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红岩
2017年5月,江苏发展大会的成功举办,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唤醒了海内外游子的乡贤意识。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贤文化是千百年来乡村和谐稳定发展的一块基石。2014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的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重视和发挥现代乡贤在地方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正在成为越来越广泛的共识。
近些年来,江苏省一些地方,在外乡贤退休后离城返乡者不乏其人。长期在我国驻卢旺达、阿尔及利亚等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工作的外交官徐金龙,2012年退休后回到家乡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胜泾村,义务为村民教授法语,用自身一技之长为家乡做实事。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副局长唐国强,2009年回到老家姜堰区张甸镇严唐村任村支书,矢志做好“实干村官”,让一个经济薄弱村发生了质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方敬,退休后告别繁华都市,回到原籍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任庄村,生活简朴,粗茶淡饭,却慷慨解囊,资助家乡贫困儿童完成学业,奖励家乡绩优学子学成大器。众多在外乡贤的事迹不胜枚举,这些退休乡贤或衣锦还乡,或叶落归根,有热情,有担当,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回馈桑梓,在此过程中,也寻求自我的发展与突破,实现自己新的人生价值。但总体来看,目前退休乡贤离城返乡仍属星星之火,未成燎原之势,乡贤回归的渠道还不够多,还面临诸如住房、用地、养老等现实障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他们回乡的可能性、积极性。
如何让有意愿返乡的退休乡贤能够回得来、留得下?围绕这个问题,我们赴部分乡村基层作了调研走访,并与省有关职能部门就相关政策问题进行了讨论,现提出如下可能的建设路径和建议。
选聘乡贤中的退休干部回乡任职
2015年,中组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明确可从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村第一书记。目前山东、湖南、贵州等地相继制订了支持退休干部等现代乡贤回乡的政策措施,收到了良好成效。江苏省泰州市早于2009年起,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二线”、退休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这些年来形成了以唐国强、徐勤生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乡贤书记群体。原泰州广播电视台副处级干部徐勤生回村任党总支书记,很快和全村人打成了一片,乡亲们养的狗见了都直摇尾巴,被称作“狗不叫书记”。兴化市2010年出台领导干部“退二线”转岗继续发挥作用的规定,统一选派部分同志担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泗洪县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乡贤文化相关要求,明确提出加强新时期乡贤队伍建设。结合这些地方的实践做法,建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选聘更多有品德、有情怀、有才学、有声望的退休干部回乡任职,构建有效平台和渠道,赋予实在的权力和抓手,增强其使命感、责任感、归宿感、荣誉感。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摸底排查基层需求情况、干部队伍情况,通过开展双向选择,实现供需对接,拓展乡贤返乡的“官方通道”。同时要强化保障支持,落实有关待遇,健全激励机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解除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下去后能融得进、干得好。
用好国家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政策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这是促进农村创业创新的指导性文件。这个文件力图在基层反映突出的用地难、融资难、人才获得难等问题上寻求突破,对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细化、实化。比如针对用地难问题,对集体建设用地允许用于返乡下乡人员的创新创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比如针对融资难的问题,要求建立返乡下乡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开发与他们创业创新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并且探索运用农业机具和农业设施抵押担保。比如针对注册难问题,明确规定县一级政府要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免收登记和证照费用。这个文件含金量很高,很多措施有突破、有创新,要结合促进退休乡贤离城回乡,把这个文件贯彻落实到位,推动乡贤回归,创新创业有一个新的局面。
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促进乡贤回归
2017年6月20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这是立足江苏实际,着眼未来发展的一项战略决策,拉开了我省乡村复兴的序幕。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组织开展试点,之后将逐步推开。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是对“三农”工作理念和要求的全面提升,亟须掌握现代知识、文化、思维等的人才加入,这既为乡贤回归提出了现实需要,也提供了有利条件。要积极探索有效方式和渠道,让乡贤全过程深度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在规划环节,可以邀请乡贤参与,听取意见建议。在上述“计划”出台以后,省级机关一名厅职干部,听说省里启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主动联系规划设计部门,准备对家乡父母闲置多年的老宅子进行修缮,打算退休后回乡居住。在建设环节,可以依托乡贤眼界宽、思维活、人脉广的条件,在乡情乡愁的联结下,鼓励他们以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信息回馈、智力回乡、技术回援、人才回归等形式助力家乡建设发展。在治理环节,可以发挥现代乡贤熟悉当地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的优势,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凭借身份威望调解矛盾,用老百姓的“法儿”平老百姓的“事儿”,塑造出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的新型乡村治理模式,让更多村民行为有法度,价值有引领,操守有规范。
借助农业产业项目搭建乡贤返乡平台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人口外出增多,留守人口减少且结构不合理,要想改变现状,亟须“外力”参与。乡贤的回归,恰恰可以弥补当前农村农业发展的不足之处。回乡创业的乡贤有一定经济基础,眼界思路开阔,抗风险能力较强,容易打通城乡之间的契合点,找准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还可以带动村民一起致富。江苏省农林厅原副厅长张留芳退休后,返回家乡武进嘉泽镇居住,在夏溪社区租了7.5亩地种植苗木,从引种驯化,到市场销售,示范带动了当地苗木产业发展和市场升级。十多年来,他在帮助周边群众增收中获得别样的“天伦之乐”,在“半顷园”耕种中获得“养身养心养树木”令人羡慕的田园幸福。党和政府要积极引导有意返乡的乡贤,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和農村新产业新业态。在前述国办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政策文件中,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可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在这方面,可结合各地实际拿出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措施,让离城返乡的乡贤既能“安居”,又能“乐业”。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乡贤回归试点
资料显示,自1977年恢复高考后,每年都有大批农村学子考取大学,走出乡村。在1977年到1980年录取的大学生123万人中,就有80%来自农村,未来5到8年,这些人绝大多数将到退休年龄,有一部分会有意愿回乡居住,这需要适宜政策引导。应鼓励我省一些乡贤资源较丰富、乡村人才流出较多的地方,开展乡贤回归的试点示范,梳理摸清乡贤回归的意愿,完善政策措施,做好对接服务,像招商引资那样,把越来越多的现代乡贤引回来,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以无锡宜兴市为例,自古崇文重教、人文荟萃,先后走出26位两院院士,近百位大学校长,8000多名教授、副教授,素有“教授之乡”,“院士之乡”的美誉,在其他领域亦是名人众多。抑或如南京市江宁区,处于都市近郊,公共服务水平较高,且这几年来的乡村建设做得也很好,这对在外乡贤回归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应支持这样的地方选取一些乡村,挖掘激活乡贤文化资源,建立乡贤交流沟通机制,便利返乡乡贤生活条件,搭建乡贤活动载体平台,优化乡贤发挥作用的环境氛围,促进在外乡贤返乡回乡。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使我省乡贤回归形成声势和规模。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张 杰endprint