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转发虚假广告当心犯法

2017-11-30 19:22刘毅
农村百事通 2017年21期
关键词:发布者广告法法律责任

刘毅

没事就翻看朋友圈的人肯定经常见到这句话——“请帮我转发一下这条消息!”这里要提醒的是,以后再有这样的事儿,一定要有戒心,面子啥的都抛一边吧。因为随意的一转,可能会造成违规犯法。

案 例

山东的林女士拥有几百位微信好友,其中一位好友在推销面膜。前不久,该好友在闺蜜群中发了一个微信红包,林女士抢了一个,0.3元。随后,好友就说这是广告红包,抢到的要帮忙转发面膜广告。林女士随手就将此广告转发到了朋友圈。林女士的另一位微信好友看到广告后,觉得不错,就买回家使用。哪料到,面膜是三无产品,这位好友脸部大面积过敏。“她说是看到我转发的广告才购买的面膜,要我承担责任。”林女士说。最后林女士只好自掏腰包买礼物安抚这位好友,这起因为朋友圈转发广告引发的赔偿纠纷才算平息。

類似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为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发布提醒:根据新实施的《广告法》,朋友圈转发广告,转发的要负法律责任。

解 释

1.自媒体发广告同样要担责

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不要以为《广告法》离我们很远,不只是明星代言广告需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作为普通人,不注意的话也会成为连带责任者。因此,帮忙转发广告要“三思”。

2.转发虚假广告最高可罚款100万元

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如果发布广告者无法提供广告源基本信息,那因其广告购买产品遭遇损失的朋友可以先向广告发布者索赔。

具体到转发广告的人来说,如果转发的广告是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转发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了虚假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3.不收费用也要承担责任

按照新、旧《广告法》中的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的行为。如果转发者并未收取红包或其他费用,帮助他人发布广告信息,又是否属于广告呢?新《广告法》已经删除了旧《广告法》中关于涉及“费用”的前提,因此,自然人无论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其所发布的信息是属于广告的性质。

新《广告法》实施后,并不是说只要朋友圈转发广告就算违法,如果你转发的广告内容货真价实,就没问题。如果在朋友圈中看到虚假广告,比如夸大某个医疗产品的功效,或者谎称产品获得了某项专利,遇到类似的情况都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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