几年前发生的重大事情,小渔村里的现实故事,不知怎么就一下子涌了出来,一起盘旋上“我”心头,也一起在当下日子里展开。是的,“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触碰什么/什么就破碎”。无数亮着灯光的窗户打开,室内激烈的争吵声传来——不幸的人生各各不同。

那人世的惊涛骇浪,彼时在“我”心里,此时在艾玛笔下,经过剧烈的动荡,重又被另外一种平静摄取。在这小说里,秘密隐藏着的凶狠没有株连未来,人们跟凶心和解,跟道德言和,因而所有的激情和欢愉,不幸和凄苦,连带不可原谅的深重罪过,就都有了内在的温情。是的,你给了别人灾难,毁了自己的生活,并无法请求原谅,可是,你仍然可以带来世外似的平静,“杏与橄榄皆熟透/岁月的善举”。

我们得停下来好好思量一下,因为这个没有株连及未来的休止符,因为这个时间在小说中的停顿,让人隐隐窥探到了某种值得珍重的东西。

吴文君《去圣伯多禄的路上》,乍看不过是多数小说会写到的那些事——两个发小偶然重逢,并由这重逢牵连起过往的记忆,疼痛一点点地提醒着她们的不够幸运。仿佛还嫌这些不够平常,吴文君有意把故事中鲜艳的部分拿掉了,避开了所有可能的顶点和激烈的部分,作品保持着静水深流的样态。

在这篇小说里,能看到吴文君向内开掘的倾向。不用说虚荣势利的世界,大人们劫数刚过的心有余悸,欲言又止,即便是回忆部分孩子们的表现,也能让人觉察到人心的复杂。小春不能参加大合唱,也不能做领唱了,“很少跟我们一块玩的女生议论她的让人听不进去的话:就怕跟我们穿成一样;真以为自己是公主呢;挨了打,还不是叫得杀猪一样……说到她‘退出大合唱是因为她全家都反动时得意洋洋的眼神……就连我也忍不住暗暗高兴,让她也尝尝没人理睬的味道……”有挣扎,有伤害,有鲜血,流年暗换,“优雅也好妩媚也好,都从她身上消失了”。

想来不至于误会,吴文君的小说绝非与时代绝缘,更不会有意把社会本身的问题洗刷干净,只剩下个笼统含混的人心。毋宁说,这篇小说充分显示了吴文君对社会和时代的敏锐认知,“我”和小春的不够幸运,很大程度上是社会造成的,人在跟时代相处的过程中变成了自己的样子。之所以强调观察人心的重要,不过是要说,所有的时代问题,最终都是人的问题,人身上的所有创伤,本身就是社会创伤的一种。

既然人心和世界相刃相靡地生成了这副样子,即便是小说里的人世,还有什么值得徘徊留恋的呢?对致力于“揭开潮湿厚实虫卵叠生的覆盖物,坦露出生活因为深藏而显得鲜嫩的面目”的吴文君来说,这副样子的生活显然并不足够,她要“写出与别人截然不同的百分之十的容量,为读者展开那百分之十的风景独特除此别无的一扇小窗”。

《去圣伯多禄的路上》虽然写了人心的荒寒,却不时流露出一丝属于事实的暖色——必须强调这个“属于事实”,否则,所有的暖色都可能是浮泛的陈词。对小春的艰难遭遇,“我”从妈妈那里学会了保持沉默,“自己的疮疤固然要掩好,别人的疮疤不小心露出来不仅要装作没看见,还得替别人藏藏好”。小春呢,经历了自己的困苦,却也没有肆意报复或自暴自弃,她来上海,是为了把自己“想清楚一点”,“叫我爱有些人,我也做不到;不过凡事不可亏欠人,还是做得到的吧”。

不妨说,这个属于事实的暖色,是吴文君小说较之一般小说多出的那一部分。因为有了这个部分,小说中的人就不再只是被动地生活在尘世,而是有可能在历经世事之后渐渐找到自己。这寻找是艰难的,却也正因这艰难,人生才有了一点向上的可能,而世界也因此稍微有了一点变好的希望——这是小说中的当下时间对未来可能的善好的授记。

