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建中
摘 要 小額贷款公司由于融资难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对此笔者提出通过鼓励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放开同业拆借门槛、支持有条件的小贷公司上市、探索小贷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型等路径破解小贷公司融资困境,是当前深化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关键词 小贷公司 融资难 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金融载体,由于资本金偏小、外源融资渠道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如何破解小贷公司融资困境,是当前深化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破解小贷公司融资难:
路径之一:鼓励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
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是缓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增强其服务实体经济的一种有效途径。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就是把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设为资产池,并以该资产池未来收益为基础发行证券的一种融资方式。2013年7月29日,阿里小贷1号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发行,标志着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正式开闸,为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借鉴。但在实践当中,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依然是雷声大雨点小,难以有效缓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是操作难度大。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烦琐、准入门槛高、涉及相关环节多,令绝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望而却步。二是费时长。据调查,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从项目实施到最终发行平均耗时为6个月左右,有的产品的“初始起算日”与发行日相距一年之久,池内部分贷款往往到期,发起人积极性不高。三是融资成本高。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涉及中间环节特别多,比如交易所、承销商、担保公司、增信机构等,加上投资者的收益,综合成本高达年息15%。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小贷公司难以运营。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需从政策和技术层面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增强小贷公司融资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一方面,要降低资产证券化门槛,可允许多个小贷公司集中优质信贷资产组合成资金池发行证券;另一方面,要简化操作流程,减少中间评估、增信、调查、审批等环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效率。
路径之二:放开小贷公司同业拆借门槛
早在2009年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中,就将小额贷款公司明确划分为金融机构,并在《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中将其编号为32号。2015年,人民银行又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了《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再次将小额贷款公司界定为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小额贷款公司各方面的待遇无法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也无法像其他金融机构一样进行同业拆借。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的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此,本文从两个方面提出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的问题:一方面,允许小贷公司参与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我国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可参加同业拆借。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也应该一视同仁允许参与同业拆解。据调查,目前除了国有小额贷款公司外,其他小贷公司均无法从银行获得融资支持,更不可能参与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参与金融机构同业拆借,那么小额贷款公司的可用资金增多,相当于延长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命线,资金成本可以大幅降低,信贷资产质量也可提高,是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大助力。另一方面,允许小贷公司向人行申请再贷款,特别是支农再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初衷是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等问题,也就是说,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最终目标应该是服务三农。但当下的小额贷款公司为了追求较高的收益或者规避农业这个行业的高风险,大多将资金投入其他行业,甚至是房地产行业,导致贷款风险加剧经营困难。如果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在央行的指导下发放支农贷款,不仅融资成本低,同时也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使用率,获得较高的收益,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将回归其设立初衷。
路径之三:支持有条件的小贷公司上市
积极探索小贷公司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对接渠道,不仅可以为小贷公司发展提供一个新的平台,也会成为资本市场一个新的增长点。2014年以来,各地金融办及小贷公司主管单位都在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但在2016年年初,类金融企业(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挂牌新三板被叫停,股转公司又开始严格限制类金融企业的融资。
上述调整严重影响了已挂牌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股票市场上获得融资,各大银行在看到上述调整后,缩紧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支持,导致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之路越来越难。
当前破解小贷公司融资困境,深化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就是要开放小额贷款公司上市的渠道,允许满足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让资金流动起来,有更多资金去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第一,尽快出台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上市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上市及挂牌条件,规范操作流程、股权变更审批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管理等政策法规,大力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在境内外挂牌上市,拓宽融资渠道。第二,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指导,大力支持信誉良好、条件成熟的小额贷款公司尽快改制上市,推动暂时达不到上市条件但融资意愿强烈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新三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路径之四:探索小贷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型
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型被认为是解决小贷公司融资困境的根本途径。转型为村镇银行就意味着小贷公司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参与同业拆借,获得央行再贷款等各种融资渠道,使小贷公司彻底改变了机构性质。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向村镇银行转型,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降低转型政策门槛。现行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转为村镇银行,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都不能超过10%,意味着小贷公司控股股东失去企业控制权,这是当前制约小贷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型的最大政策障碍。因此,要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型首先要放开发起行的限制,不改变小额贷款公司现有股东的控股权,同时还要降低转型条件和门槛。二是实行差异化经营理念。为避免与现有银行同质化竞争,改制后的村镇银行要建立一支本地化、特色化和专业化的营销团队,走服务于三农的差异化经营发展路径。三是建立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由地方金融办监管,改制成为村镇银行后将由银监部门监管,但有些县域无银监派出机构,为实现有效监管并降低监管成本,可以考虑建立地方政府与当地人民银行联合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加强对新设村镇银行的日常监管和政策指导。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