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获悉,辽宁省将按照“谁划定、谁关闭或搬迁”的原则,市、县(市、区)政府组织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关闭或搬迁工作。辽宁省正加紧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预计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据了解,禁养区指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规章等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的范围,主要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国家湿地公园、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而对于政策允许养殖的规模养殖场,辽宁省将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