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炫
(新疆大学人文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浅析清朝的治新政策
刘道炫
(新疆大学人文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清代,“夷夏一体”的思想成为清廷治边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不断影响了其边疆政策的制定与推行。清朝前期在新疆实行“因俗而治”的政策,是适应当时现实需要,是在继承并发展历代治边策略基础上形成的。新疆改设行省标志着清政府“因俗而治”的治新思想被与内地划一的理念所取代,这是清代治边政策的重要转折。
清朝;治新;政策
1755年,清朝统一西域,正式恢复了中央王朝对西域统治。清廷在吸收历代对西域的经营策略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完备的政策。新疆建省后,实现了新疆与内地行政管理体制的统一,进一步完善对新疆的统治体系。可以说清朝边疆政策实施的成功对于今天统一多民族国家疆域的奠定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儒家思想主张区别“诸夏”与“夷狄”,秦汉以后,这种主张逐渐以“明华夷之辨”的命题为历代儒家继承和发扬。明末,满族崛起之后入主中原。对于汉族来说,无疑是被视为“夷狄”。如果承认传统的华夷思想,清廷就很难使自己建立的中央政权具有威信。因此,清朝统治者反对“严华夷之辨”,主张“天下一统”、“华夷一家”,实现“大一统”的统治。
清朝统治者竭力反对“明华夷之辨”的思想,这固然是从巩固其统治出发,但这也是各族之间联系加强、民族融合加深的客观现实的反映。正因为如此,清朝统治者对边疆少数民族在思想感情上是比较接近的,对其原有的社会习俗、宗教信仰是较为尊重的,而这也正是其对西北边疆民族地区采取“因俗治边”政策的重要思想基础。在反对严华夷之别的思想指导下,清朝建立了对新疆地区各少数民族有效的统治,使其置于清政府的控制之下。
清朝在对新疆各少数民族的治理上和历代一样也采取了怀柔政策,并使之更加完善。乾隆二十七年,清政府正式任命明瑞为“总管伊犁等处将军”。至此,清代新疆军府制正式确立。清朝实行的军府制是一种军政合一、以军统政的行政管理制度。伊犁将军统管全疆军政事务,在各地派驻办事大臣管理地方事务,增强了其行政管理职能。在地方行政体制上,则根据各地的不同的历史情况和民族特点,设立州县制、札萨克制和伯克制三种不同的行政管理体系。
军府制是中国历代中原王朝对新疆地区实行统治的主要方式。与前代的军政建置相比,清政府遵从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特点和习惯实行“因俗而治”的策略,制定了许多具体措施,如对地方民族首领委以官职,以笼络边疆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去除了以往军府行政建置中对地方管理的羁縻色彩,在更高的程度上达到了政令的统一。使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进一步加强,使新疆各少数民族更好地统一在中央政权之下。
然而,清政府在新疆实行军府制、州县制、札萨克制、伯克制也存在着许多弊端,诸如:管理体系层次重叠和事权与职级多元化,彼此掣肘,遇事推诿;“治兵之官多,治民之官少”①,不利于新疆地方建设的发展;为了防止汉族与边疆少数民族联合以反对其统治,对天山南部的回疆地区实行汉回隔离与分而治之的措施影响了边疆民族社会发展;地方民政因俗而治,导致新疆各地治理程度参差不齐。尤其是南疆各级伯克借官府之势,巧取豪夺,破坏了南疆的社会生产力,激化了清政府与维吾尔人民之间的矛盾,加剧了社会动荡②。
19世纪阿古柏入侵新疆和沙俄侵占伊犁,边疆危机空前加剧。清政府以左宗棠为钦差大臣,进行“西征”。随着“西征”进程的顺利进行,在应对英、俄帝国对新疆的不断蚕食的局面,清政府不得不重新考虑对新疆的统治方式。
光绪三年,左宗棠在收复新疆北路和吐鲁番后,在《遵旨统筹全局折》中,正式向清政府奏请新疆改设行省。光绪四年,左宗棠在《覆陈新疆情形折》中进一步论证了在新疆设行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刘锦棠曾亲率西征军在新疆征战一年多,又帮办、督办新疆军务数年,到过新疆大部分地区,对新疆的情形最为了解。他于光绪八年七月,向朝廷启奏《遵旨拟设南路郡县折》,指出了新疆建省的必要性:“新疆当久乱积疲之后,今昔情形判若霄壤。……欲为一劳永逸之计,固舍增设郡县,别无良策。”他进一步强调“现在地利日辟,户口日增,各族向化诸事均有成效,郡县之设时不可失”③,并提出建省方案。
左宗棠、刘锦棠等对于新疆建省的孜孜追求,客观表明新疆建省是近代以来清政府所面临的时与势的必然选择。新疆建省后,清朝加强了对新疆的控制,实行了更为有力的政治制度—行省制,实现了新疆与内地政治制度的统一,保证了中央政令的畅通,对新疆的开发建设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综上所述,清代,力求边疆地区“夷夏一体”的思想已成为清代治边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并且直接影响了清代边疆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清朝前期在新疆地区实行“因俗治边”政策,是适应当时当地现实需要,在继承和发展以往各代治边思想与政策基础上形成的。“因俗治边”政策,虽带有一定历史局限性,但它对稳定新疆地区社会秩序、保存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地区经济,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等都起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作用。
新疆建立行省,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证明清政府已经开始放弃“因俗而治”、“分而治之”的传统治边政策,实现了新疆与内地各省行政制度的统一,这是清代边疆民族政策的历史性转折。同时,新疆建省,也为清末中国边疆治理制度改革树立了一个典范,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既是现实政治形势的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注释:
① 管守新.清代新疆军府制度研究[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2.
② 马大正.中国边疆研究论稿[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
③ 刘锦棠.刘襄勤公奏稿[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
刘道炫(1991-),男,汉族,安徽滁州人,在读研究生,历史学硕士,新疆大学人文学院中国史专业,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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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7)12-01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