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男权意识

2017-11-28 08:27王晓辉
卷宗 2017年31期
关键词:男尊女卑男权传统文化

王晓辉

摘 要:通过讨论女人死后并未真正做到“叶落归根”,籍此展开对我国传统文化中男权意识的研讨,并对男尊女卑的男权文化进行批判。

关键词:传统文化;男权;男尊女卑

小时候,家附近有一座山坡,那里常年芳草萋萋、野花芬芳,午后的阳光洒下来,似乎每一片叶子、花瓣都在微微地闪烁着星光。如此明媚静美的一方晴川,曾深深的吸引着幼时的我,没想到多年以后,我的母亲就选择了在那里长眠地下。或许,母亲也算是叶落归根、、、、、、

然而,如果说“根”是指“本源”、人的最初来处,那么,母亲真的做到“叶落归根”了吗?要知道,养育她长大成人的故土远在千里之外、她的父母也埋在相隔千里的另一座山头啊!其实,对于女人来说,哪里才是她的“根”?是不是嫁了人,丈夫的“根”就是她的“根”呢?就像一顆蒲公英种子,风把她带到了哪里,哪里就成了她的根,而不必追究:她到底从哪里来?

事实上答案是肯定的,女人一旦出嫁,丈夫的“根”就变成了她“根”。那么,为什么女人的“根”要依附在男人身上呢?自从她被带到这个世上,生于斯长于斯,跟成长过程中朝夕相伴的父母,跟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寸草、每一片土地,都植下了深厚的感情;然而这一切,竟然都不能成为她的“根”,都早已注定是她“生命中的过客”。一旦嫁了人,她就要把另一个人的家乡当成自己的家乡,把那个人的“根”当成自己的“根”,“梦里不知身是客,直把他乡作故乡”。如果她在情感认知上对儿时的那片故土难以割舍,希望自己死后灵骸能回到那里的话,势必遭到夫家的反对,娘家、乃至整个村族的人更是坚决反对,也会招致世俗的嘲笑。只因为在传统的世俗观念里,一个出嫁的女人,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不属于娘家的人,她已成了夫家的人,故而死后她只能埋在夫家的乡梓里,灵魂应永远跟随着丈夫,灵位也只能是摆放在夫家的宗祠里,正所谓“生是他家的人,死也是他家的鬼”;若非如此,便是离经叛道、贻笑大方,对双方家族也都是不吉之兆。

看来,所谓的“叶落归根”,只是针对男人来说的。男人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无需对自己的身份重新进行定义,无需将情感认知进行割裂,他还是“他”,而不必像女人那样被贴上标签,成为了谁的“他”;同样,他还是属于生他养他的故土里的一份子,他的“根”不会因为成婚或任何变故而发生任何改变。因此,男人才有资格去寻找自己的“根”,寻找自己的本源、来处,只要他愿意,百年之后也能理所当然地、天经地义般堂堂正正地埋在自己的真正的故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叶落归根”。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里,有很多的意识和观念都是站在男人的角度来说的。“叶落归根”的观念毋庸置疑只是针对男人而言的,男人的“根”是专属于他自己的“根”,而女人的“根”其实指向的是她丈夫的“根”,她从属于她的丈夫。此外,又如所谓的“香火”意识,传统观念认为只有男孩才是真正的“后代”,是传宗接代、延续家族香火的人,而女孩终究是要嫁到别处,成为“别人家的人”,因此并非能担负起延续香火的人。又如“家族”这一概念,在传统观念里,“家族”是以男人为核心、以他的的血缘为轴来严格定义的;他的妻子是从属于他的家族的,她必须把他的父母当成自己的父母、把他的兄弟姐妹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总而言之,她要把他的家族中的每一个人当成自己的亲人来对待,这是她作为一名妻子应尽的“本分”和“义务”,而对于妻子真正血缘上的亲人,男人却没有受到这种约束和要求,因为她的血亲并不是他的家族中人,即“家人”,而只是“亲戚”。又如“百家姓”,其实是“男人的姓”,因为夫妻双方的孩子都是要跟父姓的,等等。诸如此类从男人的立场出发确立准则、规范的传统观念和意识比比皆是、不胜枚举,以至于千百年来人们浸淫其中,早已感觉不到这种现象的存在,即所谓已经“群体无意识”了,日常生活里只把它视为一种生活的“常态”,以为这一切生活规则都是由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是“天道使然”。

这种站在男人的角度,为树立和捍卫男人的利益和权威而对社会、对女性的方方面面作出规定和约束的意识和行为,其本质就是一种男权主义,也称男权制。男权主义基于这样一种思想:男尊女卑;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男人天生高贵,女人天生卑贱。在泱泱中华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发展史里,以男尊女卑为核心思想的男权主义就像一股强流,一直浓墨重彩地占据着显著的位置。

从可查据的文献记载来看,男权思想萌芽于周朝。在当时面世的儒家早期经典《易经》中贱视女性的思想已初见端倪。它率先提出“乾道为男,坤道为女”,先乾后坤,这就改变了殷商时代《归藏》中“先坤后乾”的主张,这种乾坤定位就明显贬低了女性的地位。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记载,从西周初年开始,社会上就形成了这样一种风俗:“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即是说:生个男孩,是弄璋之喜[1];生个女孩,则是弄瓦之喜[2];纺锤(瓦)和美玉(璋)的价值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主人的欢喜程度更是天壤之别,可见男尊女卑的区别对待自男人和女人一出生便已经泾渭分明。女孩刚一来到这世上,仅仅因为性别的缘故,就被贴上了“低人一等”的标签,不招人喜见,注定无法与男人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权利。

为了让女人深入骨髓地意识到自己的卑微,女人从小就被迫接受一系列关乎道德标准的素质教育,以期成为封建伦理道德中“合格的女人”。这些道德行为规范教育统称为“闺媛礼”。在中国古代一部主要记载先秦礼制、体现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典籍《礼记》中,就对“闺媛礼”作出了具体的阐发,形成一整套理论,为后世对女性的思想、道德、行为、仪态等方面严格地确立标准、进行约束奠定了基础。“闺媛礼”的具体内容包括有:男女授受不亲的男女有别之礼、贞洁至上的贞操礼、以弱为美的仪容、“三从四德”之妇礼等等,其逻辑根基就是男女有别、男尊女卑。“闺媛礼”始于周代,在封建统治阶级及历代男权至上旳卫道士们的推波助澜下,至汉代臻于完善,之后专门针对女性的思想道德行为教育不断得到加强和巩固。而以“闺媛礼”为突出印记的男权文化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女性几千年,极大的压制了女性的思想与自由,是强加于中国女性身上的无形镣铐和精神枷锁。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女人从精神到肉体都被折磨至畸形了,在压抑、扭曲和窒息的黑暗中,用无尽的血泪浇灌着稳稳当当地怒放了几千年的男权文化之花。

注释

[1]中国民间对生男的古称。璋是指好的玉石,古人把璋给男孩玩,希望他将来有玉一样的品德。旧时常用以祝贺人家生男孩。

[2]中国民间对生女的古称。瓦是指纺锤,古人把瓦给女孩玩,希望她将来能胜任女工。旧时常用以祝贺人家生女孩。

参考文献

[1]易立新,男权主义文化中男性的主体地位——德莱塞对男权主义的理解和对抗研究之一[J],语文学刊(外语教育与教学),2010,(07)。

[2]马会会,袁春兰,王杰彦, 男权制度下女性的悲剧命运——析苏童的《妻妾成群》[J],大众文艺(理论),2009,(1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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