乔伊斯·卡洛尔·奥茨在《短篇小说的性质》中说过:“业余写作者往往想写大事情,表现严肃的主题。但世上没有大事情,只有大手笔。”这话对写日常题材的作家成立,对擅写军队题材的作家是否仍然成立呢?军队题材的作品,不是很容易有大事情吗?或许,董夏青青的《特恰里特山下》可以很好地回应上面的问题。

从小说凝重的气氛和不时出现的暗示来看,人物确实在做着什么大事情:“这是整个世界都在面对的两难局面,一个欧洲和半个亚洲都被胁迫。尽管我也知道,只有不在这里生活的人才会这样谈论它的境况。易敏说,人活着为当下,而不是为了活进历史课本。”牵连着整个世界,跟历史课本有关,是足够大的事情了吧?不过,这件大事情只是小说庄严肃穆的背景,从没有正面着笔,作者致力更多的,是细碎的日常。

特恰里特山下的生活清苦寂寞,从小说暗示的情形来看,对人的身体还有危害。人们在这里驻扎,不过建立了脆弱的生活形态,“心里过不去的时候就去弄勺盐放手心里舔舔”,连从北京来的军犬都患了抑郁症。另一面呢,是军营外日新月异的生活,“目所能及,社会上掀起了创业和房产的热潮,大家除了谈钱还是谈钱”。因为巨大的内外差异和长期不能跟家人在一起,很多家庭出现了慢性却致命的矛盾,有些走向解体,另外一些勉力维持。“我”的妻子易敏也想要另外一种生活,“我”却拿不出任何可改变现状的行动,“貌似只有那不变的、时常舔盐的生活,才是最看得见、摸得着的部分”,只能看着妻子那“没有描画过的眉毛,承担了她脸上绝大部分无措和虚弱的神情”。

除了那些认定必须离开这里,觉得“再在这种地方待下去,就是对自己对家属的不负责任”的人,“我”或者“我们”,都没那么毅然决然地脱下军装。尽管“我”“开始反省到底自己的内心和头脑受到了怎样的桎梏,才使得无法再跨出一步?”但对妻子描述的去美国后的生活,却不免疑虑重重,“除了在部队每天按要求做好分内事,我还有什么额外的才干和本领?也想象不到京京去美国以后会是什么样子,还有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如何长大。作为父亲,我没有把握让孩子尊重和依赖。也不相信,自己能先于孩子喜欢那里”。

写到人对理想的坚持和对现实的认识时,董夏青青的笔始终安静克制,既不夸张,也不按压,就仿佛那件大事情潜进了日常的每一个角落,笔墨里有着郑重的气息。时间平静流逝,“我”做出了决定,同意跟妻子离婚。而这时,孩子的病似乎把此前储备的所有能量都调动了起来,“我们”意识到,“是我和易敏对各自的强调,环境的辗转,让京京难以辨认那些抚触动作背后的善意。我们无法再漠然相对,无法假装能再展开各自新的生活。孤立无援,唯有彼此”。尽管无比艰难,“我们”还是决定生活在一起。

没有办成的离婚已经是报偿,下面是更大的报偿来临的时刻:“我和我的妻子,就是在准备分道扬镳之前,才真正认出了彼此往后的模样。但我一个字也不能提,不管我说什么,都像把失而复得的一部分又交了出去。”这是没有虚度的时间带来的智慧,也是小说所能给出的最好的时间设想之一——在文字盛开的地方,人们有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结结实实的未来。这未来包裹在言语终结的地方,以不能传达的方式,传达出了自己要说的一切。

在《死后重生》还叫《是谁谋杀了我》的时候,劳伦斯·布洛克曾想起一首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在长眠前有好多路要走”(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有意把小说的名字改成这个。小说最终没有叫这名字,我觉得是这次写作旅程最遗憾的一件事。这诗句提示着人世的不易和人的坚韧,就像无论多么遗憾的生活,多么平凡的时光,都因为在小说的省察中重又经历了一遍,便有了自己新的风姿。这,或许就是写作富有意味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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