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出台《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该《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和特教學校。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以下简称“一补”)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所有特殊教育学生。“一补”资金专项用于按标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特殊教育学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按125天计算。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湖北省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